第53章 袁崇煥評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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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啟年間,毛文龍不斷以大量賄賂送給魏忠賢和其他太監、大臣。對朝中當權派的公共關係做得極好。天啟五年,禦史麥之令彈劾毛文龍,認為他無用,遼東軍務不能依靠他。魏忠賢極力袒毛,說麥之令是熊廷弼的同黨,將他殺了。這樣一來,所有反對魏忠賢的東林黨清流派都恨上了毛文龍。

    崇禎接位後,毛文龍作風不改。朝廷覺得皮島耗費糧餉太多(因毛文龍要的是十萬名官兵的糧餉),要派人去核數查帳。毛文龍多方推托,總之是不歡迎禦用會計師駕臨。

    袁崇煥的新任命,理論上是有權管到皮島東江鎮的。朝中於是有人建議皮島的糧餉經由寧遠轉運,意思是交由袁崇煥控製。甚至有人主張撤退皮島守軍,全部調去寧遠。這些主張,都遭到毛文龍的抗拒,而兵部又對毛相當支持。

    袁崇煥寫信給首輔錢龍錫商量,要殺毛文龍。錢回信勸他一切慎重。袁在北京時,也曾和錢龍錫商議過殺毛的事,當時袁對錢龍錫說,要恢複遼東,必須從整肅東江鎮的軍紀開始。

    袁崇煥決心要解決這件事。崇禎二年五月廿二日,袁崇煥離寧遠,去和毛文龍會談,約定了在旅順附近的一個小島上相會,這小島叫做島山。[5]從寧遠經渤海到旅順,和從皮島經黃海到旅順,海程大致相等,所以旅順是一個中間地點,也可說是中立地帶。那時毛文龍對袁崇煥已心存疑忌,如邀他到寧遠相會,他是不肯來的。袁崇煥如去皮島,卻又是身入險地。

    袁崇煥除座船外,帶船三十八艘,出發前先試放西洋大炮,射程遠的五六裏,近的三四裏。廿六日到雙島,登州的軍官帶了兵船四十八艘來會。廿七日到島山停泊,旅順的軍官前來參見。袁崇煥帶眾將上山,到龍王廟去拜龍王,對眾將訓話:“本朝開國,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諸將起初在鄱陽湖、采石磯大戰,後來一直打到漠北,水戰固然勝,馬步戰也勝,才能驅逐胡元,統一中國。現在你們的水師隻能以紅船在水上自守,滿清韃子不下海,難道能趕他們入海打水戰麽?所以水師必須也能陸戰。”他的抱負是要將水師訓練成為海軍陸戰隊。

    六月初一,毛文龍率領部屬到達島山,與袁互相交拜。毛文龍呈上禮帖三封和三桌筵席。在船中吃過,袁崇煥和他談話,說道:“遼東海外,隻有我和貴鎮二人,務必同心共濟,方能成功。我曆險來此,旨在商議進取。軍國大事,在此一舉。我有一個良方,隻不知生病的人肯不肯服這一帖藥。”當晚兩人直談到二更。初二袁崇煥上島,犒賞毛的部屬,和毛又密談到三更。初三日又再談,袁崇煥要求皮島設文官監軍,糧餉由寧遠轉發,改編部隊,連談三日三夜,毛文龍始終不同意,到這時談判終於破裂。袁崇煥給他最後一個機會,勸他辭職回鄉,享受西湖風物。毛文龍說:“辭職回鄉這件事,我一直是在盼望的。隻不過我對遼東事務很熟悉,解決了滿洲之後,可順勢襲取朝鮮了。”袁崇煥聽他大言不慚,更是不滿。[6]酒散後,袁傳副將汪翥上船密議,五更方畢。通宵部署,要殺毛文龍了。

    初四日,袁崇煥犒賞毛部兵將共三千五百七十五名,軍官每名銀子三五兩不等,兵每名數錢,又將帶來的餉銀十萬兩交卸。同時和毛劃分職權,此後旅順以東由毛指揮,旅順以西由袁指揮。毛文龍收到大筆銀子,對指揮權的區劃又十分滿意,減少了提防警惕。

    初五日,袁崇煥邀毛文龍一起檢閱將士比賽射箭。相見後,袁崇煥說:“我明天要回寧遠了。貴鎮身當國家海外重寄,請受我一拜。”說著下拜,毛文龍跪下還禮。大家上山後,袁的親信參將謝尚政指揮各營士兵布成一個大圍。毛文龍和隨從官員百餘名在圍內,將毛部兵丁都隔在圍外。袁崇煥問起毛文龍手下將官的姓名,居然大多數姓毛。袁崇煥覺得奇怪。毛文龍說:“他們都是我的義孫。”[7]

    袁崇煥笑了起來,跟著對毛部眾將說道:“你們在海外辛苦,兵士每個月隻有五鬥米的糧,甚至家中幾口人都分食此糧,想起來令人痛心。請大家受我一拜,感謝你們為國家盡力,以後大家不必耽心沒有糧餉。”當即下拜。眾將磕頭答禮,甚是感動。

    袁崇煥隨即提出幾件事來責問毛文龍,毛文龍抗辯。袁崇煥不客氣了,斥責道:“本部院披肝瀝膽,與你說了三日,隻道你回頭是岸,也還不遲。那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一片欺誑到底。你目中沒有本部院,那也罷了。方今聖天子英武天縱,國法豈容得你?”命人除下他衣冠,綁了起來。毛文龍的態度仍十分倔強,自稱無罪有功。

    袁崇煥厲聲道:你道本部院是個書生,瞧我不起。本部院卻是能管將官之人。你說沒有罪麽?你犯了十二大罪,我數給你聽:

    一、明朝的製度,大將在外,必由文臣監督,你專製一方,軍馬錢糧不肯受核。二、殺戮降人難民,謊報冒功,說殺的是清兵。三、宣稱如果南下,取登州和南京猶如反掌。公然說要造反。四、每歲餉銀數十萬,但發給兵士的糧餉每月隻有三鬥半,侵盜軍糧。五、在皮島開馬市,擅自與外國貿易。六、部將數千名都冒稱姓毛,擅自封官。七、敗退時剽掠商船。八、你自己強搶良家婦女,部下效尤。九、驅策難民到遼東去偷挖人參,不肯去的就不發糧食,讓他們大批在島上餓死。十、將大量金銀送去京師賄賂,拜魏忠賢為義父,在島上替魏忠賢塑像。十一、鐵山一仗,大敗喪師,卻報稱有功。十二、設立軍區已達八年,不能恢複寸土,觀望養敵。”

    這十二條罪狀數了出來,毛文龍魂不附體,隻有叩頭求饒。

    袁崇煥問毛的部將:“毛文龍該斬麽?”諸將都嚇得不敢作聲。有人說毛文龍這些年來雖無功勞,但也辛苦出力。袁崇煥叱道:“毛文龍本來隻不過是個尋常百姓,現今官居極品,滿門封蔭,已足夠酬答他的辛勞了,為什麽他還這樣悖逆?”

    於是向著北京叩頭,宣稱:“臣今天誅毛文龍以整肅軍紀,諸將中若有行為如毛文龍的,也一概處決。臣如不能成功,請皇上也像誅毛文龍一樣的處決臣!”請出尚方劍來,命旗牌官將毛文龍在帳前斬決,向毛文龍部屬諭示:“隻誅毛文龍一人,其餘各人一概無罪。”毛文龍麾下將士無一敢動。袁崇煥命人收殮毛文龍,次日開吊拜奠,說:“昨日斬你,是為了朝廷大法。今日祭你,是為了僚友私情。”

    隨即將毛部分為四隊,派毛文龍的兒子毛承祿、副將陳繼盛(陳的女兒是毛文龍之妾)等四人分領,犒賞軍士,盡除皮島毛文龍的虐政。回寧遠後上奏稟報,最後說:毛文龍是大將,不是臣有權可以擅自誅殺的。臣犯了死罪,謹候皇上懲處。[8]

    崇禎得訊,大吃一驚,非常不以為然。但想毛文龍已經死了,目前又正倚賴袁崇煥盡力,隻得下旨嘉獎他一番,又下旨公布毛文龍的罪狀,逮捕毛文龍的駐京辦事處主任,以安袁崇煥之心。[9]

    袁崇煥耽心毛文龍的部下生變,奏請增加餉銀。但查核部隊實數,兵員比毛文龍虛報時少得多了。崇禎見兵員少了,餉銀反增,頗為懷疑,但都一一批準。以崇禎這樣剛強的性格,這時迫於形勢而不敢得罪袁崇煥,實已深深伏下了殺機。

    毛文龍在皮島,儼然是獨立為王的模樣,不接受朝廷派文官監察核數、濫殺難民冒功、侵吞軍糧、軍紀不肅,的確有罪。但袁崇煥以尚方劍斬他的方式,卻也未免太戲劇化了些。明朝賜尚方劍給主帥,用意是給主帥以絕對權威,部將如不聽指揮,立即可以誅殺。然而毛文龍的罪行都非緊急,也不是反叛作亂。何況毛文龍也是受賜尚方劍的。

    毛文龍在皮島,畢竟曾屢次出兵,騷擾滿清後方,是當時海上惟一的一支機動遊擊隊,滿清對他也一直頗為重視忌憚。

    這十二條罪狀中,有幾條平心而論並不能成立。毛文龍說取登州、南京如反掌,隻不過一時誇口,並非真的要造反,不過皇權專製時代,說這種話確是大逆不道;向外國買馬,當是軍中需要;擅自封官是得到朝廷授權的,部將喜歡姓毛,旨在拍主帥的馬屁,也沒有什麽大不了;不能恢複寸土,隻能說他無能,卻非有罪,要打敗清兵,恢複失地,談何容易?在島上為魏忠賢塑像,更難以加他罪名。天啟年間,魏忠賢權勢熏天,各省督撫都為魏忠賢建生祠、塑像而向他跪拜。當時袁崇煥在寧遠也建了魏忠賢的生祠。時勢所然,人人難免。

    毛文龍真正的重大過失,是不受節製,在他所控製的軍區中獨立行事,不聽上級指揮。在大戰之時,大將獨立自主,不奉命令,當然是違反軍紀的重大事件。

    毛文龍死後,部將心中不服,頗有逐漸叛去的,其中重要的叛將有孔有德(後降清封定南王,鎮廣西)、耿仲明(降清封靖南王,鎮福建)、尚可喜(降清封平南王,鎮廣東)。這三人投降滿清,為清朝出了很大力氣,甚至把西洋火器帶了過去。清初四大降王,除吳三桂外,其餘孔、耿、尚三人都是毛文龍的舊部。不過這也不能說是袁崇煥的過失。[10]

    對於“殺毛事件”,當時輿論大都同情毛。一般朝臣認為,毛文龍即使有罪,他是一個大軍區司令,也隻能由皇帝下旨誅殺。皇帝的統治手段,主要隻是賞與罰。袁崇煥擅殺大將,是嚴重的侵犯了君權。

    當時小說盛行,有人做了小說來稱譽毛文龍。一部是四十回的《遼海丹忠錄》,是杭州人陸雲龍所作,大捧同鄉毛帥。另一部是作者不署名的《鐵冠圖》(不是講李自成事跡的那一部),以毛文龍為主角。

    當時大名士陳眉公對“殺毛事件”抨擊甚烈。另一個大名士錢謙益是毛文龍的朋友,對朝野輿論當然也有影響。《明季北略》甚至說:袁崇煥捏造十二條罪名來害死了毛文龍,與秦檜以十二道金牌來害死了嶽飛完全一樣。卻又是過份的批評了。

    推測袁崇煥所以用這樣的斷然手段殺毛,首先是出於他剛強果決的性格。其次,文人帶兵,一定熟讀孫子兵法,對於孫武殺吳王愛姬二人、因而使得宮中美女盡皆凜遵軍法的故事,對於“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的軍法觀念,一定印象十分深刻。那時候寧遠、錦州、薊州各處軍事要地都曾發生兵變,如不整飭軍紀,根本不能打仗。袁崇煥明知這樣做不對,還是忍不住要殺毛,推想起來,也有自恃崇禎奈何他不得的成份。最後,毛文龍接近魏忠賢,袁崇煥接近東林清流,其中也難免有一些黨派成見。

    袁崇煥殺毛文龍一事,論者多認為大招崇禎之忌,是袁崇煥被殺的主要原因之一。到底袁殺毛一事,真是合理而必要,還是犯了錯誤?這在袁崇煥的一生,是一個重要問題。

    第一:袁崇煥有沒有殺毛之權?袁崇煥於崇禎元年受任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明朝兵部尚書相當於現代的國防部長兼總參謀長,有軍令權,可指揮陸軍、海軍,禦史略等於現代的政治委員,是皇帝的代表,在部隊中監督統帥。“督師”是帶兵的最高級文官,袁當時官職相當於國務院副總理、國防部長兼野戰軍總司令兼政委,又兼陸海軍前敵總司令。毛文龍的皮島軍區歸他管轄。臨敵之時,麾下大將如果不聽指揮,主帥將之斬首,中國曆史上事所常有。例如諸葛亮斬馬謖,臨終時遺命斬魏延。尚方劍是“皇帝誅殺臣下之權力的象征”。袁崇煥受賜尚方劍,即是崇禎賜給他專殺之權,他用尚方劍殺毛文龍,是代表皇帝殺的。[11]

    第二:毛文龍是否真的有罪?毛文龍先前抗清有功,在皮島起了一些牽製作用,但他立功升官之後,自大起來,皮島軍區隻二萬多名官兵,他卻要領十萬名官兵的糧餉,不接受中央審核,並自行設立市場做生意,派官兵去鄰國朝鮮挖人參,取貂皮。還收取海上過境稅,強迫朝鮮繳納糧米(侵犯中央的外交權)。後勤部建議皮島的糧餉由寧遠(袁的總司令部)轉發,以資核實,毛堅不接受。寧遠大戰時,局勢緊急,毛文龍部隊在清軍後方,卻不出兵應援或配合牽製。中央要求皮島餉銀由寧遠轉發,毛文龍不肯,雙方交涉得緊了,毛文龍威脅說:“我帶兵南下,攻打登州、萊州,取南京猶如反掌。”登州、萊州是袁崇煥直轄的軍區,南京是明朝的南都,明太祖的龍興之地。中央無奈,隻好暫不堅持。袁崇煥受任之前,曾與首輔大學士(約相當於宰相)錢龍錫商量,要殺毛文龍以確立軍紀。錢龍錫不表反對,但勸他慎重。

    第三:毛雖有罪,是否應殺?當時軍紀廢弛,兵士為了索取欠餉,常常嘩變,殺害上官。軍紀不肅,無法打仗。袁崇煥曾向崇禎誇口,要五年複遼。如無一支紀律如鐵的精兵,怎能抗清複遼?要樹立軍紀,必須先整肅不守紀律、不服從命令的大將。毛文龍的軍階是總兵(還帶都督銜,約略相當於軍長、軍區司令),和祖大壽、滿桂等相同,統兵號稱十萬(實際約二萬八千名)。當時袁崇煥所指揮的部隊,全部約六萬名,如將毛部近三萬兵收過來統一指揮,對軍務有極大好處。袁與毛在島山見麵,長談三日三夜,毛始終不聽指揮。袁勸他退休回去西湖享福。毛文龍誇稱熟悉朝鮮情形,滅清之後可順手取得朝鮮。在此情形下,不殺毛文龍無法抗清。打個比方,如果當年林彪統帶第四野戰軍,在東北要獨立自主,不服從中央命令,宣稱打垮國民黨部隊後要乘機攻取南北朝鮮(事實上林彪沒有這樣做,也未宣稱)。中共中央不殺林彪,這場仗就打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