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八十三 不負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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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稍考慮了一下,高郅到底還是決定答應司馬朗的要求,畢竟,人才難得,遇到了那就不要放過。

    不是有一句話是這樣講的人生總是充斥著驚喜。

    說起i,從一開始,高郅也沒有想到,自己這一次準備回並州的途中,居然還能碰上這樣的人才,心中有些激動。

    東漢末年,無數熱血映耀,悍勇武將,鬼謀智士,一個個紛紛在這個大舞台上留下自己的精彩的一筆。

    呂布的武,關羽的忠,諸葛的妖,賈詡的毒等等,一個個都是讓人銘記深刻。

    誠然,相比起那些膾炙人口的三國名人,司馬朗的名字看上去就要顯得有幾分黯淡無光。

    但是,人家曆史上也是坐上大官的人才,更是有個耗死諸葛亮的弟弟,司馬家族也最終站在蜀吳魏三國巨人的肩膀上,建立了晉朝。

    而且,通過交談,也是能夠判斷出一個人的才華。

    有的時候,在某件事情上麵,不同的人發表一樣的言論,給人的感受卻是容易有些不同。

    有些人說這話,卻讓感覺此人虛偽,但有些人說這話的事情,卻讓感到一種如沐春風,一聽就知曉此人話皆發自肺腑。

    此刻,高郅眼前的司馬朗,就是屬於後者,絲毫看出一絲的矯揉造作,滿滿的都給人一種舒服的感覺,仿佛滿滿的皆是真心。

    或許他的弟弟司馬懿,更是大才,但是相較之下,高郅更放心司馬朗。

    “伯達先生的要求,高某認同了,這便是兵符,先生收好,此次能夠遇到先生這般大才之人,也算是收獲了。”

    “將軍言重了。”

    “伯達先生之才,在下有所耳聞,今後也是多多關照。”

    高郅斬釘截鐵的說道,司馬朗聞言渾身一震,聽其言,看其色,不似作假,不似阿諛奉承之輩,但卻不知眼前的年輕將軍為何會如此的肯定。

    “承蒙兄台看得起,我必定銘記。”

    不過,有人稱讚,有人打心眼裏看得起自己,司馬朗他的心裏還是非常高興的。

    畢竟,人生在世,誰不想出人頭地,受人尊敬,誰又不想名留青史,流芳百世!

    正如那些武將渴望著能夠征戰沙場,建功立業,封狼居胥,名揚四海。

    文臣謀士,同樣渴望著能夠書寫自己的傳說。

    正所謂士子重名輕利,名聲為重,至於利益不過是附帶的產品,在這個時代名聲就代表了一切。

    名聲重於一切!

    爭名奪利!

    這四個字說的是人事常態,但更適合比喻士林中的關鍵,但就如同字麵上的意思,爭名為先奪利在後!

    功在千秋,名留青史,本i就是他這等人一生所追求之事。

    作為文人,一個年輕人要如何出名,要麽如同荀陳群那樣由當世名士點評,有汝南的月旦評或者是南陽的那些名士進行一番點評都未嚐不可。

    但要名士出手,要麽是名門豪族,要麽就是出手闊綽,不然要讓人免費替你點評賞析,簡直是異想天開。

    要麽,就是通過實施政策,以實際行動做出表率。

    名仕點評,作為河內司馬家的嫡係,司馬朗他自然不差,不過,在實踐上,他倒是需要做出一番功績i。

    亂世之中,文人出仕,無非便是投奔一方諸侯。

    相當於將自己作為資本,投資押注,這個時候,靠的便是眼光與運氣了。

    一步錯步步皆錯,一步先步步先!

    畢竟,投資押注,本i就是一個賭博的行為,要麽一錯錯到底,要麽領先與人,走到最前頭!

    接過兵符,司馬朗目光看向那些精騎。

    此時正一個個站立整齊,均以右手捶胸行軍禮。

    這個倒算得上是軍營中的規矩,自從漢文帝巡視細柳營,名將周亞夫說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請以軍禮見!”的名言後,漢軍之中大都是行軍禮,隻有極少數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會行跪禮,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請降……

    既然如此,那就先試試吧,並州呂布!

    甩了甩烏黑茂密的頭發,司馬朗那一雙湖水般清澈的朗目中,光芒四射,配合著身形修長,當真是從容不迫儀表堂堂。

    所謂的人靠衣裝馬靠鞍,便是如此。

    一個人身上的氣質,有些時候委實是會影響一個人對於此人的看法。

    一個人要是動不動就表現出痞子樣,不三不四的樣子,就算再穿怎樣的華服,也不能掩飾他的庸俗。

    但要是一個周身上都流流露著一抹智慧通達,彬彬有禮的書生樣子的話,無論他穿著什麽樣的衣服,他人第一眼看到,心中就會覺得此人是書生,是個真正的讀書人。

    一個人不經意間表現出i的氣質,往往則最能體現這個人的本質!

    “既然如此,容在下修書一封,呈遞回家,便即可動身爾。”整頓衣容,司馬朗向高郅拱手。

    快慢有致的步伐中,快一分則失態,慢一分則失禮,不快不慢則剛剛好,恪守禮儀!

    所謂‘謀定而後動,知止而有得’不正是這個意思。

    讓隨行下人取i紙墨,司馬朗也不嫌棄地麵髒,跪坐在一處石板前,毛筆在硯台中吸滿墨水,顯得格外的飽滿圓潤。懸腕提筆,橫平豎直,一筆一畫,距離都是一般無二。

    他寫的很慢,甚至還比不上一個剛剛學會寫字的幼童,但是一筆一畫,鐵畫銀鉤,力透紙背,給人一種錚錚鐵骨,力度森嚴的感覺。

    一時之間,高郅的耳朵裏隻有筆尖劃破白紙的唰唰聲,一行行體悟,仿佛金石一般透過紙張鐫刻在紙張之上。

    提起毛筆,揮毫潑墨,筆走龍蛇,毫無停頓,竟然是一氣嗬成。

    一個個文字落於紙上,好似鼓槌敲打在鼓麵之上,發出轟轟的響聲。當最後一個字落在詩筏上,一個個字共振起i,仿佛是百麵戰鼓齊鳴。

    不多時,一封書信洋洋灑灑而成,交給家仆,快馬而去。

    “走吧!”

    司馬朗起身與高郅轉頭一笑,兩人一前一後,奔馳在寬闊的大地之上,如兩隻空中雄鷹一般,似要展翅飛向天空一般。

    韶華易逝,要不在這大世上走上一遭,誰能心甘情願的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