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第三百一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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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元八年,七月底, 桓衝率大軍由水路進發, 先下汝陰,再攻新蔡。
汝陰之戰, 桓衝指揮若定, 劉牢之一馬當先, 摧枯拉朽一般,拿下汝陰郡城。
大軍在汝水登岸,卻是遇上嚴陣以待的新蔡守軍。
秦軍以騎兵為主,更擅陸戰。
桓漢軍隊水陸並舉, 武車上岸, 擋住飛來的箭矢。
船上架有床-弩,每次放弦, 都有巨聲呼嘯而過。且有遇火既燃,可發爆響之物, 讓秦軍“大開眼界”。
逢戰, 武車擋板升起,船頭張開巨-弩,投石器拋出斷木, 中間夾雜著漆黑的陶罐。
罐口藏有火信, 落在秦軍陣前,接連炸-響, 騰起一陣黑煙。
爆響一聲接著一聲, 黑煙連接成片, 秦軍再是勇猛,無懼生死,奈何陣前驚馬,出現瞬間的混亂。
漢軍抓準時機,以步卒列陣,跳蕩兵為先,左右武車相護,呐喊著衝向秦軍。
值得一提的是,漢軍陣中少去部分竹槍,多出長過六尺、一頭楔滿木-刺的木-棍。乍一看,活似加長版的狼牙棒。
衝陣時,步卒壓低身形,木棍橫掃。馬腿凡被掃到,俱應聲而斷。
新蔡太守出身西河,久經沙場,見此情形,立刻意識到不妙。當即令人擊鼓換陣,秦兵讓開陣前,放漢兵衝入。
戰場被濃煙籠罩。
鼓聲中,失去戰馬的秦兵集結起來,同漢兵步戰。
雙方絞殺在一起,難分彼此。為免誤傷,箭矢變得稀疏,漢軍的武車和床-弩再發揮不出更大作用。
“殺!”
計策生效,新蔡太守躍身上馬,手持一杆馬槊,衝向陣中漢軍。
見太守臨戰,秦兵頓時精神大振。牢牢牽製陣中漢軍,重新組織起騎兵,猛攻較為薄弱的漢軍-右-翼。
戰場之上,瞬息萬變。
戰鬥之初,漢軍占盡優勢。新蔡太守憑借戰場經驗,以個人勇武,硬生生扭轉不利,率不足八千的守軍,和幾萬漢軍戰得旗鼓相當。
“擊鼓。”
桓衝立於大纛之下,舉千力鏡觀望,發現新蔡太守所在,當即給部將下令。
鼓聲變換,漢軍的攻勢愈發猛烈。
新蔡太守左衝右殺,迎麵遇上劉牢之,馬槊和長-槍猛烈-撞-擊,當當數聲,火花四濺,可謂勢均力敵。
就在這時,郡城方向突然升起一股濃煙。
緊接著,有喊殺聲從身後出現。
新蔡太守頓時大驚,被劉牢之抓住機會,一槍挑飛馬槊,掃落馬下。
“稟大都督,郡城已下!”
一員武將飛馳而來,向桓衝稟報戰況。
來者銀甲銀槍,麵容俊朗,英姿勃發。
不是旁人,正是笛聲江左第一的桓伊!
桓容初見這位族兄,以為他是不折不扣的文人。
哪裏想到,這位性情謙遜、氣質儒雅的桓叔夏,實是少有武才。剛剛及冠就為大司馬參軍,更曾隨大軍出征,立下赫赫戰功。
戰前,桓衝命劉牢之陣前迎敵,西中郎將桓伊和輔國將軍謝琰在他處上岸,繞過出戰的守軍,奔襲郡城。
新蔡太守本欲將漢軍攔於河上,哪裏料到,自己領兵出戰,恰恰落入漢軍圈套。
大半兵力被牽製,郡城轉瞬被下。
城內守軍拚死鏖戰,終抵擋不住漢軍猛烈攻勢。兼城內有人響應,於戰事最激烈時打開城門,迎漢軍入內,本就陷入困境的守軍登時大亂。
主簿和主記室親上城頭,門下賊曹及議生等率青壯力戰,仍擋不住如潮水般的漢軍。
城門被破,漢軍不斷湧入。
守軍逐漸力竭,一個接一個倒下。
新蔡主簿渾身染血,身邊部曲十不存一。遇桓伊登上城頭,勸其投向桓漢,僅是搖了搖頭,表情十分平靜,既沒有大罵漢軍,也沒有悲哭國運。
“素聞桓漢天子仁德,愛惜百姓。兩國交戰,百姓無辜,萬請將軍憐惜蒼生,莫要行-屠-城之舉。”
得桓伊允諾,主簿放下長刀,整肅衣冠,麵長安方向而拜。
“我乃秦臣,曆代先祖皆效忠於秦氏。今食君祿,不能守城退敵,有負君王所托,唯一死以謝厚恩。”
“望將軍信守承諾!”
話落,主簿飛身躍下城頭,摔落於城門前,當場氣絕身亡。
“收斂義士,厚葬。”
主簿自盡,主記室戰死,門下賊曹落馬被縛。
議生見事不可為,得桓伊允諾不傷百姓,不對守軍秋後算賬,命守軍和青壯放下武器,隨後橫刀頸前,自刎而死。
戰後清點,新蔡共有職吏五十人,散吏十三人,除十餘被俘願降,多數為秦盡忠。戰死者超過三十,餘下皆自盡而亡。
性情之勇烈,實令人敬佩。
新蔡郡城已失,五千守軍陷入漢軍包圍,孤立無援。
戰鬥持續到傍晚,新蔡太守被斬斷一臂,死於陣中。守軍耗盡氣力,抵抗再不成氣候。
夜-色--降臨,船頭岸邊亮起成片火把。
五千秦兵僅剩不足兩千。
桓衝下令停止進攻,以謀士至陣前勸降。
新蔡太守已亡,三名幢主盡皆戰死。一名肩膀帶傷的參軍被扶到陣前,沙啞道:“桓大都督可能允諾不傷百姓,留一幹將士性命?”
謀士高聲道:“官家仁德,大都督亦非-嗜-殺之人。兩國交戰,百姓無辜。足下盡可放心。”
火光照亮河岸,河中停泊的大船仿佛一隻隻巨獸,愈發顯得駭人。
參軍轉過頭,看向身後將士,心知隻要自己不點頭,這一千多人都會死戰到底。
然而……
苦笑一聲,參軍推開攙扶自己的隊主,解下發冠,佩劍平舉身前,滄然道:“仆願降。唯請將軍遵守承諾。”
戰場上一片寂靜,戰鼓聲、喊殺聲盡數消散。
唯有夜風席卷而過,帶起濃烈的血腥氣和刺鼻的火-藥味道,同戰死的英魂一起,訴說著戰爭的殘酷和慘烈。
“戰死將士皆釘棺埋葬。傷者診治,不可輕慢。”
“將兵入城之後不許滋事,不許侵擾百姓,違者軍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