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尋找殺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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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應龍言道:“所以那晚當陸根生乘著酒意,當眾言明此事後,姚四也很感動。那時眾人帶去的酒喝光了,他就起身去裏屋,又取了一瓶女兒女婿過節時孝敬、他自己還沒舍得喝的四川竹葉青,啟開蓋子,一定要與大家一醉方休!”

    林放鶴不放心,開口探問:“這時其他的那三個瓦匠也在場嗎?”

    羅應龍瞧了他一眼,回道:“都在。”

    “那這三個人是啥時候離開的?”林放鶴提出了疑問。

    “這會兒那幾個人本來已經喝好,隻是見姚四和陸根生情緒高漲,一時怯不開情麵,沒法離開。於是每人又飲上一盅竹葉青,才以頭暈目眩、不勝酒力為名,離開姚家……”

    “這三個人是同時離開的嗎?”

    “是,他們可以相互作證。而且與姚四後來的供述也大致吻合……”

    林放鶴點點頭:“明白了,這就是說,到了最後、留在姚家喝酒的實際上隻剩下陸根生和姚四兩個人?”

    羅應龍皺眉:“正是。”

    “關於這件事,姚四自己怎麽說?”林放鶴繼續詢問。

    “他自然是百般抵賴。”

    “姚四有說過陸根生是什麽時辰離開他家的?”

    “他記不清了,一忽二更,一忽又說三更。”

    “敘述如此抵牾不合,大概和當事人飲了大量白酒,頭腦不清有關。”

    “我也這樣認為。”羅應龍點頭道,“所以暫時將姚四收監,帶領相關捕役、巡官去往他家搜尋。誰知這一搜,竟然找到了偌大的證據……”

    “嗯,你說你說。”林放鶴不動聲色。

    “首先在姚家廳堂的座椅上,我們發現了陸根生頭晚遺失的方巾。後來大家又擴大搜索範圍,用心勘察,居然在院子的東牆邊,找到了呈線狀灑落的血跡……”

    “血跡?”

    “這些血跡新鮮,尚沒有凝固。可見滴落的時間並不長。”

    “如此容我問一句,姚四本人,是如何來解釋這些灑落在地上的鮮血?”林放鶴轉了轉眼珠。

    羅應龍答道:“據姚四講,當天晚上他見眾人上門,一個是熱情好客,一個是覺得菜肴不豐盛,所以讓他自己的老婆王氏宰殺了一隻雞。做給大家吃。誰料這個女人笨手笨腳,斬了一刀,這隻雞還沒有死,撲著翅膀滿院子亂鑽。這些血跡大概就是那時留下的。”

    “這段供詞得到證實沒有?”

    “我們通過對當事人逐個排查、訊問,證明那晚桌上確實有一盆大棗、老薑、枸杞燉雞塊,而且姚四的妻子王氏也承認,那天關於殺雞不死的細節完全屬實,並非胡編。”羅應龍瞄了一眼桌上的案卷。

    “那你有沒有問過王氏,當天晚上,陸根生究竟是何時從她家出來的?”

    “這女人也說不清。他們這些人在外麵喝酒,她在屋裏做針線,隻道恍惚三更天左右。”

    “當時陸根生狀況如何?”

    “喝的酩酊大醉,一步三搖,說話連舌頭都有些短了。”

    “告別之時她出屋了嗎?”

    “王氏本來在屋內補衣服,後來聽到男人在外間叫,說陸兄弟喝多了,迤邐歪斜,怕他磕碰,所以要送他一段。王氏這時才從裏屋走出……”

    “噢,當晚姚四還曾親自送過陸根生。”林放鶴端起茶盅,慢慢飲了一口。“那他又是什麽時候回到的家?”

    “大約半個時辰以後。”羅應龍臉色陰鬱。

    林放鶴又問:“送一個人而已,為何要去那麽久?”

    “據王氏講,姚四將陸根生送到村口,因為對方再三推讓,他也就沒往前去。折頭返回。走了二三十步,忽然覺得酒勁上來,頭昏眼花,就在路旁的柳樹下吐了幾口。又坐了好一會,方覺輕鬆。”

    “關於這個說法,除了王氏,當事人還能找到其他的證人嗎?”

    “那會兒已是三更天左右,夜色昏黑,街上寂寥,到哪裏去找人?”

    “大凡殺人,必有動機。”林放鶴臉色不愉,道,“陸根生與姚四先前雖有嫌隙,但經過大夥的解勸,已然和好。他為何還要以身試法,犯下如此的彌天大罪?”

    羅應龍再三思量,說:“隻有一個解釋,就是他大量飲酒之後,頭腦發昏、失去了判斷的理性,這時忽又想起兩人往日恩怨……”

    林放鶴不能苟同:“你這僅僅是猜測,推斷,中間還缺少大量的相關鏈條。”

    “當時陸根生的妻子陳寶珍一口咬定,就是曾有宿怨的包工頭男人將其男人殺害,如若不秉公而斷,她要上訴州衙。我們不得已才將姚四收監。”羅應龍麵顯無奈。

    “那就怪了。”林放鶴用拳頭在卷宗上輕輕敲擊,大不以為然:“按《大明律》規定,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支持,疑罪從無,對嫌犯的拘禁不能超過二十四個時辰。為何姚四如今仍舊羈押在獄?”

    “這也正是下官百思不解之處。”羅應龍眉頭緊皺。

    林放鶴聽了一怔,心中詫異,問:“羅知縣這是哪裏話?有何不解之處,可否詳細說來我聽聽?”

    羅應龍捋著胡子,站起身,在屋內慢慢踱著,說:“我昔日與年兄供職刑部,擔任巡檢吏,豈能不通曉法理?雖然看上去姚四乃為本案重要疑犯,但要是沒有相關物證的支撐,也不能長久關押。”

    “明白就好。”林放鶴擺弄案卷,若有所思。

    “隻是最近禦史台的一位大人,有事回鄉,路過州衙,暫作停留。不曉得他怎麽一下子聞聽了此事。上奏知府大人,嚴令督促、結案上報……年兄你也知道,禦史台那幫言官,雖然品秩不高,但一封彈劾奏折能直達天聽!又個個簧口利舌,長嘴烏鴉一般,豈是輕易可以招惹的?”羅應龍麵露苦笑。

    林放鶴歎息:“哼,你也明白。”

    “所以大家隻好連夜突審,窮追不舍。”羅應龍連連歎氣,“上麵知府大人限定了破案期限,先是三天,不得口供。又是五天,仍然沒有結果——唉,為了這個、連負責刑訊的兩位縣衙巡官都挨了板子。”

    林放鶴驚呆了,道:“竟有此事?”(未完待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