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6章 不瘋魔,不成活

字數:3424   加入書籤

A+A-




    羅傑簽署完保密協議,查爾斯給他預付了一部分作為馴犬師的工資。羅傑貪婪地數了又數,然後小心地揣進兜裏。

    鄧肯愛憐地輕撫著那條德牧的後頸,目光如看待戀人和看待孩子一樣溫柔。

    “多吃一點,親愛的,再多吃一點。”他說道。

    查爾斯指著門口對羅傑下達了逐客令,“現在你可以走了,從明天開始有部新片即將開拍,帶著你的狗準備去劇組報道。”

    羅傑又看了一眼餐桌上的牛排和紅酒,厚著臉皮乞求道:“查爾斯先生,現在都中午了,我想吃了午飯再走,可以嗎?作為公司新晉員工,我應該可以得到一份免費午餐吧?”

    查爾斯厭惡地看著他,半響才衝廚房的方向喊道:“給我們的客人準備一份午餐!”

    羅傑飛快地坐在餐桌旁邊,與那條德牧相對的位置,快活地說道:“我也要一份同樣的,洋蔥煎牛排和紅酒!牛排一分熟就行,我喜歡吃帶血絲的!”

    什麽?

    他們剛才提到了什麽?

    淚眼朦朧的飛瑪斯被牽動了一根敏感的神經,不由地愕然抬起頭。它此前一直在看那條德牧,卻沒注意餐盤裏的食物。

    直到這時它才發現,餐盤裏盛放的是一份洋蔥煎牛排配西蘭花和蘑菇,鮮美多汁的上等牛排被煎得恰到好處,每咬一口都會有濃鬱的牛油香氣飄出來,令人垂涎三尺——問題不在這裏,而是作為煎牛排主要配料的洋蔥!

    此前飛瑪斯並不知道洋蔥的奧秘,拜劇組的前任煙火師關彪所賜,後來張子安給它科普過,它才知道洋蔥對於狗來說是有毒的,洋蔥裏的二硫化物會引起狗的溶血反應。

    查爾斯沒有搭理羅傑,而是殷勤地對鄧肯說:“鄧肯先生,我們最近換了一位主廚,他最擅長的菜就是這道洋蔥煎牛排,不知是否符合貴愛犬的口味?”

    鄧肯滿意地點點頭,讚許地說:“它很喜歡吃。”

    “那就太好了。”查爾斯笑容可掬,“據主位廚師說,洋蔥與紅酒可謂是絕配,既可以去除洋蔥令人不快的臭味,還能保留它的辛香,使酒香、葡萄的香氣和洋蔥特有的香氣相融合,再配以精心烹製的牛排,人間美味莫過於此。如果貴愛犬喜歡的話,我讓他們每天都給它做。”

    “嗯。”鄧肯點點頭,“謝謝你,查爾斯先生,你考慮得實在太周到了。”

    主廚的手藝絕佳,他的愛犬確實很喜歡吃這道菜,除了西蘭花被剩下之外,洋蔥、牛排和杯子裏的紅酒幾乎全被掃蕩一空。

    “不要吃!不要吃!不要吃洋蔥!”

    飛瑪斯突然狂吼起來,它想警告那條德牧,不要繼續吃這道菜,雖然一時半會沒事,但實際上二硫化物已經悄悄進入身體裏,即將屠殺血液裏的紅細胞,從而引起急性溶血反應,甚至危害骨髓。

    顯然,這個時代的人並沒有意識到洋蔥對狗的危害,隻是將他們能拿出來的最好食物供奉給這條明星德牧吃。

    拋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這條德牧的體型不小,僅僅吃掉盤子裏現有的洋蔥大概不會致命,但如果今天吃了明天接著吃,二硫化物在體內不斷積累,以這個時代拙劣的醫療水平而言,一旦出現血尿,那基本上就回天乏術了。

    飛瑪斯嘹亮的狂吠令鄧肯厭惡地皺起眉。

    “鄉下狗就是鄉下狗,即使長得跟我們的大明星一樣,教養也不可同日而語——我們的大明星從來不亂叫。”查爾斯微笑,“13大概是眼饞這份洋蔥煎牛排,也想吃幾口。我能理解,哪條狗不喜歡吃肉呢?”

    “但那是不可能的。”鄧肯冷哼一聲,“替身怎麽能和主角同一個待遇?”

    “沒錯,正是如此。”查爾斯讚同道,轉頭嗬斥羅傑:“我發工資給你是讓你在這裏看戲的?快讓你的狗閉上嘴!”

    羅傑從椅子上跳起來,三步並作兩步衝到飛瑪斯麵前,麵目猙獰地恐嚇道:“閉嘴!別叫喚了!再瞎叫喚我就剝了你的皮!”

    飛瑪斯依然試圖阻止,但那條德牧已經將洋蔥和牛排全都吃光了,離開了餐桌,正躺在地毯上懶洋洋地消食。飛瑪斯知道勸阻是徒勞的,這個世界裏沒誰能聽懂自己說話,而且這是已經注定發生過的曆史。

    羅傑見飛瑪斯不再吠叫,便坐回到餐桌邊。

    正在這時,廚師推著餐車過來了。

    查爾斯走到餐車邊,親自從餐車裏端起兩個盤子,一個放在羅傑麵前,另一個放在飛瑪斯麵前。

    “作為替身,隻配吃這個。”他說道。

    兩個盤子裏分別放著一份火腿奶酪三明治。

    羅傑盯著自己的三明治,雖然覺得屈辱,但他實在是餓了,最後還是拿起三明治大口大口地塞進嘴裏。吃了幾口,他注意到牛排盤子裏還剩下幾片西蘭花和一些湯汁,便大搖大擺取過來,絲毫不顧鄧肯與查爾斯鄙夷的目光,用三明治的麵包片蘸了蘸湯汁,有滋有味地咽下去。

    飛瑪斯看著三明治,這份食物少得可憐,相比洋蔥煎牛排來說更是寒酸,但至少沒有毒。

    它低下頭,把三明治吃進了肚子裏。

    精靈之中,飛瑪斯最佩服老茶的堅強與剛毅,老茶無論麵對任何事都絕不退縮,即使是拋頭顱灑熱血也無所謂,隻要是老茶認為正確的,雖千萬人吾往矣。

    飛瑪斯曾經逃避過,曾經寧願忘記一切也要逃避夢魘般的過去。但這次它決定不再逃避了,它要在這個世界活下去,親眼見證一切,直麵自己的心魔。如果不擊敗心魔,就無法成為天使。

    “這就對了,要認清自己的身份。”查爾斯和鄧肯相視而笑,他們認為飛瑪斯已經屈服於命運。

    鄧肯看了看表,向查爾斯告辭道:“我先回去了,我的愛犬還有一大堆後宮團要寵幸,我都已經記不清這是它第幾次要當爸爸了。”

    查爾斯親自把鄧肯和他的狗送出去。

    在關門之前,鄧肯的狗打了一個響亮的、帶有洋蔥味兒的飽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