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抽抽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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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天氣晴朗,微風吹拂,開封近郊,某莊園裏,少年英雄們即將踏上尋寶的旅程。

    李笠站在高台上,見自己精心設計的“尋寶迷宮”準備就緒,兒子們一個個摩拳擦掌,很高興,對著旁邊點點頭。

    一旁,手拿長笛的馮小憐,吹起剛學會不久的曲來。

    曲調激昂,仿佛是一場激烈戰鬥的伴奏曲。

    曲名未知,因為“首創者”李笠一直不說,隻說這笛曲的靈感來自“火之意誌”。

    時間到,少年英雄們站在迷宮的不同入口,就要邁開步伐迷宮中心前進,收獲沿途以及中心位置的寶箱。

    但是,在邁開步伐之前,必須投骰子。

    根據骰子的點數,決定自己的“前進格子數”,而“格子”,在迷宮道路上已經畫好了。

    這就是典型的“大富翁遊戲”,以投骰子點數來決定行動步數,半路上有各種“寶箱”,剛好停留在該寶藏所在“格子”上,就能“開寶箱”。

    或者各類事件。

    若不幸走到“陷阱”格子,亦或是碰到不好的事件,遊戲者就會被打回起點。

    投骰子,必須有骰子,每個皇子得先抽簽,抽到不同“品質”的骰子,而骰子有七種。

    木骰子,二十八麵。

    石骰子,二十麵。

    銅骰子,十二麵。

    銀骰子,八麵。

    象牙骰子,六麵,即正常的正立方體骰子。

    還有最高一檔的金骰子,四麵,即三棱錐形狀的骰子。

    無論那種骰子,上麵就隻有四個數字,分別是一、二、四、八。

    除了金骰子之外,其他骰子的麵都超過四個,超出數量(四個以上)的麵,均無數字。

    於是,拿到木骰子的人,每次投骰子,投出數字的概率是七分之一,即百分之十四左右。

    投出數字“八”的概率是二十八分之一,即大約百分之四左右。

    隻有手持金骰子的人,每次投骰子,才必定至少走一步。

    銀骰子、象牙骰子的持有者,停留在“陷阱”格子後,可以返回最近的“記憶”格子,而不是回到起點。

    金骰子的持有者,停留在“陷阱”格子後,可以“免傷害”,連“記憶”格子都不用回。

    毫無疑問,金骰子是最好的骰子,但隻有一顆。

    抽簽結束,抽到金骰子的皇子,笑逐顏開,因為他極大概率就是最後的“冠軍”。

    抽到銀骰子、象牙骰子的皇子,雖然有些失落,但因為還有希望獲勝,所以麵色平靜。

    那些抽到銅骰子乃至木骰子的皇子,當場就想不玩了:明擺著贏不了的遊戲,費那勁幹嘛?

    但是被李笠一瞪眼,隻能忍著淚水,默默走向自己的出發點。

    尋寶遊戲開始,皇子們開始投骰子。

    “遊戲進度”的差異之懸殊,立刻就表現出來。

    手持金骰子的皇子,“健步如飛”,毫無顧忌的前進,開寶箱,踩陷阱,如履平地。

    手持銀骰子、象牙骰子的皇子,步履蹣跚,但總體上是前進的。

    而手持木骰子、石骰子、銅骰子的皇子,要麽是長期原地不動,要麽是運氣欠佳踩中陷阱,被打回起點。

    這種極不公平的遊戲,很快導致手持“底檔骰子”的皇子情緒崩潰,哭喊著“不玩了”。

    然而這遊戲又是教育課,不玩是不行的,每個皇子身邊都跟著人,監督投骰子結果,並當“監軍”。

    李笠虎著臉,拎著根藤條來回巡視,硬是壓著兒子們把遊戲玩到底:

    當手持銀骰子及以上骰子的人全都走到終點,遊戲才結束。

    毫無疑問,兩手空空、哭得眼睛紅腫的皇子占多數。

    本來好好的一場尋寶遊戲弄成這樣,旁觀的趙孟娘和另外幾位做娘的,心裏不好受。

    然而遊戲還沒結束,午餐時間到,皇子們要“抽卡”用餐。

    各類食物包含飲品,以套餐形式分等級,想要用餐,不能直接拿,要抽卡,憑借抽卡結果來獲得食物。

    食物分為五級,為五星,星級越高,套餐的檔次就越高。

    皇子們抽到什麽卡,才能根據卡的星級,享用對應的食物和飲料,而卡片的星級越高,抽中的概率就越低。

    抽一次卡要花七十文,每個皇子手上有一萬文。

    若不是一張張抽,而是一次抽十張卡,有“優惠套餐”:套餐價格是六百四十八文。

    連抽十張卡,可比一張張抽到十張,劃算得多。

    這個道理,皇子們都懂,他們手持一萬文(以紙券代替,不是真的銅錢),開始抽卡。

    一星飲食,很容易就抽中,但食物是野菜羹(等於本身也包含了飲料),誰都不想吃。

    不停地抽卡,抽著抽著,錢沒了。

    而能抽到正常飲食(至少三星,能下咽)的皇子,少之又少。

    手上的卡,要麽是一星級別的野菜羹(全素),要麽是二星級別的“小魚小蝦粥”(有一點點肉)。

    三星套餐,是饅頭、白粥、豆腐乳,隻有少數人拿到。

    四星套餐,白米飯、鮮肉羹,酸梅湯,隻有一個人抽到。

    至於五星的“佛跳牆”套餐,一個都沒抽中。

    本來玩尋寶遊戲就玩得“悲痛欲絕”的少年皇子們,饑腸轆轆之際,得了如此套餐,一個個苦著臉,那樣子不知有多委屈。

    李笠端著一大碗“小魚小蝦粥”,坐在兒子們身邊,問兒子今日這兩場“抽抽樂”,好不好玩。

    皇子們把頭搖得如同撥浪鼓:好玩才怪!!

    第一場尋寶遊戲,要每個人都是用同樣的六麵骰子,一樣的踩中陷阱回起點,或者記憶點,這才有意思!

    第二場,吃飯,吃個飯還得抽卡,拿一萬錢來抽,看看抽的都是什麽玩意啊!

    “一萬錢,十貫,隨便找一家像樣的食肆、酒肆,都能吃一頓大餐了。”李笠緩緩說著,看著兒子們。

    “抽一張卡,十文,隨便找個路邊食攤買些小食,也能填肚子,結果呢?”

    “玩遊戲,骰子的類別和特權,直接導致遊戲對大部分參與者來說,等於毫無意義,這有意思麽?肯定沒意思。”

    作了一番鋪墊,李笠引出論點:“所以,不合理的規則,必須改,不然,不公平!!”

    皇子們用力點頭,今天這兩件事,讓他們深刻體會到不合理的遊戲規則,對於“參賽者”到底有多麽的不公平。

    “我們把尋寶遊戲,看做入仕和當官的曆程,把骰子,看做入仕資格,那麽,手持不同骰子的遊戲參與者,你們想到了誰?”

    有皇子舉手,得李笠許可後發言:“這,、這就是世家高門,一般士族,以及、以及庶族,還有墊底的平民!”

    “沒錯。”李笠對兒子的反應很滿意,“骰子的類型、特權,以及整套遊戲規則,類似九品中正製,對於庶族來說,是極度不公平的,遑論平民。”

    “若按前朝慣例,庶族子弟入仕,基本都是流外官,除了極少數人,做一輩子官,也就是流外官。”

    “而平民,連流內官都不是,不過是個吏。”

    “士族子弟,入仕就是流內官,世家高門入仕後,都是清貴的官位,事務少,名聲好。”

    “做事情就容易犯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自然就不會出錯,所以這些清貴官,仕途平坦,悠哉悠哉。”

    “他們就算犯了錯,也有長輩、姻親來保,什麽責任都不用擔,若是一般士族,大不了改任,避避風頭。”

    “而庶族出身的官員,一旦犯錯,躲無可躲,承擔後果,之前的所有努力,全都白費了,甚至自己主官的錯,也要他來背。”

    “你們在玩遊戲的時候,拿到低檔骰子後,總是投不出數字,總是原地踏步,或者好不容易走幾步,卻誤踩陷阱,被趕回原點...”

    “心裏,有沒有滔天怒火?有沒有咒罵這不公平的規則?”

    皇子們用力點頭:當然有!

    李笠又問:“再說吃飯,明明隻要明碼標價,食客就能用合理的價錢,吃到對應的食物,但店家偏偏不。”

    “搞什麽抽卡,根據概率來吃飯,這算什麽?花了一萬錢,結果還吃的是野菜羹,或者小魚小蝦粥,這公平麽?”

    皇子們“深受其害”,想到這裏,心中委屈噴湧而出,有幾個又嚎啕大哭起來。

    這就是李笠要的效果,他要讓兒子們記住,刻骨銘心的記住,魏晉以來的一些製度,如今是多麽的腐朽,多麽的令人憎惡。

    “科舉,就是重新製定遊戲規則,所有人的骰子,都是正常的六麵骰子,投出什麽數來,全看考場發揮。”

    “沒有人可以有什麽特權,踩中陷阱就得後退,考慮到寒窗苦讀不易,隻是返回‘記憶點’,誰都是這般。”

    “而功勞和對應加官進爵的關係,不能看概率,一定要明碼標價,那就是嚴格的軍功、爵位製!”

    “爵位、將軍號,是明碼標價的菜肴,食客,是軍中將士,隻要他們立下對應的軍功,就能換取對應的爵位、將軍號!”

    “沒有軍功,不得封爵、晉爵,不帶兵打仗殺敵,就不得有將軍號!”

    “沒道理那些連馬都不會騎,沒真正帶過兵的文弱書生,靠著士族出身,起家就是中階以上將軍,沒立戰功就能封爵!”

    李笠用這種比喻,讓年少的皇子們明白了他想說的道理。

    一直以來,他也是這麽教育太子,和幾位已經成年,或者即將成年的皇子。

    他灌輸的觀念,一旦在兒子們心中生根,就會直接影響兒子們的三觀,伴隨其一生。

    所以,沒有誰,可以把他的兒子帶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