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布條上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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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薛千拿著那卷小破布條來到師父麵前,交給崔束之時,她才意識到,自己竟然連那上麵寫了什麽都不知道。
方才聽聞郡主出事,心裏著慌,隻顧著趕路,竟忘了看看上麵寫了什麽。
萬一,是郭雲清那小子玩自己呢?
雖然,他看著也不像玩,更沒道理捉弄自己,可就這麽堂而皇之地交給崔束,還是太過魯莽了些。
崔束收起布條,麵色沉重。
杜衡之和崔承皓也看出不妙來,杜衡之擔心的是薛千,崔承皓則擔心的是,那布條上寫了什麽。
“薛姑娘,這……是誰給你的?”崔束眉頭緊皺。
“是……我認識的一個人,此行路上,他一直和我們同行。到京城那天,她追著一夥人跑了,之後,就失蹤了……”
對於在王家發生的事,薛千沒有提出來。
“追著一夥人,跑了……”崔束喃喃自語。
“爹,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崔承皓神情著急。
杜衡之大致明白了過來,跟他們同行的,除了郭雲清,還能有誰呢?
“這個人,是我救的。”他沉思半晌,還是開口說道,“來之前,他暈倒在一座山上,渾身是傷,似被人追殺。醒來後便跟著我們來到京城……那孩子,年齡還不大,武功卻很好,路上不多言,直到來了京城,才不見其蹤影。我想,應該是去尋仇家了吧。”
“那先生可知,他追的那夥人,是……”
“是常在京城作亂的人。”薛千垂眸,輕聲道。
常在京城作亂的人……
崔承皓喃喃念到,倏爾恍然大悟,扭頭看向父親。
難不成,那布條上所寫的,跟王丞相有關?
那個少年,究竟是誰?
崔束將布條丟給崔承皓,他打開來一看,果真如此。又將布條遞給杜衡之,杜衡之心中早已有數,其上所寫的與他所料相差無幾。
寥寥數語,寫的,卻是一樁案子。
三個月前,棗花巷一位姓範的婦人在街頭賣酒,被幾位喝了酒撒酒瘋的男子調戲。那婦人長得嬌美,雖身著粗布短裙,卻越發襯得她風姿妖嬈,身段風流,周圍的人都稱她為“範西施”。
範西施在此賣酒已多年,其間也遇到過飲酒撒潑的人,可都被她妥善地周旋走了。久而久之,人們了解到範西施的脾性,加之她為人一向友好,對待鄰裏和善,對待客官慷慨,便沒人再出言調笑過。
棗花巷離城中偏僻,比鄰村郊,平時也無人來打攪。
可偏偏那天,幾個潑皮無賴來此飲酒,酒後大醉,開始借著酒膽出言不遜,言語越加不堪入耳。
範西施起初並不搭理,隻是笑顏招待,後來越發厲害,周圍人實在看不下去了,便有人幫著說話。
這不幫還好,一幫,那夥人便更加無法無天了。
有的人竟然開始對她動手動腳……
範西施也是正經人家的媳婦,孩子都已經十三四歲了,無奈丈夫多年前去世,為了生計她被迫出來賣酒,並非曲意討好他人。
這一被挑釁,她也沒了好臉色。
可好脾性還是在的,隻得一遍遍求饒,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甚至不要他們當日的酒錢了,隻求他們快走,自己還要一心做生意。
做生意?到了這般田地,他們還怎會讓她安心做生意?
無賴們嚷著酒裏不幹淨、兌了水,還有人竟當眾裝肚子疼,破罐子破摔了——既然在範西施身上沒撈著好處,那便砸了她的生意來相抵。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範西施無以為言,隻有不斷認錯,賠禮道歉,並拿錢來賠他們……
饒是如此,仍舊不行。
他們叫囂著,借著酒瘋,不知哪裏來的膽量,竟讓她跪了下來,逼她對他們磕頭。
範西施,忍辱負重,跪了。
如此奇恥大辱,若不是為了家中的兒子,範西施是萬萬不肯的。
周圍的商販和鄰居看著這一幕,竟無一人上前阻止——因為有人已經上前,卻被他們擰斷了胳膊,借此以儆效尤。
所有人便都不敢再上前了。
大庭廣眾下,朗朗乾坤下,範西施跪在地上,連聲道歉,不住地磕頭。
那些人大聲笑著,把腳抬起來,踩在範西施白嫩如玉的手上,狠狠壓下去。
範西施疼痛難忍,雙手被按在地上,身子也隻能略微佝僂,直不起腰來,整個人匍匐在地上。
這個姿勢是很屈辱的。
狂徒們愈發狂妄起來,有人開始摸她的臉,摸她的脖子……不過半刻,範西施發帶盡散,衣衫淩亂,香肩外露。
一時間春色滿園,旖旎萬千。
平民女子,活到這個份兒上,算是白活了。
周圍聚過來越來越多的人。
哭聲和求饒聲、指責聲和罵聲,交雜在一起,紛紛擾擾,卻無人敢動。
“你們誰敢過來,就把你們的女兒或媳婦賣到賭場去!”帶頭的狂徒道。
他們何以說出這句話?因為他們說到做到——真的敢把清白人家的女兒,弄到賭場裏去。
以前不是沒發生過,若非人群中有人說起,他們恐怕還不相信。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他們可不敢把自己女兒或媳婦搭進去……
這場惡劇越鬧越凶,直到範西施的兒子聽聞消息,跑了出來……
這個年輕氣盛的小少年,看見母親當眾受辱,披頭散發衣不蔽體,他如何忍得下去?
母親在地上哭著哀求,他們卻在她麵前大肆歡笑。如此人麵獸心,如此禽獸行為,早該天誅地滅!
他頓時火冒三丈,氣衝昏了頭,有些事母親可以忍,他身為人子,卻不能忍!
衝上去,隨手提起豬肉鋪上一把刀,衝著正在對母親動手動腳的痞子,毫不猶豫砍了下去。
當即,血流如注,飛濺三尺!
血霧彌漫在半空中,洋洋灑灑,觸目驚心,瞬間迷了人的眼,勾了人的魂,攝了人的魄。
周圍的眾人和作亂的流氓,一下子全都鴉雀無聲,場麵頓時安靜下來,再無一聲響動。
少年驚呆在那裏,滿麵通紅,眼中血絲密布,發白的手指緊攥那把到,身上被血染紅,整個人如同地獄來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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嘮個嗑,這件“辱母案”,其實源自今年二月的一則新聞:聊城辱母案判決其子於歡無期徒刑,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當初在微博看到,覺得簡直不可思議,氣憤之餘是思考:社會契約(法律)和倫理道德衝突時,到底該站在哪一方?
如果是以前,我會選擇法律——法律自有它的威嚴公正,如果受輿論影響,那麽法律便會失去它的效益,相當於整個社會又回到了原始社會:
死囚過街,人人喊打,毫無秩序可言。
可是在“百善孝為先”的中國,身為兒子,麵對母親受辱,則不可能坐視不理。這種情況下,兒子被判為無期,實在難以理解。
……
以上,是我當初的想法,現在也沒變。
當初覺得人神共憤,於是,就把它列入大綱了。。
好啦不影響大家看文了⊙_⊙就發個感慨而已(胡謅),誰讓作者君也是個憤青呢……
話說,憤青現在可不是褒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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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沒人投票了,傷心。。愛我你就別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