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無證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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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訴人傳召的證人,在法庭上當著眾人的麵,主動投案自首,公開承認自己的罪行。法庭上這一突如其來的變故,在媒體的報道下,很快便傳遍了全國大江南北,可謂人盡皆知。

    由於法庭上的公開審判是現場直播,所以,證人的自首也令全國億萬觀眾震驚不已,仿佛在觀看一出劇情大轉、不知結局的影視劇一般,頓時被弄得完全搞不清楚狀態。法庭上,被告人還在接受審判,公訴人傳喚的證人卻推翻之前的供詞,主動承認自己是shā rén凶手,這樣三百六十度的大反轉,這樣戲劇性的變化,令人不得不為之驚詫啊!在審判長宣布退庭後,這一消息仍舊在全國的各個地方進行傳播,一時間便成為了一條極具爆炸性的新聞頭條,引起無數群眾的關注、評論和探討。

    這一突然的變故,自然是有人歡喜有人憂。喜的大多都是被告鄭少強的親朋好友和那些為他鳴冤之人。證人當著法官和眾人的麵投案自首,主動承受自己是凶手,無疑是在宣布鄭少強是無辜的。所以,鄭少強的親人,還有朋友、同學,當庭就喜極而泣,不甚歡喜,紛紛為這事叫好,為凶手主動自首叫好,為自己的親人、自己的同學總算洗脫了罪名叫好。這下好了,終於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可謂皆大歡喜,令人大快人心!

    而憂的主要是警方和公訴方。證人居然當庭宣布自己是凶手,還有比這更加令人哭笑不得的醜聞嗎?這無疑是在他們臉上打耳光,**裸地宣布他們辦事不力,不僅把無辜的人當成被告來審判,還把證明被告有罪的證人主動請上庭作證,卻不料所請的證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這樣的結果,比宣判被告無罪還更加令人難堪,更加令人無地自容,簡直就是他們的奇恥大辱。而且,此事迅速被媒體在全國範圍曝光,社會群眾自然會對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的辦事能力有所質疑,會對他們辦事不力大加指責。這樣難堪的局麵,是他們無論如何都不願看到的。而且,責任該由誰來承擔,是由負責偵查工作的公安機關,還是負責監督工作的檢察院?雙方都互相推諉,不願承擔責任,更加不可能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還有,證人居然在法庭上堂而皇之地對眾人宣布自己是凶手,根本無視法庭的秩序和尊嚴,是對法庭的藐視,是對現場法官的不屑,根本沒把他們放在眼裏。這樣的行為,是高高在上的法官們無論如何也不能容忍和接受的。

    所以,周東升的主動自首,不但無形中得罪了公安機關和檢察院,還冒犯了法院,可以說,把公檢法都進行了一次**裸的嘲諷和諧謔,自然會給他的自首行為帶來巨大的阻礙和影響,甚至有可能事與願違、得不償失,不能達到自首和贖罪的目的。

    當然,公眾的矛頭可能更多會指向公安機關,畢竟他們是負責偵查案件的人。現在,不僅讓世人知道他們抓錯了人,冤枉了清白無辜之人,還讓真正的凶手來當證人,來指控無辜之人。這不是瞎鬧嗎?這不是狠狠地在他們臉上抽耳光嗎?還有比這更加令他們氣憤不已的嗎?由此可見,公安機關的偵查能力存在很大的lòu dòng和不足。而檢察院隻是監督機構,最多也隻負一個監督不力的責,並不會成為公眾批判的焦點。

    退庭後,鄭少強和周東升分別被法警押送著回到了看守所。雖然周東升主動承受了罪行,但是目前還沒有接受審查,尚不能定罪,所以,鄭少強目前仍然是被告人,仍舊是犯罪嫌疑人,同樣得被押回看守所。當然,接下來要做的工作,並不是對鄭少強的審判問題,而是對主動自首的周東升的審查,聽取他的犯罪供述,以及相關的犯罪鑒定工作,從而來確定他是否是凶手,而不能光聽取他個人的供詞,必須有相當充分的證據來證明才行。

    回到看守所後,警方立即聽取了周東升的犯罪供述。周東升一五一十地把他怎樣在去年十一月份開始精心策劃這起犯罪,怎樣用自己自製的jiān tīng、監視設備對曹飛洪進行jiān kòng,怎樣在2月1日晚上潛入曹飛洪寢室,將他捆綁,用行李箱帶出寢室,怎樣拖著曹飛洪走了很長一段路,再乘坐出租車回到在火車站附近的出租房,怎樣在出租房用鐵錘擊打曹飛洪頭部致死,怎樣冷藏屍體,怎樣在2月8日晚除夕之夜將死者弄到事先選擇好的火車軌道上,讓其被疾馳而來的火車碾死,等等全部犯案經過,都毫無保留地向警方坦白了。

    聽了周東升精心策劃的犯罪,在場的jǐng chá立即驚呆了,不禁感慨這是給死者鋪了一張天羅地網,讓他插翅難逃啊!如此周全的計劃,如此縝密的犯罪,如此細致的清理,隻有智商過人、心思縝密的天才才能設想出來。不管是人為精心的策劃,還是自然氣候的助力,都使得這起犯罪稱得上完美,可謂天衣無縫。而且,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還有許多機緣巧合的偶然因素和xìng yùn成分,不然周東升也不可能順利將被害人帶離出寢室,也不可能在整個過程中不留下任何痕跡和罪證,不被任何人看到,可謂一樁集“天時”“地利”“人和”之大成的完美犯罪,堪稱典範。

    可是,此刻,警方沒時間來細細回味和分析案件的具體細節,必須根據周東升的供述找到相應的罪證,不然警方和法院根本不會承認他的罪行,也不會定他的罪,隻會把這一切看成是一種天方夜譚和完美幻想,隻是他個人主觀的猜想和臆斷,並不能構成實實在在的犯罪。

    之後,周東升帶著警方將整個案件的經過還原了一遍。然而,不管在周東升捆綁曹飛洪的寢室內,還是在殺害曹飛洪的出租屋內,都沒有發現任何死者的血跡或者其他罪證。這些罪證早就已經被心思縝密的周東升清理幹淨了。早在張振生調查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對寢室內進行過徹底清查,可是並沒有任何發現。後來,張振生又到火車站附近的出租屋進行排查,對可能出租過給一個大學生的房子都徹底檢查過,仍舊沒有任何發現。

    此次檢查,周東升帶著警方的技術組,對寢室和出租房進行了詳盡檢測,得到的是同樣的結果。尤其在殺害曹飛洪的出租房,警方檢測得更是仔細,對房內的各個角落,還是冷藏屍體的冰櫃都進行了徹底清查,可是仍舊一無所獲。

    在整個犯罪的過程中,周東升都戴著手套,避免留下指紋,而且在殺害曹飛洪時又盡可能避免死者的血跡留在屋內,進行了周密而妥當的處理和遮掩,冷藏屍體時也同樣做了精心的處理和完美的善後。所以,整個鑒定過程,並沒有找到任何殘留有死者血跡的物證。而周東升當初用來裝曹飛洪的行李箱,以及在出租屋內任何留下了血跡的東西,在犯案後早已被周東升一把火徹底燒毀了。所以,在這方麵警方仍舊沒有任何收獲。

    現在,所有可能的罪證幾乎都被銷毀了,隻剩下最後一件,那就是殺害曹飛洪的鐵錘。當警方詢問周東升把凶器放在哪裏時,他頓時感到茫然若失,心灰意冷,說是當初乘坐客車回家的時候,趁一個下雨的夜晚,將鐵錘扔了,至於扔到什麽地方,他記不清楚了,隻記得好像扔在了某處十分荒僻、長有茂密叢林的懸崖深處。連凶器丟在哪裏都不知道,這還怎麽找啊?無異於大海撈針,根本無法搜尋!難道讓警方在周東升所說的高速公路上到處尋找,這根本就行不通,簡直無計可施。而且,還是扔在十分荒僻、長有茂密叢林的懸疑深處,這更是毫無希望了。

    這樣的結果,不禁令警方灰心意冷,同時也令周東升沮喪不堪。本來,當初精心策劃犯罪時,為了避免日後警方的追查,他才做得盡可能細致周全,把所有警方能夠想到的細節都做了仔細處理,確保沒有留下任何線索和罪證後,他才離開的。可是,誰能料到,現在他主動投案自首,主動供述自己的罪行,卻因找不到任何罪證而苦惱。還有比這更令他悔恨不已的嗎?還有比這更令他悲痛萬分的嗎?難道這一切都是自食其果?

    他知道,找不到任何證據,那麽他的自首很可能不會被檢察院受理;即使受理了,法院也根本不會相信他的片麵之詞,根本不會判他有罪。這樣的話,他就不能達到自首的目的,也不能拯救自己的好友,說不定鄭少強最終還是會被法院判有罪。想到即將可能麵臨的結局,不禁令周東升再次痛恨不已,痛恨自己當初的縝密,痛恨自己的理智,痛恨自己的細致,要是當初有哪怕一絲細微的疏忽,說不定就能救好友呢?

    唉,真是天意弄人啊!犯罪者主動承認罪行可能被判無罪,而無辜者竭力辯護卻可能被判有罪。如果真是這樣,他活在這個世上還有什麽生存的意義?不僅連累了無辜的人,還讓自己承受內心的折磨,更為重要的是,對方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啊!

    想到此,周東升不禁悲憤不已,情緒失控,竟然一頭撞向了看守所的牆壁,幸好被旁邊的jǐng chá及時攔住,索性頭部隻是輕微擦破了一點皮,流了一點血而已,並沒有大礙。可是,此時的他,即便仍舊活著,如果即將看到的是他無法麵對的結局,他活著也等於死了,沒有任何存在的價值,還不如一頭撞死一了百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