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信天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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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道(那個)坡(了)坡(哎喲喲)。”
“(哎咳——)下一道(呀)那梁(喲——)。”
“見不上(的那個)小妹妹(哎喲喲)。”
“(哎——咳)好(喲噢)稀(依)慌(噢哦哎咳)。”
“馬(了)走(那個)千(了)裏(哎喲喲)。”
“(哎咳——)一(呀)那一道道蹤。”
“人走(哦)(那個)千裏(哎喲喲)。”
“(哎——咳)一道道心(噢哦哎咳)。”
“人(了)想地(了)方(哎喲喲)。”
“(哎——咳哎)馬想(呀)(那)槽(噢)。”
“丟不下(那個)親親(哎喲喲)。”
“(哎——(咳噢(哎咳))往家裏(那個)跑(噢哦哎咳)。”
“......”
許一凡一行人高坐馬背,站在一處山丘之上,看著眼前這支一眼望不到盡頭的糧草大軍,耳邊響起了那一聲聲西北特有的歌謠,其歌聲豪邁而悠長,鏗鏘有力,聽著就讓人得勁,伴隨著那一聲聲哎呦呦聲,整支隊伍都按照一定的節奏前行著。
唱歌的是一位年過花甲的老人,老人穿著破舊的棉襖,棉襖已經黑乎乎,油膩膩的,還破了不少破洞,從破洞裏可以看到棉襖裏麵的朝麥草。
老人年齡很大,個頭也不高,皮膚黝黑,臉上的皺褶比餃子皮還多,其腰杆也不如何挺拔,還有些駝背,腰間用一根草繩綁縛著,在腰間別著一根旱煙袋,然而,就是這樣一位看似很普通的老人,卻唱著洪亮的歌聲,其嗓門不亞於一個年輕人。、
在老人的身邊,還站著一個大約八九歲的孩子,孩子手裏拿著一根羊鞭,在孩子的身邊,還有一黑一白兩隻小羊羔,而在不遠處一處才剛剛冒綠的草叢當中,有幾十頭顏色不一的羊兒正在悠閑的啃食著綠草,聽到老人的歌聲之後,這些正在埋頭啃食綠草的羊兒,會時不時的抬起頭,看一眼老人的方向,嘴裏發出咩的羊叫聲,似乎是在附和著老人的歌謠。
孩子的穿著也很破舊,而且極其的不合身,明顯大了不止一號那麽簡單,顯然是其家中大人穿過的舊衣服,其皮膚也呈現黝黑色,卻有著一口潔白的牙齒,此刻,他正蹲下身,撫摸著身邊的小羊羔,滿臉笑意。
許一凡卻注意到,在小男孩的腰間,別著一把刀鞘,至於刀鞘,卻沒有刀,從刀鞘的製式來看,那是炎刀,而是鎮西軍當中獨有的刀鞘製式,看樣子,這個小男孩的父親,或者其他的什麽親人,應該在軍中當差。
對於老人唱響的歌謠,或者說民謠更加的準確一些,許一凡並不陌生,在上輩子的時候,他也曾經聽到過,那是陝北的民歌信天遊,這種獨特的唱法和發音,不是當地人,很難唱出來,就算唱出來,也很難有那種味道,而且很多人也很難欣賞這種民歌。
聽著那相似的唱腔,類似的歌謠,許一凡仿佛回到過去,整個人眯起了眼睛,露出了追憶的神色。
如果說許一凡是比較淡定的話,那麽夢傾城等人則是一臉的詫異,歌謠唱的什麽,她們沒有怎麽聽懂,畢竟,老人是用當地的方言唱的,如果不是來過西北的人,確實很難聽懂,但是,聽不懂歸聽不懂,卻不代表她們不欣賞這種歌謠,不被這種歌聲所感染。
寧致遠自從從靈洲城出發之後,就經常一個人發呆,很少開口說話,這段時間,他也不在天天待在車廂內看書了,而是經常一個人騎著馬,跟著隊伍邊走邊看,尤其是在看到這些喊著這種號子前行的運送物資的隊伍之後,他就愈發的沉默起來。
老人的歌謠,寧致遠也沒有聽的太懂,但是,這首歌本身就不複雜,前後對照一番,也很理解。
這一路走來,玉門關外的貧瘠和寒苦,是超出寧致遠想象的,生活在這裏的人們,完全跟中原腹地的百姓比不了,可是,在這裏,一路所見的百姓,卻無比的開朗,明明前方就在打仗,他們卻笑的無比的開心,甚至偶爾還會開幾句玩笑,在他們的身上,看不到貧苦的感覺來。
當然了,這隻是精神上的歡樂。
一道玉門關就像是一道橫亙在天堂和地獄之間的分界線一般,彼此之間,涇渭分明,卻各有所樂。
這一路上,許一凡他們這群穿著華貴的人,走在官道上,並沒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很多人隻是在發現他們,抬起頭,淡淡的看了他們一眼,就低頭繼續做事兒,態度談不上冷淡,卻也不怎麽熱絡,仿佛在他們和許一凡他們之間,有著提到無法逾越的鴻溝一般。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也!”
這是許一凡在走出玉門關之後,隨口說的一句話,對於許一凡而言,隻是簡簡單單的一句隨口之語,卻讓寧致遠感觸頗深。
曆朝曆代的王權更迭,真正受苦的卻是這些最基層的百姓,而真正獲益的,卻是那些達官顯貴,怎麽看都不公平,然而,這卻是常態,很少有人回去關注這件事,就算有,也很少有人真正的放在心上。
“安然,他唱的是什麽啊?”夢傾城聽了一會兒,見老人唱累了,開始休息的時候,開口問道。
“應該是信天遊。”許一凡隨口說道。
“你還知道這個?難道你以前來過這裏?”
夢傾城本來隻是隨口一問,沒想到,許一凡還給出了答案,這讓她轉過頭,好奇的看向許一凡。
許一凡搖搖頭,說道:“沒來過,不過聽過。”
“哦,這樣啊。”
許一凡很快又補充道:“其實,我也會。”
“嗯?真的?那你來一個。”
夢傾城更加的詫異的看著許一凡,就連寧致遠和古沫汐也紛紛轉過頭,看向許一凡。
許一凡也沒有推辭什麽,微微抖了抖韁繩,上前一步,然後,氣運丹田,開始唱了起來。
“西北的山(哎嗨嗨哎嗨)山連著溝,
咱祖祖輩輩在這(哎嗨)在這噠噠價守,
祖祖輩輩在這噠噠價守。
西北的那個山來喲山連著溝,
祖祖輩輩祖祖輩輩在這噠噠價守。
吼幾聲信天遊解憂愁,
摔把汗攆著個攆著個日頭走。
西北的男子漢,
天生的強死牛,
為托山川(萬呀麽)萬重秀;
西北的漢子,
強死個牛呀,
為托山川萬重秀呀,
天塌下來不低頭。
西北的那個山來喲山連著溝,
好兒郎就出在出在咱這溝裏頭。
咽幾顆淚珠子攥拳頭,
怎能讓滿手手滿手老繭白白留?
西北的男子漢,
天生的強死牛,
敢對天地(一呀麽)一聲吼;
西北的漢子,
強死個牛呀,
敢對天地一聲吼呀
挺起脊梁朝前走。
西北的山,西北的溝,
祖祖輩輩在這噠噠盛不夠,
在這噠噠盛不夠。”
原本隻是一句玩笑之語,沒想到,許一凡還真的唱了起來,而且一開口,就讓夢傾城大吃一驚,相對於老人的那豪邁而粗礦的歌喉,許一凡的歌聲就顯得稚嫩了很多,可是,那股信天遊的味道,卻被許一凡表現的淋漓盡致,仿佛他就是土生土長的西北人。
不單單是夢傾城大吃一驚,寧致遠他們又何嚐不是呢,而真正大吃一驚的,其實不是他們這支光鮮亮麗的隊伍,而是山坡下麵的那支運糧隊伍,敢唱完歌謠,蹲下身,抽出旱煙袋,燒了一窩旱煙的老人,聽到這突如其來的歌聲,也猛地抬起頭,朝許一凡這邊看來。
許一凡他們一行人的出現,老人早就發現了,從許一凡等人的穿著,就可以看出,這一行人的身份肯定不簡單,老人在這片土地生活了大半輩子,什麽樣的人沒有見到過啊,明知道許一凡他們身份不簡單,老人也沒有過去攀談的打算,隻要他們不破壞這支運糧隊伍的完整和完全,他們想看,想聽,那就讓他們看唄,聽唄,反正又不會損失什麽。
可是,在許一凡開唱之後,老人還是第一時間看向了許一凡,倒不是許一凡唱的有多好,單從唱法來說,許一凡的唱法糊弄糊弄不懂行的人可以,但是,在他這種唱了一輩子信天遊的老人麵前,那簡直就是班門弄斧,不過,許一凡歌詞當中的那些話,聽著確實讓人舒心。
不管這種話語,到底是發自內心的,還是可以奉承的話,聽著確實很舒心,很來勁。
原本已經慢下來的運糧隊伍,在聽到許一凡的歌聲之後,也紛紛抬起頭,看向許一凡他們,有詫異,有錯愕,有疑惑,有警惕,但卻沒有誰開口說什麽,他們看了幾眼許一凡,又看了一眼抽旱煙的老人,見老人沒有說話,他們就繼續趕路起來,隻是,他們的腳步也隨著許一凡歌聲當中的節奏,緩緩的前行著。
“阿爺,那個人也會唱信天遊耶!”正在撫摸著小羊羔的男孩,抬起頭,看向許一凡說道。
“嗯!”
老人吐出一口煙霧,淡淡的嗯了一聲。
“不過,唱的不正宗,沒有阿爺你唱的好聽,可是,他好像是在說我們耶!”小男孩又說道。
“嗯,是在說我們。”
“那他們是什麽人啊?”
“大人物。”
“京城來的嗎?”
“應該是。”
“那他們是去康城嗎?”
“不知道。”
“阿爺,你說他們是將軍嗎?如果是的話,我想跟著他。”
“跟著他做什麽啊?就因為他長得好看?”老人轉過頭,看向小男孩問道。
小男孩表情無比認真的說道:“不是噠,如果他是將軍的話,我就可以跟著他去殺西蠻子了。”
說到這,小男孩看向許一凡,喃喃道:“他看起來年齡也不大,這麽年輕都能當將軍,我想我也可以。”
小男孩下意識的去撫摸腰間的刀鞘,刀鞘是他父親留給他的,作為他六歲的生日禮物,那是一把被摩挲的發亮,很多地方還出現破損,甚至還可以在上麵看到刀砍斧劈的痕跡,它們就像文字一般,在向看到這把刀的人們,講述著它曾經的主人,是如何在戰場上奮勇殺敵的。
男孩一家人,祖祖輩輩,世世代代都生活在這裏,男孩的父親是鎮西軍的一名小卒子,男孩的爺爺也是鎮西軍的一名小卒子,男孩爺爺的父親,更是鎮西軍的一名小卒子,在往上,他們大多數都是鎮西軍的一員。
男孩一家,在西北也不是什麽豪門大戶,他們隻是最普通的農民而已,而類似於他們這樣的家庭,在西北還有很多,爺爺戰死沙場,父親去了,父親戰死沙場,兒子也上了,他們到底為什麽打仗,又為什麽前赴後繼的去入伍,很難說清楚。
可能是因為他們祖祖輩輩都在跟西域人作戰,所以他們選擇走上了戰場,也可能,他們知道,一旦讓西域人進入中原,那麽他們現在擁有的東西,都會失去,丈夫會被殺死,妻子會被淩-辱,孩子會被他們當成奴隸在馴化,他們的田地、房屋,都會被比他們更貧窮的西域人占據,所以他們選擇走了戰場,也可能是,他們就是為了單純的活著,安穩的活著,所以選擇了走上了戰場。
男孩的爺爺之所以沒有戰死沙場,不是因為他懦弱,是逃兵,在西征軍當中,就沒有逃兵這一說,一旦當了逃兵,不但要命令軍隊的追捕,也要麵臨朝廷的海捕文書,更會被家鄉的人看不起的,除了隱姓埋名,躲躲藏藏的過一輩子之外,他們終生都要活在陰影當中。
老人之所以幸存下來,是因為他在成為士兵的時候,曾經因為他曾經是一名斥候,而且是異常優秀的斥候,人們常說斥候的生命周期隻有一年不大,可是,老人卻當了十餘年的斥候,次次都沒有死,隻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道理,在幾十年前,老人所在的斥候小隊,恰好遇到了西域的斥候,雙方展開了廝殺,最終,老人所在的小隊獲勝了,可是,整整一隊人,活下來的卻隻有老人一個人而已。
老人成為了殘疾,在其胸口,背上有著數道致命的刀疤,這些刀疤並沒有因為老人的老去,而逐漸消退,反而愈發的明顯和猙獰起來,老人的一隻腳已經廢了,左腳的五根腳指頭全都被齊刷刷的砍掉了,而右腳的五根腳指頭,也隻剩下兩根而已,最要命的,是老人的握刀的右手大拇指沒有了。
這樣的傷勢,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無比致命的,更何況是對一個斥候而言呢。
老人絕對不是第一個遭受這樣重創的士卒,也肯定不是最後一個這樣的士卒,他雖然活下來了,卻還不如死了。
對於有些人來說,活著比什麽都重要,正所謂是好死不如賴活著,可是,對於某些人來說,活著真的是一陣折磨,尤其是那些上過戰場,殺過人的將士。
眼睜睜的看著身邊的袍澤一個個的倒下,一個個的離自己而去,在麵臨絕境的時候,他們把活下去的希望留給最後一個人,這種無聲的情誼,是很多人不懂的,也是文人騷客寫不出來的。
當熟悉的人一個個死去,而自己卻還活著,活在痛苦的記憶裏,那何嚐不是一種折磨呢。
老人在身負重傷,被軍醫好不容易搶救回來之後,他活下來了,也得到了上級的認同,甚至當時的前任鎮西大將軍,都知道他的名字,在他昏迷不醒的時候,去看望過他,更是在他傷愈之後,想要讓他繼續留在軍隊當中做做後勤,可是,老人拒絕了。
老人拖著殘缺不堪的身體,回到了老家,對於一個那個時候才三十出頭的年輕人而言,這樣一個鬼樣子,還沒有娶媳婦,誰願意嫁給他呢?
可是,有人願意,當時村子裏的長得最美的姑娘,選擇嫁給了他,女人的選擇,得到了很多人的讚揚,而女人也把老人照顧的很好,為老人生了三個孩子,而且都是男孩。
老人的大兒子,在十年前,就戰死了沙場了,而二兒子也在次年戰死了,他們死的時候,都沒有娶妻生子,唯獨小兒子娶了媳婦,可是,在兩個兄弟都戰死的情況下,他還是選擇進入了軍隊,那時候,他才結婚不到三個月。
一次次的拚殺,一次次的受傷,一次次艱難的活下來,曾經稚嫩的少年,也為人父,為人夫,而伴隨著前年西征的開始,同樣身為斥候的他,自然而必然的死在了戰場了。
在西征開始之前,男人回了一趟家,麵對年僅六歲的兒子,他沒有什麽禮物送給兒子,畢竟,西北寒苦,能送的東西也不多,而他把自己的刀鞘送給了兒子。
男人離開家的那天,小男孩抱著刀鞘,追出去老遠,衝著男人的背影喊道:“阿爹,今年過年你會回來嗎?”
男人含著眼淚,微笑道:“回,一定回,到時候給你帶更多的小羊羔回來。”
小男孩笑了,而男人也笑了,隻是,男人這一去,就再也沒有回來了。
類似的事情,在這片貧瘠而荒涼的土地上,時常發生,中原人又有幾個人知道,就算知道了,又有幾個人會放在心上,而這裏的人們,也沒有把這些事情掛在嘴上說道的情況,敢問這裏的每家每戶,有幾個家裏沒有死過男人的,小男孩的家還算是好的,至少,他爺爺還在,娘親還在,而很多家庭,他們家的男人死了,就意味著他們這一脈的血脈斷絕了。
苦與不哭,唯有自己知道,信天遊,到底是信天,還是信自己,誰說的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