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當堂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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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宮宇也莫名其妙地回看。
自己見府裏的男子總是這樣扶母妃的,怎麽?有什麽不對嗎?
渾然忘了,自己王府中的男子,除了主子們,就都是無根之人。
水銀不知背後那二人的眉眼官司,她已行至死者身前三尺遠處,站定。
心念電轉。
這樣的胡大人,是留呢?還是……
師尊的話響在耳邊“死者為大,當尊之;為其訴冤,乃驗屍術之根本。你可用醫殺人,但不可用驗術欺瞞逝者!”
想到這兒,水銀不由地揉了揉拇指。
罷了,木腐不會僅有一處,延國有一個胡大人,誰知還會有多少個胡大人?
那司寇繼昭已明揪此案錯漏之重,自己再想違抗師命,也救這胡大人不能。
何況,她也從來就沒有做過此類的事情。就算是為了延國,現在也不是能拿驗屍之術糊弄的時候。
就……如實勘驗吧。
這時有衙役端了一個空盆過來放在一旁,並順手掀開了死者身上的白布。仵作驗屍,有些程序,他們也是做慣了、幫慣了的。
畫眉則適時上前,從藥箱裏拿出一大瓶皂角水,移過空盆,幫自家小姐淨手。
雖說這水已經涼了,但是,煮時放置的一些材料,卻是別家不會放的。
她家小姐,總愛用自己製作出來的東西。何況,這些也是專門為了避除屍氣的。
之後,畫眉再從藥箱裏拿出個娟包,打開遞到小姐跟前。
水銀待死者被蒙蓋後、一時捂出的那股氣味淡去,淨手後抽帕拭水,再取過娟包內的薑片,含於舌下。
畫眉則掏出塊方較大的絲帕,攔於小姐的眼下、口鼻上方,係在腦後,順便將小姐的長發束縛好。
待畫眉弄完後,水銀再近前,蹲身。
“驗死者性別,女;歲齡,22歲至25歲之間;體長五尺一寸至五尺三寸之間。(161厘米至163厘米)身重84斤至92斤之間。
死亡時辰大約在慧元19年4月28日卯時三刻至辰時二刻。”
言及此,水銀回首,見畫眉已拿出藥箱裏的墨管、筆和小冊,在細細地記錄,便繼續。
她無視了大堂眾人奇異的視線,抬手,開始從死者的顱骨摸起,至頸方停。
再撥開死者的眼簾,細看眼瞼,之後就是打開其口腔,用工具壓其舌,觀其喉。
取出工具,置於鼻前,嗅了嗅,收好。
再沿其身,順頸骨輕輕下摸。
一邊開口說道
“死者死亡原因頸骨斷裂,乃暴力突襲,敲擊所致。
所服之毒為民間藥耗子所用,乃其離世後硬灌入口,因口內無生前傷痕,隻有硬灌藥時造成的死後傷痕,初步判斷其並非死於毒殺。
周身骨骼完好。
初驗完畢。”
水銀說完起身。
再次淨過三遍手,拭幹,扯下麵上戴著的絲帕,塞回袖中,立回原位。
說出死者死亡時辰,明淨、明心師兄弟便已無罪。那時此二人才剛剛入城。
公堂之上,眾目之下,她不能剝除逝者衣衫,更不能動刀切膚,隻能草檢如此。
略有些遺憾。
師父說過未經剖驗的屍體,不能下死亡原因判斷。
水銀是很想遵循師父說的這條規則,但是……在這兒,實在是做不了。反正師父也說過知識,得活學活用。
而且,就算隻是草檢,她也還是看出了一些東西,不過沒必要說。
抽絲剝繭和循跡推案是兩種職責的劃分。仵作驗屍,隻需說出前者即可。
後者隻是她的個人興致,其實那些都是身為判官及捕者的行事作為。
低頭沉吟的水銀沒有發現,司寇繼昭看著她的眼神裏,明顯地閃過一絲興味。
果真是盛名之下無虛士。司寇繼昭心想。
本想借機為難她,撕下她神醫的假麵,誰知她不僅驗了毒,還當堂驗了屍、作了記錄,打了自己的臉。
連打兩回了……
不過……他不覺得臉疼,反而對其生出了幾分興趣。
看那姑娘驗屍時的那份鎮定,和坦然自若卻嚴肅、認真的表情,以及絲毫無懼、無畏且熟練的手法……
以後,自己遇到有難題的案子,知道該找誰了。
而南宮宇,卻沒司寇繼昭想的那麽多,他此時望著東方姑娘,眼睛連眨,笑容滿麵。
嘖……
司寇繼昭突然就覺得,南宮宇那一口白牙,有些刺眼。
另一邊的畫眉將自家小姐說的記錄好,再從頭至尾看了一遍後,將小冊和筆遞給小姐。看著她在上麵簽署好名字,紅柳便利落地扯下那頁記錄,上前雙手呈在案前。
司寇繼昭看著這一切,心裏的讚許更甚。
這主仆二人,當真是嚴謹、細致、規範。
他伸手接過記錄,第一眼掃向下署的簽名。
東方楠嬰?
他記住了。
他再看了遍記錄,隨後一拍驚堂木,大聲喝道
“來人!拿下此二人!”
手一指地上跪著的兩名人證,立時就有衙役撲上,一把將那二人按在地上。
二人驚疑,掙紮,高喊“冤枉!”
司寇繼昭嘲諷地一斜唇角。
“冤枉?明淨、明心辰時二刻剛剛入城,本案死者其時已亡,他二僧無罪。
而你二人!在死者夫君高呼‘殺人啦’之時,便立刻自外奔入。
怎麽?你倆就在院子外候著呢?
因何候著?是殺完人之後,還未來得及離開,便見到有僧人上門化緣,故,不及脫身,藏身於院外某處?
來人!帶人去出事那戶人家的院外,仔細搜檢腳印,拓之回來比對!”
二人聞聽此言,頹然放棄了掙紮,一時痛哭流涕道
“是我兄弟二人,窺其美色,乘其夫出門之時,想打暈她再行其事。
誰知,小人手重,又打錯了地方……
發現其斷氣之後,就……就趕緊家去拿了包準備藥耗子的藥,回來給她灌進去……想讓其被認為是自殺。
之後,逃出門就藏起來,想看看其夫如何處置此事,就見有僧人到那邊的鄰居家乞食,便……小人等認罪,認罪。”
此時,水銀已在畫眉的掩護下,悄然退入人群,離開。
該她做的事,她已經做完了,後續如何,她不好奇,亦不關心。今日拋頭露麵的已是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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