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塵埃落定的巨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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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協議中規定的內容跟林灰先前同超級細胞方麵擬定的意向書中所確定的內容基本是沒太大變化的。
    隻是雙方為了進一步明確協議責任又額外對協議進行了一些補充性說明。
    超級細胞此次對《hill climb rag》進行收購主要看中的是這一遊戲涉及到的一些開發技術。
    因此超級細胞方麵提出的補充性說明主要是關於技術移交和後續技術支持這方麵的。
    而林灰關心的是資金,因此林灰在正式合同中的補充說明基本都是圍繞著資金到賬的時間以及資金到賬的方式。
    在法務人員的幫助下,林灰在正式合同中將先前在意向書裏已經大致約定過的條目進行了更加精準的闡述。
    除了資金問題之外,林灰在合同中進行的補充性說明主要則是圍繞著後續運營的一些問題。
    比如說在正式合同中林灰格外強調了超級細胞在對《hill climb rag》進行收購之後在進行運營時不得區分對待。
    之所以單獨將這一條規定列出來,自然是因為部分遊戲廠商在全球化經營的時候因為一些原因往往對我國玩家進行不公正對待。
    前世很多遊戲開發商都有過類似的做法,就以前世《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的開發商fi為例,這家遊戲開發商在對《hill climb rag 2》這款遊戲的經營上就對我國采用區分對待的運營策略。
    這個時空雖然沒有fi這個遊戲開發商,但卻依然有不少因為成見或者是因為其餘客觀原因來區分化運營的遊戲廠商。
    之所以將玩家按照不同的地理位置區分對待?
    這些遊戲開發廠商有的是對於盜版問題身心俱疲不得已為之,有的是因為文化方麵的綜合考量來進行差異化經營的策略,但更多數情況下則是因為地域歧視或單純的惡心人。
    當然,對於不同的運營策略,遊戲開發廠商總是能找到自己的說法去搪塞。
    遊戲開發廠商或許有各種不同的原因來為自己的行為做出辯護。
    但站在玩家的立場思考的話,不管是什麽原因,沒有人喜歡被區分對待,尤其是沒人喜歡玩個遊戲放鬆一下還要被區分對待。
    正因如此,林灰將超級細胞方麵在《hill climb rag》以及該遊戲的衍生遊戲的運營要一視同仁這一點列入到正式協議中。除此之外,為了轉讓遊戲之後短時間內用戶體驗不會受到一些降級體驗林灰還進行了一些不妨礙到超級細胞方麵利益的條款約束。
    林灰覺得自己也算是仁至義盡了,雖然將遊戲轉讓出去了,但也盡可能顧及到此前一些玩家不會遭遇體驗降級的事件了。
    涉及到遊戲轉讓往往牽涉到的事務相當繁多,但此次合同的簽署還是很順利的達成了。
    之所以能夠如此順利的達成相關的協議,一來雙方都有深入合作的意願,二來此前已經敲定了意向書的內容,正式合同基本承襲了先前的意向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當然正式合同的簽訂,還要感謝合同的丙方即egame平台的完善的磋商體係和相應的支持服務。
    尤其是涉及到支持服務這方麵,林灰一定要給egame平台點個大大的讚。
    egame平台上提供的法務技術支持服務省卻了林灰不小的麻煩。
    雖然對此林灰在合同正式達成後也要付出一筆不菲的法務服務費用,但問題不大,相較於加大的合同成交金額來說這筆法務服務費用算不得什麽。
    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如果還要找別的理由來解釋合約如此順利達成,那無疑是對美好未來的共同憧憬。
    縱然此次林灰和超級細胞方麵達成的這筆訂單金額十分高昂,但無論是林灰還是超級細胞方麵都很清楚這筆訂單最大的價值不在於其本身的成交金額,而在於今後更加廣闊的合作空間。
    《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的轉讓,不是結束,而是同超級細胞方麵進行深度合作的開始。
    正式因為秉承著這一共同的理念,在《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轉讓的正式合同達成之後,林灰還同超級細胞這家公司的談判全權代表貝尼托·瓦西裏耶維奇先生趁熱打鐵,更進一步達成了涉及到未來合作的一份備忘錄。
    這個備忘錄裏林灰同超級細胞方麵約定進一步合作開發兩三個遊戲,涉及到營收分配屆時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原則上傾向於以創意作為利潤分配中最主要的權重項。
    這種分配原則對於林灰還是十分有利的,由此對超級細胞方麵釋放出來的成績也可以管窺一二。
    但這不是重點,在同超級細胞方麵達成的備忘錄裏麵最吸引林灰的是這樣一條:
    ——在同超級細胞方麵合作開發遊戲的過程能允許林灰(gray forest)利用超級細胞現有的一些資源去開發遊戲。
    這項看似平平無奇的條件對林灰卻是相當大的誘惑。
    利用超級細胞方麵的資源是否潛含著林灰也可以利用超級細胞方麵的現有ip去同超級細胞方麵合作去開發遊戲?
    如果誠然如此的話,那對於林灰來說可是天大的利好。
    哪還用去成立工作室去截胡《海島奇兵》這款遊戲?至少暫時不用。
    直接利用超級細胞方麵搞出的“部落衝突”這個超級ip在此基礎上直接將《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遊戲搞出來不香嗎?
    雖然《海島奇兵》這款遊戲的營收是進入十億美元俱樂部的。
    但在《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麵前《海島奇兵》的營收規模依然是不夠看的。
    要知道《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款遊戲可是營收超過三十億美元的。
    盡管這樣的營收規模依然沒法跟《部落衝突》本體這種怪物級別的營收相提並論,但也絲毫不遑多讓。
    縱然營收不等同於利潤,但是三十億美元的營收欸,可是約合人民幣接近兩百個億,這種情況下,隨便蹭點葷腥就夠一波肥的了。
    更何況以林灰現在的實力和地位遠不是蹭點葷腥那麽簡單,而是參與到分肉的環節中。
    總之,一旦真有機會染指到《部落衝突:皇室戰爭》的開發,林灰有把握能夠賺得盆滿缽滿。
    而《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遊戲前世是在2016年才問世,而現在才剛剛2014年年中。
    按照一般手遊的開發周期來估算的話,此時超級細胞內部大概率是沒有對《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項目進行開發的。
    如果超級細胞這家公司的內部真的沒有進行《部落衝突:皇室戰爭》這個項目的話,這對於林灰可是天大利好。
    如果真的有能夠利用“部落衝突”這個ip的機會的話,不充分利用這個機會似乎很說不過去啊。
    話雖如此,縱然林灰內心深處對超級細胞這家公司的談判全權代表貝尼托·瓦西裏耶維奇先生在備忘錄中提出的條件很感興趣,林灰也沒有表現出過分熱切的態度,因為林灰很清楚,過於主動反而容易陷於被動。
    不過完全不主動會不會也不太好呢?欲擒故縱雖然高明,但會不會因為聰明反被聰明誤從而弄巧成拙呢?
    林灰覺得不會的,他不怕超級細胞跑掉,作為一個重生者,林灰太多信息優勢了,在信息差方麵的優勢下,很多領域信息方麵的優勢甚至可以讓林灰偶爾客串一下神棍的角色,盡管林灰前世主業不是遊戲開發,但林灰手上同樣有太多可拿捏別人的技術了。
    林灰相信即便此時的他麵對超級細胞方麵沒表現出足夠的熱情,超級細胞方麵也會想法設法地激發林灰的熱情。
    林灰也曾當過技術方麵的工作者,林灰很清楚這他手中那些看似近在遲尺實操起來卻發現遙不可及的技術對一些熱衷於技術方麵的人有多大的誘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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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現在主動權在林灰手中,林灰沒必要去遷就誰。
    同超級細胞方麵達成了一係列合同之後。
    林灰原本以為涉及到軟件交接方麵的事情也會很麻煩,畢竟此前同蘋果方麵進行的交接就很麻煩,結果林灰發現是他想多了,借助於egame這個第三方交易平台實際上進行軟件的交接很方便。
    同超級細胞方麵的合約達成後,林灰看到了超級細胞方麵已經通過egame這個平台將同林灰達成的一係列合同所涉及的50%合同總金額即5440.8萬美元進行了支付。
    當然並不是直接支付給林灰,目前超級細胞支付的這筆錢暫存在egame平台上。
    林灰想要獲得這筆錢的方式是按照同超級細胞方麵先前所達成的協議將《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的工程文件、開發者文檔之類的各種材料以及相應的一些權限移交給egame平台上。
    (涉及到《hill climb rag》相關的各種文檔還好說。
    林灰在同超級細胞進行早期接觸的時候,就將《hill climb rag》涉及到的技術文件以及敘述性文件進行了整理。
    因此很快就將相應的文件上傳到了egame這個平台上。
    涉及到《hill climb rag》這樣一個正處於蘋果獨占期的應用的相關權限移交時需要蘋果方麵的進行授權。
    不過,林灰並沒有費什麽周折就拿到了蘋果方麵的授權。
    看來超級細胞方麵已經就接收《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後的平台策略已經和蘋果方麵達成了共識。
    縱然《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上線的尹始林灰選擇了6個月的蘋果平台獨占期,但這並不影響遊戲開發者遊戲轉讓或者謀求其他代理商的行為,隻要遊戲收購方願意繼續履行完遊戲剩餘的ios平台獨占期即可。
    林灰先前已經進行過相應的分析,蘋果方麵也很熱衷於林灰將《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進行轉讓,因為對於新的遊戲擁有者,蘋果方麵很容易拿到更高的分成比例。
    對於一款全周期營業額大概在一億歐元以上的遊戲,有時候即便隻是多拿到1個百分點的分成也是一筆不小的收益。
    林灰先前就已經進行過相應的分析,蘋果方麵也很熱衷於林灰將《hill climb rag》這款遊戲進行轉讓。
    事實也正是如此為了便於林灰交易過程順暢,蘋果方麵甚至專門為林灰在北域國際會議中心為林灰準備了一個私密性不錯的帶有同傳功能的會議廳,並專門委派了黃靜來輔助林灰……
    對這些林灰當然也一並笑納了,不過這些不重要。
    當林灰將《hill climb rag》這個遊戲的工程文件、開發者文檔之類的各種材料以及相應的一些權限上傳到egame平台上。由超級細胞方麵的接收人員會同egame方麵的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材料進行檢查。
    而相應的遊戲運作權限由egame這個第三方平台暫時保管。
    待超級細胞方麵的接收人員確認林灰上傳內容的真實有效後,由超級細胞方麵進行交易確認。
    進行交易確認之後,先前超級細胞方麵上傳到egame平台資金將自動輸送到林灰先前綁定的賬戶上,而林灰上傳到相應軟件權限也自動開放到超級細胞方麵。
    後續的尾款結算也大致按照這個流程進行。
    當然以上說的是一切順利的情況。
    如果超級細胞方麵的接收人員對於林灰上傳的內容質疑後,則需要由egame平台進行進一步的複核……
    由此還會連帶出一係列的麻煩事。
    雖然整個過程聽起來也不是特別簡單,但實際執行起來林灰覺得很方便。
    其容易程度跟網購的方便程度有的一拚,甚至比網購還要輕鬆,畢竟在合同已經順利達成的情況下沒必要瘋狂扯皮。
    達成合同後很快林灰就將相應的材料上傳到egame平台上。
    超級細胞方麵的動作也並不算慢。
    為了順利進行技術交接,將派遣一隻大概二十人組成的技術團隊進行線上接收。
    林灰印象中此時超級細胞總共也不過才兩百人不到。
    直接派遣一個二十人的團隊進行接收,豈不是相當於一下派出了10%以上的成員?
    好在超級細胞的努力卓有成效,在超級細胞方麵接收人員全力以赴之下。
    交接過程很順利,大概在27號淩晨1點左右林灰海外賬戶上就收到了首批到賬的五千多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