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一脈相承的沙雕畫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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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當google e用戶在離線時嚐試瀏覽網站。
    瀏覽器會提示並未連接到互聯網,在錯誤頁麵上就會顯示一隻像素化形象的小暴龍。
    從像素化的畫風來看,這倒是跟林灰此前開發的《flappy bird》這款遊戲裏麵像素風格的小鳥一脈相承的沙凋畫風。
    可以說這款遊戲風格跟林灰以往搞得遊戲還是有聯係可言的。
    這也是林灰第一時間想到“恐龍小遊戲”的原因。
    像恐龍小遊戲這款遊戲操作也不是很複雜。
    用戶可以透過空格按鍵 space 或開始遊戲,android及ios用戶則可以直接點按小恐龍。
    用戶也可以通過專門的鏈接直接進入遊戲頁麵。
    恐龍撞到仙人掌之後的遊戲結束畫麵,附有重玩按鈕。
    《恐龍遊戲》中,小恐龍會在黑白色調的沙漠場景中持續從左往右移動。
    玩家則需要操控恐龍跳起或蹲下以躲避仙人掌、無齒翼龍等障礙物。
    玩家可以按下 space、或在移動設備上點擊小恐龍使小恐龍跳起;按↓則可讓其蹲下。
    恐龍移動速度會隨著時間推進而逐漸加快,直至小恐龍撞到障礙物使遊戲結束。
    當玩家累積約700分之後,遊戲場景會從原來的白色換成深灰色背景,象征晝夜更替,雲朵等裝飾則會變成晚上才會出現的月亮和星星等,並隨遊戲進行而在白天和黑夜兩個場景之間切換。
    玩家需要連續遊玩1700萬年(遊戲內時間)才能達到遊戲所設計的最高分數。
    之所以將時間設置成1700萬年對應暴龍(在白堊紀﹣古近紀滅絕事件中絕種)於地球上存在的時間。
    “恐龍小遊戲”是由包括sebastien gabriel、alaes及edward jung等人組成的e用戶體驗團隊開發。
    這款遊戲是於2014年9月正式發布。
    加布裏埃爾設計了遊戲中的小恐龍形象,並將其命名為“孤獨的小暴龍(the lo-rex)”。
    在開發階段時,遊戲被冠以“波倫計劃”的代號,以致敬暴龍樂團的主唱馬克·波倫;
    遊戲之所以要搞成恐龍主題,是因為開發團隊將沒有互聯網聯機比喻成史前時代的笑話。
    如果不是憂鬱的遊魚提醒,林灰幾乎都快忘了這款小遊戲了。
    畢竟像這個“恐龍小遊戲”在最初問世的時候並不是作為一個遊戲出現,而僅僅是作為一個彩蛋出現的。
    雖然諺語裏麵說:“一個東西看起來像鴨子,叫聲像鴨子,吃起來也像鴨子,那麽它就是鴨子。”
    但涉及到遊戲的時候,當一款“遊戲”作為彩蛋出現在一個非遊戲的產品中時,其作為遊戲的特征往往會被大幅度澹化。
    之所以要對遊戲特征進行大幅度澹化,自然是為了讓用戶能夠更容易就把注意力放到非遊戲的產品上,而不是放在遊戲本身。
    想象一下一款和遊戲半毛錢關係扯不上的產品突然出現一款遊戲,那豈不是過於違和?
    因此當遊戲作為彩蛋出現在一些不相幹的地方時,一般其遊戲特征都是被降低的。
    事實上,前世穀/歌在將“恐龍小遊戲”用作彩蛋的時候也正是這麽做的。
    穀/歌的團隊大幅度澹化了這款遊戲的遊戲特征。
    林灰記得前世當初好多用到穀/歌瀏覽器的人雖然當時遇到了離線狀態下出現的小恐龍圖標。
    當時人們第一印象也沒意識到這是一款遊戲。
    最早人們意識到這是一款遊戲大概是在網頁離線時情緒過於激動,憤怒地滾鍵盤時不小心捧到了空格鍵或者是鍵之後。
    《仙木奇緣》
    看著“動”起來的小恐龍才恍然意識到這是一個小遊戲。
    即便是後來很多人都接觸過這款遊戲之後,想要準確的說出這款遊戲的名字也是很難做到的。
    大多數人在敘述這款遊戲的時候基本上都使用了“恐龍小遊戲”或者說“穀/歌離線小遊戲”這兩種含湖其辭的稱呼來稱呼這兩款遊戲。
    如果不是林灰思維受到“彩蛋”二字的啟發。
    光往遊戲方麵進行思考的話恐怕也是很難想象得到這款遊戲的。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拋去前世恐龍小遊戲作為彩蛋的事實,僅僅把該項目當成一個遊戲來衡量的話。
    這款遊戲還是相當成功的。
    林灰記得前世曾看過一篇報道。
    像“恐龍小遊戲”這麽一款平平無奇的跑酷遊戲月活躍量可是一度逼近兩億的。
    玩過該遊戲的人更是多不勝數。
    因為“恐龍小遊戲”該遊戲比較特殊的觸發狀態。
    甚至於很多人還利用穀/歌瀏覽器故意“卡”掉線狀態以達到玩這款遊戲的目的。
    林灰記得當初他也這般嚐試過。
    總之,拋開彩蛋的屬性,純純以遊戲的角度來衡量。
    “恐龍小遊戲”這個遊戲也是相當成功的一款遊戲。
    這樣的遊戲盡管在前世收獲了很大的成功。
    但作為單一遊戲推出的話想複刻當年的成功還真有點難度。
    而且難度還不小。
    當初像“恐龍小遊戲”這樣一款遊戲能夠擁有很大的月活躍量。
    背靠穀/歌是很重要的原因。
    以穀/歌瀏覽器在海外龐大的用戶基數而言。
    說實話就算是一個平平無奇且爛到無以複加的遊戲。
    在穀/歌離線界麵以彩蛋的形式出現,也會擁有很不錯的月活躍量。
    當然了,這僅僅是一種假定推論。
    事實是,一個平平無奇且爛到無以複加的遊戲也不可能在穀/歌離線界麵以彩蛋的形式出現。
    除了某些不爭氣的搜索引擎喜歡在自己的頁麵瞎鼓搗之外。
    腦回路稍稍正常一些的互聯網公司在其的搜索引擎主界麵也不會胡亂搞進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在沒有穀/歌助力的情況下,這樣的遊戲林灰進行搬運的話也很難複現當初的成功。
    而且以林灰一貫開發遊戲傾向於“付費買斷”這樣的思維。
    如果將“恐龍小遊戲”作為獨立買斷遊戲進行推出的話,無疑有點太單薄了。
    畢竟像“恐龍小遊戲”這個遊戲歸根到底玩法還是很簡單的那種。
    為這種簡單的玩法進行收費似乎不大厚道啊?
    不過林灰轉念一想,難道他以前搞得遊戲就很複雜麽?
    像《2048》這樣的遊戲,玩法複雜麽?
    像《flappy bird》這樣的遊戲更是簡單的離譜好不好?
    現在搞出一個玩法簡單的遊戲不是很正常麽?
    至於林灰為什麽第一反應是搞出一個這樣玩法簡單的遊戲不太對。
    大概是因為對自己的要求更高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