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章 宗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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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臣明白。”任丘縣是真的明白了。

    作為縣官,他最恨的就是手下人力不足。進一步挖掘民力時,卻碰到了宗族阻礙。

    府裏文給兩級法司,大致意思就是希望法官在裁斷的時候偏向要走出來的民工,不令其被宗族隔絕。如今牧民官可以直接介入宗規製定,甚至有一定的審核權,在開除宗籍條款上當然不會讓步。

    “還有,我聽說如今鄉間多有本末倒置,支強幹弱,可是有之?”徐梁滿臉笑意地問道。

    宗法製度中的大宗小宗並不是以家財地位來算的,而是以嫡庶為別。嫡長子為宗子,為大宗,為族長。

    庶子為小宗,為宗親。大宗統率小宗,小宗統率群弟,這就是周公製定的模式。任何一個家族在經曆了上百年數代人之後,總有賢與不肖,大宗可能衰落,而小宗則可能興起。

    就以閣老程賢為例,他是小宗出身,哪怕身為閣輔,也沒資格出任程氏一族的族長。

    這種現象在大明已經較為多見了,也是宗法社會不可避免的症候。當年周室以大宗統小宗,建立宗周六師,成周八師,三殷八師,結果卻還是逃不過諸侯坐大,最終國滅的悲劇。

    徐梁受五四之後許多文學作品的影響,不自覺地將宗族權與世俗權統一起來,以為族長權力極大,壓迫宗親。結果自己走了一路之後才現,許多宗族的小宗比大宗厲害,族長非但普遍被各房架空,有些甚至還要仰小宗鼻息。

    他最為忌諱的“宗族對宗人財產權和人身權”的控製,也是誤中副車。這種權力其實在父權而非族權。當宗族規模小,父權與族權統一的時候,兩者合而為一。宗族開枝散葉之後,族權與父權分離,卻是父權高於族權。

    在大宗族中,父權的代表並非族長,而是各房的房長。即便如此,碰上子孫有出息的,或經商暴富,或出仕為官,父權對人身權和財產權的控製也就近乎於無了。

    “這種本末倒置,正是禮崩樂壞之兆!”徐梁擲地有聲:“若是官府不能出來正風氣,天下如何太平?”

    他看到好幾個族長紛紛點頭,心有戚戚焉,知道自己切入點找準了,當即宣布道:“所以日後各宗族族譜,與宗子、宗人、宗親姓名都存檔在官府。每有宗親大會,親民官該攜此宗文卷與會,另以村老、農老、教官,及外姓老人三位並為董正,以免有仗勢欺人之事!

    誠如顏之推說的“少年若天性,習慣如自然”,少年時候的習慣甚至會影響人終身。徐梁在讀書的時候就是學霸一類的人物,很自然地沾染上了“權威崇拜”的習慣。這使得他對明朝,以及明朝社會並不抱有太大的好感。

    徐梁對宗族的認識,很多來自於魯迅的小說。然而真正走入百姓之間看一看,與身邊飽受“宗法大山”壓製的人民交流之後,徐梁卻沒有現禮法在吃人。而那些出現“吃人”現象的地方,恰恰是因為禮法不被尊重。

    因為這樣的矛盾,讓徐梁仔細梳理了一下自己的曆史與文學知識,加上這些年來的見聞,總算找到了另外的可能性。

    宗族宗法社會本身具有政治和法治兩重屬性,是對皇權的補充。自己一直糾結的問題,如果細細分析,其實是如何保有其政治屬性而擊碎其法治屬性。

    又因為有前世的記憶,所以徐梁對國家司法權十分敏感,這就促使他要擊碎宗法社會的法治屬性。

    開始反思,也就能夠看清事物的全貌了。

    一旦厘清思路,明白自己所麵對的問題。自然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隨著各宗族族譜在縣府備案,家規族訓、鄉規民約都有了府縣衙門、三老、外姓的介入,誰也不能關起門自說自話。借著如今皇帝的薄達雲天的聲望,各家對於這種介入都秉持了最大的寬容和歡迎。而介入者也因為傳統思維的慣性作用,以最大限度的尊重,盡量不對他人家事指手畫腳。

    在互相謙讓之下。政治層麵的工作推進極快。

    關鍵在於法治層麵。

    如何保證宗族內部不會說一套做一套,關起門來執行家法?

    梁子墦提出的辦法是“巡回”。

    各縣裁判所定期派出法官巡回各村,頭一日公開接受訴訟,審理案情。

    翌日立一帷幕,村中老幼次第而入,報上自己姓名住址,各給紅綠豆一枚。無事者交付綠豆。將紅豆投入缸中。有冤不能口述者則暗遞紅豆,丟棄綠豆。

    等見過了全村老幼之後,法官便請縣裏警察一道暗訪,查明事情真相,保護弱勢訴冤的當事人。

    縣裏有裁判巡回各村,府裏有推事巡回各縣,多一個渠道就少一份情弊。再加上風憲官或明或暗的監督,不敢說政治清明,暗無天日卻絕不能夠。

    在這番動作之下,河間府任丘縣百姓的戶籍上多了一項頗有地方特色的填空:所屬宗族祠堂。

    各宗族祠堂作為宗族核心。一並被官府登記在案,同時登記的還有宗族所有的宗產,包括義田、公田、祭田等等。這在官麵上的說法是:保護族產,不使不肖子變賣、偷盜、侵占。然而其後手卻是針對那些貪官,防止貪墨資產轉移至族中。看似兩袖清風,其實已經吃得腦滿腸肥。

    河間府和新成立的民部,以及大理寺都派了人前來視察。河間府考慮如何將之推廣全府,大理寺則要考慮如何形成條文,確定《皇明宗族法》文本。民部嘛,什麽都不用考慮,隻是來幫忙幹活的。

    一個主事帶了一百個從十歲到二十歲不等的學生,跋涉三百裏,到任丘縣重新製定戶籍本格式,幫著進行補充戶籍登記。還要進行宗族人口與非屬宗族人口的調查統計,同時也要進行初級的職業調查,看有多少人在從事工商服務業,為日後進行更多的統計調查進行實踐。

    這主事早就聽說過“經濟普查”這個名詞,是柳如是在轉述皇帝訓示時不小心說漏了嘴。這四個字頗有些風憲官的意思蘊藏其中,為了能夠脫離這個整日打算盤的工作,這位主事自告奮勇前來任丘,希望日後真的有“普查”時,自己能夠優先選用。

    事實證明,在新朝體係之下,好職位固然眾多,但要想獲得好職位所付出的辛酸和血汗也是少不了的。

    這也是隱形的貪腐成本。一旦被抓,錢財盡失,就連過去付出的努力也都白費了。

    在民間商行沒能與國家機構展開人才競爭之前,徐梁著實有些肆無忌憚。

    徐梁有個優點,從來不將人想得太笨。他沒想過自己挖坑,別人一個個會跳得十分愉快。對於《宗族法》的推廣,他決定看任丘的效果,一旦合適就用國家力量強製推行,隻要不突破臨界點就沒有問題。

    讓徐梁意外的事,不等他下令,河間府其他各縣已經聞風而動,而大部分宗族則表現出了熱忱歡迎的姿態,真正抵觸的宗族少之又少,最後也隨了大流。

    徐梁很擔心是民政官員為了政績,下了猛手,又派了人四處巡視,卻現事實並非如此。實在是許多宗族主動找到官家,要求效仿任丘製度。

    眼下並沒有人意識到族權與皇權存在矛盾。在所有人眼中,皇權是理所當然天下第一,神聖不可侵犯。

    宗族內部的矛盾卻是存在多時。

    控製了祭祀權、在宗親中有極高影響力的族長,與控製著實際生產資料的房長之間的矛盾;受大宗欺淩的小宗,以及仰仗小宗鼻息的大宗,彼此之間存在的矛盾;想擺脫宗族約束卻又不願失去宗族庇佑的宗人,與深感對宗人缺乏約束力的族長之間的的矛盾。

    這些矛盾的雙方,在自己掌握著強勢力量的時候,都希望強者為尊。在自己處於弱勢下風的時候,又希望向官家討個說法,讓外人來評評理。

    在大家無法平等地坐在一樣高的椅子上時,索性全都坐在地上。

    秉持著這種想法,各氏宗族紛紛往徐梁的坑裏跳,生怕自己跳得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