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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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你們之間,有一場交易嗎?”
李凡稍微愣神了一下,仍然繼續問:“何以見得呢?”
“人性都是惡的,沒有百分百的信任。要想百分百信任,必須將彼此變成相互捆綁的利益共同體。而交易,正是達到這種目的的媒介。”
湖麵的倒影映射出李凡在微笑,嘴角上揚的姿態宛如春風拂過。
“我很佩服你,冷靜。”
“這麽說,我猜對了?”
“嗯。其實啊,我之所以那麽相信曾旋,就是因為我和他有一場交易。”李凡張開雙臂,似乎在沐浴著溫暖的春風。“我和他交易的籌碼就是,我放走他,還他自由。他給我提供凶手的情報。如果我放走他,他給我提供的情報是假的,那麽我重新抓回他,因為我在他身上安裝了定位。”
冷靜淡然一笑,不禁誇讚李凡:“沒想到,你也挺聰明的。”
“難道我在你眼裏就很笨嗎?”
“不是笨,而是我覺得你比較憨厚,這種有些陰的手段,你太善良了,未必能使出來。”
“憨厚,這個詞聽起來怎麽有點貶義呢?”
冷靜揚起細眉:“你習慣就好。”
深夜,s市,一所破舊的出租屋內。
李凡小心翼翼地觀察著四周,生怕有人跟蹤。最終,在一扇貼滿廣告紙的門前,停了下來。
李凡毫不猶豫地敲門,結果開門者,是一位彪形大漢。
看見身形修長的李凡,大漢直接不耐煩地就爆粗口了:“你誰啊你?”
李凡頓時就納悶了,同時又後退了幾步:“你,你好。曾旋,曾旋不住在這裏嗎?”
“什麽旋的?我不認識。”
大漢唾沫星子直飛,轟得一聲關上了門。
這時李凡突然看見手機上的定位,來到了大漢家旁邊的垃圾桶麵前,伸頭朝前看了看。
果然,在眾多垃圾裏,橫躺著一個微小的芯片。
“好你個曾旋,居然被你發現了。”
李凡皺著眉頭,正準備掉頭走人,突然想到了一個不對勁的地方:這不可能啊!我藏得這個芯片,這個世界上除了我自己,就沒人可以將它從曾旋的身上拿下來。
李凡定睛朝垃圾桶裏一看,竟然直接戴上一次性手套將那枚被汙染的芯片給拿了出來。
這枚芯片完好無損,隻不過李凡湊近一聞,迅速就覺察到了一股濃濃的糊味。像是,燒焦的味道。
等一下!
剛才那名大漢身上穿的衣服,好像是之前曾旋穿過的!尺碼明顯有些瘦小。再看這垃圾桶裏彌漫得不是垃圾的臭味,而是燒焦的糊味。
莫非……
李凡整個人的神經頓時緊張萬分,猶如著了魔一般在瘋狂地翻找著垃圾桶。
終於,在垃圾桶的最底部,李凡找出了一小塊黑漆漆的類似於骨頭渣大小的粉末。
我明白了!
以前曾旋的家就住在這裏,但是曾旋遭遇了火災。這垃圾桶裏殘留的基本都是曾旋燃燒的遺物,人的骨頭是最難融化的東西,那麽這個東西就是曾旋的的骨灰。我製造的芯片在高溫下不會燃燒,於是在曾旋死亡後連同這些垃圾被一塊扔進了垃圾桶!
糟糕!有人害死了曾旋!
李凡刻不容緩,連忙再次敲門。
這一次,大漢是直接放狠話:“你特麽的還敢來是嗎?”
不過李凡絲毫沒有給大漢反應的機會,直接亮出了警官證。
“根據我的調查,這裏是之前是曾旋的家,但是由於遭遇了火災,你卻將他的家給霸占了,還把他的遺物給扔了,對嗎?”
大漢一聽,即刻秒慫,差一點都快給李凡跪下了。
“哎喲我的警察大爺啊!我承認,我是霸占了一個人的房子,但他不是一個死人嗎?霸占死人的房子,難道也犯法嗎?”
“你怎麽知道他死了?該不會是….”
李凡故意繞著大漢走了一圈,挑起眉毛,大漢嚇得冷汗直冒,連忙解釋:“啊不不不!沒有沒有,我雖然霸占了他的房子,但是我沒有殺他啊!你千萬別誤會啊!”
李凡一把推開大漢,直衝到大漢的房間內。
大漢房間內迎麵撲來一股燒焦的糊味,白色的牆壁上還有些許的黑色物質殘留,有些日用品,明顯是翻新過的。
“你叫什麽名字?誰讓你住這裏的?”
大漢直接跪在地上了,大哭起來:“哎喲我的爺啊!我是真的無路可走了,我叫汪雨奇,我從小就睡大街上。這不,那天看見這屋子裏著火了,我進去後發現什麽都沒了,正好我也想尋個安穩地兒。我就進去住了。”
“你在哄我嗎汪雨奇?看你年紀也不大,50來歲,身體沒有任何殘疾,這屋子裏的一些翻新家具少說也有幾百塊,一個流浪漢能有錢換家具嗎?”
“我,我雖然沒有殘疾,但是我已經身患絕症了。”
李凡看著汪雨奇那滿臉麻子的臉,頓時心中的雞皮疙瘩就掉一地。
“身患絕症?什麽絕症啊?我可以幫你治療。”
“癌症啊!”
“什麽癌症?”
汪雨奇不假思索地脫口而出:“宮頸癌。”
“我去。”李凡對汪雨奇那浮誇的演技是不忍直視,直接就用手銬銬住了汪雨奇。“真是撒謊也要有點文化吧?宮頸癌是隻有女性才會得的,而且你這表情,裝也不會裝,怎麽不去當喜劇演員呢?還是跟我回警察局,說實話吧。”
身手敏捷的李凡三下兩下就把汪雨奇給製服了,汪雨奇隻得乖乖地就範。
一進警察局,一股嚴肅的氛圍瞬間就讓汪雨奇的雙腿發軟了。
在冷麵無私的張隊麵前,汪雨奇總算是說了實話。
“好好好,我說,我說。不過你們可別抓我坐牢啊,人不是我殺的。是這樣的,我這人呢,缺錢,缺房子住,我孤家寡人一個,父母不在,媳婦沒有…..”
“說重點!這是警察局不是媒體,我們不是來聽你在這裏賣慘的!”
“好好好,我就是很缺錢,缺房子住。然後有天我在路上乞討,一個路過的女人突然對我說,要給我一套房子。我當時很奇怪,但是那個女人的臉我沒看清,戴著口罩。我還沒問清楚,她直接告訴了我一個地址後就跑了。後來晚上我順著那個地址去,結果看見了熊熊燃燒的大火。大火熄滅後,我一進去就看見一個被燒成炭的屍體。我想著這也許就是那個女人說的新房子吧,於是我就簡單收拾了一下,住進去了。”
“那,那些翻新的家具呢?”
“哦那些家具是我買的。”
“不可能,說實話。”
“是,是我買的啊!”
李凡抿抿嘴,再次警告汪雨奇:“說實話,否則……”
“好好好我承認,是,是我偷來的。”
“一個陌生女子給你房子住,你就真信了?難道就沒有一點懷疑?”
“我能有啥懷疑的,我一個孤苦伶仃的人,我有房子住就已經很不錯了。”
“那個女人的特征你有印象嗎?在哪裏?”
“就是紮了個黑色馬尾辮,戴著口罩,沒怎麽看清。在s市八街巷裏。”
張隊皺著眉頭,在心中感歎:那裏可沒有監控。
是個女人?難道王光澤不是凶手?
“張叔叔,我想申請去曾旋被燒毀的家中查看一下。可以嗎?”
“當然可以,不過你得盡快找到讓我們相信,殺害這四位被害人的凶手是同一人。”
“沒問題。”
臨走前,李凡將垃圾桶裏撿到的骨灰遞給了白卓,讓他檢驗。
隻是,那具骨灰,是曾旋的嗎?如果是,看樣子,曾旋大概率是被凶手給滅口了。而汪雨奇口中的那個女人,又是誰呢?
李凡叫上冷靜,一塊前往曾旋家。
冷靜這次趕來,帶了一樣特殊的東西———兩張紙,上麵分別都寫著自己的名字。隻不過一張寫得工整,一張寫得好似鬼畫符。
“這,你這是要幹嘛?要我誇你字寫得好看嗎?”
“不是,你仔細看,這兩張紙有什麽不同嗎?”
“一張寫得很好看,一張寫得很一般。”
“你知道為什麽嗎?”
“為什麽?”
“因為寫得好看的那張,是我用右手寫的。而寫得特別難看的那張,是我用左手寫的。”
“哦原來是這樣!你可真逗,拿兩張無聊的破紙糊弄我。”
李凡嘻嘻哈哈地勉強一笑,卻立馬反應了過來。
不對?冷靜不是那麽無聊的人!她每一次就喜歡用這種方式,來告訴我什麽道理。難道…..
刹那間,李凡那一絲不苟的破案思維立馬就在腦海裏占據了上風。
都是同一個人,但是用左手寫出來的字和右手寫出來的字卻是完全不一樣的。這是不是意味著,殺害焦民花、紀青青、孫妍、姚露露這四人的凶手也正是利用了這個原理?殺害焦民花、紀青青、孫妍的時候,凶手用的是右手。而殺害姚露露的時候,卻用了左手!這就讓曹法醫認為,死者的傷口痕跡不一致,凶手也就不一致。
李凡馬上打了一個響指:“哦!我知道怎麽去說服張隊他們了!”
“你一開始就認為這是同一凶手所為,就是憑借你的直覺嗎?”
“不僅是直覺,更是口供。曾旋親口告訴我,即便是他在牢裏,真凶依舊會繼續犯案。而且第四次作案的目標,和自己毫無關係。”
“那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是否可以去曾旋的屋內查看一下呢?”
“沒問題。”
曾旋的出租屋已經被汪雨奇翻新了一些,而且扔掉了不少有價值的東西。
“我調查過汪雨奇的案底,他有盜竊前科的。”
“現在我們不應該把焦點放在汪雨奇身上,而是找到線索。”
李凡檢查了一下電路,廚房,並沒有發現問題。隻是在出租房外,李凡聞到了一股濃濃的汽油味。
汪雨奇當時看見大火燃燒卻沒有選擇報警,這說明他沒有看見出租房內有人。在大火結束後他才發現了燒焦的屍體,這說明凶手可能是殺害了曾旋後,企圖毀屍滅跡,或者當時的曾旋已然被凶手控製住,無法動彈。
但曾旋的屍體是沒了,隻剩下骨灰,已經無法確定曾旋是如何被真凶給滅口的了。
冷靜打開窗戶,外麵的汽油味已經刺鼻。
“當時曾旋肯定是睡著了,凶手趁機用打火機點燃了汽油逃跑的。”
“這已經無法還原現場了,走吧。”
曹法醫的鑒定結果也已經出來,那具大火中遺留下來的骨灰,正是曾旋的。
李凡懊悔不已,如果當時沒有放走曾旋,他就不會被凶手給滅口了。
“我覺得我們現在可以完全排除王光澤的嫌疑了,真凶,應該是一個女人。她也擁有女權主義思想,可能比王光澤還強烈。也會遊泳,而且有一個齙牙的女兒。”
“女人的話,這就難度加大了。現在微博上擁有女權思想的人,最多的就是女人。”
“你的意思是不能查了?”
“很抱歉,現在無能為力了。”
李凡聳聳肩:“那好吧。”
曾旋已經被滅口,一切需要重新尋找線索。
然而,關於那個女凶手的信息,除了汪雨奇,根本無從查起。
“你是不是忽略了一個地方?”
“什麽地方?”
“前三名死者都是齙牙,但是唯獨姚露露不是齙牙,這是為何呢?”
“難道都隻是巧合嗎?”
“不太可能是。我隻是在想,我們是不是可以更細化一下凶手的特征呢?”
細化……
曾旋對凶手很了解,連她擁有女權主義思想都知道,這說明曾旋對凶手,應該不止是認識。
這時的冷靜,忍不住插了一句嘴:“我先說一句,物質決定意識,這點毋庸置疑。但是意識反映物質,這也是真理哦。”
意識反映物質?凶手殺害這四名女性,莫非目的不是因為她們是齙牙?而是另有動機嗎?隻是,要想利用現存的證據來反映真相這個客觀事實,就必須是正確的證據啊!
我是不是還忽略了什麽證據呢?
李凡回到家,外麵已經下起了磅礴大雨。李凡獨自一人將門反鎖,拿起一張地圖,將受害者分別按順序畫到地圖上。
假設我是曾旋,我是殺害焦民花、紀青青和孫妍的凶手,我在4月2日殺害了焦民花後,在4月10日又殺害了紀青青,緊接著在5月6日又殺害了孫妍。一波接一波,我的目的難道就是單純地認為她們玷汙了女性?可我為什麽要割裂她們的嘴唇呢?<101nove.comle>(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