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心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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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理測驗的概念

    心理測驗(psychologicalt  testg或ntal  test)是運用心理測量技術將人的心理現象量化的一種手段。人類的個體心理特征千差萬別,心理現象紛繁複雜,對人的心理現象能不能像血壓、脈搏那樣測量,這個問題在我國古代就有人思考過。如戰國時期的思想家孟軻曾對齊宣王說“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物皆然,心為甚,王請度之。”2000多年前孟子就認為心與物二者之間具有一種可測量的特性。美國近代著名心理學家桑代克(thorndike)也曾說過“凡是客觀的東西都以數和量的形式存在於世,心理現象是客觀存在的,所以也能數量化。”測驗心理學家麥柯爾(call)進一步補充了桑代克的看法,認為“凡是具有數量的事物都必定可以測量”。心理現象與物理、生理現象一樣,也是客觀存在的一種現象,也應與物理、生理現象一樣,可以進行測量,可以作量化分析。心理測量,便被用做取得心理行為變化的量的數據,用來比較、鑒別和評估不同個體之間心理行為上的差異,或同一個體在不同時期、不同條件或不同情境下的心理反應與心理狀態。心理測驗的發展,說明了人的心理現象是可以測量的。

    心理測驗目前尚無統一的定義。anastasia認為“心理測驗實質上是行為樣本的客觀的、標準化的測量。”cronbaek認為“一個測驗是觀察一個人行為的一種係統性方法,並用一個數量化或範疇係統作為輔助手段來描述這種行為。”更完整地說心理測驗是在標準情境下,取出個體行為樣本進行分析和描述的一種方法。

    (一)標準情境

    所謂標準情境實質上是標準化過程。一方麵要求對受試者用同樣的刺激方法來引起他們的反應,即測驗材料的內容、答案、施測的條件與指導語以及評分方法等都是統一規定不變的;另一方麵要求受試者的心理狀態處於最佳時期。

    (二)行為樣本

    這裏所說的行為,係指個人的認知過程(包括感知、智力和記憶等)和個性等。測驗研究如同對空氣、人體血液等進行物理化學分析時的取樣研究一樣,取部分代表全體。所謂行為樣本,是指有代表性的樣本,即根據某些條件所取得的標準樣本。有時會出現偏差,因此要通盤考慮樣本的有效性、有限性與偏離度。

    (三)結果描述

    心理測驗的結果,一定要加以描述,才有意義。描述方法大體分為兩類,即數量化和範疇化。如對智力行為可進行數量化描述,有的心理品質不便數量化,就采用劃分範疇的方法即範疇化。當然,可數量化描述的心理品質也可範疇化,例如,個性測驗結果以內向或外向表示,智力劃分為平常、超常和低下。這些均屬劃分範疇的範圍。

    二、心理測驗發展簡史

    心理測驗的出現與研究人的個別差異有密切聯係。關於人的個別差異的觀察與描述自古就有。在西方,個別差異的問題早被科學家重視,如希波克拉底提出的氣質學說等。在我國古代的文、史、教育、醫學的典籍中也早有記載。如孔子有三千門徒,其中有七十二賢人,這些賢人就是一些品德高尚、才智過人的人。到了漢朝,實行薦賢製,薦賢就是挑選個別能幹的人。三國時代,蜀國丞相諸葛亮在其《心書》中提出用行為觀察法來識別個體人格特點的七大要點“問之以是非,以觀其誌;窮之以辭辯,而觀其變;谘之以計謀,而觀其識;告之以禍難,而觀其性;臨之以利,而觀其廉;期之以事,而觀其信。”同時,在我國古代也出現了七巧板、華容道、九連環等娛樂工具,是原始的對個體智力進行測驗的工具。

    近代心理測驗的曆史隻有100多年,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人們已認識到,凡是客觀的事物都以質和量的形式存在。人的心理特征存在個體差異,是客觀現實,而且這種差異也可以用數量化的手段來表示。

    英國人類學家高爾頓(golton)是對人類個體心理差異進行研究的首創者,他通過各種調查,認為遺傳在智力發展中起很大作用。1860年,他開始研究智力測驗,並設計了一些智力測驗量表,將統計學的方法引入心理測驗,被認為是現代心理統計學與教育測量學的先驅。187年,德國心理學家馮特(wundt)在萊比錫大學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心理實驗室,主要研究個體反應時的差異。他的學生即美國心理學家卡特爾(jcattell),在這個實驗室裏發現,不同人的反應時是有差別的,從而啟發並激勵了卡特爾認為“心理學不能達到自然科學的準確與精密,除非它建立在實驗與測量的基礎之上。”卡特爾一生從事心理測驗研究,對心理測驗的理論和實踐都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185年,美國心理學會責成一些人組成心理測驗委員會,186年這個委員會設計了一係列測量量表,並開始對大學生進行測驗。

    1世紀末,歐洲許多教育家提出對低能兒童實施特殊教育。為此,105年,法國教育當局委托心理學家比奈(bet)和醫生西蒙(sion)首先編製了第一份“兒童智力量表”,又稱“比奈—西蒙智力量表”,對智力落後兒童進行鑒別,取得了一定的實用效果,這一成果引起當時各國心理學界的關注。116年,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推孟(teran)對該量表進行了全麵修訂,創立了“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該量表引入了“智商”概念,使之更加完善。此後,西方掀起了心理測驗研究的熱潮,使心理測驗工作更加普遍地開展起來。

    繼“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之後,20世紀40年代“韋克斯勒智力量表”問世,這個量表共分三種,即韋氏成人智力量表、韋氏兒童智力量表和韋氏學齡前兒童智力量表,韋氏智力量表采用“離差智商”的計算方法,更能反映出不同年齡階段的智力狀況。這一量表的信度、效度都很高,目前已成為世界上運用最廣泛的智力測驗量表之一。我國的心理測驗也有較長曆史,117年在清華大學首先引進了“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120年在南京高師開設了心理測驗課;隨後,北京高師、武昌高師等高等學校相繼開設了心理測驗課;122年中國教育在濟南成立了心理測驗專業組,請各國專家講學,向外國學習。同時,自己還編製了十幾種測驗量表。當時參加的人有南京的肖孝嶸、艾偉,燕京大學的陸誌偉、吳天敏。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心理測驗工作低落下來。解放後,我國照搬蘇聯的心理學,恰好當時蘇聯反對心理測驗,而我國在“左”的思想影響下,一直對此無人問津。直到17年,全國醫學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在天津開會,才又恢複了我國的心理測驗工作。十幾年來,我國的心理測驗工作進展很快,全國心理學會還於184年末成立了心理測驗工作委員會。目前修訂的有韋氏成人智力測驗量表(wais)、韋氏成人成套記憶測驗、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pi)、艾森克人格問卷(epq)等。

    目前,心理測驗已被醫學、教育、工業、體育、軍事等各個領域廣泛使用。心理測驗在醫學臨床上被喻為“心理ct”,可幫助診斷、鑒別、評估治療效果,進行臨床研究。近年來,我國的醫學心理學家已經對各種心理測驗的臨床應用發生興趣,研製並修訂了各種測驗量表。心理測驗在我國醫學臨床上有著廣闊的發展前途。

    三、心理測驗的分類

    心理測驗種類很多,據統計,英語版的測驗已達5000餘種,185年出版的《心理測驗年鑒》第版(y-)共收錄了140個測驗,我國最常用的心理測驗也有300餘種。如此繁多的測驗,種類五花八門,但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一)按測驗目的分類

    1智力測驗

    目的在於測量人的智力水平,常用的有比奈—西蒙智力量表、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韋克斯勒智力量表等。臨床應用於兒童智力發育情況的鑒定及腦器質性病變、退行性病變的診斷參考,還可用於某些精神疾病的診斷參考。

    2人格測驗

    根據普通心理學中關於人格的理解和看法,對一個人的人格進行測量與評估。常用的有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艾森克人格問卷、卡特爾16種個性因素測驗、主題統覺測驗、洛夏墨跡測驗等。這些量表在臨床上運用非常廣泛。

    3診斷測驗

    指專門用於臨床的心理測驗,如h-r神經心理學成套測驗、醫院焦慮抑鬱情緒測定表、康乃爾心身症狀調查表等。其中h-r神經心理學成套測驗的應用很廣泛。

    4特種能力測驗

    指檢查人的特種能力,如推理、繪畫、音樂、操作等能力的測驗。

    (二)以測驗的性質分類

    1文字測驗

    測驗項目均用書麵文字或口頭言語回答。如明尼蘇達多相人格調查表、艾森克人格問卷均屬文字測驗。

    2非文字測驗

    這類測驗也稱操作測驗,其項目多用實物、圖片、模型之類的直觀事物所組成,測驗多以操作方式進行。如洛夏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等。

    (三)按測驗的方法分類

    1問卷法

    指采用文字材料以回答問題的形式讓被試作出答案的傾向性選擇。問卷法的測試經統計處理,結論易於作出數量化確定。明尼蘇達多相人格問卷、艾森克人格問卷等均屬此類。

    2作業法

    一般用非文字材料,讓被試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實際操作,多用於測量感知覺、運動、特殊操作等能力。如瑞文推理測驗、卡特爾聯合能力測驗。

    3投射法

    將一些無結構、無主題的墨跡圖或人物圖像呈現給被試,讓被試者根據自己的理解和體驗作出回答,借以分析歸納受試者的主觀體驗、情緒傾向和內心衝突。如洛夏墨跡測驗、主題統覺測驗等。

    (四)按測驗的組織方式分類

    1個別測驗

    指測驗一次隻有一個被試對象。通常測驗者與被測驗者是一對一、麵對麵地進行的。臨床方麵大都采用個別測驗。

    2團體測驗

    在同一時間內由一個主試或幾個主試一起對數量較多的被試者實施測驗。由於這類測驗在實施中對被試的行為不易控製,因此在臨床診斷中應慎用團體測驗。

    除以上分類外,還有教育測驗、職業測驗、多種功能成套測驗、興趣和才能測驗等。

    四、心理測驗實施的條件

    一個有效的心理測驗,不管它是什麽類型,都必須經曆大量複雜而嚴肅的工作。除應對測驗的施測環境保持安靜,對測驗材料、測驗涉及個人及測驗結果進行保密外,從理論上說還要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一)效度(validity)

    效度是指一個測驗能夠量出所要測量的事物的真實程度,它反映測量工具的準確性或真實性。效度是編製心理測驗時最重要的條件。如果一個測驗測得的結果不能反映其所要測的事物的真實程度,那麽就無法對測驗的結果進行解釋,就不能說這個測驗是有效的。如以算術測驗為例,如果題目是用古漢語寫的,一個人因語文水平限製讀不懂題,這並不能說他的算術能力低,這種測驗就是效度不高的測驗。

    (二)信度(reliability)

    信度是指一個測驗在對同一對象進行的幾次測量中所得結果的一致程度,即測驗工具的可靠性與穩定性。在編製時要進行信度測量,根據不同時間的數次測驗結果求出它們的相關係數。相關係數高,則測驗信度高,結論自然可靠。比如智商測驗,今天測的結果是100,一個月後再測還是100或100左右,這叫可靠。在測驗時,一個人所得分數會受情緒、健康、測驗指導語等偶然因素的影響,偶然因素造成的影響越大,則信度越低,反之越高。

    (三)常模(nor)

    為了對個別測量結果進行正確評定,必須與規範的標準比較後才能作出判斷,這種標準稱為常模。常模是測驗取樣的正常平均值的水平,是用來解釋測驗結果的依據。個別測量結果通過與常模進行比較,便得出優或劣、正常或異常的結論。心理測驗的常模是通過標準化的程序建立起來的。常模有年齡常模、百分等級常模、標準分數常模等,用於測驗時,要根據實際需要選用適合的常模。

    (四)標準化(standardization)

    所謂標準化是指施測方法、記分方法、標準結果的換算法都要按一定的規定進行,不得例外,否則會影響對測驗結果的正確評定。

    (五)鑒別力

    指測驗項目對所測量的心理特征的區分程度,即該量表區別個體差異的能力,如果某個測驗結果的數學標誌設計過粗或過細,將會影響對個體差異的鑒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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