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愛,要學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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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隻愛得不到”的原因是非常複雜的,除了它是痛苦的、悲劇的、不平凡的,還因為它是安全的。
阿蘭·德波頓在自己的專欄中寫道:“沒有回報的愛也許很痛苦,但也很安全,因為它隻會把傷害帶給自己,而不會強加到別人身上。這是一種苦樂參半的個人痛苦,就像完全是自己引發的一樣。但是隻要愛得到了回報,你就不得不準備好放棄那種僅僅會’被傷害‘的被動意識,還要自己承擔惡意傷害的責任。”我沉浸在得不到的愛情中,清楚地知道我不會被其他人傷害,也不會去傷害其他人,而我獲得的傷害主要來自我自己。你看,我多麽安全,多麽善良啊!
一旦你得到了想要的愛情,一旦你的愛情不再無人回應而是獲得了回報,你就必須為這份愛情承擔起責任,不管承擔的時間長短(長的有可能就是一生啊,多可怕),反正你要承擔責任。我並非享受得不到的愛情之痛,但是我確實害怕在愛中承擔責任,我害怕接受愛情的束縛,害怕自由與自我的喪失,害怕過一種與他人有聯係的生活。其實,說到底這是一種恐懼,恐懼責任,恐懼失去自由。具體來說是恐懼自由選擇機會的喪失,如果我選擇了這一個,就不能選擇另外一個,說不定下一個會更好呢?
就我個人而言,“隻愛得不到”的真正原因是:害怕傷害他人,害怕選擇,害怕對他人負責,害怕被愛情束縛,於是逃避選擇,逃避責任。也許在我的內心對自由的渴望更甚於對愛情的渴望。
“隻愛得不到”的愛情還具有娛樂的作用。王小波在《黃金時代》中表達了性的娛:“據說海豚之間有生殖性和娛,海豚也有偉大的友誼。我和陳清揚連在一起,好像兩種海豚一樣。”同樣,有的時候我隻愛得不到的愛情也是為了娛樂。當我不想工作,又找不到其他有趣的娛樂項目來做時,我就會思念一下我那些得不到的愛人,自娛自樂一番。畢竟這很簡單,不用排隊,不用花錢消費,更不必出門尋找。
王菲翻唱過一首cocteautwins(極地雙子星)的名曲《rilkeanheart》,中文版叫《懷念》,曲調自然、輕鬆,唱得更是隨意歡快,也多少表達了“隻愛得不到”的娛樂性質。
推辭每次真實的相聚
困著自己渴望著你的消息
沾沾自喜拒絕的魅力
不著痕跡享受著與你的距離
也許喜歡懷念你多於看見你
我也許喜歡想象你多於得到你
也許喜歡懷念你多於看見你
我也許喜歡想象你不需要抱著你
也許喜歡懷念你多於看見你
我也許喜歡想象你受不了真一起啊
聽完這首歌,你腦海中是不是浮現出一個女人在用愛情自娛自樂的快活場景?我聽過很多已婚人士一邊悲歎自己找不到靈魂伴侶的痛苦,一邊又不願意放棄實際生活中的俗世伴侶。就是因為“隻愛得不到”很安全很娛樂,簡直是居家旅行出門必備的娛樂項目!
有時候,我會懷疑“隻愛得不到”這是一部分人的宿命(宿命論在愛情中流行了幾千年)。比如,有的男屌絲就是隻愛得不到的女神,有的女屌絲就是隻愛得不到的高富帥。但是隨著青春的流逝,很多男屌絲放棄了得不到的女神,很多女屌絲也放棄了得不到的高富帥,他們紛紛從得不到的迷夢中醒悟過來,找到與自己匹配的另一半,過上了世俗的幸福生活。一方麵,我認為這是青春期結束後的成熟表現,另一方麵,我認為這是麵對現實,對現實無奈之後的接受和妥協。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甘願接受和妥協,那些不接受和不妥協的人依然在戰鬥著。
“隻愛得不到”還涉及人性的一麵--人性本賤,人就是愛他得不到的東西。正如法朗士的格言“人類沒有去愛他已擁有之物的習慣。”因為得不到而愛,因為愛不得而欲罷不能。與此對應,蒙田說:“愛情中別無他物,隻有對身外之物狂亂的渴望。”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讓你趨之若鶩。如果已經擁有了,我還渴求什麽,我當然要愛我得不到的呀!
還有的人“隻愛得不到”是因為他們害怕得到,害怕擁有,他們就靠著這“得不到”而活,一旦得到,他們就失去了活著的動力。就像有的男人苦苦追求一個女人十幾年,當最後求婚成功,在婚禮現場卻逃跑了,因為一直以來他都是為了得到她而活,如今得到了,他失去了原有的動力,又沒有找到一個新的活著的動力,於是他選擇再次得不到。在《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中,當水晶店的老板終於有能力去實現他的夢想--去麥加朝拜時,他卻選擇不去,永遠不去麥加,依靠對麥加的憧憬而活也是這個原因。
從得不到的愛推而廣之,有多少人為沒有從事的職業苦惱,為沒有實現的夢想遺憾?我們總是為了我們沒有的顛沛流離,寢食難安。就像森林中有兩條路,一個人一旦選擇了a路徑,就看不到b路徑上的風景,也不知道選擇了b路徑會怎樣,於是,我們總是去猜想自己未選擇的那條b路徑是不是空氣更新鮮,風光更旖旎。其實不然,如何去愛我們的選擇,如何對我們的選擇感到滿意,也許是我們終身要學的事情。
也許,當某一天我們真正做到不再恐懼平凡;不再恐懼失去自由,與他人締結聯係;不再希望通過追尋得不到的東西來確認自己的存在,證明自己的能力;不再自卑,不再懦弱,能夠強大到承擔起另一個生命的責任;能夠做到對自己的選擇滿意,活在當下,珍惜眼前,我們就會得到我們想要的,我們得到的就是我們所愛的,我們所愛的也正是我們得到的。
愛自己,就不要過度犧牲
犧牲自己並不會使大家都幸福
小的時候我們全家都住在鄉下,家裏會養豬,養雞鴨這些家禽,還會養小狗小貓這些小動物,因此家裏的剩飯剩菜常常都成了動物的吃食。我媽媽也會因為養這些動物,故意多做米飯的量。
後來有一段時間,家裏不養這些動物了,可是我媽還沒有適應和學會改變,每每做飯都做太多,而剩下一些飯。第二天,她主動要吃剩飯,家裏的其他人都吃新鮮的飯,如果誰和她搶吃剩飯就像剝奪了她展現偉大母愛的權利一樣,她會非常不高興,於是大家都讓她吃剩飯。但是當她把剩飯吃完,當天新鮮的飯又會剩下一些,於是,這些剩飯我媽又留著第二天自己吃。
她吃剩飯吃了好幾個月,大家都覺得對不住她,最後在大家的堅持反對和反複勸說下,也因為媽媽終於肯少做些飯,她終於不再吃剩飯了。從這事情上我也終於找到我母親愛嘮叨,愛抱怨,還讓別人聽了很不舒服的原因:她太過度犧牲了。
我相信很多子女一定聽過自己媽媽這樣的抱怨: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什麽都給你們好的,起早貪黑地幹活都是為了你們,為了這個家,你們卻這樣不懂事,真讓我傷心。也許是社會觀念的支配,認為母親就應該為了家庭,為了子女犧牲自己,奉獻自己,也許是母性使然,母親會愛護孩子,熱愛家庭,為了家人任勞任怨,不斷付出,委曲求全。總之,母親這一角色總是與奉獻和犧牲聯係在一起,但是一個人過度犧牲自己,長期讓自己受委屈,既不會讓自己感覺幸福,也會讓身邊的人產生壓力。
多年前有一則新聞引起廣泛的熱議。哈爾濱有一個單親母親,從兒子中考一直陪讀到兒子考研。孩子兩次考研兩次失敗,為了母親他還想再考。但嚴重的抑鬱症使他再也考不下去了。孩子持刀自殘,母親奪刀相救,結果誤刺母親,險些要了她的性命。據說這位母親本來是一個性格開朗、工作幹練的基層婦女幹部。當她下決心進城陪讀的時候,剛剛40歲出頭。她拒絕再婚,辭掉工作,賣掉房子,把自己生命的全部都押在了兒子身上,結果換來的不僅是考研的失敗,也毀了孩子的人生。
這位母親陪讀九年,犧牲巨大,結果卻是如此殘酷,讓人惋惜也替其不值。但是,這件事也讓我們認識到一點:女性為了孩子,犧牲自己,並不是智慧的做法。一個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沒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使自己的生命之光黯淡的媽媽,不但自己活得累,而且還會給孩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負擔。
紀伯倫在《先知的靈光--孩子》中說得好:“他們是借你們而來,卻不是從你們而來,他們雖和你們同在,卻不從屬你們。你們可以給他們愛,卻不可以給他們思想;你們可以蔭庇他們的身體,卻不能蔭庇他們的靈魂。”孩子也會有自己的選擇和人生之路要走,他們有自己的自由和思想,那些企圖控製孩子,那些希望以犧牲自我為條件換取孩子成功的父母,很有可能會犧牲掉自己的孩子。而那些給孩子自由成長空間,同時不放棄自己的追求,努力為自己奮鬥的父母則會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使得孩子更健康更快樂地成長。
女性麵對孩子時會過度犧牲自己,麵對伴侶時也常常過度犧牲自己。我有個男性友人近日非常苦惱,因為他的女朋友總是動不動就對他發脾氣和指責一通,有的時候甚至對他進行人身攻擊。常常是以“我為了你”為開頭,以“可是我卻什麽都沒得到,你還這樣對待我,你個沒良心的”為結尾。原來當年他們在另一個小城市生活,為了男友的事業發展,女方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兩人一起來到大城市打拚和奮鬥。來到大城市發展後,兩個人都有了新工作,但是男方工作異常忙碌,女朋友為了男朋友的健康,辭了工作,照顧起他的起居飲食,兩個人過起了幸福的同居生活。但是好景不長,當男朋友獲得事業上的晉升,小有所成的時候,他們的幸福卻不見了,開始頻繁爭吵。女朋友因為一心撲在男友身上,在新城市裏並沒有交到多少朋友,男朋友工作忙碌不能陪伴她的時候,她就倍感孤單。隨著男朋友事業的發展,她越來越沒自信而且變得多疑,常常查看對方的手機,盤問男友的行蹤,懷疑他和別的女性有染,覺得自己為他遠離家鄉,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實在不值又委屈。這使得她長期陷於痛苦,又讓對方不勝其擾。我對這位男性友人的建議是:找個保姆照顧兩個人的生活起居,讓女友停止過度犧牲,鼓勵女友出去找份自己喜歡的工作,同時出去社交,建立起自己的朋友圈,這樣她不僅沒時間去吵架,也更能找到自己的價值。
過度犧牲是婚戀關係中的一大殺手。很多女性錯誤地認為:當自己為這個家庭,為這個男人付出更多的心血,奉獻更多的自我,就能得到對方更多的愛。但我們發現,實際上,正好恰恰相反。越是更愛自己的女性(當然這裏的愛自己並不是自私自利,而是指為自己而活的女性)越容易擁有一個更愛自己的伴侶與更美滿的婚姻生活。而為了父母,為了家庭,為了伴侶,為了公婆,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犧牲一切的女性反而會麵對更多的指責,生活不幸福。
如果男女雙方獲得的幸福是通過女性過度犧牲,無論犧牲的是她的事業,學業,還是人際關係而獲得的,那麽他們的關係並不會穩定,幸福也不會持久,往往還會出現問題。這是為什麽呢?原因很簡單,犧牲意味著傷痛,意味著不公,隻要有傷痛和不公,就會希望獲得補償,一旦想獲得補償就會破壞兩個人的關係。犧牲的女性內心其實並不是心甘情願的付出,而是為了有所得而犧牲的,但是得到多少才算公平和滿足呢?這一點很難衡量。她往往需要伴侶更多的關心更多的愛,如果伴侶做不到,她就會替自己的付出感到不值,也會懷疑伴侶是否愛自己。而承受犧牲的男性會產生很多的負罪感,剛開始他會感謝或疼惜女性的付出,更愛她,但是時間一久,對對方的疼惜與愛也會減弱,同時也會因為不堪負罪感的壓力,開始逃避,為了躲避內心的負罪感,反而會認為女性的付出和犧牲是理所應當的,是她自己沒有能力的表現,會更加貶低與指責女性。這就會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導致關係破裂。我們看到很多為了伴侶犧牲的女性最後不僅得不到伴侶的愛,還導致伴侶離開她,就是這個原因。
在現代社會中,仍有一部分女性把自己的人生希望全部寄托在孩子和伴侶身上,認為自己是從屬於孩子,從屬於伴侶的。以為孩子有出息,就是自己有出息;伴侶事業上獲得成功了,就是自己成功了。其實,這是一種天真的錯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伴侶、子女並不能代表你自己去創造價值,一個人對自我價值的尋找與建立,對生命探索必須由自己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