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始終還是怕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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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呆一會吧。”他拉住我的胳膊,不讓我走。
我隻好折回身重新站在他身邊,心裏默默的想,也許他,始終還是怕孤獨的吧“對我不好奇嗎?”他問了句無厘頭的話,我想了想:“不好奇。”
“為什麽?”他問。
“沒資格對你好奇。”
我回答的很幹脆,但卻是違心的,嚴無常和他之間有什麽淵源,我怎麽可能不好奇?但我知道我不僅沒有立場,更沒有資格去問。
第一次,江銘晟他竟然對我敞開了心,他說:“我是一個孤獨的人,這個世界上真正理解我的人,少之又少。”
我聽了他的話心裏為之一酸。
他一定不知道他母親跟我說了什麽,他也一定不知道我其實已經知道了他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
我不是同情,他也不需要。隻是心裏的某個地方,有一種說不清的東西在悄悄蔓延,在漸漸變化“嚴無常是個孤兒,我是半個孤兒,所以我和他沒什麽區別。”
“十八歲那一年,我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被一幫人打的死去活來。我扔出一摞鈔票救了他,當我要走的時候,他卻抱住了我的腿說,你能不能收留我?”
“我問他為什麽,他說因為他是個孤兒。”
嚴無常說了這句話,江銘晟一定會收留他,因為那時候的嚴無常根本不知道,救他的人其實和他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我答應了他,他這一跟就是十年,表麵上是我的屬下,實際上我們親如兄弟,他從不幹涉我的任何決定,卻是比我母親還要懂我的人。”
終於明白為什麽嚴無常的死讓他如此傷心,就像他母親說的那樣,“如果一個人伴著你十年,你已經習慣他,他卻突然離開你,你會是什麽感受。”
“對不起……”這一刻我除了道歉,竟是無言以對。
“不管你的事。”他將我攬進懷裏,“讓我抱會吧。”
我任由他緊抱著,緊緊的抱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他突然問我:“林默曾經很愛你嗎?”
這個時候他竟然提起了林默,我有些無言,但還是如實回答:“經曆了這麽多,我已不確定他愛不愛,但就算是愛……”我停頓了一下:“也是像你說的,隻是曾經了。”
“你恨他嗎?”
“不恨了。”
“那你恨我嗎?”
“也不恨了。”
江銘晟或許沒想到我會這麽回答,他有短暫的震驚,也許他以為我會恨他一輩子,無關愛情的恨一輩子,可我卻說不恨了。
“為什麽?”他用眼神告訴我,他想知道答案。
我說不出話,隻是淚落如雨。
林默是我該恨的,因為他背叛了我,背叛了我們的感情。江銘晟也是我該恨的,他用不正當的手段得到我,折磨了我三年。
他們,真的都是我該恨的人,可是我累了,真的累了。
靠在江銘晟的肩頭,我第一次卸下心防,淋漓盡致的哭了個痛快,哭了很久後我才說:“不恨了,都不恨了,恨一個人太累了,這輩子我都不要再去恨任何人。”
心裏的那道傷,不管多深不管多痛,終有一天都會被新的傷痕所覆蓋。
就像那一年,楓葉滿天飄落時,我問林默:“你到底有多愛我?”他說:“不能用多少去衡量。”那時候單純的以為,不能用多少衡量,那一定是無法估量的愛。多年後的今天,驀然回憶那一刻的承諾,原來所謂的愛,在我的人生裏,也不過如此。
所以心裏的那道傷也是一樣,或許很多年以後,再去回想時,其實同樣不過而而。
“如果我現在說放你走,你會走嗎?”
江銘晟幽深的雙眸看不出真假,但聲音卻足夠真誠,他盡量再掩飾自己的疲憊,我盯著他飄忽不定的目光,很肯定的說:“現在不會。”
嚴無常已經離開了他,現在是他最孤獨脆弱的時候,我再怎麽無情,也不忍心在這個時候說出會離開的話,以後有以後的打算,也許要很長時間,但至少我還年輕。
“我們喝點酒吧。”他放開了我,移步向酒櫃邊走去,趁他拿酒的孔隙,我打量著這所房子,不是很大不是很豪華,卻給人一種溫馨的感覺。
難怪他會說,這裏是讓人清靜最好的地方。
“這裏以前是誰住的?”見他走來,我裝作不經意的問。
遞給我一個高腳杯,他的表情明顯不願多說。
他不想說的事,我也不想勉強知道,一杯酒喝進嘴,嗆的我淚流滿麵,今晚江銘晨想喝酒,我就陪著他喝,既然已經踏進了這所屋子,他的悲傷就是我的悲傷。
一口,二口,三口不知喝了多久,直到喝的倆人同時倒在地上,腦子裏一片混亂,心裏卻還是那麽清楚,無比的清楚。
“江銘晟,你是不是該找個好女人結婚了?”我醉意朦朧的望著近在咫尺的他。
他不吭聲,我又說:“你這樣和我耗著,吃虧的可是你,我是不打算嫁了,難道你也不打算娶了嗎?”
仍然還是沉默,我像是在唱獨角戲,悲哀的隻有一個聽眾。
“我說話你聽到沒有?”不滿他的沉默,我用力的推了他一把,誰知推他的胳膊還沒來得及縮回,就被他反手拽了過去。
一個喝醉的人也有這麽大力氣,男人果然是男人。
“什麽才是好女人?你不是好女人嗎?”他專注的望著我,眼神灼熱,我的心跳開始沒來由的加速。
“不要總是以為自己不是好女人,這個世上沒有所謂的壞女人,隻有把女人變壞的壞男人。”
“嗬嗬,你說的真對啊,我本不是壞女人,就是因為遇到了你這個壞男人,所以才變的不好了。”
假裝生氣的拍他,拍著覺得不過癮,又撲上去掐他,掐到最後覺得還不過癮,幹脆直接趴在他身上咬他,咬著咬著我突然哭了,沒有理由的哭了愛情是一件偶然的事。如果我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刻,沒有遇到江銘晟,一切都會不同。但是人生隻有偶然,沒有假設,更沒有推倒重來的機會。
我的心,竟如此容易的就讓他走了進來。
在無盡的疲憊中昏昏入睡,最後一點意識裏,我仿佛看到了幾年前的林默,他在前麵跑,我在後麵追,不管我怎麽拚盡全力也無法追到他的身旁,或許是他走的太快,又或許是我跟不上他的腳步,總之,從一開始我們就在錯過,一直錯,一直錯,錯到現在我的心,真的徹底變了樣。
清晨的陽光從窗邊華麗的射進來,照在地上躺著的兩個人,我睜開朦朧的雙眼,靜靜凝視著江銘晟曾經惡魔一樣的臉龐。
沒想到的事情很多,但最沒想到的是,有一天會因為恨而生出了愛。
愛,如同罌粟的字眼,明明知道碰不得,卻還是在傷過一次後,義無反顧的折回來。
江銘晟終於被我拖出了那間複式樓,悲傷的日子總要過去,死去的人已經死去,活著的人就要好好活著。
“嚴無常不在了,以後我會比較忙。”
“嗯。”我點頭。
“可能沒有太多時間去看你,如果你有事,可以來找我。”
“嗯。”我再點頭。
“之前那些事,再也不會發生了,所以不用再擔心。”
“嗯。”我還是點頭。
他離開了,看著他的背影,隻覺得胃疼的厲害,去附近的藥店買了盒胃疼寧,吃了好幾顆也不見好轉,還是一直疼,一直疼。
看來我似乎弄錯了方向,疼的地方好像不是胃,而是離胃最近的地方。
整整三年,1095個日日夜夜,我沒有一分一秒不想逃離他,我越是掙紮,他越是束縛的緊,而如今,當我想要走近他的時候,他卻開始離我遠了。
所以,疼吧,使勁的疼,疼死了活該,一切都是不應該有的念想。
心裏裝著事,每天都過的恍恍惚惚,一清早過馬路就差點被輛車撞倒在地,我滿心火氣的抬起頭,衝著輛銀色的寶馬使勁的拍了拍:“下來!”
車門被推開,從裏麵走出一矮個子男人,三十歲左右的年齡,一身行頭全是名牌,手上更是帶了顆碩大的金戒子,一看就是個暴發戶。
更可惡的是這陰蒙蒙的天,他竟然還戴了副墨鏡,戴墨鏡不要緊,但不要往人家身上撞。這些天心裏本就煩悶的不行,這會碰到了個倒黴蛋,我便得理不饒人的叫囂:“你會不會開車啊?”
“小姐對不起,我沒注意你走了過來,請問你沒事嗎?”跟所有的暴發戶一樣,見到美女便裝起了君子。
“你當然沒注意了!這天氣需要戴墨鏡嗎?要裝酷別在開車的時候裝,撞了人那可不是小事!”
我像個潑婦似的衝他吼,聲音大的連我自己都吃驚,怎麽跟吃了火藥似的,人家戴墨鏡礙著誰了?
矮個子男人被我彪悍的氣勢嚇的半天說不出一句話,或許在他的眼裏,越是美麗的女人越是溫柔,偶爾遇見一個長的漂亮卻不溫柔的女人,便像遇到外星人一樣,驚訝的同時不免一陣失望。
“小姐消消火,我戴墨鏡開車是我不對,下不為例,你看要不我給你點補償怎麽樣?”
開始暴露暴發戶的劣性了,看著他將頭抬的高高的,以期望和我平等而立,我便有種想笑的衝動,但取笑人家個子矮總歸不厚道,於是強忍了忍問:“你想怎麽補償?”
“我這個人有的就是錢,也隻有錢才能表達我對小姐的歉意。”他驕傲的從西裝裏掏出皮夾,抽出厚厚一疊百元大鈔,等著我眉開眼笑的接過去。
我盯著他手裏的鈔票,冷哼了一聲。
伸手接了過去,在他還沒反應過來時,手一揚便將百元大鈔撒了個滿天飛,在他驚愕的目光下,換我抱歉的笑了笑:“先生不好意思,忘了跟你說了,我這個人最不缺的也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