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案件進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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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怎麽樣,還是無法說出口,隻得獎地事情往駱援軍身上扯。“我們現在的情況,你父親一點兒都不知情……”
不過我的話才說了個開頭,他便接了過去說:“他是知情的,隻是不願意承認,婚姻無論走到哪裏,都隻是兩個人的事情。”
“可是,總得支會一聲,這是做晚輩最起碼的禮貌。”什麽時候,我這麽在乎駱援軍的想法了?
“支會什麽,說出來,他也是不會認的,更何況我們是在國外注冊的。”他說。
看來是沒有什麽好說的,再講下去,是個人都會懷疑我是不是又有二心了。
我現在二心裏沒有,就是有擔不完的心。
我是想與他結婚沒有錯,便絕對不是現在這個時候,我希望自己能夠一身輕鬆地嫁給他。
也是巧,才與方去看李斯和,回來的時候,便接到了方連勝的電話,讓我去律師事務所一趟。
難道是有什麽變動不成,離開庭也不還有兩三天的樣子。
方芳擔心地說是不是又出什麽事了。我說自己也不知道,應該是沒有什麽事情,可能是要問我一些關鍵性的問題。
把方芳送到家後,直接就叫司機開去了方連勝那裏。
我進去辦公室,屁股都還沒有坐下,方連勝便問我這段時間裏麵,有沒有什麽麻煩,對方律師有沒有來找過我之類的話。
我搖了搖頭,說一切平安,對方並沒有如他所說地來調查我。
他又問方芳那裏呢。“好像也沒有聽她說起來,應該也沒有吧,如果有的話,她會第一時間就給我打電話的。”
方連勝聽了我的話後,歎了一口氣,摸了煙出來抽,說:‘怎麽會這樣?”
我問他這樣難道不好嗎?
他說按理是不應該這樣,怎麽著都該派人來與我們進行對話,以達到從我們的談話中找到一絲漏泂。
我說他們可能覺得此事的確是自己太過大題小作了,本變就沒有事了……
方連勝馬上就打斷了我的話,問我,如果我那個孩子的父母會不會放棄征治壞人,或者說會不會覺得李斯和不是壞人。
這話比之前駱冰洋的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事實擺在眼前,更加讓我無法回答。“我真不明白,他們到底要追究什麽,孩子已經回去了,不就是一天沒有見到嗎?“
“不要想著李斯和是你的朋友,你得想著你是那孩子的母親……”
我立即低了頭下去,告訴他我沒有過孩子,不知道這是什麽心情。
方連勝立即說:“我是有孩子的,。我來告訴你,如果是我的孩子受了這樣的事情,沒抓住就不說,要是抓住了,肯定是會想盡一切辦法,讓他受到最嚴的刑法。”
我抬頭看了看他,想說這隻是他的想法而已。不過,他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想,忙補充說,十對父母,會有九對半父母這樣想。
可能我真的沒有什麽發言權,畢竟的孩子從來都沒有來到過這個世界。
我問他那又能說明什麽呢?
他說原告沒有受取任何的動作,通常隻有兩種,要麽是無所謂,能做到什麽樣就什麽樣,要麽就是胸有成竹,對案子十分有把握。
“我們的原告無疑是後一種。”
見我聽了他的話後,臉上立即露了不安出來,又趕緊寬慰我說:“你也不用著急,無論他們行動與否,我們隻要死守著我們之前的說法就行,反正我本來的目地,就是編故事讓法官從輕。”
隻是他再次問了問我,李斯和與原告之間的事情,確定中間沒有任何的可能性。
我和方芳仍舊坐在之前坐的那兩個位置上,方連勝滿臉自信地從在自己的位置上麵。
惟一不同的是,李斯和這次也坐在了我的旁邊。
對方律師先提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讓李斯和重新呈述一遍是怎麽把受害者誘拐到手的。
方連勝忙提出抗議,說對方用詞不當,李斯和根本就沒有誘拐過任何人。
不過反對無效。
李斯和不得不講述了當天發生的事情。
李斯和看了看下麵坐著的我和方芳,然後清了清嗓子,說:“我真不知道君子坦蕩蕩是誘拐,隻知道,我從他們家門口過的時候,就見著一個非常可愛的小姑娘在門口邊……”
對方律師打斷了話,讓李斯和講清楚,不要故意將事情說得棱模兩可的,到底是誰家門口。
方連勝這裏忙向李斯和遞了個眼神過去,李斯和馬上就心領神會,抓了抓後腦勺說:“具體的也不知道是哪家,反正就是一扇大門外……”
對方律師似乎早就猜著這一手的,立即就拿了張照片給李斯和確認。
李斯和繼續說像是,又像不是。
對方律師馬上像法官說,“我們懷疑被告有意在推卸自己的責任,,而且是受人指使。”
方連勝又提出反對,但仍是反對無效。法官要求李斯和必須做答,是便是,不是便不是。
李斯和沒有辦法,隻好答:“不是。”
聽了李斯和的回答,對方律師馬上就說:“這張照片上的大門,是被害人家的大門,從被害人一出生,她便生活在這裏。被告說他去的那個地方不是在這裏,那麽我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被告那天到底是那裏,門的樣子記不住,去的哪個區,哪條街總該知道吧。”
法官讓李斯和作答。
是的,誰也沒有想到對方的第二個問題,完全是根據第一個問題而已。也就是說,他們惟一的準備,就是跟著李斯和的話的來說。
方芳有點兒害怕地回頭來看了看我,我忙安慰她道沒事,隻不過一行例行問題。
這些問題聽著的確簡單,但是真不可細究。駱冰洋肯定是看得出來,而且也知道李斯和是在說謊,聽得他忍不住地直搖頭。
李斯和可能也沒有想到對方一步步將自己誘到這條路上來吧。
對方的一切問題,不過就是想讓他自己說謊。接下來李斯和所說的一切,都會有證明,一個幾歲大的孩子,是怎麽走到別人家去的。甚至他們有可能會問他為什麽要去那條街。
李斯和時間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麽回答。方連勝也察覺到自己剛才的那個眼神是害了人,也跟著著急起來,忙提希望休庭的要求,隻是得答到的,仍是不同意。
李斯和隻能說:“也不幹,就是走到哪裏了……”
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是怎麽走到哪裏去的,步行去的,還是坐車去的,是自己的車,還是別人的車。
真的是不能再回答下去了,李斯和不自覺得地低下頭去。
底下的人也開始悄悄議論起來,說看來之前果然是狡辯,自己都沒有話說了。
對方律師的目地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