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小村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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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這兒,司寇繼昭頓了頓,再繼續。

    “根據人犯交代,因為一樁案子,人犯在此前久未歸家。那日案子結束,終得休沐,回家睡覺。

    睡得迷糊間,忽覺口渴難耐,便就下床想找水喝,不料被物事絆倒。

    其妻聞聲進入,便驚叫昏厥。

    人犯在那一瞬時,清醒了一下,才看清絆倒自己的物事,居然是一個冒血之人,而自己手上、身上已全是血跡。

    見慣生死的人犯沒有因此慌亂。

    他翻身爬起,依著習慣,蹲身就想檢查。

    然此時,鄰人及過路者,已被其妻尖叫聲引來。

    進屋正好看到他手握著菜刀,而菜刀還在地上躺著的人的肚腹之上,紛紛大駭之後,便立時衝上,按住他並報了官。”

    水銀發現,這司寇繼昭的記性還真是好,兩年多了,人犯交代的每個細節,他都仍然記得這麽清楚。

    就聽司寇繼昭繼續說道:

    “衙門派去了人鎖拿人犯歸案,並進行了現場驗看。

    屋內沒有發現打鬥痕跡,門窗等也全部完好,沒有損壞痕跡。

    被殺之人,隻腹上那柄人犯家的菜刀外,亦無其他明顯傷痕,更沒找到其它的凶器。遂將死者屍首抬回衙門。

    經仵作驗屍後,記錄上卻寫著:死者傷口上有兩道混亂的不明痕跡,一個就是那菜刀留下的,另一個,無法具體查明。且,被殺之人乃是死於失血過多。

    因為缺失了一樣凶器,又有本官的介入,衙門索性將該案轉交來了刑部。

    本官便接下,開始從人證處著手。

    其妻堂前述言:一直在家,不知道那人是如何進入自己家中的,根本就不認識。

    鄰人們和過路者也皆言不識死者。

    人犯卻說認識。

    說死者是其同鄉兼幼時玩伴。自長大後分開,他為官,其留村,平日在鄉村勞作、或以狩獵為生。如今不知怎的,竟就跑來了都城,還死在了他家裏,他的床頭。

    人犯因此百口莫辯。

    那名人犯跟隨本官良久,本官自是信他清白,遂嚴審了其妻。

    其妻堅持聲稱,自打丈夫歸家,她便再無外出。見丈夫深睡,就去了側屋,紡紗織布。直到聽見重物倒地聲,才過去探看,後被驚昏厥,直到被鄰裏喚醒。

    所有鄰人及到場的過路者,皆被本官一一審問,同樣未果。

    不得已,本官隻能將人犯暫押刑部大牢,關押至今。”

    司寇繼昭言及即此,抬手向東方姑娘拱手施禮。

    “望東方神醫明辯秋毫,為我那名屬下,洗刷冤屈。”

    水銀側首,微微對著他點了點頭。

    不過,自己這頭雖然是點了,卻是為著那句明辨秋毫而點的,但真實的那人是不是被冤屈的,且還兩說。

    她轉回頭,執起一根肋骨,看了看,再看了看,招手讓隨從將燭火挪近。

    司寇繼昭見狀,親自端著燭盞,湊近前來,蹲身。

    “有發現什麽?”他問道。

    水銀沒有回答,在觀察了那根肋骨片刻後,換手,放下去,拚接好。

    又拿起一根仔細驗看,並狀似不經意地問道:“人犯在那之前,辦的是什麽案子?”

    司寇繼昭不假思索地回答:“貪墨案。因牽涉較多、範圍較廣,所以耗時很長。”

    那也是他和他的下屬們,辦得非常漂亮的一件案子,他也正是因此,得以升到左官長之位。

    所以,本心裏,他不想跟著自己風雨奔波的屬下,含冤入獄。

    “所有牽扯那樁貪墨案的人犯,都擒獲歸案了嗎?”水銀想了想,繼續問道。

    司寇繼昭心內一驚,難道?

    “你的意思是,有逃跑的,故意殺了人,報複他?

    這個我也有想過,但是,隨便殺一個就可以,為什麽要找住在這裏的、離都城那麽遙遠的人?”急切中,他都忘了自稱本官了。

    水銀也沒有注意到他稱呼的改變,搖了搖頭否認。

    “民女沒那種想法。大人您別想太多。正如您所說,誰也犯不著為了冤枉一個人,找離得這麽遠的人。

    不過,敢問大人,還是有逃跑的,是嗎?”

    司寇繼昭坦然點頭。

    “有,有小魚小蝦跑掉了的。這種案子,一般抓首、抓重就可以,不會、且不能一網撈得太幹淨。”

    水銀頷首。這個她能理解。

    從貪墨案中分了百八十兩後,給了點方便的,府衙之人根本理都不會理。

    她張張嘴,還想說什麽,又閉上了。

    不能再問更多了。

    她總管不住自己循跡思案的毛病,以前是優點,但現在,這可是會讓司寇繼昭起疑的壞毛病。

    自己覺得他是個嚴謹、慎密之人,那自己呢?表現了這麽多,豈不是也會同樣讓他覺得頭腦過於聰慧?

    防的都是聰明人!

    自己得管住嘴,管住嘴……

    司寇繼昭見東方姑娘欲言又止,想追問,也停了。

    大概是這姑娘又想到了什麽,卻覺得和本案無關,所以住嘴了吧?那自己就沒必要刨根深挖了。

    多年以後,他才知道,自己是個有多麽想當然的人。

    當然,現在的他是一無所覺的。

    水銀拚接好骸骨之後,開口說道:

    “死者:男性。歲齡:32歲至36歲之間。身長……”

    被打斷。

    司寇繼昭打斷她後說道:

    “這些不必驗,卷宗裏都有,那時死者剛死,新鮮驗明的。”

    水銀聞言,抬頭直視著他。

    “你就肯定這副骸骨,一定是你當初見過的死者?”

    沒發現這人是個急性子啊?這是被自己之前話太多,引亂了思緒嗎?

    司寇繼昭被問得一噎。

    是啊,自己憑什麽認定,麵前的骸骨就是當初的死者?萬一被調換了呢?

    萬一其家屬記錯位置了呢?

    雖然聽東方姑娘前麵說的都能合得上,但別的呢?

    什麽可能都有的,不是嗎?

    而且,就算什麽萬一都沒有,人家驗屍,也是要完整記錄的,這是程序問題。

    思及此,他抱歉地衝麵前的姑娘笑了笑,抬手示意。

    “你繼續。”

    一邊趕緊讓隨從做記錄。

    水銀瞪了他一眼,想了想再開口說道:

    “別再打斷我,容易想不起來,又得再驗。

    死者身長大約在:五尺六寸到五尺八寸之間。

    死亡原因:利刃自腹部入,自下而上,刺破肺髒導致。”

    說著拿起兩根肋骨,指著上麵的一道較深的劃痕。

    “下較寬,上較窄,到這一根的時候,較短,更銳。而其對應的就是肺髒,應該就是致死原因。此刃有厚度、有微齒、痕跡略寬,不細。”

    她及時咽下了後麵想說的:類似長匕的話。

    自己看痕就能精準地做推斷,隻會引起司寇繼昭的警惕。

    反正按照常規,她隻需要說出實際所見就可以。憑借著痕跡去推斷具體的物事,那不是她的事情。

    司寇繼昭沒有察覺到她還有後話,隻聽她停了話語,便就著燭火,低頭仔細地看了看那兩道劃痕,隨後沉吟不語。

    那樣的劃痕,隻有一種利器能造成。

    長匕,帶齒長匕……刑案人員專用……

    以此就可以確定,行凶之人,先用長匕刺進對方肺部,將對方刺倒,且令其無法呼喊,再用菜刀在傷口上做了偽裝。

    殺人方法很……專職而熟練。

    再聯想到門窗未損、無打鬥痕跡,以及其妻在側屋紡紗織布……

    片刻過後,司寇繼昭起身。

    “本官在另一處給你騰出了個院子,我讓人送你過去。”

    說完,手指一人,那人立刻上前為水銀領路。

    水銀出屋,再度淨了幾遍手後,忍不住衝著屋裏道:

    “請對待骸骨輕著些,無論重不重要。”

    屋裏沒人應,水銀對此毫不意外。她掏出娟帕,擦拭著手上的水珠,吐出口中的薑片,跟著領路的人走了。

    不是每個人都懂得、能懂得,對死者表現出應有的尊重的。.她人微言輕,隻能做到自己問心無愧也就是了。

    ……

    這一夜,司寇繼昭連夜啟程回往了聚城。

    案子有了眉目,他的心裏卻是沉甸甸的。他得盡快趕回去,再提人犯,了結此案。

    臨走,他倒也還記得,給破案有功的東方楠嬰,留下兩名武功不錯的護衛。

    想著那姑娘就帶著個婢女,來來往往的太不安全,而且,那婢女進了山,還不知道何時回來。

    此處離對麵的邊關太近,離都城太遠,還是要小心著些的。

    而這一夜,水銀輾轉難眠。

    起初是聽著外麵紛亂的腳步聲有些高興,她知道,司寇繼昭終於要離開了,自己天一亮,就能進山了。

    可再後來,聽到兩道輕微的聲響,一道在窗前,一道上了屋頂,她就恨得牙根癢。

    不用猜也能知曉,這定是司寇繼昭給自己留下了人手。

    保護?亦或是……監視?

    那人疑心太重,到底還是對自己不放心了。

    水銀是不會天真地以為,萍水相逢之人,僅兩麵之緣,對方會是出於擔憂自己的安危才這麽做。

    她隻能強自按捺住心頭的渴望。

    罷了,來日方長,以後,總找得著機會。無論一年,還是十年,她,總有會回去的那一天。

    就當這是次磨礪吧?磨礪自己的心性、脾氣和頭腦。(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