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為什麽明軍不去團結老百姓
字數:6519 加入書籤
這就相當於將寧遠城中的全體軍民都變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
所以會議的參與者從一開始的滿桂、祖大壽、何可綱與袁崇煥四人,擴充到了寧遠城內所有的文官武將。
袁崇煥注意到這位朝鮮翻譯官的起因是來自昨天的一次動員會議。
袁崇煥坐在桌旁,手執黑子,與人對弈。
這場動員會議是基於兩個背景來開的。
其一,則是寧遠城外和覺華島上的軍民都已經安全撤入寧遠城中,堅壁清野的目標已經完成了一半。
天啟六年正月二十一日,薊遼督師府。
大明從前再糟糕,喊冤總是給人喊的,神宗皇帝的時候雖然有高淮亂遼,但是人家高淮頂多是橫征暴斂,可沒有用“均分田地”的口號騙了人田產之後還騙人性命。
現在整個大明都知道後金是個充滿謊言的流氓政權了,奴酋就是一個大騙子,所以自從孫得功那個畜牲之後,大明再也沒有人被成功策反,老百姓都從後金跑出來了,這就是人心所向的大趨勢。
不料,袁崇煥這個來自現代人的提議遭到了在場幾乎所有人的一致反對。
祖大壽是最實在的,他不跟袁崇煥講這些家國情懷,他講現實問題,“怎麽能給老百姓發武器呢?老百姓一有了武器,韃子還沒打來,這寧遠城就要亂。”
袁崇煥道,“怎麽會呢?你別小瞧老百姓。”
滿桂反問道,“怎麽不會呢?袁臬台難道能預測這仗攏共打幾天?要是這金軍一時不退,圍困了寧遠城,前屯與山海關又遲遲不發救兵,城內缺糧少食,老百姓手裏又有武器,那肯定就亂起來了。”
“肯定有些人會趁機搶劫有錢人和老弱婦孺,一旦有一個人開始帶頭,其他人就會有樣學樣,很多老百姓就是這樣,打韃子他們不敢,欺負身邊的老幼他們倒是挺起勁的。”
袁崇煥雖然知道這一仗統共就打了四天,但是他沒有證據說這個仗隻會持續四天,於是隻能道,“軍隊在城裏,老百姓怎麽亂得起來?”
程維楧接口道,“原本在城裏的軍隊隻有不到兩萬人,從覺華島撤入城中的軍民卻有一萬四千多人,人數上不相上下,倘或當真內亂起來,城裏的軍隊還不一定能輕易擺得平。”
祖大壽道,“就是,在前線打韃子的人手已經不怎麽夠了,這一給老百姓發武器,還要從前線的軍隊裏撥出一些人來維持城中秩序,可謂是得不償失。”
金啟倧道,“沒錯,而且要是真內亂起來,這軍隊還得花力氣去平息民亂,原本搬上城頭去打韃子的大炮,反倒要轉過來去轟老百姓,還不如防患於未然。”
袁崇煥見識了這一堆人的發散思維,不禁感慨良多。
李自成的成功是有道理的,能成功組織起老百姓,而不擔心他們倒戈的明末將領,可謂是鳳毛麟角。
單從組織能力來說,李自成已經遠遠超過明末的所有名將了,起碼李自成沒有一聽到“給老百姓發武器”就直接快進到“要鎮壓民變”。
接著王喇嘛也跟著發言了,“呀,袁臬台,我要是早知道你要給老百姓發武器,我就不支持讓覺華島軍民撤入寧遠城了……現在讓他們搬回覺華島還來得及嗎?”
袁崇煥驚訝道,“給老百姓發武器和後撤覺華島軍民都是我的決定,跟你有什麽關係呢?”
王喇嘛笑眯眯地回道,“倘或袁臬台隻是後撤覺華島軍民,我願意承認這是我的情報‘造成’的,因為這個後果我尚且承擔得起。”
“但若是袁臬台給老百姓發了武器,造成了內亂、民變,致使寧遠城失守,甚至造成遼西走廊都丟給了後金,那我的責任就大了。”
“諸位在皆是朝廷命官,我卻隻是一個出家的喇嘛,倘或朝廷怪罪下來,難保不會治我一個‘煽亂軍民’之罪,將我當成一個早有圖謀的奸細。”
“到時大不了,我就跑到蒙古傳教去,佛法在我心中,我跑到天涯海角也無所畏懼,可是袁臬台你這裏,那就切切實實少了一個可以跟韃子打交道的人了。”
王喇嘛說這話時雖是笑著的,但是在場諸人都看得出,他的態度是認真而堅決的。
袁崇煥道,“給老百姓發武器,不至於會導致寧遠城失守那麽嚴重罷。”
王喇嘛道,“就是會這麽嚴重,袁臬台,你之前傳了軍令,‘將士逃至者悉斬’,這條軍令能起作用有一個前提,就是前屯和山海關守將都能下決心斬殺逃跑者。”
“可是你若是老百姓發了武器,老百姓要是不願意留在寧遠城內跟咱們同舟共濟了,他們往後方一跑,前屯和山海關的守將一旦殺了他們,那這就不是‘處置逃兵’,而是‘虐殺平民’了,這事兒的性質就變了。”
“所以前屯和山海關的守將不一定能幹脆利落地殺了這些手中有武器的老百姓,如果前屯和山海關的守將不配合,袁臬台,你的這條軍令就等於變相失效了。”
“這樣一來,這些有武器的老百姓一帶頭,再一跑,城中的兩萬守軍要是攔不住他們,或者反過來化妝成老百姓跟著他們跑了,那這寧遠城不就相當於不戰自潰了嗎?”
“倘或咱們隻是打不過金軍,陛下尚且可以諒解,因為畢竟有前車之鑒,但是咱們若是因為民變而不戰自潰,陛下則一定會下旨追查。”
“退一步講,就算陛下體諒袁臬台,不願苛加罪責,閹黨也會借機生事,要是東廠派出了番子來捉人,我當然隻能跑到蒙古去了。”
袁崇煥難以置信地道,“所以在諸位看來,老百姓一有了武器,要麽是變身盜匪欺淩弱小,要麽是不顧大局直接逃跑?”
祖大壽道,“抗金義士肯定是有的,但是絕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普普通通的人,可能大半輩子活下來,連殺人這回事都沒親眼見過,怎麽能要求他們拿著武器迎敵呢?”
袁崇煥耳朵發燙,他在穿越前也沒見過殺人。
別說殺人了,他連菜市場裏麵的攤販殺雞都沒見過,他上輩子連買生肉都是買那種超市裏包裝好的有機產品。
可是他現在卻在與一堆古代土著討論兵事。
程維楧道,“我等乃朝廷命官,食君之祿忠君之事,是應有之義,可普通百姓不過都是升鬥小民,他們本身就沒有這個義務來替朝廷抗擊外敵。”
話說到這一步,袁崇煥的內心實則已經動搖了。
但是他還想再掙紮一下,因為他覺得李自成能做到的事,他這個受過現代教育的現代人應該也能做到。
袁崇煥道,“那這些普通百姓遇到了危及自身之禍事,也是寧願苟且偷生、坐以待斃嗎?倘或咱們將韃子做過的惡事,向百姓大肆宣傳一番,譬如圈丁為奴、剃發易服、女,百姓總不能無動於衷。”
王喇嘛不太看好袁崇煥的這種宣傳,“隻要這些事暫且沒發生到自己身上,老百姓是不會覺得韃子有多惡的,就算這些事已經發生了,許多人依舊會覺得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要他們豁出自己的命去拚,有點兒不大現實。”
袁崇煥訝異道,“這都可以接受嗎?”
王喇嘛笑著指了指自己的腦袋,“我不就剃度出家了嗎?至少我是沒覺得剃發這件事有什麽不可接受的。”
袁崇煥道,“你這不是因為宗教信仰嗎?”
王喇嘛道,“宗教是另一種形式的統治,在很多老百姓眼裏,因為信仰黃教而剃發出家,跟因為歸順後金而剃發易服是差不多的。”
程維楧插話道,“不,還是有差別的,信了黃教出家就不能娶老婆了,而剃發易服之後還是能娶老婆的,這兩相比較之下,很多人可能還會覺得剃發易服更能接受一些。”
滿桂道,“而且許多百姓本來就是給人種地的,同樣是種地,隻要韃子給口飯吃,他們就會覺得換個地方種地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祖大壽道,“是啊,有的時候遇到荒年,賣兒賣女,甚至同意典妻,也就是把老婆出租給別人生孩子的人也挺多的。”
袁崇煥道,“這自願典妻是一回事,老婆被人搶了是另一回事罷。”
滿桂道,“許多人覺得老婆沒了就沒了,等以後有錢了再娶一個就是。”
袁崇煥張了張口,心想,失誤了,沒想到大明的婦女地位這麽低。
金啟倧道,“對,人想活命是本能,老百姓隻要能活命,什麽事都可以接受,所以如果老百姓有了武器,大部分人會選擇逃跑或者生亂。”
“因為逃跑還有生機,而如果跟著咱們一同戰鬥,很有可能就是一碰上韃子,不由分說就被砍死了,大部分老百姓都不會去拿自己的性命賭一個‘不被韃子奴役的未來’,這買賣不合算呐。”
袁崇煥聽著聽著,不由鼻頭發酸。
他突然想,自己真幸運啊。
上一輩子生活在一個文明的中國,這一輩子又穿越成了統治階級的一份子。
正因為他幸運,所以他才有底線。
而這些大明的老百姓們,卻因為從不知曉文明為何物,而心甘情願地受這些突破底線的奴役,忍受這些在現代人看來全然不能忍受的剝削。
就在袁崇煥暗發感歎的時候,朝鮮翻譯官韓瑗小心翼翼地開口了,“除去這些原因,袁臬台,我認為,過度宣傳金人的邪惡,並不能激發百姓的鬥誌。”
天啟六年的大明依舊是朝鮮的宗主國,因此朝鮮翻譯官的漢語水平幾乎與土生土長的明人相差無幾。
袁崇煥問道,“這怎麽是過度宣傳呢?金人難道不就是這樣邪惡嗎?”
表麵理由他給的是另一種說法。
他認為,百姓毫無疑問是站在大明這一邊的,從前有些人可能還會幫後金,但那是天啟三年之前,後金的醜惡麵目還沒有完全暴露出來。
那時老奴還可以打著均分田地的旗號騙人上當,後麵他這個把戲被他自己給揭穿了。
袁崇煥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了他心中的構想,要發動城內的老百姓,給城內的老百姓發武器、發糧食,讓老百姓跟軍隊一起抗擊金軍。
袁崇煥會提出這個想法,主要是因為他是一個穿越者。
他覺得曆史是人民創造的,人民是必勝的。
努爾哈赤現在這種行為是入侵他國領土,一旦人民被發動起來了,金軍則勢必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
當然這是他不能明說的個人理由。
因為這時候已經是鐵定跑不掉了,窮則變變則通,螞蚱們沒了各自的算盤,隻得同仇敵愾了。
其二,則是袁崇煥成功對前屯和山海關下達了“將士逃至者悉斬”的軍令,同時,哨探報知金軍已經到達寧遠城東北的首山,離寧遠城不足十裏。
說是說要均分田地,結果底層百姓喜迎金軍之後,分到手的田產還沒熱乎上一兩年,八旗就來圈地建立農莊了,把人都編到旗下當奴才去了。
本來想翻身做主的人跟著韃子這麽一翻,給直接翻陰溝裏了,運氣差點兒的,直接被劃成“無糧之人”給一刀砍了,被韃子圈地導致的饑荒給餓死了,喊冤都沒處喊。
但是實際上這條禁令的針對對象主要是普通百姓,圍棋在大明的官僚士人之中依舊蓬勃發展。
到了晚明,圍棋國手不但能得到天子的禮遇,有誌於圍棋的士大夫,譬如王世貞、馮元仲、過百齡、汪貞度還撰著棋史、棋譜。
與其對弈者,是朝鮮翻譯官韓瑗。
雖然從理論上來說,大明從洪武二十二年開始就禁止了一切棋類遊戲。
因此圍棋在晚明,可謂是名禁實盛,甚至還成功文化輸出到了朝鮮、日本。
所以大明的士大夫和士大夫之間,乃至大明和朝鮮的士大夫之間手談一局,以作交往,是很尋常的事。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