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如魚之得水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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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話之人說王庭。
    曹幹問道:“王大兄有何高見?”
    王庭說道:“小郎,以行商為名,不就可以了麽?”
    “行商?”曹幹摸著短髭,沉吟說道,“我也考慮過以此為由,隻是現下兵荒馬亂,驀然有行商到鄉,豈不奇怪?且則,咱部到海西已有多日,又正在募糧,咱們駐兵縣外的消息,海濱鄉民必是已知,這個時候,咱如果再以行商之名到鄉,鄉民隻怕更是不會相信吧。”
    王庭想了下,說道:“小郎說的是。行商如是不可,以逃難為名如何?”
    “逃難亦有些令人生疑。咱若說是從北邊逃難而來,力大率與他帳下各部從事,現遍布於郡中各縣,咱們是怎麽從他們中間安全穿過的?咱若說是從南邊逃難而來,南邊現下並無大的戰亂,於理不通,且我等皆北人,北邊的口音或猶能冒充一下,南人的口音咱也都不會。”
    王庭低下頭,又想了會兒,笑道:“小郎是謹慎人,但那鄉民不見得都會思慮這等周全!咱隻管說是從北邊逃難而來,準備南下投奔親友,料那鄉民,不見得會生疑心。”
    李順也說道:“對呀,小郎,鄉民不見得都像小郎這樣精細,不一定會生疑心!並且說了,咱們的大部隊不進鄉,鄉民們自也就想不到會有咱們來打海賊,他們想不到咱來打海賊這一點,那麽他們也就沒有緣由朝‘咱們是去打探海賊情況’這方麵去想,進而疑心咱的來曆了。”
    曹幹仍是覺著扮作逃難之民此法不太穩妥,可他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再次問了李鐵、高況等人,他們亦是無有它策,乃最終作出了決定,說道:“好吧!那就扮作難民試試!”
    郭赦之說道:“小郎,進鄉的名義有了,誘海賊露頭怎麽誘?”
    “行商也好,難民也罷,這兩個說辭,俱是一舉兩得。”
    郭赦之呆了一呆,懂了曹幹之意,說道:“不錯!行商、難民隨身都會帶有財貨!”
    進鄉名義、如何才能把海賊誘出這兩個難題解決,他積極地向曹幹請求,說道,“小郎,讓我和高大兄一塊兒,跟你進鄉吧!”
    “你是一隊之隊率,須得領你部曲,不可從我進鄉。”已有高況跟從,不再需要郭赦之跟著了,眼下讓他率隊隱蔽,等候自己的戰鬥命令更為適宜,曹幹搖了搖頭,不同意他跟從進鄉。
    李順、李鐵、閆雄、王庭等紛紛請求跟從進鄉。
    曹幹早有了跟從他進鄉的人選,他起先選定的是郭赦之、田屯兩人,外加閆雄或王庭中的一個。郭赦之、田屯是保鏢;閆雄外粗內細,王庭識字機警,他兩人都能幫他探查海賊的情況。
    稍微的又斟酌了下,曹幹說道:“此次進鄉,人不能多,高大兄、田大兄兩個跟著我,此外,王大兄,你也跟著吧。就咱四個人。高大兄,你扮作我的外兄,王大兄、田大兄,委屈你倆扮作個仆從。……李大兄,你從咱隨軍帶的輜重裏邊,取點財貨出來,交給王、田兩位大兄。”
    李順應諾。
    計議定下,曹幹、高況兩部人馬合作一部,開拔隊伍,啟程繼行。
    ……
    海西縣城距離海濱不到五十裏地。
    控製著行軍的速度,行了一天的軍,入夜後,離城約有二十多裏,再前行十幾裏地,便是曹幹選定的他們的目的地了,——海西十四個鄉,不算鄰城不遠的四個大鄉,其餘十個小鄉,位處縣東的共有兩個,一個靠北,與朐縣的伊盧鄉接壤,另一個即是曹幹選定的這個目的地。
    此鄉名叫益民鄉,下轄五個裏。
    依縣寺戶籍冊去年案比人口時的最新記錄,該鄉計總共有民戶近四百,口近兩幹。不過縣寺戶籍冊上的此個戶、口記錄,雖是去年的最新記錄,與益民鄉的真實戶口情況相比,卻還是有出入的,出入還不小。益民鄉真正的戶、口,現在其實不過戶三百上下,口幹餘而已。
    之所以會出現真實人口和縣寺戶籍冊上人口不合的狀況,原因也很簡單。
    治內戶口的增、減,是朝廷評核當地長吏治績的一個重要項目。於任期之期間,若是治下百姓的戶口得到了增加,就會被評為優等,得到朝廷的褒獎,有利於升遷,反之則會得到懲罰。
    因此自前漢以來,郡縣長吏就不缺有在治內百姓人口之增減方麵造假者。
    有的造假,是為得到朝廷的褒獎,是為了升遷。漢宣帝時,有個叫王成的官吏,曾出任膠東相,政績顯著,據說有八萬餘流民附之,亦即他給膠東國多增了八萬多人口,宣帝以是拜他為關內侯,秩中二幹石,卻在王成死後,人們發現他實際上是虛報了增加的人口。
    有的造假,是擔心朝廷的懲罰,是為了保住仕途。這種造假,越是在天災人禍、戰亂時期,越是多。天災人禍、戰亂必會導致治內民口的減少,而民口一旦減少,朝廷的懲罰就會降臨,重則丟官,為不使自己受到朝廷的懲罰,對於不誠實的官吏,造假,便成了唯一的選擇。亦是因了此故,乃至郡縣長吏在任命上計吏,也就是負責向郡中、朝廷上報本縣、本郡上一年各方麵的政績情況的吏員時,往往會傾向於選用“便巧吏書,習於計簿,能欺上府者”為之。
    益民鄉的真實戶口情況,所以與縣寺戶籍冊上所記不同,即是屬於後者。
    當然,這倒不是益民鄉的薔夫膽敢欺瞞縣令。
    上計製度的程序是,先以縣為單位,於每年八月統計本縣此前一年的戶口、墾田、錢穀出入、盜賊多少等各項,報於郡府,再由郡府核實、將本郡各縣之計簿合並計算完成後,以郡為單位,報上朝廷,——鄉也沒有資格獨自進行統計。
    實正是那位逃走的海西縣令在去年向郡府上計時,害怕自己在郡中的考核中名次靠後,主動暗示錢均等門下親近吏們幫他造假的。
    投機鑽營,弄虛作假,這類的人,古今皆有,中外無別,這些且亦不必多說。
    唯是弄了虛,作了假,地方官的榮華富貴是保住了,最終吃苦的仍還是底層的百姓!
    虛構多出來的民口,地方官、吏知道是假的,朝廷可是不管真假,既然報到朝廷來了,地方就要按這個戶口數目給朝廷繳稅、服役。
    田稅什麽的不說,隻人頭稅、按丁和按戶征收的固定稅目,便計有算賦、口錢、更賦、訾算多種。
    算賦如前文所述,年十五以上的成年人,每年每人要交一百二十錢的算賦,沒結婚的女性倍算;口錢是年七歲到年十四歲的男、女孩童,每年每人要交二十三錢。算賦的用途多與軍役、軍需有關。口錢原是繳二十錢,“以食天子”,供天子用的,前漢武帝時多加了三錢,“以補車騎馬”,乃為算賦的補充,這多加出的三錢亦是供為軍用。
    更賦是代役錢。前漢之徭役分為內徭、外徭兩種,每年服役一月,此是內徭;成年壯丁,每年須當戍邊三日,這是外徭。“天下人皆直戍邊三日”,這怎麽可能做到?內地的百姓每年跑到邊地,隻為服三日役?明顯是不現實的。朝廷的這個規定無非是巧令名目,為了斂財罷了,遂有了更賦,用錢代此每年戍邊三日的外徭。成年男丁,每年每人要繳三百錢的更賦。
    每戶百姓,按其家訾之數目,每年還需要繳訾算,即財產稅。前漢通常是有訾萬錢,納稅一百二十錢。因為內憂外患,內則起事造反者日眾,外則匈奴寇邊日甚,財政極度緊張,就在今年,前不久,王莽剛剛頒布了一道詔書,詔令“一切稅天下吏民,訾三十取一”,將前漢的訾算標準改成了三十繳一,家訾三十錢,便需納稅一錢,以十萬家訾的“中家”計,依此財產稅的標準,每年需繳訾算三幹三百三十餘錢,百萬家訾的“大家”,每年要繳三萬餘錢!
    單隻這幾項稅,一個五口之家,按夫妻兩人,三個孩子這種人頭稅等繳得算是較少的人口構成,和家訾兩萬的“貧戶”之家庭財產的數額計算,一年就需要共繳八百四十九錢。若按王莽新下訾算詔令計算,則一年共需繳賦、稅一幹二百七十多錢!
    這還沒有算上田稅、六畜稅等項。
    虛構出一戶百姓,每年就得給朝廷多繳納這麽多的稅,這些錢從哪裏出?
    羊毛出在羊身上,隻能是從本縣真實所有的那些百姓民戶的身上出,而且絕不可能是從富戶右姓那裏得來,隻能是從本縣的貧戶、小家等底層百姓那裏盤剝得來。
    被沉重剝削、被沉重壓迫的總會是底層的小民,此亦古今皆有,中外無別,也不必多說。
    ……
    王莽新下的“一切稅天下吏民,訾三十取一”之此道詔書,才傳到徐州未久,沂平因正處戰亂之中,各縣尚未接到這道詔令,曹幹等人亦尚不知此事。
    但是能夠判斷得出,等這道詔令正式施行以後,天下反者定會更多!
    包括錢均這種大豪強,也許都會改而偏向於造反起事了。家訾越豐,按此新的訾算標準,可是繳稅越多!——須知,家訾包括的不隻是錢,其範圍係是包括了被計訾之人的全部家產,房屋、田畝、珍寶、車、糧、六畜、奴婢等等,動產、不動產皆在其內。計訾百萬之家,可能其家產大多是不動產,一下得多拿出兩萬多錢的訾算,那也是很肉疼的!
    海西縣臨海,有漁業,出水產。
    依照稅收規定,凡捕魚者按其收獲,需繳漁稅。
    海西縣寺,設有專職收漁稅的水官。
    此個水官下邊有幾個史佐,分常駐在海西縣沿海的這兩個鄉中,負責日常的具體收稅。
    將部曲於是夜安頓在隱蔽處駐紮,令李順、李鐵、郭赦之、閆雄注意保密以後,次日一早,曹幹便領著高況、王庭、田屯三人,帶了兩包財貨,往益民鄉去。
    才入鄉中,就碰上了兩人,其中一個穿著吏服,隔著老遠,就聞到了他身上的魚腥味。
    卻此穿吏服的小吏,正即是負責益民鄉漁稅收取的水官史佐。
    【作者題外話】:介紹賦稅的內容刪掉吧,覺得又能略微幫助大家了解一下時代背景,多更點,兩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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