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春秋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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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春秋大義”
有道是:國之大事,唯祀與戎。
祭祀這等國之大事,繁文縟節甚重,極為複雜繁瑣。
而戰爭亦如是,規矩同樣頗多。
春秋時期,禮樂還未徹底崩壞,諸侯們還都講究一個周禮。
周天子雖已沒落,但仍是天下共主。
正因如此,管仲輔佐齊桓公搞了一個“尊王攘夷”,讓齊桓公九合諸侯,成為春秋首霸。
那時候打仗也要遵循著一定的禮儀。
比如,一個最為經典的便是:
兩軍交戰,不斬來使!
在春秋時期,開戰之前,國家都需要派出使者去代表國君去交代交戰的理由。
因此,使者當時代表的就是國君的顏麵,殺了使者就等同於打臉國君,是莫大的侮辱。
隻不過,這句話傳到後世,慢慢淪為一句空話。
甚至還有斬使以揚威的。
說到派遣使者告訴開戰理由,這又是另一個戰場“禮儀”了。
那便是:師出有名。
需知,打仗不是你想打就能打的,你得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開戰。
“我蠻夷也”不算。
舉個例子,在《燭之武退秦師》一文中,第一句話便是晉國和秦國攻打鄭國的理由。
也就是師出的那個“名”。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
晉文公和秦穆公攻打鄭國,是因為鄭國曾對晉文公無禮。
當年晉文公重耳流亡在外,來到鄭國,鄭國對其無禮。
到最後,是秦穆公幫助重耳回到晉國,使之登上國君之位。
因此,還誕生出一個成語。
那便是“秦晉之好”。
好吧,其實“秦晉之好”並不是從秦穆公和晉文公開始的。
而是從秦穆公與晉文公之父晉獻公開始的。
晉獻公將自己的女兒穆姬嫁給了秦穆公。
而之後,秦穆公又將自己的女兒懷嬴嫁給了晉文公。
這個關係怎麽說呢。
從穆姬這邊論,秦穆公是晉文公的姐夫,晉文公是秦穆公的小舅子。
而從懷嬴這邊來說,晉文公就是秦穆公的女婿,而秦穆公就是晉文公的嶽父。
關係有點亂。
反正自此以後,秦晉兩國國關係極好。
你看攻打鄭國都一起來。
秦晉之好,慢慢也變成了指代兩家聯姻。
所以說,你若是跟你的兄弟關係極好,那可千萬不能用“秦晉之好”這個詞來形容你們的關係。
否則的話……就暴露了……
而“貳於楚”的意思,則是說鄭國在從屬晉國的同時又從屬楚國。
也就是牆頭草的意思。
這個鄭國又曾對晉無禮,又騎牆,所以晉國喊來秦國一起圍攻鄭國。
這便是“師出有名”。
名正則言順,言順則事必成。
若是師出無名,那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除了師出有名外,在開戰之前還要下戰書。
兩國約定開戰的地點啊、時間啊之類的。
不能搞偷襲。
而一般約定的地點,都是在兩國的邊疆地帶。
因為像這些地方都人煙稀少,也不會破壞農作物。
故而,戰場也被稱之為“疆場”。
這是在開戰前的規矩。
那開戰時的“禮儀”呢?
那便是在兩軍交戰時,要布陣交鋒,不可趁虛而入。
即兩軍交戰前,必須擺好陣勢才能開戰。
說到這裏,想必很多人都想到了一個詞:
半渡而擊之。
當年,楚宋大戰時,宋國已經列陣完畢,而楚國士兵此時還在渡河。
有人趁此勸諫宋襄公“半渡而擊之”。
而宋襄公直接說“半渡而擊之,我不為也。”
硬是等到楚國的軍隊全部渡河,擺好陣勢,才開始進攻。
然後大敗……
後來,很多人都借此說宋襄公迂腐,不會打仗,打仗時講個什麽規矩啊?
殊不知,這正是春秋禮義。
因此,在《史記索隱》裏麵,將宋襄公列為“春秋五霸”之一。
雖然宋襄公,不如齊桓公、晉文公與楚莊王一般實力強勁,其實力在其餘諸國當中算是上等。
但其仁義啊。
當然,有人覺得這種分法,讓人難以信服。
所以,在《荀子·王霸》裏麵,將吳王闔閭和越王勾踐算作春秋五霸。
並沒有算秦穆公和宋襄公二人。
這便是按照實力來分的。
其實,除了半渡而擊之以外,還有一個更經典的例子。
那便是“曹劌論戰。”
這場齊魯之戰,對於魯國來說,叫曹劌論戰。
而對於齊國來說,則是叫長勺之戰。
當年,齊桓公初為國君,不聽管仲勸諫,發動長勺之戰,致使大敗。
想必很多人當時看到曹劌論戰時,會感覺奇怪。
為何齊國擂鼓作戰後,衝到魯國軍陣麵前,見魯國軍隊不擂鼓,便嘲笑著退回,然後重新擂鼓衝鋒?
而不是見魯國軍隊不動,直接衝上去幹他丫的?
那因為按照當時的戰爭“禮儀”,我擂鼓說明我做好了開戰準備。
你沒有擂鼓,說明你還沒有準備好。
此時我若攻打你,便是壞了規矩,不合“禮”。
不符合貴族之戰的禮儀。
其實,魯莊公一開始也準備按規矩來擂鼓的,隻是曹劌沒讓。
從這裏看出,春秋時期打仗其實並不究竟計謀,而是遵從戰爭禮儀,勇者為勝。
兩軍交戰,一鼓作氣,血勇為先。
春秋時期之戰,並不以消滅敵軍為目的,而是為了張揚國威。
到了戰國時期則完全不同,直接以殺人滅國為目標。
於是,各自計謀層出不窮,狡詐不斷。
其中集大成者,處於頂峰者便是——《孫子兵法》。
說到這,忽然發現,項羽的作戰風格,就極像是春秋時期的戰法。
項羽打仗,靠的就是一個勇字。
即便是在“破釜沉舟”之際,依舊是以血勇為勝。
而韓信則相當於戰國時期的打法。
奇謀百出,智計不斷,狡詐詭謀,不拘泥於形式。
最終,作為“勇戰派”的項羽,敗於“謀戰派”的兵仙韓信手中。
這些是開戰時的規矩。
而到了戰爭結束以後,勝者一方則要:
傷而不殺,敗而不窮追。
在與敵國士兵交戰期間,如果你把對方打傷了,你就不能再攻擊對方,並且讓他趕快回去療傷。
在此之後,你隻能選擇觀戰,不能參與其他對決。
戰敗後,敵人如果掉頭逃跑了,就是不想再跟你打了,這個時候就不能追了。
如果要追也隻能追五十步。
看到有年老者跑不動了,你還要去扶一扶。
放心,他不會訛你。
他可是一個貴族。
甚至如果在逃跑期間,敵方的車輦壞了,你還要幫他修好,再繼續追他。
嗯,沒錯,就是這麽有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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