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夢裏空驚歲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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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轉眼,該結婚啦。和尚就安排媒人,給他娶了一個致仕的翰林的女兒為妻,這下葉田桐人生的全部訴求都圓滿了,書中的黃金屋、顏如玉、簇簇車馬都實現了。見葉田桐的夢想在夢中實現了,葉老板就輕輕地拉了拉和尚的袖子,兩人走到門口。葉老板低聲問和尚,他兒子為什麽還不醒。和尚說,不讓葉田桐看破迷夢,他是醒不來的。
    和尚繼續深入葉田桐的夢中。
    一日江寧府發生命案,按照清律,破案都是知縣直接負責的,尤其是命案,非得知縣親自到現場勘查驗屍,並限時破案。而在夢裏,卻要葉田桐大顯身手了。
    案件一報到衙門,和尚和刑名師爺就安排衙役去現場搭木棚做準備工作,然後回衙內安排知府親自前去。知府大人上了橋子,前簇後擁兩百來人,浩浩蕩蕩地前往凶案現場。到了現場,知府親自聽仵作的驗屍報告。和尚則去把死者的家屬全部捉拿起來,開始索要行腳錢、抬轎錢、過橋錢、水路錢、茶水錢、搭木棚錢、驗屍錢、午飯錢等,每個都要兩百份兒的。錢索要完了,還不能放人,死的既然是個女人,那他的丈夫就是最大的凶手,抓回衙門先關起來。
    知府聽完仵作的驗屍報告,打道回府。受害人的家庭已經破產了,而家主還被枷鎖鎖住,關進南牢。這還不算完,周圍的鄰居,報案的人員,附近的遊民閑人一起帶走。這些人並不是全部都帶回府裏的,像關係不大的,都是先被衙役帶回自己的私牢審問,如果確實沒有罪,那就先餓他兩天,等家裏人拿錢來贖。受害人主家和報案人以及鄰居都鎖在南牢,跟在這些疑犯後麵的則是他們的家人。如果他們的家人不趕緊出錢打通關節,則要受苦了。俗話說:“牢頭讓你三更死,閻王不敢四更來。”
    最慘的要數受害人的丈夫了,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無罪,或者正好鄰居證明他們夫妻不和,或者最近有矛盾,那他就慘了。而這個丈夫還真是慘了,因為鄰居吃不消打,指認自己曾於昨夜聽到他們夫妻吵架。
    次日,知府大人升堂。這罪犯的犯罪經過和動機,師爺和書吏都已經計劃好了,並書寫明白呈遞給知府大人。等提受害人丈夫上堂,葉田桐一拍驚堂木喝道:“罪人朱武,為何殺你妻子。”
    朱武跪著喊冤:“大人冤枉啊,小人並沒有殺妻。”
    “還敢頂嘴,鄰居作證,你們昨夜吵鬧。分明是你氣不過,殺了自己的妻子,然後把他拋屍在外,如今證據確鑿,還敢抵賴。”
    朱武叫冤:“大人明察,小人昨夜並未與自己妻子吵架。小人從三公家吃酒回來,和妻子吹燈睡下,直到第二天,才知道她被人害了。”
    知府大人再一敲驚堂木。大喝:“還不從實招來,原來是你醉酒失控,殺了妻子。”
    哪個殺人犯會承認自己的罪行,知府大人就在刑房書吏的建議下,開始用刑,不受點皮肉之苦,是不會承認的。先打二十大板。
    朱武大叫:“冤枉啊,青天大老爺,小人冤枉啊!”
    不招,再打。不招。夾手指。暈死過去。退堂。
    朱武在牢裏醒來,手骨將斷欲斷,屁股則開了花,不停哭叫。小牢子朱七好心勸他:“老哥,你何苦啊,認了吧,少受些苦。”朱武還嘴硬,抵死不認。
    小牢子耐心勸他:“你記得荷花街的趙鬼子吧。那也是命案啊,雖然人死的時候,他在蘇州,不還是被判了死刑。是你殺的,就是你殺的,不是你殺的,是誰殺的,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朱武叫苦連連。小牢子再勸他說:“老朱啊,你喝醉了,你忘了,你稀裏糊塗的就把嫂子給殺了。她嫌棄你是個醉鬼,沒日沒夜的念叨你,你早就煩她了,早就想她死了,這一喝酒,就想來個痛快的,於是你就把她掐死了。因為你喝醉了,所以不記得了。”
    朱武連連否認,他說自己平時不喝酒的,三公家有喜事,所以才去的。見他不識趣,小牢子就不再搭理他,等他餓了,就來勸他招認,否則不給他飯吃。就這樣朱武餓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升堂,繼續挨打,回到牢裏小牢子又來勸他。
    “哥哥啊,你是何苦呢,這樣還有個頭嗎?”
    “難道就沒有天理嗎?我是真的冤枉啊。”
    見他還是不認,並且要吃要喝,於是,牢頭上了第一道菜:老虎凳。
    第三天,終於認了醉酒殺人。
    葉田桐第一次主審就輕易的抓到了凶手,覺得自己是包青天再世。更讓他興奮的是,上午斷的案子,下午就有人送匾額和萬民傘。葉田桐心情大好,就要上街去轉悠,和尚和仆人陪著他去。也是葉田桐要做包青天,心想事成,遇到一個女人當街告狀。
    葉田桐將女子帶進衙門,升堂審問。女人呈上狀紙。葉知府一看,頓時七竅生煙。原來是江寧治下溧陽縣內,有一國戚姓吳名至,是當朝皇妃吳貴妃的父親。葉知府也是昏了頭,忘了自己是在清代,哪裏有什麽漢姓的貴妃,此時他已經被和尚控製了。
    溧陽吳至有個兒子名叫吳勇,平日裏好聽昆曲。一天,原告何寧氏和丈夫正在酒樓裏賣唱,吳勇見到了,就花錢請他們夫妻去吳府表演。在吳府表演了三天,也住了三天,會唱的劇目都唱完了,就想拿錢離開。誰知道一提錢,傷了感情。吳勇讓家丁把他們兩個打出府,何寧氏的丈夫嘴硬身板軟,結果就被打死了。何寧氏報了命案,溧陽縣勘驗後說是醉酒跌倒而死。何寧氏不服,就來江寧上訴,遇人指點,當街告狀。
    葉田桐問明原委,就下令衙役前往溧陽拿人。他把令牌仍在地上,沒人敢去拾起來。葉田桐大怒,讓班頭出列,問他為什麽不奉命。
    班頭稟告說:“今天天色已晚,不如明天再去吧。”一邊說,一邊去把令牌撿回來,放回案幾上,然後衝知府低聲說:“這事情回後衙與管家師爺商議,再決定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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