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取麅皮(第一更)(我太難了,數據差的從榜單上一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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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剝身子沒問題,剝頭不行。”
    李小烽接過馬大爺的考陶,實話實說。
    在國際狩獵公園的時候,打到鹿、麅子之類的獵物,剝皮的時候會直接連頭一起割掉,整頭取皮他從來都沒做過,這玩意兒一般都會被專門的人拿回去做成鹿頭標本,然後掛起來售賣。
    而想要做出一頂完美的麅頭帽,需要完整的將麅頭上的皮帶角取下來,這種活兒他別說幹了,他連見都沒見過。
    麅子頭上的皮和其他地方的皮不一樣,從脖子連接頭顱的地方開始,就會和肉連接的非常緊實,再加上這又是夏麅,本身皮就薄,沒經驗的人上手,隻要手稍微一抖,立刻就會把皮子剝壞。
    旁邊的黑臉膛男人聞言,從腰間拔出獵刀,在麅子的脖子大約三分之一處劃了一圈兒,笑道:“把皮子剝到這兒割下來就行,剩下的交給我!”
    李小烽點點頭。
    這個地方是麅子中彈的地方,在這裏分割確實最好不過。
    摩挲著馬大爺的考陶,李小烽心裏也是頗為羨慕。
    考陶,即鄂倫春獵刀。
    鄂倫春獵刀可不小,整體呈扁圓桶形狀,足有三根指頭那麽寬,半條胳膊那麽長,看起來都快要接近四十厘米了。
    刀身緊緊插在扁圓形的刀鞘內,刀鞘上則用薄鐵片包裹著鞘口和底部,正側還有一指寬的凸起空間。
    那裏麵藏著一對兒犴骨筷子。
    犴,就是駝鹿。
    據說在鄂倫春族,真正的勇士會用自己的獵刀親手格殺掉一頭公駝鹿,然後再用這頭公駝鹿的腿骨做成筷子,放進自己的刀鞘內,以此來證明自己的勇武。
    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種說法。
    說是如果有外族人能夠得到鄂倫春全族集體的認可,那就會被贈予由族內最有經驗的刀匠所打造的,整體刀鞘、一鞘雙刀的鄂倫春子母獵刀!
    上一世李小烽就聽過報道,說是鄂倫春人居住的地方遭了洪災,當地的幹部冒死從洪水裏救出來了五個孩子,自己卻差點就被洪水衝走。
    然後那個幹部就被鄂倫春全族贈予了子母獵刀。
    那才是真正的最高榮譽!
    也是李小烽著迷這種獵刀的真正原因。
    他喜歡的,從來都不是獵刀本身,而是鄂倫春獵刀背後所蘊含的深意。
    勇武、責任!
    真要說鋒利,鄂倫春獵刀也不見得就比別的獵刀能厲害到哪裏去,還是那句話,隻要勤磨,鐵片子也能成為觸之即破的神兵利刃!
    李小烽緩緩拔出獵刀。
    馬大爺的這柄獵刀整體由鐵製成,沒有護手,刀柄、刀背、刃緣都是筆直一體的,隻在背刃和刀腹刃尖兒處做了弧度處理,刀身上還專門刻了放血的血槽。
    這柄刀顯然也是久經沙場了,原本偏黃的刀柄和刀鞘,都已經被血水、汗水、油漬浸染成了褐紅色,很是壓手。
    這刀還是有幾分重量的,刀一出鞘,就給人一種森然的感覺。
    李小烽拿著獵刀,先在麅子掛著的那條腿的小腿中間剌上一圈兒。
    這一圈兒不能劃到肉裏,到了皮和肉中間的白膜處就得停下。
    兩條後腿都是先在小腿處開圈兒,而後李小烽刀鋒一轉,從菊門開始,沿著麅子大腿內側從下往上一路筆直割到剛剛劃出的小腿圈兒處。
    這時候,麅皮四邊中的一邊就被他初步分割出來了。
    李小烽從上往下發力,左手輕扯麅子腿上的皮,右手隨之用獵刀分離白膜,兩分鍾都沒到,麅子後腿上和菊門處的皮子就被他完整的分割了出來。
    獵人們一般戲稱這一步為給麅子“脫秋褲”。
    脫完秋褲,就該“脫毛衣”了。
    菊門處需要用獵刀將肉和皮分開,其他的部分不用,隻需要用力拽著往下扯就好,和“脫毛衣”差不多,都是扯著一邊兒往頭的方向拽。
    當然,這一步也是有講究的,不能用蠻力。
    麅子的屁股和大腿處有一塊兒連接的非常緊實的白膜,硬扯是扯不下來的,需要用獵刀一邊分割一邊往下拽才行。
    刀刃兒跟著皮子慢慢往下走,到了腹部,那更是要加倍小心。
    麅子側腹有兩塊極特殊的地方,皮子底下直接就是紅肉,中間沒有白膜,如果不注意的話,會很容易把側腹的紅肉也給扯下來。
    而正腹同樣也需要留神,倘若把肚子捅破了,麅子的五髒六腑流出來,連肉帶皮子都會被汙染掉。
    刀緩緩經過腹部,李小烽這才舒了半口氣。
    剩下就簡單了,直接往下拽就行,遇到稍微緊實的地方,直接扯平麅皮,拿拳頭用力往下一壓就能分離。
    麅子的兩條前腿不用像後腿那樣處理,李小烽直接伸手握緊前小腿,沿關節的反方向用力一掰,哢嚓一聲,兩條小腿就被他給輕而易舉的掰斷,丟在一旁。
    李小烽扭了扭腰,繼續取皮。
    到這裏都很簡單,順著往下薅就行,除了腰有些酸以外,完全不用費任何力氣,直到剝到麅子的脖子。
    這裏,才是整個過程中最具挑戰性的地方!
    麅皮很重,李小烽把手伸進麅子皮底下托平,感覺自己胳膊上跟壓了一床被子似的。
    脖子取皮主要是得小心謹慎,這塊兒的肉嫩,而取皮又需要用獵刀一點兒一點兒往下割,手頭上隻要稍微多用了一點勁兒,那就會連著脖子上的肉也一起割下來。
    一直割到那黑臉膛男人標記的地方,李小烽這才停刀,而後將麅子脖子底下的皮割出條豎縫。
    做完這一切,李小烽又檢查了一遍,沒什麽忽略的地方後,方才用獵刀將麅子的脖子橫向分開。
    啪嗒一聲,麅皮帶著完整的麅子頭輕輕落在他的懷裏。
    直到這時,李小烽方才如釋重負地站直腰板。
    馬大爺和圍觀的眾人對視幾眼,服氣的連連點頭。
    上次這小子在山上分豬肉的手法就讓他著實吃了一驚,沒想到這小子居然連取生皮都會。
    而且整個過程完成的相當不錯,沒有任何失誤的地方!
    別人不說,至少他這個老獵手,每次分割脖子上的皮時,那都得手滑上好幾刀。
    完全做不到這小子這樣絲滑!
    “這小子怎麽什麽都會?”
    讚歎之餘,馬大爺心裏也是微微有些鬱悶~
    ……
    另一邊,黑臉膛男人也走了過來,拔出自己的獵刀,將麅皮和麅頭分開。
    “這張夏麅皮割的不錯!”
    “賣個七八十不成問題!”
    黑臉膛男人也是服氣的朝李小烽豎了個大拇指。
    李小烽聞言,頓時就得意洋洋的嘿嘿一笑。
    就在這時,院門兒卻忽然被人敲響了。
    李小烽扭頭看去,卻是個戴眼鏡,白襯衣黑西裝褲的中年人。
    不是別人,正是多日不見的陳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