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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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感情很好,至少林曼是真心的。
林曼是個富家女。母親蘇芳,是個企業家,一個成熟而有魅力的女人。在她40歲的時候,林曼的降生重新點燃了她生活的激情。生活中除了工作就剩下關心她這個可愛的女兒了。
父親林一棟,這個比妻子蘇芳年齡長半旬之多的男人擁有一家私人公司,實力和關係網絡龐大。四十歲時憑藉自己的努力與才智成功的繼承了嶽父麾下的所有事業。如今,在林一棟的掌控之下,公司已經如日中天。他為人處世精明老練中帶有絕對的權威感,這個世界上惟獨能讓林一棟放在心上的人就是她的這個寶貝女兒了,在這個晚年得子的家庭中,遲到的幸福更能讓他在事業中蒸蒸日上。所以林曼在生活上衣食無憂。她寧願關在房間中寫寫畫畫的,也不會跟著父母去窺探一下外麵的世界。這也是她的父母竭力保護起來的原因。
林曼從未在金錢方麵把它當作一生的目的的觀念。在她眼裏,這東西僅僅是個煩人的證明,完美無瑕的偽價值。她的存在永遠不能在這方麵找到意義。所以,小時候老師的嘴裏常說的“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的鬼話,在她眼裏是不屑一顧的。她每一次都想站起來大聲的告訴老師,
“我從不認為書會生錢,因為錢都是從我老爸兜裏生出來的”。
林曼雖然生在顯貴世家,但是,她卻沒有過多的興趣,每天在校園與臥室之間來回的衝撞,卻也不亦樂乎。當她勉勉強強的考到大學的時候,她像每個正常的女孩一樣天真幼稚的想像電影和小說中一樣,希望自己經曆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那生命持存讚禮的愛情。
但是,這個抬頭是天,低頭是地的年代,是不允許多情的濫觴。尤其對於林曼這個感性的女孩,這個一層薄薄的稍許力量就能捅破的女孩。就像林曼曾經描寫她的童年的時候說過的話。
“須臾的童年,就像小時候手裏的棒棒糖,也不知道被哪個良心壞死的家夥搶走了。然後還大聲的叫喊著,我是個好孩子。我都不知道棒棒糖在我的手裏,我會變的多壞。所以,那個時候我就很難理解一些人的怪異卻又正常的行為...平凡的人生就是這麽敘寫的,因為沒有什麽值得你投入感情。就像我的父母一樣,一切都有他們。你根本沒有尋求動力的原因,即使你想去創造一番驚天地泣鬼神的場景,恐怕也會遭到愛的封殺。不知道什麽時候自己的檄文能夠引發革命的效果。哎!...”
他總是喜歡寫下一些大多關於愛的信仰的魚雁之書,寄托自己的虛妄,掩蓋現實的懵懂。她喜歡這樣的生活,用墨跡來填滿自己的一生,用墨跡來彩繪自己的生命。加上韓朗在身邊的陪伴。對於林曼來說,這樣幸福的生活似乎沒有認真的嚴肅的想過,就像我們吃飯是為了不讓自己饑餓而已,至於它的營養似乎不需要讓我們來考慮。如果想想這些事情的話,林曼也寧願泡在自己的幻想中,因為她認為幻想是最美麗的東西。對於她自己的人生應該怎樣繼續?她的世界觀,價值觀,都像胚胎中的種子一樣還沒有發芽孕育。
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墮,自有浮簾幌而墜於茵席之上,自有關籬牆落於糞溷之中。生命的喜怒哀樂似乎已消失殆盡。林曼感覺自己的人生就像平靜的連一絲漣漪都沒有的死海。不知道當一滴水珠砰然落入的時候,漾開的心扉會是什麽溫度?不管怎樣,想哭的時候,鹽分一定是足夠的。
林曼與韓朗是在大一的時候認識的,時值校園歌手選拔賽,韓朗就像是上帝拋在人間的一粒種子,當這粒種子綻放的時候,帶給人們的是迷幻的癡醉。桀驁不馴的性格,高傲自負的天性,因之他的才賦而有資本。韓朗在台上的表演掀起了台下每個女生的尖叫,讓男人羨慕,女人癡心。但是林曼不在乎這些,她今天來這裏是因為父母總是逼著她回家,放不下她這個已經是大女孩的孩子,她不喜歡父母的束縛,關於父母的溺愛,尤其是母親,雖然很感激,但是不希望這樣,畢竟自己已經長大成人,有了自己的生活圈。林曼一想到開學的時候自己甚至都不知道報導的地方就感覺百無聊賴,在室友倩倩的熱情而帶有崇拜感的邀請下便一起來這裏聽聽這位校園傳說中的歌聲。
場上的尖叫聲讓林曼很不舒服,她知道,台上的男孩的確很帥氣。但是,卻不會讓自己如此激狂。她是一個對新鮮事物不感興趣的人,除非當這個事物自己闖進林曼的人生。正如黑格爾說過,太陽之下沒有新鮮事物。
舞台上空閃爍的燈光照射在每個人的身體上,就像是吸毒的人們在扭曲著僵硬浮躁的軀體。她甚至嗅到了那屍體腐臭的肮髒的味道。尤其看到台上的女生,就像生了一場大病一樣,跳著奇奇怪怪的舞蹈,毫無掩飾的內心在肢體語言中表現的淋漓盡致,或許,她們會歎息自己的生不逢時吧!又或許是因為自己有些嫉妒!林曼無奈的搖了搖頭。有時候,林曼會問自己,難道自己生錯了時代了嗎?當我們在陳舊中習得固守的利弊的時候,難免會遺憾的。
韓朗的節目結束之後,就從後台走了出來。這個時候,方倩側耳對林曼說了幾句話就擠進嘈雜的人群,連滾帶爬似的出去了。林曼皺了皺眉,隨即跟著擠了出去。當林曼趕到了方倩這裏的時候,方倩與韓朗聊得正開心。
“倩倩,你剛跟我說什麽?太吵了,我沒聽清楚?”林曼從人群中擠出來,略帶尷尬的問著。
“哦,我不是讓你在座位那裏等我一會嗎?算了,沒什麽。”方倩似乎無意接話,又似乎沒有時間搭理林曼。
“那你聊吧。我想回去了。”林曼似乎也感受到了自己的多餘,所以隨口說著便要走開。
“好的,小曼,那你先回去吧!”方倩顯得似乎著急要攆走林曼,趕緊的像林曼不斷的擺手,而眼睛卻看著韓郎。
“好吧。”林曼無奈的回答到,聲音小的連自己都沒能挺清楚。轉身走開了。
“也不給我介紹介紹,有美女竟自己藏著!”韓郎突然開口說道。
聽到韓郎的話,林曼停頓了一秒,想要回頭,卻又要邁開步伐準備離開。而方倩聽到韓郎的話,略顯尷尬的回複道,
“那是我同學,著急回去我就不介紹了,像你這麽優秀的人一定認識很多美女的。”
韓郎斜視了方倩一眼,立即開口向林曼喊道,
“同學,請留步。。。”
人聲嘈雜的禮堂中,林曼沒有聽到韓郎的呼喚,就算是能聽到也未必會認為是喊自己的。所以,韓郎三步並作兩步,迅速的追了上去,一下拉住了林曼的手腕。
“你幹什麽?”林曼吃驚的回頭看著韓郎,她覺得莫名其妙,因為她理解為眼前的這個男人憑借自己歌唱的好,人也長得不錯,就可以隨便的抓著別人的手腕了。所以,林曼表現的吃驚而又有些慍怒。
韓郎對林曼微微一笑還沒有開口說話,跟上來的方倩把林曼拉到旁邊便開口說道,
“小曼,是這樣的,韓郎想讓我介紹下,互相認識下。”
“我看就沒這個必要了。”林曼故意看向韓郎大聲的說道。
“那好,那你等我一分鍾,我跟他說完幾句話就走,好嗎?拜托了!”方倩不斷的搖晃林曼的胳膊,似乎在求她。而林曼怒氣已消,隨即也就點點頭。方倩走到韓郎身邊,不知道在說些什麽,但是有些字眼林曼倒是聽得清楚。
方倩同韓朗說話的時候,林曼一個人或許覺得頗為有些尷尬,尤其是那些恭維羨慕的話讓林曼甚是站立難安,林曼厭惡這些虛偽圓滑的談話。然而,在韓朗看來,這個女孩似乎很不在乎他,男人的自尊讓他想要馴服這“故作的高傲”。可殊不知林曼也正覺得韓郎的這份高傲也甚是討厭呢!
韓朗側臉打量著林曼,白色t恤,白色的滌線運動褲,烏黑的頭發束在後麵,簡單,明朗,給人一種沒有雜質的感覺。但是,韓朗心想,“既然來看了就別表現的很不爽。”恰巧在這個時候,韓朗看到遠處來了個人,是個讓韓朗厭惡的男人,雖然平日裏表麵上裝作不錯,但是私底下很是合不來。所以,韓朗想借機會搓搓他的銳氣。韓朗討厭這個總是裝作第二個字母的人,僅僅是因為那個人有個很漂亮的女朋友,公認的校花。雖然也有出於嫉妒的原因。所以,韓朗想滅滅他的威風,就算滅不了他的威風也可以找點樂子。不禁韓朗偷偷地笑著。林曼看到韓朗莫名其妙的笑了起來感到很疑惑。心理有種不祥的預感,便更加浮躁了些許。韓朗看了一眼林曼,笑著靠近方倩的耳邊狡邪的說起了耳語。
“幫我個小忙,一會那個人過來了,你就說...”對於這親昵的動作竟使方倩沒能聽清楚韓朗的話。韓朗指著遠處的人一下不再言語。豎起大拇指向這個突然變得很激動的木頭人示意著加油。
“倩倩?”林曼覺得奇怪的看向方倩這裏,示意著,咱們走,可是看到方倩跟傻了一樣,便要跟韓朗發作,質問韓朗跟她說了什麽。這個時候,遠處的那個人走到了韓朗的麵前,跟韓朗聊了起來。
“韓朗,好久不見了。聽說你壓軸,還是來晚了。”那個人表現出錯過的失落,卻馬上高傲的笑著。
“壓什麽軸啊,我不是壓力就好。”韓郎極其鄙視的說著。
“哈哈。你可真逗,還是那麽的幽默,像你這種音樂天才可是千年難遇啊,不過像我這種理科天才也是。。。。”那個人沒有繼續說下去,而是突然轉移了話題。
“這是什麽話,這是怎麽了,被粉絲圍堵了嘛?需要哥們搭救你一把不?”那個人寒暄著。有些鄙夷的看著林曼和方倩,他是很看不起這些所謂的“朗絲”的。
“我給你介紹下,這個是我女朋友。”韓朗用眼色示意了一下。而方倩還在直直的看著韓朗討厭的這個人,竟然像附和韓朗一樣,傻笑著點了點頭。然而她卻全然沒有察覺韓朗的眼神指向的是林曼。
“嗯!果然是個美女胚子,你小子就是有福啊!”那個人很高調的揚聲說著美女兩個字,卻又幾乎無聲的吐出了胚子兩個字。他用一隻手托著下頜,另一隻手不想跟普通人那樣托著另一隻手,就來回的用手指敲打著大腿,看的韓朗很是不舒服,“這樣的,都能活著,佩服了。”韓朗心理詛咒著。然後那個人頓了頓,
“嘖嘖,就是還差那麽一點啊”那個人看著林曼,然後抬起手,大拇指,食指和中指互相摩擦著,似乎不攢出點泥巴誓不甘休的樣子,這一頓七葷八素的弄得林曼很尷尬。
“你看我幹什麽啊!我又不是...”林曼正要開口的時候韓朗打斷了她的說話。
“你說什麽,你說我女朋友沒有你家的漂亮是嗎?”韓郎故作生氣的斜視著那個男人。
“不是不是,各有千秋嗎!”那個人趕忙打著圓場。
“那什麽還差一點?你不跟我講明白了我跟你沒完。”
此時的林曼知道了,韓朗讓那個人認為自己是他的女朋友,並且當眾被羞辱了,這很讓林曼氣憤。更讓林曼氣憤的是,她認為自己就像是貨物一樣在這裏被這兩個人進行了質檢,顯然還是沒通過質檢的貨物。所以林曼憤怒的看著韓朗揚長而去。隻留下了一句“氣死我了”也沒有管這個傻傻呆立著的朋友。這下真的讓那個男人以為是因為自己的話而惹怒了林曼,不禁也覺得不好意思的看了一眼韓朗。韓朗卻半眯的雙眼,用手指點了點那個男人。
“你倒楣了,我女朋友最恨別人說她不漂亮,最毒婦人心,這筆賬記下了。而且你讓我完全失去了能夠保護女人的自尊,自尊你懂嗎?我跟你說,我女朋友家可是個大公司,將來你畢業了,來萬一去那裏上班,你就廢了。”
韓朗看著眼前這個男人一臉愁容的樣子心裏不禁樂了起來。他挑起了眉頭哈哈的大笑了起來,裝作灑脫的走掉了。
“得,我去哄哄我們家的那口子吧!回頭找你算賬。”
方倩追出來的時候,林曼問道,
“倩倩,你是怎麽了啊?”
方倩隻是說道,
“小曼,別說了。我隻是想抓住任何能夠與他在一起的機會。我知道自己很傻,以後不會了。”
盡管這樣,麵對這樣的男人,林曼在一年後卻真的成為了韓朗的女朋友,畢竟韓朗還是比較符合林曼的理想的。
理想是個危險的東西,因為理想越遠,傷害就越大。理想就像是理性的僭越,神的怒視。理想在夢中是美好的,因為那是自己設計的,就像弗洛伊德說的,夢,總是出於人的期望願望的實現。但是,期望轉變為現實的時候,美好不會因為自己而改變,卻會因為別人而熄滅。韓朗的大方,不拘一格,對待自己的音樂執著的精神一直是讓林曼魂牽夢繞逃不脫的漩渦。
對於這樣的戀情,林曼沒有想太多,隻是覺得這個男人給予自己快樂的源泉。生活的無聊真的是需要個男朋友的,人生就是這樣,你永遠不能拒絕的就是本能的需要。林曼沒想過這段戀情能否天長地久,能否白頭偕老。不是因為她太單純,而是,奢望已經掩蓋了正常的理智。愛情可以讓一個人如癡如醉,等到醒來的時候卻是最痛的,而這份痛楚卻能在青春的日子裏開出燦爛的鮮花。
不管怎麽樣,我們還沒理解愛情,當愛情在我們每個人手中的時候,我們願意放棄自己的一切甚至是奉獻出自己的生命來捍衛它,然而當愛情遠離我們的時候,我們卻能做出毫無憐憫之心的任何事情,當然,或許那一刻是你不該有這份同情心。我們都把欲望藏的很深,蜻蜓點水般顯露了一絲一點都會被扼殺。方倩曾經告訴過她,對於韓朗這樣的男人還是保留一些的好,因為他愛音樂勝過一切,當他把音樂這種藝術形式轉化為自己生命的光輝時,他就像是正被一台電燈一直照射自己的眼睛,已經看不見任何東西了。他是個吞噬別人青春的狂人。但是林曼不是這麽想的,他也想過韓朗對於音樂的執著,但是就是這份執著仍然吸引著她。
韓朗如何會追求林曼這樣一個女孩子,不僅僅是因為初次見麵的時候那種欲望的征服感,其中最吸引韓朗的是林曼身上的那份純真。他沒想過這份純真會被生活洗涮幹淨,就像他沒想過會陪在這個女人身邊一生一世。當韓朗第一眼看到林曼的時候,那雙閃爍不停的眼睛永遠的烙印在了他的心理。韓朗感覺到一種從未觸及的靈動,就像自己的信仰找到了最後的歸宿,就像上帝的門徒掏空自己的情感來傾聽基督的愛,他感覺到自己的海灣在澎湃著,燈塔在燃熾著,然而,當林曼停泊在他的海岸時,罹難的心似乎找到了救命的帆。所以對於韓朗來說,占有這樣一個單純的心是在這個多重人格社會中的奢侈品。從林曼身上,韓朗能夠看到自己音樂中散發的那種精神的驛動。就像歌中唱出的那樣,希望自己成為這朵剛剛開放的鮮花的護花使者。從林曼的身上,韓朗看到了那種隻有擺脫肉體才能成就的神性。這聽起來是多麽矛盾的事情,但是對於韓朗卻是他又一次靈感的來源。林曼是韓朗心中必須占有的精神實體,至於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不是韓朗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