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齊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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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刈雖然不說,但我感覺到他對兩個小女生是毫無興趣,甚至偶爾還有些不耐煩。我悄悄問過他是否覺得吵鬧,方刈卻說沒有,他隻是不習慣和她們打交道,也懶得去做那種事兒。
李紫馨倒是很有眼力,我們一起吃完午飯,她就找了個理由說分頭行動,兩個女孩子一下就跑沒影了。
我舒了口氣,放心地箍住方刈的手臂,“方刈哥哥陪我逛街街~”
他臉色輕鬆,笑道:“好,陪你逛。”
拉著他進了路邊的一家小飾品店,這家飾品店是本國一個連鎖牌子,風格小眾、獨特多樣,我以前最愛逛了。
“……看起來好廉價。”方刈一進門,掃視一圈,直截了當地吐槽。
“哎呀,小女生的小首飾嘛。”我被貨架上一隻酒紅色大蝴蝶結吸引住了目光,鬆了他的手就去拿,原來是一隻彈簧夾,翻過來一看價簽,正價二十四鎊九九。
……好貴,我以前逛這店經常是“windowshopping“,就算要買,也隻買打折商品。
不買歸不買,比劃比劃總不要錢,我舉著蝴蝶結跑到嵌在牆上的小鏡子前,將蝴蝶結比到後腦勺,從正麵看,蝴蝶結剛好露出最上方兩個小尖角,跟兩個貓耳朵似的。
“噗。”方刈跟著過來,自然也看見了鏡子裏的我,“這樣看起來,就是隻貓嘛。”
我一扁嘴把蝴蝶結拿下來,他竟還找來同款的黑色蝴蝶結彈簧夾比到我腦後,“看,黑色的,遠遠看去和頭發顏色相似,更像貓耳朵。”
“你就是偏喜歡看我打扮成一隻貓嗎?”
“對啊。”他大言不慚,“小貓咪那麽可愛。”
這話好耳熟??
我一時想不起來,隻朝他吹胡子瞪眼的,方刈伸出手掌問我要手上的酒紅色蝴蝶結。
“幹嘛。”我拿著蝴蝶結的手一縮,把另一隻手伸了出去,“你把黑色的給我才是,我放回去。”
“你的,給我。”
“不嘛,你給我。”
“給我。”
“我不要!”
“為什麽不要?嫌貴?”他一下冷了臉,把蝴蝶結翻過來瞄一眼價簽,“給我。”
我隻好把蝴蝶結放到他伸過來的掌上。
方刈笑了,像那日我在藏書樓窗前聞到的暖風,他揉一把我的頭頂,“這樣才乖,小貓咪再看看,還有什麽看上的,本公子給你買。”
我白他一眼,幾經努力才把一聲“變態”咽了下去,“你剛剛明明還嫌棄人家東西廉價。”
“勝在我的小貓咪長得可愛,能把它們襯得值錢十倍。”他從貨架上拿下來一個貓耳朵發箍,前後看了看,放近我腦袋比了比,“嗯,這個也好可愛。”
發箍的“耳朵”由黑色蕾絲布和細鐵絲固型而成,耳朵左右還係了玫紅色的絲帶,別提多誘惑了。
“……”不讓他買是不可能的,單看方刈眼裏的興奮光芒,我就知道這發箍絕對逃不掉了。不過它恰巧貼著屬於打折商品的紅標,現在隻要正價的一半就可以擁有,生存基因裏愛占便宜的小心思瘋狂作怪,我對它的抵觸心理驟然變弱。
方大公子興致衝衝地付了賬,剛邁出店門,我還站在路邊思考接下來的行程,他立刻就把那隻酒紅色蝴蝶結夾到了我的後腦勺。
“啊,小憐好可愛。”他從後麵抱住我,“你怎麽能這麽可愛呢?”
“你怎麽能這麽像個變態呢?”我忍不住嘴欠,“方刈叔叔。”
“嗯?”他倒是沒有反駁我對他的稱呼,反而低沉笑道:“可是葉憐小妹妹就喜歡我這樣的,怎麽辦呢?”
“什、什麽、怎麽辦,不怎麽辦!”
他輕輕碰了碰我的耳垂。
“現在隻有我們兩個了,小憐陪我去,買點東西。”
我要是知道他說的“買點東西”是什麽“東西”,我絕對不會隨口答應他。
因為他拉著我走進了一家內衣店!
我早該從他的隻言片語裏麵抓住不同尋常的邏輯,買點東西就買點東西,為何偏要強調“隻有我們兩個”?
都怪我對他太過信任,毫無警惕,我隻能認栽,我太喜歡他了,下意識就想要答應他的請求。
聽說許多男孩子都不願意陪女朋友買內衣,他們寧願站在門口傻等也不想進店裏。方刈隨意的性子在此事上發揮得淋漓盡致,他認真地打量著架上那些輕薄的睡裙,臉上毫無羞愧之色,不時還問我喜不喜歡,問我覺得xs更合身還是s更合身。
他拿起一條黑色開襟蕾絲短裙,吊帶上綁成兩個蝴蝶結,裙擺還裝飾著緞帶,十分可愛。
我不太分得清男人對於“可愛”和“性感”的界限到底在哪,有些我覺得是可愛,方刈看著卻覺得被極大地刺激到了欲望,有些我覺得很性感,他倒說惡心,也許都是因人而異。
買了黑白兩色各一條,我看著拎在他手上那個印著logo、風格配色一看便知品牌的紙袋子,有點苦惱。
“你把袋子給我吧,”我左顧右盼,生怕遇上熟人,“碰到認識的人怪尷尬的。”
“我幫女朋友拿東西有什麽尷尬的啊?”方刈順手就把裝著蝴蝶結和發箍的小塑料袋塞進紙袋,“他們上床的時候不用?”
“……”
不是,沒人這麽光明正大的……
不對,誠如他所言,這有什麽的啊?!
就像許多女孩子會覺得在超市裏買衛生巾、拿出衛生巾來用被男人看到了會很尷尬、很丟人,但這到底有什麽丟人的呢?
誰家母親,誰家老婆,誰家女兒不來月經啊?!
就像許多人也覺得在商店裏買計生用品很丟人,到底有什麽丟人的?
明明來自於自然的生理構造,明明源於代表文明與衛生的習慣,到底有什麽丟人的?
閨房樂事所用之物,根本上是對人類本能欲望的滿足,我們連自己擁有本能欲望都不肯承認嗎?
我們在街上慢慢走著,人行道上老舊的淡青色石磚,街道兩側維多利亞與殖民時期風格的建築,大小的店招從二樓探出來。
路過咖啡店時,落地窗內慵懶地享受著咖啡與街景的客人會好奇地與我們對視一瞬;甜品屋櫥窗裏擺滿象征自家烘焙水平的翻糖蛋糕,站在門口的小服務生精神百倍地招呼過往行人“來試試我們的迷你杯子蛋糕吧!”;賣手工傘的小店通常帶有配鑰匙業務,店主一人坐在櫃台後安靜地做著手工活,氣候決定了此處下雨皆如水霧,許多年輕人不習慣也不在乎日常用傘,隻有上了年紀的老紳士老淑女們,愛在出門時於小臂掛上一柄做工精致的長雨傘。
“我也忽然想起了一件三年前的事。”
想起了三年前,也是差不多這樣一個冬末春初,我們上完課後,他的“課外補習”。
“什麽事情啊?”他懶懶的,就像北半球中緯度剛過午後的陽光,溫暖之中帶點微涼,光耀又柔緩。
“你非要撈我去逛街,我跟你進出那些大品牌店覺得很不好意思,你還跟我說這是‘莛與楹,厲與西施,恢譎詭怪,道通為一’,說我沒有明白,隻知道活在別人的眼裏。”
“你那時確實如此。”
“我沒說不是啦,隻是忽然明白了這樣一個過程,包括你後來跟我說的,不‘得’就無法‘舍’的道理。”
“哦?說來我聽聽。”
“你和我說了不能把自己放在資本家與上位者構造的框架裏,我確實聽明白了你的話,但其實心裏依然會對奢侈品帶有敬畏,以至於後來也會嫌棄那些做工材質不好的東西,覺得它們低劣而廉價,不屑於用它們。”
“難道不是跟我學的?”他笑了。
“未必全因跟你學吧,我認為這更像是整個過程中‘得’這個步驟。認可華貴之物,恐怕是常年活在群居階級社會的人類本性裏對更上層的追求與渴望,我隻不過是運氣足夠,可以遵循和發揮我的欲望而已。”
“嗯。這麽說也有道理。”
“但無論奢侈品還是廉價品,它們本質上都是一樣的,衣服用來蔽體和保暖,食物用來果腹。品味、見識固然有趣且有意義,但不代表沒有它們就活不下去了。”
“是啊。”
“奢侈品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廉價品也有它能給人帶來快樂的方式,它們不同,但又相同。就像穿上一件裁剪精良的禮服,它舒適、華貴,襯得我像個高貴的大小姐,令我自信心大增;穿上一件寬鬆肥大的舊衣服,它樸素、它隻有它本質的作用,而這種質樸讓我感受到天地至簡,讓我體驗到了生命最本質基礎的需求,甚至能窺探到一絲‘大道至簡’的感受。”
“嗯。”
“然而說到底,所謂的‘自信心’,它不是一件衣服所能給的。在這樣的過程裏得到了,體會到物質給人帶來的快樂,感受它、享受它,卻不沉浸它、不墮落在它帶來的虛妄之中,最後視它為平常,不去過於在乎有或沒有。不依賴物質甚至形體,保持對自我的認知,肅立清醒的內心。”
那些我明白的道理,驀然回首,我已經懂了。
方刈歎了口氣,很輕,很柔和,沒有一絲傷心,沒有一絲消沉,隻是歎了一口氣。
像是……得到了一個長久以來的經曆與時間的結果,而舒了口氣。
“小憐終於懂了。”
同樣的話,他曾對我說過好幾遍,但這次的重量,與先前都不一樣。他與我十指相扣的手,大拇指緩慢揉捏著我的掌心,這一瞬間,好像連街道的風、屋簷的陽光、遠處市集的忙碌景象,都變成了幾乎靜止的畫麵。
靜止、不變、單純,隻剩下它們的“本質”給我帶來感受——風、光、物。
心中有什麽東西在湧動,好像月光下的花朵張開了重重花瓣,我眼眶一潤,眼淚在邊緣鼓湧,被身體本能的控製束約著無法變成真正的悲傷。
酥麻的感覺由胸口而起,至腦仁,至四肢。
這不是悲傷。
是深切的、合於“常”的體驗。
是徜徉其下,無可奈何的——快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