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蘇醒的植物人反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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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耗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伏姣才給那不知羞的大醉鬼穿上了睡衣。
這睡衣是卡通恐龍的,生機勃勃的森林綠上點綴著明黃色的犄角,可可愛愛,放在伏姣身上隻是大了一號,可放在傅铖身上,隻能說是緊緊巴巴、堪堪穿上,繃著的布料襯出了腹肌的輪廓,瞧著還有幾分不倫不類的性感。
伏姣抱臂端詳那扯著恐龍尾巴站在牆邊的男人,最後沒有捱過心裏的幸災樂禍,拿著手機拍了幾張對方的糗照才罷休。
【我真沒想到,反派會是這副德性。】在精神空間顯出擬態的係統抖了抖毛茸茸的耳朵,整個兔子都有點無語凝噎的感覺。
【我也沒想到。】伏姣點頭,他把人領到了自己臥室裏,將多出的一床被子扔地上,團吧團吧整出個被窩。
“去睡覺吧。”青年撐撐懶腰,把大高個兒恐龍推過去,看著人順從地躺了下去,隻留下一盞暖黃色小台燈離開。
【就讓他睡這兒?】係統問。
【對,這大半夜的也不方便,有什麽明天再說了。】伏姣重回那一堆材料前,將剩下幾個裱花熟了熟手,這才開始整理。
等伏姣收拾完地上的水跡後,再一看表已經九點多了。
【姣姣,要睡覺嗎?】
忙了一天工作的伏姣本身就不輕鬆,夜裏又處理了這一個醉鬼,這會倒是腰酸背痛。他揉了揉脖子,順手關燈走回臥室。
恐龍已經在地上睡得四仰八叉,伏姣小心邁過人,終於完成了上床、蓋被、擺姿勢的全部過程。
關了台燈,一切陷入沉寂的黑暗,床上床下兩人的呼吸幾乎全然貼合。
伏姣眨了眨困倦的眼,最後受不住疲憊,沒一會兒就陷入了夢鄉。
*
半夜,已經是淩晨一兩點了,地上的被褥裏伸出一隻綠色的爪子,沒多久支棱著的恐龍尾巴也探了出來,搖搖晃晃,招搖過市。
睡得有些迷糊的男人半跪在地上,抬頭正好對上了青年熟睡的側臉。
屋裏沒有燈光照耀,唯有半拉窗簾的玻璃外有月光籠罩。
銀輝灑落在被子上,青年的臉頰也變得有些恍惚,睫毛輕顫,半掩在發絲下的紅唇微微翕張。
傅铖眨眨眼,他險些以為自己在做夢。
先前的酒氣早就散得差不多了,他狠狠在自己手臂上掐了一下,這才有種腳踏實地的真實感。
“姣姣……”熟悉的呢喃被咬在唇舌之間,男人膝行幾步趴在床邊,盯著人的視線專注到了一種境界,像是一隻不再發瘋的狼狗,威脅性十足,但也安全感極佳。
傅铖還記得之前發生了什麽,他很少會喝得這麽醉。從前不被傅家待見的時候,他瘋歸瘋,但是把持著一個度,畢竟周圍的未知因素太多,也容不得徹底放縱。
但是今日不一樣——他報了自己的仇、報了母親的仇,一樁樁、一件件陳年舊事水落石出,他把自己的仇人送到了監獄裏,讓他們得到了應有的報應……即使如此,他心裏的空虛從未被填滿。
在不停給自己灌酒的時候,傅铖想到了很多事情:小時候充滿冷漠的家庭,長大後周圍人的笑裏藏刀,車禍後的身不由己……但更多的卻被另一個身影占據。
最可笑的是,一直不被傅铖真正放在心裏的青年,在他們那段奇奇怪怪的戀愛關係中,竟然是他活了快三十年裏最快樂的時光。
人就是犯賤,擁有的時候不珍惜,當做是隨手撿來的樂趣;可真正失去了,又賤兮兮地跑回來,隻想把自己丟了的全部找回來。
可是真的找得回來嗎?
傅铖心頭一緊——必須找回來,他忽然發現自己無法想象再也沒有青年軟乎乎叫他的“哥哥”的場景。
這一刻他才明晰且確定的認定了一件事——他要伏姣。
不知道是從什麽時候開始,他對伏姣的態度已經不僅僅是“興趣”、“好玩”這樣單薄的詞匯所能概括的,而是有了更深一層次的在乎。
那三個月的時間,是傅铖心裏的光,也是能渡他遠離魔障的倚仗。
*
男人抬手輕撫青年的側臉,見人睡得熟,便一手拎著自己的恐龍尾巴、一手撐著床翻身而上。
在徹底上之前,他還像模像樣問道:“姣姣,我上來了!”
其聲音之小,可忽略不計。
“既然你不說話,就是默認了。”
大概是一通酒喝得多了,傅铖這會兒便是醒了酒,但腦子還有些轉不清,不然平時他可不會放任自己做出這般有損威嚴的事情。
於是,黑暗中一陣窸窸窣窣過後,穿著綠色恐龍睡衣的男人鑽進了被窩的另一邊,手腳熟練地將青年攬到自己懷裏,甚至還將身後的長尾巴拉過來塞到伏姣的手臂裏。
傅铖想,是你抱著我的尾巴不撒手,既然如此要禮尚往來,我也抱著你才公平。
——某人選擇性遺忘,這床、這衣服是屬於誰的?早就沒有了公平可言。
*
睡夢中,伏姣總是覺得有什麽東西緊緊束縛著他,好似是一張無形且巨大的蛛網,又或是是一隻張揚著八根觸手的章魚。
這般異樣感維持了很久,直到他在近乎窒息的憋悶中醒來,一睜眼就發覺自己麵前是一叢綠色。
伏姣眨了眨眼,此時外麵的天色已經蒙蒙亮了起來,在這樣的光線條件下足以他認出眼前的綠色布料——那頭本該打著地鋪的恐龍不僅僅霸占了他的床,還把他當抱枕摟在懷裏。
【統兒,你知道他什麽時候上來的嗎?】
【不知道。】係統昨天也隨著伏姣早早休眠了,在它的認知裏,喝醉的反派應該不會再做什麽了。
哎……
青年無聲歎息,他看了眼男人眼下還不曾消退的青黑,便小心翼翼起身,穿衣、洗漱,最後留了張紙條放在了床頭櫃上。
【姣姣,就這樣放著他嘛……】
【讓他先睡一會兒,這個世界的反派也夠可憐的。】
這般想著,嘴裏叼著半片麵包的伏姣準備出門了,蛋糕店裏離開不人手,而且據說今天老板也會來幫忙,應該比昨日輕鬆些。
青年一走,狹窄的小屋立馬陷入了寂靜。
不得不說,傅铖賣可憐的計劃可是有一定作用的,伏姣心裏的氣是沒消,但他的一舉一動卻已經顯露出了對反派的柔軟。於是當反派醒來後,自然是將青年給予他的溫和如獲至寶,可直到一段時間後,他才重新看清——這樣的柔軟並非他想要的。
憐惜不等於愛情,他要的卻恰恰是青年早就收回去的愛。
不過那都是後話了。
此刻,悠悠轉醒的傅铖眼裏是既陌生又熟悉的天花板,他曾經在這裏住了三個月,天天香軟在懷,如何能認不出來?
“姣姣!”
他一翻身起來喚著脫口而出的稱呼。
無人應答。
傅铖提著身後的恐龍尾巴,剛下床走了幾步,又倒退回來——他拿起來了床頭櫃上的紙條。
“早餐在客廳,衣服在沙發上,吃完了自己離開,別賴在我家。”
傅铖一字一頓讀了出來,心裏又苦澀又甜蜜——苦澀於姣姣趕他走,甜蜜於姣姣給他留了早餐。
他想,青年對自己果然還是不同的,雖然麵冷說著不認識的話,可這一舉一動哪一個不代表了對他的在乎呢?
這樣一想,傅铖覺得自己把人追回來指日可待了!
*
自那日傅铖醉酒後,他與伏姣之間的關係達成了一種和諧卻又詭異的平衡。
白日裏傅铖在金成集團和傅氏名下的公司兩頭跑,時不時還得去警局做做證人,以便盡快查實楊月齡、傅鉞、歐琳的種種罪責;至於傅國棟身子本就不行,又被氣昏了一頓,往後餘生隻能躺在病床上過活,也算是償還了他欠張女士、傅铖母子倆的。
楊月齡和傅鉞均屬於買凶殺人,加之在傅氏公司中塞人,構成了經濟罪,兩人雙雙被判了無期徒刑;至於歐琳算是知情者、是從犯,被判了二十年,不過就算等她出來了,早就風華全無,下半輩子怎麽生存也是未知。
經曆了傅家股市的變動,四九城也發生了巨大的洗牌——傅氏落在了傅铖手裏,連帶著與金成集團形成了四九城內聯係最大的商業體係;早就走上下坡路的張家、歐家,都不同程度上縱容了傅國棟等人的罪行,他們可以逃脫法律,卻逃不開傅铖在商場上的壓製、吞噬。
最後的結果便是張家、歐家主支均宣布破產,一個連夜逃到外國,另一個匆匆離開四九城,估計百年內不會回來。
而當傅铖忙完了工作後,不論多累多疲勞,他都會自己親自驅車到花園街,坐在蛋糕店靠近櫃台的位置,要上一個小蛋糕、一杯手作茶,筆記本鋪開擺在一側,一邊處理公務一邊偷看伏姣。
不,應該說是光明正大的看。
畢竟作為蛋糕店的員工,伏姣可不會主動往外趕客人,因此在工作期間他隻能逐步適應男人那灼灼、近乎能穿透他衣服的目光。
*
將手裏的茶倒在可愛風格的瓷杯裏,伏姣穿著小圍裙從櫃台處繞了出來。
他以一手端著蛋糕、一手舉著茶杯,將兩樣東西送到了傅铖的桌子上,“先生,您點的單齊了。”
此時的男人懂禮貌、知進退,微微頷首道謝,“謝謝,辛苦你了。”
伏姣暗自翻了個白眼——真的謝謝我、辛苦我,就別用那幾乎能把我全部衣服扒掉的目光看我好嗎?
與此同時,好不容易掐著點來的張甜甜一進門,差點兒摔了個大馬趴——救命!他那個把張家主支都趕走的魔鬼表哥怎麽在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