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處心積慮 法庭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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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類聚,物以群分。
一個團隊,一旦往積極轉變,怠慢的勢必混不下去,時間自然會將這些人浮於水麵,如同無根的浮萍,當風來臨,自然遠去。
我們並不希望團隊會落下這樣的人。有些人,從骨子裏就沒有一種挑大梁、隨大勢的想法,他們總是保持著自己獨有的風格,任憑外界如何評價,他也要像個“偽聖人”,大路各自一邊,我自巋然不動。
無奈的時候,想想難免事事都盡人意,對於極個別人,也不是不可以放棄。轉念又一想,人之初,性本善,幾千年的文字可不就擺在那?
有人說,做管理者,首先得找到一班合適的人,開會的時候,要找到一班聽得懂話的人。聽起來無不道理。這樣的人若人人都能統統找到,還要那麽多管理者幹什麽?
真正的管理者就是用現有的資源做出比例更高的產出。就是讓不懂的變得懂,把不會的變得會,而不是動不動換掉,也不是動不動幹掉。
一次不行,兩次,方法無效,再換。每個人都有人性的弱點,每個人也都有人性的優點,隻要你能找到那個意見的交叉,你就能糾正他的偏見,從而成為那個合適的人。
我們晨會上的議程從來就隻有獎勵,目的是將大家引向光明,讓那些瑕疵在從不提及中消失。
去除批評的選項,每一個讚美和鼓勵,都是一次光明的出現,一段時間下來,每個人都努力讓自己展現美的一麵,就連自己也不知道,他們的眼睛也隻剩下了發現美的功能。
而有一個人,卻成了鍋裏的一粒沙。事情還得從一件小事說起。
一年前的一個周末,大家一起去理發,原本大家同去同回,好不開心,卻在回來的路上,一時興趣,開玩笑開過了頭,相互間發生了肢體摩擦,不小心,蹭傷了鼻孔,流出了鼻血,他欲要還之,卻被另外兩個同事擋住了,剛好對方三人來自同一個地方,似乎有了一點人多勢眾的嫌疑。
要說有一個善於溝通的人在場,把事情說開也就沒事了,而事情發生後,分為兩路,不歡而散,被打傷的員工回到了宿舍,別三個老鄉又去下了館子。
他們也相互不再是朋友,到了中午吃飯時,受傷的同事走前麵,另三個老鄉並在後麵隨行,陽光下的笑聲好不愜意。
不難理解,他內心一直期待一個道歉,難以理解,同事之間何苦非要來個涇渭分明?
人活一口氣,佛爭一炷香。世間有很多事原本都是可大可小,沒辦法,有些事即使小到塵埃裏,在有些人看來,也隻能算大不能算小,在某些人有限的認知裏根本就沒有過什麽大事。
趁後麵不注意,不管三七二十一。回頭幾大步,便打倒了兩個人。突然襲擊的人通常在還手時是不和考慮的,條件反射給的方案是清醒時用於解釋的正當防衛。
從此,他們之間接下了梁子。
兩年來,他們都是飯同桌,出同車,平日裏恨不得一瓶礦泉水都是三個人一起喝,這因為一句話不和,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不知道有沒有讓他們懷疑,這世間到底有沒有真正的哥們。
他們的關係越走越遠了。
你會發現,一個人與另一個人的關係發生變化,他們在同一個圈子的關係也會發生變化,而且,小圈子的變化最大,大圈子的變化也會變得越大。因為,他們在影響著自己的圈子。
問題在於,對方有三個人,自然就可以形成三個圈子,而他是一個人,最後從一人對三人,升級到了一圈對三圈。
他逐漸淡出了這個團隊,用他後來跟我交流時說的話概括,自己成了一個眾矢之的。感覺這個團隊都在拋棄他。整個團隊對他的印象是,兄弟之間開不起玩笑,趁人不注意時放冷槍,想來也確實如此,誰願意與這樣的人為友呢?
公司的領導是怎麽解決這件事的?
——別以為每個領導都愛吃鹹蘿卜操淡心?
一年多過去了,誰也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都以為不了了之,反正誰也沒能占了誰的便宜。
但是這一年裏,他心裏卻不隻是對三老鄉充滿了仇恨,而是把矛頭指向了整個公司,他越來越覺得是他先吃虧,後來又是三對一,幹部之所以不管是因為對他的不重視。公司每一次組織活動,他都是請假回家,工作中亦少與人交流。
我來的這段時間裏,一直把他定為性格內向的人,在他告訴我這些之後,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把自己逼向了不解的境地。
我將這件事情反饋給了老板,老板對這件已經過去很久的事情,毫無興趣。
我雖然沒有參與這件事情,也不方便到團隊中去了解此事,但終是覺得這樣處理有所不妥。
每一個人都應該讓工作變為一種快樂,這樣帶著仇恨工作又怎能開心呢,先不說工作效果的問題,興許還是一顆定時炸彈。誰知道心中怒火會不會在下一個激發點重新爆發。
越想越不對。
我想找他談談,又恐為時過早,還是過一陣子,以免把大家的關注點引向了負能量。
那天來了一名應聘的新員工,溝通了半小時,還挺不錯,約好下周過來上班。走的時候,問我多久簽合同,方才想起,我來了足足一個半月了,還沒簽勞動合同呢。
我到財務室的人事專員那裏去找他們,回複是公司從來沒有合同。
我這才意識到這家公司問題的嚴重性,他們根本就不是一家公司,隻是一家作坊。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我從來就沒見過不簽合同的公司,連責任和風險都不顧的團隊,還能稱作公司嗎?
公司存在的核心意義就是利潤和責任!
我找了一個認為比較合適的時機,見老板兩人,加上辭職的副總也在,我先是向他們提出了合同簽訂的重要性。
“你還是別沒事找事了,請問簽了合同,員工出現了問題怎麽人?”副總問我。
我簡直無語,這麽基本的問題,卻給出這麽弱智的答案。
看來要直戳要害的講:“不簽全同是違法的”。
“不簽合同萬一出了問題,可以說不是我們公司的人,最多也隻是臨時工”。他反複對自己的回答很滿意:“老板,千萬別聽他的......”
我想辯論幾句,把事情說出個道理來,老板什麽也沒說的這個意思,又覺得太沒必要,至少今天不是時候。
我一直主張,管理中的溝通,一定是把對的話,在對的時候,講給對的人,否則都是浪費時間的扯淡。
沒過多久,果然因為合同的事情出了問題。
收到法院函件的時候,看到18萬賠償的訴求,才知道是這位沉默寡言的家夥在公司的處心積慮。
公司安排由我出麵與法官對接,到了法庭一看,讓人不得不刮目相看:凡是公司涉及有他的資料,包括公司畫冊,加班考勤,文件全部準備得十分齊全,你打開畫冊才知道,幾乎每一張宣傳照片上,他都是在最中央顯眼的位置。還有半年前公司他買房時,請公司為其開具的一張證明,最重要的兩句話,屬於公司員工,月薪為6000/月,看到這裏,與大家猜測一致,買房隻是獲取證明的手段和謊稱。
毫無疑問,懂得常識的人都知道,隻要是公司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無論你請了多麽高明的律師,甚至無論這位律師長了幾張縱橫捭闔的巧嘴,你去打官司的時候,都請與原告方禮貌的協商:庭外和解。
最後公司以敗訴並賠償28000元讓此事告一段落,一路詳情不得告知。
但是,也請原告不要太貪婪,在與企業對弈中,你需要承認你是弱者。法律是公正的,但是企業遇到這樣的事情,一般都會分為兩步,既然少不了出錢,也會讓你筋疲力盡。
你既不可能有充沛的時間與之抗衡,也不可能花較多的錢找專業律師為你申辯,你唯一能做的是,一開始就找到一家合規的公司,以及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公司雖有漏洞,但不要以僥幸之心去獲得不正當之利,最大的危害在於,你沒有在正確的理念下讓自己成長為優秀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