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節 直覺為先
字數:4113 加入書籤
揮戈逐馬!
“伸白鶴”前腳從家裏走,鄧校尉後腳就冷笑而身,霍霍走動。有杆槍可以使,他心裏已經迫不及待,就想立刻去縣衙,等著安縣長給自己交底,什麽時候開始審博格阿巴特的案子,當然,最好能給“伸白鶴”兩天的時間,到時自己也不過是在借題發揮,表達自己所站的政治角度而已,如果王誌實在惱火,讓他去找那杆槍得了,那杆槍最後的死活,又不幹自己什麽事兒。
他也確實要往縣衙去,走出庭院時看到了鄧平,見這小兒子鬼鬼祟祟地提一身衣裳,衣裳裏似乎藏個包袱,匆匆出了門,暗自搖頭。
相比鄧平,他更喜歡大兒子鄧艾。
鄧艾自小懂事,而今寬厚穩重,善於籠絡人心,照他看,那是跟他一樣,將來定是個做大事的人,而這小兒子?!卻實在費天條,一天到晚,惹事生非,吃飽了沒事幹,動不動回來給他哥比,誰在雕陰城影響力大,就像上回,領著一群不務正業的人,去挑釁人家博格阿巴特,弄出條人命,還自以為了不起,今天這樣兒匆匆出門,又不知道是去幹些什麽見不得人的事兒。
他現在,撓頭的事一堆,也懶得去給兒子討,隨手叫幾個人,就要往縣衙去了,還沒有出門,來了個衙役,恭恭敬敬跑到他跟前,單膝跪地,雙手遞上二封公函。他拿過上麵的一封,慢慢拆開,看了看,尚是平靜,再看下麵一封,臉色變得格外古怪,問那衙役“縣尊讓你來,沒說別的?!”
衙役說“縣尊讓小的拿信來,詢問相公爺的意思。”
心腹連忙上跟前兒,低聲問“老爺,這信,到底是怎麽回事兒?!”
鄧北關冷笑說“有位上憲要來,不兩日就要抵達此地,先一步來信,指明讓博格阿巴特去接他。怪不得。我說這周圍郡縣,怎麽突然就把博格阿巴特當成搶手的香饃饃,原來早接到了風聲。”
心腹的臉色也有不少變化,想勸兩句,又不知從何勸。
鄧校尉倒沉著,說“我還是去縣衙,自己跟你們縣尊商量。”
他往前一揚手,帶著眾人去縣衙,到了縣衙,老遠又聽說博格阿巴特的媳婦來探監,有意無意地留意一下,往縣牢外麵的空地一掃,隻見外頭候著三條大漢,為首的最為年輕,不過唇上的胡須已經逐漸成型,給人一種穩重的感覺。
他停下腳步,這番打量,發覺那個為首的年輕人也看了過來,帶著一種讓自己說不明白的眼神,隻讓人覺得很通透,耳邊不禁響起觀人之術中幾句“目不斜視,直中藏拙,威武軒昂,胸藏兵甲,可為將也。”
他回頭掃了緊跟自己的兩個心腹,卻找不出這種直觀上的欣賞,不由可惜劉公明起來,暗想我未曾虧待於他,謹禮遇,躬下人,使子師侍之,怎麽就讓他背叛我了呢?!
他一邊往前走,一邊感歎,莫名其妙地想“博格阿巴特身上帶著的不隻是殺氣,總能吸引到一些人才。”
到了裏麵,安縣長已經在等著,見了麵,先是讓人奉到茶水,繼而詢問“上官傳書,指名道姓,要狄小相公去接,於是,就有人說,是不是先將他放出來,沐浴更衣,準備、準備?!鄧大人怎麽看?!”
鄧北關已經有了心理準備,淡淡地說“我也這麽覺得,可是重案壓身,放他到上官身邊,不好服眾的呀。”
安縣長也有同感,歎道“問題是案子未審,罪未定,拘囿著不放,也不好交待。”
他欠個身兒,說“狄小相公身上的毒已經緩解,我看我們還是趕快開堂審理,如果有罪,視情節輕重,判斷能不能隨侍大員,如果無罪,早早讓他去了,也是順勢之舉。”
鄧北關愕然,說“審?!什麽時候,今天還是明天?!”
安縣長說“今天夜裏?!”
鄧北關猶豫了,自己根本就沒什麽準備,今天夜裏就審,怕是太快了,搪塞說“我還沒有梳理案情,一時之間,人證,物證?……”
安縣長說“王統勳也是這個意思。”
鄧北關不吭聲了,也沒借口,這就起身道“那我立刻回去,將案情整理一二。”
安縣長點了點頭,起身送他出門,剛剛將他送走,來了一個狀師,擂鼓遞了訴訟狀詞,安縣長拔開一看,卻是中毒而死的獄卒家屬以及其它幾個獄卒,衙役聯名要求縣衙調查投毒一案的。
安縣長記得這事交給縣尉去辦的,而這種惡性投毒案,也該是縣尉辦理,連忙讓人去叫,看看案情有沒有什麽進展。
縣尉一時不在衙內,他便坐下推敲案情。
按說,當時值班的獄卒都從趙哈那兒知道,這是鄧家定的酒菜,問題是趙哈已死,獄卒也隻剩倆,其中一個,情況還不是很好,那就剩個倒馬桶的老獄卒,隻說一次,是鄧家給送的,隻因為縣尉不敢尋常視之,讓他說清楚,老獄卒一來說不清,二來,也怕自己是在坐地妄言,又不敢說了。
縣尉調查,隻能初步判斷,投毒是衝狄阿鳥而去,安縣長沒經手此案,卻也能做出這樣的初步推斷,可以說,案子沒有什麽實質性地開展下去。
博格阿巴特身份不同,京城還曾派來一堆殺手,這個投毒,也實在不好開展,隻是苦主的狀紙遞了上來,又不好不受理,何況,這些人都還是縣衙裏的人,拖個一天半天,都沒法兒說過去。
他們都想得很謹慎。
安縣長更覺得整個事情確實該有狀紙上遞了,一點也不突然,也不可能想到,這張看起來隻是求公道的狀紙是奔著哪一個人去的,隻是覺得自己要受理,隻能傳喚老獄卒,傳喚狄阿鳥,一步一步地走,試著給人家一個交待。
縣尉暫時不在,他便站起來,往牢房走去,希望私下和老獄卒,和狄阿鳥談談,做到心裏有數。
到了縣牢,李思晴還在呢。
她剛剛告訴狄阿鳥,這個案子已經遞交訴訟。
路勃勃也已經在想方設法尋找那個投毒的年輕人了,因為很多人一眼就認出那個投毒年輕人,隻要他沒出雕陰,找到隻是個時間問題,在案子開審之前,足夠了。
當然,那個年輕人很可能已經不在雕陰了。
狄阿鳥卻覺得他還在雕陰。
這是直覺,說這家夥單單是因為趙哈死了,心存僥幸,說這家夥還沒有成家立業,未必弄到跑路的錢,都不足夠,而狄阿鳥,還有一個十拿九穩的理由,這個年輕人,和趙哈的交往方式,說明了他的出身,他就是個痞子,他不可能是鄧校尉身邊的人,這樣一個痞子被用來下毒,直接指使他的應該是鄧平,以鄧平的性格和年齡,依仗隻是家族在雕陰的勢力,他還沒有一個讓活人為他生為他死的資格,那麽這個人肯這麽幹,就得有一定的目的,想要好處。
想要好處,人就要還在雕陰。
投毒人要趙哈看著自己吃飯,不去用其它手段保證結果,說明他的思維不縝密,一個思維不縝密的年輕人,會在證人死後,認為自己沒事兒,加上之前沒想過事後後果,現在很可能還在催要報酬,拿不到錢,他能走嗎?!
第二,在投毒上,他和鄧平的目的不同,他投毒,他會認為,隻要有人吃了,我就是為你殺人了,就闖下了大禍,你就該給我一大筆錢;而鄧平呢他要的是自己的命,不得到自己已經死亡的消息,不會給錢,甚至得到自己變成白癡的消息,仍然會舍不得給錢,以自己沒死為借口,耍賴,兩個人產生糾葛的可能很大,等自己是死還是變白癡,能不能被醫過來,需要幾天的時間,這幾天中,一旦再有爭議,付錢,又會耽誤好幾天。
第三,鄧平這樣的年輕人能給他多少錢,能不能讓他滿足?
基於這些判斷,狄阿鳥認為,找出這個年輕人,隻是時間問題。現在先遞了狀紙,而後幾天時間,才能找到那個年輕人,安縣長卻來問他,他要想一擊必殺,當然不能過早地往鄧校尉身上扯,隻是把那天吃飯的情景回憶回憶,滿足安縣長了解真相的急切心情。而同時,他忍不住在心底督促路勃勃“你快點把他找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