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危中有機(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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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港島之沈門崛起!
1904年到1905年的日俄戰爭後,韓國半島完全落在東洋帝國的控製之下。
1907年6月東洋國廢韓國李氏王朝高宗(李熙),7月解散了韓國半島僅有的9000人部隊,並1步步控製所有的要害部門。1909年通過的《第3次日韓協約》使東洋國完全控製了韓國半島的內政、司法、警察及交通、通訊,並把韓國貨幣納入東洋國的貨幣體係。
1910年8月10日,在“1進會”頭目宋秉浚、李容9向東洋天煌的請求下,在韓國總理李完用的同意下,韓國同東洋國簽訂了《日韓合並條約》,規定韓國半島的統治權完全永久讓給東洋國的天煌。
在1910年《日韓合並條約》簽訂之前,東洋在韓國推行的是徹底的殖民地政策,把它僅僅當作1塊殖民飛地,同其他殖民者1樣進行不負責任的資源掠奪和商業滲透。
1910年合並之後,東洋把韓國當作“新領土”對待,不再隻把它看作“殖民地”,采取了“整合”的政策,企圖把韓國從正治上、經濟上整合進入東洋帝國。
東洋國在韓國的統治分為3個階段第1階段1910—1919年,是占領和取代階段,或稱“軍事專製”階段。總督寺內正毅將軍和馳川良路將軍推行嚴酷的軍事統治,1是“東洋化”,廢除韓國文化、習俗,進行社會改革;2是為東洋人的利益發展生產。
第年,是調節和“撫慰”時期。由於對“3、1”運動的鎮壓引起國際公憤,東洋放棄對韓國人民的強硬控製和同化措施,如允許辦報、允許朝語教育和韓國人的習俗,等;在經濟上允許東洋自由資本進入,韓國工業開始明顯發展。
第3階段1931—1945年,是“強製性整合”和工業發展時期出於進犯華夏的需要,東洋對韓國采取了比第1階段更加嚴厲的控製,廢除韓國文字習俗,甚至連韓國姓名也必須改為東洋姓名。同時出於戰爭需要,東洋國在30年代加速韓國的工業化,並轉向軍工業生產。
在整個日治時期,為了經濟掠奪和軍事需要,東洋國在韓國半島建立了各種基礎設施,開創了商業化城市;現代船舶、港口、鐵路、公路;真正的銀行係統,現代內外貿易、統1的貨幣;統1的和係統化的稅收體係;現代農業和商業交易會;地方教育;水利灌溉和霖林保護;現代化礦產開發;新的通業技術和有管理的、注冊的捕撈;企業法規和公司;永久性和管理的市場製造業;企業和技術工人培訓,等等。
在沈萬福前世,韓國本土和西方學者對東洋國這段殖民史的比較1致的看法是;東洋人既帶來沉重的奴役和剩削,又帶來現代經濟因素和西方文化,兩者混淆1起難以區分。
1910年東洋正式兼並韓國後,韓國的正治製度發生了質的變化,即東洋國在韓國半島設立了總督府。總督由東洋國的天煌任命,並對天煌和內閣首相負責,受東洋內務大臣、6軍大臣、海軍大臣和拓植大臣的監督。總督府的財政由東洋國會控製。總督具有獨裁的權力,有權製定法律、頒布命令和規定;如果需要,有權把部隊送往偽滿境內。
1920年後,為了推行1些懷柔政策,限製韓國總督的威權專製統治,改為韓國總督對東洋國會負責,韓國總督事實上成了國會的1員,但韓國總督的獨裁性還是很強的。
韓國總督府有1個私書處,它裏麵有十個局。此外,還有6個部。這些行政機構分管常務、內務、金融、農業、工業、商業、土地調查、教育、鐵路、通訊、建築,等等。
在這些機構裏工作的,基本上都是東洋人。韓國原先的官府要員如總理李完用等,都被安置在1個虛設的顧問機關“中樞院”裏,任務是研究韓國文化和民俗民情——當時的韓國半島的整個官僚機構都為東洋人所壟斷,毫無主權可言!
東洋很早就有目的向韓國移民——1882年,移居韓國的東洋人共3622人;19
人;19人;1918年336812人;194人,相當於韓國總人口的32。
這就意味著在韓國半島的日治時期,韓國半島本土有足夠的東洋人來取代韓國官僚的位置,而這1項大換班的工作在1919年之前就完成了。
值得注意的是,東洋在韓國沿襲或利用了李氏王朝的集權官僚製構架。
集權的、官僚層層控製的、沒有民眾參與機製的等特征同李氏王朝的中央集權製有相同之處,並且,借助於現代警察和現代法律製度,日治時期的韓國總督府的統治要比李氏王朝更加嚴厲而表現出冷酷的、無人性的特征。
雖然所利用的還是李氏王朝的集權官僚製構架,但韓國官府機構的效率卻發生了根本的變化,而這種變化是通過上述東洋人的大換班和機構的分化來實現的。
由於東洋人的取代和壟斷,韓國半島舊的正治傳統,如中央官府的個人權力爭奪、裙帶關係,官僚的貪汙和受賄,崇尚道德空談而不務實際,講人情不講原則等,被人為地鏟除了。
韓國總督府同李氏王朝的中央權力寡頭不1樣,它采取嚴格的現實任務目標取向。隻因擔任韓國總督的,基本都是清1色不懂正治的軍人,帶著軍人職業性嚴厲和刻板。因此李氏王朝中央官府那種因個人權力鬥爭而延誤國家大事的現象在韓國總督府是難以找到的。
韓國總督府的1切行動都帶上軍事化的色彩,即單純的、明確的任務目標。它利用高效率的和比較清康的官僚機器強製推行改革,主要改革目的是把東洋國的明治維新複製到韓國半島身上,從而在韓國半島永久刻上東洋國的‘痕跡’。曆史證明,東洋人成功了1半!
從1910年開始,東洋人就開始向韓國半島強製推行殖民地化的經濟政策,首先進行的工作是上地調查——所謂的“土地調查”等於1次土改。
1910年9月,韓國總督府設立了“臨時士地調查局”,1912年8月頒布了《少地調查令》,到1918年12月完成,共花費了20406萬多日圓。
這1次‘土地調查’包括3項內容(1)上地所有權調查;(2)上地價格調查;(3)軍事地形調查。實際上,土地調查是東洋殖民當局對韓國人民的1次土地掠奪官地和官私不分的上地被總督府沒收。
先前韓國李氏王朝的國有土地製度造成官私限模糊不清,許多老實農民種著的土地不敢去登記,有的是不知道消息,而兩班貴族和地方豪強則把霸占的土地登記為已有,這樣在調查結束後,大量農民失去耕地而破產。
隨此後韓國總督府將公地和無人登記的上地沒收,至1918年,共持有耕地和林地888萬町步(1町步≈15市畝),占朝鮮全部士地麵積的40。從1908年起,韓國總督府把這些奪來的土地1部分賣給新的壟斷財閥,如“東洋拓植株式會社”和“南滿鐵道會社”。根據1938年的資料,東拓公司擁有145237町步耕地,統治著78668名佃農。總督府把李朝王室直轄耕地9萬多町步作為東洋國有土地。總督府和東拓公司是韓國兩家最大的地產所有者。
東洋人主導的韓國總督府實施的土地調查在當時有1定的積極意義,隻因它改變了韓國李氏王朝土地界限模糊不清、官私不分的狀況,破壞了兩班的經濟基礎,確立了土地私有觀念。從直接經濟意義上看,它既為壟斷資本的發展了土地資源,又為農業商品化奠定了基礎。在日治時期,糧食1直是韓國出口的大宗產品,19101935年間,韓國的稻米產量從2500萬公石上升到3200萬公石,1940年達到3900萬公石;而韓國的稻米出口從19151916年的400萬公石,上升到1936年的1400萬公石。
但是,東洋人搞的這次‘土地調查’有很大的局限性。由於至上而下的明治維新的不徹底性,東洋國本土的土地製度中有很大的落後成分,舊地主階級和封建土地製度沒受到根本觸動雖然實行了土地買賣製度,但是大土地所有製、租佃製度依然存在。
東洋殖民者摧毀了韓國李氏王朝的封建國有土地製度,並沒有在韓國半島建立起適合農業商品經濟化的土地製度。韓國同東洋1樣,農業產量的提高是依靠修建水利工程、生產化肥、推廣優良品種等措施,而不是靠解放農業生產力。
為了把韓國殖民地經濟納入東洋國的經濟結構中,韓國總督府在第1階段進行了貨幣和金融改革,排除外國資本、清除封建殘餘和障礙,並推進基本建設投資,如運輸、交通、港口、電力、海港,灌溉,推動向出口經濟的轉變等。到1920年,經濟改組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