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崗巴縣·藏族婚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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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水酒店”裏有“神水”,也就是咖啡說的曲登尼瑪礦泉水,每個房間裏兩瓶,大家品嚐過之後,都覺得確實不錯。
所以,在酒店吃完簡單的自助早餐,就找了一家超市,準備買點“神水”帶走。
就在此時,隻聽得由遠及近傳來“唔嚟啦唔哩啦”的鼓樂聲。
眾人停足矚目,隻見一個盛裝的藏族姑娘騎在馬上,在一隊歡樂的人群簇擁下,伴隨著鼓樂齊鳴從超市門口緩緩經過。
顯而易見,這是一支送親的隊伍,因為沒有看到新郎。
咖啡笑道:“看來今天還是一個黃道吉日啊!”
據他介紹,藏族人選擇結婚的喜日是很隆重的。
首先,要根據男女雙方家族成員的屬相來定,不能犯衝。
然後才是選擇黃道吉日,這要看日期和星期。藏曆八日、十五日、三十日、或星期五、星期六為吉日。
結婚那天的天氣好壞也很重要,如果遇上晴天或溫暖的天氣,就預示著家中祥和美滿,萬事大吉。
虎永剛兩人,對於各地不同的風俗習慣都很感興趣,沒想到其他人也很好奇,都讓咖啡講講藏族婚俗。
咖啡當然滿口答應,說等下邊走邊講,不耽誤時間。
眾人買完東西上車前行,咖啡在對講機裏問道:“從哪裏講起呢?”
一個廣州MM馬上回:“當然是從他們談戀愛講起啦。”
咖啡笑道:“在以前,西藏的青年男女是不能談戀愛的,婚姻多數是包辦,尤其是女子,往往到夫家還不知夫婿的麵容怎樣。
就是在現在,有些農牧區青年男女的婚姻,還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主要形式呢。”
廣州MM說:“你不要說過去和那些偏遠地區了,就說現在的普遍情況吧。”
咖啡說:“那行,反正有的是時間,我慢慢和你們說。”
現在的藏族地區,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還是占了大多數的,而且藏族父母親友都比較開明,一般不會加以幹涉。
求愛的表白方式?那就因人因地而異了。
有的地方很隱晦,常以歌抒情,互吐衷腸;
有的地方則很直接,小夥兒看中了一個姑娘,上去就搶她的帽子、戒指、頭巾等物。
如果姑娘看不上他,就會直接或者托人要回自己的東西;如默不作聲,或直言相約,那就表示願意與他相好。
藏族人雖然可以自由戀愛,但婚禮過程還是很傳統的。
男女之間隨著頻繁的約會,雙方有了感情基礎,也不能馬上結婚的。
在得到姑娘允許後,小夥兒就可以請媒人,帶上青稞酒、哈達等禮物前去說媒。
如果女方同意婚事,就會喝媒人帶去的酒、接受他的禮物;否則,就表示婚事告吹。
說媒成功,這隻是第一道程序。女方同意後,就可以進入第二道程序—求婚了。
這一天,媒人要再次帶青稞酒和禮物等,去女方家求婚並商定聘禮。
聘禮依據家庭情況,多寡不一,但一般都不太多,以免近鄰親友議論。
但不論聘禮多少,男方必須給女方母親敬送“邦典”(藏語的意思是“乳禮”),其實也就是一條圍裙,意思是母親為了養大姑娘,不知道磨破了多少條圍裙。
敬獻“邦典”,以表達感謝母親哺養女兒和恩德之情。
送過聘禮,表示男女雙方都同意婚事,接下來就是下一道程序—訂婚了。
訂婚這一天,男方要送給女方家中男女老少,每人一條哈達,並要送給女方父母養育女兒時“奶錢”。
女方準備好茶酒招待來人。雙方代表進入正廳依次入座以後,主人家端上切瑪(藏語,意思是“糌粑油麵”),敬茶酒。
敬完茶酒以後,便要進行訂婚的重要儀式—簽訂婚約證書。
這婚約證書,一般是請有才華、能詩文的人起草,內容是寫男女結合、互敬互愛、互相體諒、孝敬長輩,品德應當高尚,等等。
也有的婚約書上寫上今後財產繼承事宜。
這種婚約書,是用詩歌形式寫的,可以朗誦。
一式兩份婚約書寫好後,放在高腳盤內,由一家證人高聲朗誦,另一家證人認真校對。
念完訂婚書,雙方沒有異議,證人就把兩家的家印當眾蓋在證書上,然後鄭重地由女方與男方代表分別交給對方父親。
在藏族人的眼裏,這比政府頒發的結婚證有用多了。
接著,兩家父母對證人獻哈達,表示謝意。
訂婚這一天,青年男女都不參加,隻是家人出席。儀式結束後,盡情歡樂一天。離開時,女方家庭將哈達和回禮送給男方。
簽下婚約書,定下迎親日期後,雙方絕不能出爾反爾,朝秦暮楚,改變即定的婚事。
結婚前,女方家人會選擇一個吉利日子,男方全家前來祝賀,並正式移交嫁妝。
移交儀式由男女兩方代表主辦,一人高聲朗誦嫁妝清單,每念一種,女方代表便當場把物品交給男方代表。
嫁妝的多少,根據各家的經濟地位不同而有所差別,但其中必須有小銅菩薩一尊、經書一冊、佛塔一個。
據說是文成公主嫁給鬆讚幹布時,就是帶了這三件物品,所以一直流傳下來,成為藏族婚儀嫁妝必備之物。
嫁妝清點完畢,便把清單放在高腳盤上,置於新郎麵前,意思是交給他收起。
在結婚儀式的頭一天,男方必須派人把一套漂亮的服裝,以及巴珠、嘎烏、手鐲等裝飾品,用綢緞包好,送到女方家中,讓新娘婚禮過門打扮用。
迎親的這一天,男方家要找一位有地位的人,帶上一隊人馬,還得牽上一匹準備給新娘騎的打扮考究的馬。
這匹馬的顏色,與女方屬相吻合;而且這匹馬必須是懷孕的母馬。
同時,還得帶上彩箭,箭上有明鏡、璁玉、珠飾等。
馬隊到達之前,女方要舉行敬切瑪”、喝酒等告別儀式;男方迎親隊伍進門之後,先把彩箭插在新娘背上,表示她已經屬於男方家的人了。
又把璁玉放在新娘的頭頂上,這塊璁玉藏族習慣稱為靈魂玉,這樣做,表示男方的靈魂已托付於女方了。
女家送新娘時,一般要帶去一位陪人。當姑娘要出門時,女方家有一人一手拿彩箭,一手拿羊腿,站在樓上高喊:“不要把我家的福氣帶走呀!”
如此反複多次,直到姑娘走遠。
馬隊出門起程,領隊是一個屬相最好、穿著白袍、騎著白馬、手中舉著九宮八卦圖的人;
接著,便是迎親代表;
然後是新娘和伴娘;
最後是隨同前來的人。
一路上,男方家人要侍候在路旁向馬隊敬三次酒。
如果路上遇到背水、背柴禾的,會認為最吉利,應下馬向過路者敬獻哈達;
要是碰到抬病人、倒垃圾、或背空筐子的人,這是不吉利,婚禮結束後要請僧人念經消災。
馬隊行進期間,隨行人員高唱”諧青”(藏語意思是大歌),新娘則要一邊走一邊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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