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 遺忘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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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伸手去摸,發現並不是自己受傷,也是,我畢竟是神,怎麽會受傷。
    我肩膀上的血,竟然是那掉落的物體蹭到留下的。
    我俯身看去,地上是一塊塊大小不一的模糊血肉,散發著新鮮的氣息。
    一隻鳥停在前方那人的肩頭,那人回頭看著我。
    “找到你了,我的神明。”
    他認出了我,我也終於記起了他。
    ……
    ……
    普羅米修斯是一個凡人,至少還沒遇到神的時候是凡人。
    他最喜歡三件事,晴朗的白天追獵物,漆黑的晚上躲在山洞裏,以及在下雨天睡大覺。
    他是一個健壯的人類,他跑起來像風一樣快。
    但跑得快,意味著跑得遠,某一天的傍晚,當太陽西下,暖風稍帶寒意的時候,普羅米修斯才意識到自己已經離洞穴太遠。
    他的體力有限,盡管他拚命的奔跑,卻始終無法在黑夜降臨之前到達洞穴。
    月光灑在地上,照不到之處,普羅米修斯看到了一雙雙泛著綠光的眼睛。
    他後悔了,今天應該睡大覺的。
    我來到的時候,隻見到滿地的動物屍體和一個遍體鱗傷的蜷縮人類。
    他在顫抖,蜷縮著念念有詞。
    我離他越近,他的聲音便越發清晰。
    “我不想……不想死。”他的聲音虛弱。
    不行,我看不清,我伸出食指,火焰頓時跳躍在我的指尖。
    我將火焰伸至他的麵前,他的眼神已經渙散,看著我指尖的火焰。
    他在流血,一隻手緊緊捂著腹部,看來他和那些動物的搏鬥十分激烈。
    “這是是太陽……已經天亮了嗎?”他開口,看著那火焰,雙眼逐漸失去焦距。
    “不是。”我開口道,聲音生澀。
    這是我第一次和人類說話,也是普羅米修斯第一次看見隻有神才能掌握的火焰。
    ……
    ……
    “我的神,您回來了。”普羅米修斯像樹上的猴子一樣左右來回踱步,目光興奮而熱切,我能感受到他的欣喜。
    “您竟然還記得我嗎?”我說道,“我們好像隻見過一麵,那一麵還是多少年前了。”
    “記得,我當然記得。”普羅米修斯高興的說道,“是您救了我,是您賜予我第二次生命。”
    “我記得您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您還記得我。”普羅米修斯激動的補充道,“終於還有人記得我,而沒想到記得我的還是您。”
    “我不是人。”我提醒道。
    普羅米修斯沉默了,半晌才開口:“那麽您,為什麽來這裏?”
    “我來找一個人類女孩。”我用手在胸前比劃著,“她大概……這麽高?”
    “女孩嗎?”普羅米修斯歪著頭想了想,搖了搖頭。
    “這裏從來沒有什麽女孩,神,來這裏的隻有部落裏負責捕獵的男人,從來沒有女人來過。”
    “可是它們說,若羽就在這裏。”我說道。
    “它們?”普羅米修斯露出疑惑的表情,“您聽誰說的,我在這裏這麽長時間,從來沒有見到過什麽人類女孩。”
    我看向地上的碎肉,說道:“它們告訴我,部落的人不再捕獵,是因為他們找到了賜福之地,那個人類女孩被送到賜福之地,成為他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食糧。”
    “您是指這些碎肉嗎?”普羅米修斯回答道,掀起了他的長袍,露出空洞的腹部。
    “「普羅米修斯因為偷盜聖火被懲罰,懸掛於懸崖之上,每天日出之時忍受老鷹啄食之苦。」”普羅米修斯淡淡的說道,“這是主神給我的懲罰,部落的人隻是把我的肉拿去了而已,這也算是我贖罪的一種方式。”
    我看著他,他看著我,目光無比真誠。
    “神,相信我。”普羅米修斯真誠的說道,“我每一天都在懺悔,我知道無盡的生命是您給我的賜福,卻也是我痛苦的來源,但我從未與任何人說起過您,一直保守著我們之間的秘密。”
    “你威脅我?”我問道。
    “我不敢,神,隻是我有些難過,畢竟在這裏千百年,唯一認識我的您,來這裏卻不是為了我。”普羅米修斯麵露苦笑,似乎真的頗為無奈。
    “我也是沒有辦法。”我說道,“我會告訴「神」,讓你……讓你早日離開這裏。”
    “是嗎?”普羅米修斯的雙眼重新閃爍著光芒,“那真是太好了。”
    我頭頂傳來一聲悶哼,似乎也在慶祝。
    我抬頭看去,懸崖上若隱若現的巨大人形輪廓,無數禿鷲老鷹盤旋在上空。
    他起碼有百十米高,被釘子釘住手腳,伸展著手腳如同一個海星。
    那就是……普羅米修斯的本體?
    “您是自己前來的嗎?”普羅米修斯問道。
    “不是,為了找那個人類女孩,我和一群人類前來。”我回答道,“他們還讓我戴著麵具,不然被這裏的神看到會生氣,他們口中的神,說的應該就是你吧?”
    普羅米修斯愣了一下,疑惑的說道:“對於凡人來說,我也算神,但對您而言,我依舊是「人」,而且,我不明白什麽您所說「麵具」是什麽意思,您明明什麽都沒有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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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呀。”我抬手摸向麵部,取下並不牢靠的木質麵具。
    好像有什麽不對的地方,但是我一時想不起來,麵具放在我的手裏。
    普羅米修斯的笑容凝固了。
    “你是誰?”普羅米修斯的聲音淡漠而陰冷。
    “我是神。”雖然我不明白他為什麽要詢問,但我還是如實回答道。
    「遺忘深淵規則:不要讓它看到你的臉」
    ……
    「部落記事壹」
    首領帶隊去捕獵,卻隻有她一個人回來。
    她告訴我們,隊伍去到了一個洞穴裏,那裏遍地都是新鮮的肉,取之不盡。
    但那裏有一隻怪物,其他人都死在它的手上。
    我們很難過,但還好,首領還活著。
    首領說是寶石救了她,首領的脖子上掛著一顆會在夜晚發光的寶石。
    那個怪物對寶石無比敬畏,似乎把她認成了另一個人。
    首領大方的把寶石磨碎,和其他染料混在一起,在一張張麵具上繪製著屬於部落的圖騰,圖騰在夜晚熠熠生輝,那是怪物所懼怕的光芒。
    “戴著麵具,人人都可以抵擋怪物。”首領說。
    我們戴著麵具,每隔一段時間便進入深淵中拿取食物。
    那裏有禿鷲和老鷹在嘶叫,每當深淵閃過紅光,便會有無數碎肉落下,如同神的賜福。
    我們更加堅信,首領就是神的使者。
    首領隻告訴我們一件事,進入了深淵,如果遇到沒戴麵具的人。
    我們必須堅信一件事。
    我們,就是怪物在等待的「陳興」。
    陳興是誰?我不知道,大家都不知道。
    首領說什麽,我們就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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