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人心之變,司法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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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允熥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
    今天的仇敵,明天可能成為朋友。
    同樣,今天的朋友,明天也可能會是敵人。
    無非是利益不同,立場不同。
    如果可以的話,他當然希望朝堂上所有的官員,都是自己的心腹。
    對自己的命令絕對服從,並且忠心不二。
    但事實上,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使是他對朝堂上所有官員皆進行大清洗,再提撥自己的人馬,用不了多久,這些自己人也會分裂,也會變心。
    李善長、胡惟庸曾經不都是老朱可以完全信任的心腹之人嗎?
    可後來,一切便皆變了。
    朝中勳貴武將,都是老朱一手帶出來的兵,與老朱有過命的交情。
    但現在,他們是不是還真的對老朱忠心不二呢?
    未必!
    人總是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
    反過來,敵人也一樣。
    曾經敵對人,在投降之後,變成心腹的例子。
    比比皆是。
    比如說,尉遲敬德是兵敗後才投降李世民的,卻成了李世民最信任的將領。
    再比如說,李靖得知李淵要造反的消息之後,便要去朝廷告發李淵,抓到要砍頭的時候,最後一刻才被李世民救了下來。
    此後,他也成為功勳赫赫的大唐名將。
    至於朝堂上的派係之爭,權力之爭。
    風往哪邊吹,人往哪邊倒的,就更不用說了。
    魏征也曾經是太子李建成的人,後來卻成了李世民貞觀之治下最重要的大臣之一。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朱允熥對楊靖和周誌清兩人,沒有太多的好感。
    但也絕對稱不上視若仇敵。
    與他們唯一的一次衝突,大約就是抓捕藍玉那天晚上,楊靖和周誌清曾上門來要人。
    那時他還不是太孫,且抓藍玉確實沒有先拿到聖旨。
    兩人做那樣的選擇,並不奇怪。
    後來隨著老朱下旨賜寶刀,兩人也迅速撤走。
    雙方的矛盾,並未激化。
    再往後,黃子澄去刑部審案,想利用自己主審官的名義,將王弼等勳貴武將先斬後奏,還是楊靖攔住了黃子澄。
    說起來,那次楊靖算是主動幫了他的忙。
    而這次事情已經查明,楊靖和周誌清都被蒙在鼓裏。
    所有的事,都是袁泰做的。
    朝廷官員們先入為主,認為三法司身為黃子澄案的主審官,陷害自己的事,必定與他們脫不了關係。
    尤其是楊靖還是刑部尚書,而黃子澄又是關在刑部的大牢裏麵,那些人自然連帶著也恨起了楊靖。
    但即使如此,滿朝官員查來查去,將兩人從出生到現在的事情,都查遍了,最後也沒有查出兩人什麽大問題。
    都是自雞蛋裏挑骨頭的事情,隻為給他們安一個罪名。
    所謂“欲加之罪”,莫過於此了。
    朱允熥如果想借機立威,將三法司全部換上自己人。
    那殺也就殺了。
    政治從來就是血腥、殘酷無情的。
    攔住自己掌權的人,都可殺。
    這裏沒有對錯是非,隻有立場不同。
    他也不會心慈手軟。
    但是,將刑部和大理寺抓到自己手中,一定要通過殺人,再提撥新人來實現嗎?
    他手中有可用之人嗎?
    誠如姚廣孝所言,經此一事,楊靖和周誌清在朝中算是徹底被孤立了。
    世間人情冷暖,在他們被下獄之後,從前的朋友,故人,乃至親戚都明哲保身,對他們避而遠之,不伸出援助之手,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若他們出獄,再官複原職,那時大家又會重新成為“好友”,親戚還會接著上門巴結討好……
    這種事情,在大明官場,並不罕見。
    這個時代,貶職,起複重用,乃至再連升幾級,都挺多的。
    也因此能見證到眾多人變色龍一般的麵孔。
    官員們都早就習以為常了。
    然而,楊靖和周誌清這次的事情不一樣。
    那些官員,曾經的故交好友,同窗……可不是對他們置之不理,不幫忙救人,而是羅織罪名,上奏朝廷,要置他們於死地,置他們全家於死地。
    在官場上,到了這一地步,梁子就算結下來了,仇恨就徹底解不開了。
    楊靖和周誌清如果從獄中放出來,再被朝廷重新起用,將不得不做“孤臣”。
    就算兩人願意和解,別人都不會相信他們兩人心中真的不恨自己。
    楊靖和周誌清,也隻能死死抱住朱允熥這條大腿。
    如此說來,倒確實是不錯的人選。
    “好,那就將兩人開釋。”朱允熥很快做了決定。
    楊士奇拱手道:“此事鬧得沸沸揚揚,朝廷還是需要對兩人做出適當的懲罰才好交待。”
    “我建議,將兩人削去官身,再令他們暫代原職。”
    “既可讓他們心存敬畏,也能使其為太孫殿下所用。”
    朱允熥點頭道:“這個主意不錯,就這麽辦。”
    “不過,楊靖不用去暫代刑部尚書了,讓他去掌都察院。”
    他深吸了一口氣,道:“我要對刑部進行大改,調整其職權,授刑部緝拿盜賊,抓捕罪犯之權。”
    刑部受理全國刑事案件,掌刑名,主管刑罰及監獄等政令。
    刑部也會對地方官員的執行進行監督,防止腐敗和權力濫用。
    然而,一般而言,刑部並不直接去抓捕犯人。
    這一職責是由地方府、州、縣各級衙門來完成的。
    他們抓捕完成後,重要的犯人會移交刑部關押,由刑部審理,或者三法司聯合會審。
    當然,也有例外。
    諸如皇帝要抓某個官員,也可能直接令刑部抓人。
    但這種實際上也隻是簡單的收押,與緝拿盜賊,抓捕逃犯不可同日而語。
    姚廣孝和楊士奇對望了一眼,似乎都有些錢詫異。
    楊士奇道:“此前小王爺的稅務司在全國各地清剿匪寇,做得很是不錯,各地的盜寇山賊大大減少。殿下卻突然召小王爺回京,莫不是想讓他主管刑部,負責清匪一事?”
    朱允熥輕輕點頭:“我確有此意。”
    雖然稅務司在清匪上麵做得不錯。
    但這畢竟不是稅務司的主業,讓稅務司一直做這些事,多少顯得有點不倫不類。
    他給稅務司布置一定數量的兵力,主要還是為了對付那些抗稅不交的大戶。
    這樣稅務司自己便可直接捉拿,不用麻煩別的衙門相助,以免誤事。
    卻不是讓稅務司去專門剿匪的。
    術業有專攻。
    如果是城市裏的地痞、流氓,黑社會等,稅務司收拾他們還算名正言順。
    因為他們都沒有合法交稅。
    但山賊盜匪……稅務司若真要整天去對付他們,那就是不務正業了。
    說起來,山賊盜匪的事,亦是千年頑疾。
    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三年,花了整整四年時間剿匪,共計剿滅近三百萬匪寇,才讓山賊盜匪徹底退出曆史的舞台。
    剿匪三百萬,這在後世人的看來,多少有點不可思議。
    其中固然有不少實際上敵軍的殘軍敗寇,潛藏下來成了土匪,但也足見匪寇的數量之多。
    而湖南湘西的剿匪更是一直持續到了一九六五年。
    老朱治下的大明,當然不可能有數百萬計的匪寇。
    但若說山賊盜匪都清理幹淨了,那顯然也並非如此。
    大明境內的小股山賊匪寇,仍然不少。
    武俠的江湖當然是虛構的。
    但現實裏的綠林強盜,卻是一直存在,綿延不絕。
    無非是治世的時候會相對少一些。
    亂世的時候,便如雨後春筍般都冒出來了。
    再比如說,老朱下令嚴禁的白蓮教,到現在仍在各地活躍。
    甚至時不時發動造反。
    隻是每次都很快被鎮壓,沒有形成氣候。
    曆史上,有明一代,這些勢力始終都沒有被徹底清除。
    一直到永樂、天啟年間,他們仍然活躍。
    從稅務司的剿匪的奏折,及各地官府的態度來看,朱允熥覺得要徹底鏟除大明的匪寇,不能依仗地方官府衙門。
    因為它們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地方保護主義色彩。
    許多匪寇在地方官府衙門有非常複雜的關係,牽一發而動全身。
    即便是朝廷將當地主官撤職,調任新的官員前往,也仍然會受到製約,有心無力。
    這種情況下,由朝廷中樞直接成立專門的機構,直接進行打擊,才是最好的方法。
    楊士奇沉聲問道:“大明疆域遼闊,若刑部要直接辦案,恐怕能管的事還是不多且不便,殿下對此有何規劃?”
    對於新成立的部門,素來都是朱允熥做出規劃,楊士奇隻需要負責具體執行。
    在這方麵,太孫殿下往往都有他完全想不到的好主意,令楊士奇每每驚歎不已。
    大明各州、府、縣衙都有捕快衙役,但他們的職責,並沒有什麽不同。
    “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隻管大案要案。”
    “對於地方上報的重大案件,刑部可根據需要,進行提級管理,直接過問,這是其一。”
    “對於流串各地作案的強盜、匪寇,或白蓮教匪首,由刑部直接派人追捕,以免地方官府地域範圍限製,束手束腳。”
    “刑部再自行派出人馬,對全國治安進行監察,對江湖上有名的綠林強盜,立案查辦。”
    “其四,調撥兵馬,成立專門的緝盜司,清剿相對龐大的江湖勢力。以後如無必要,剿匪之事皆由刑部主管,地方官府衙門配合,軍方除非獲得請求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介入。”
    “其五,凡是凶犯逃出一省之地,以往地方官府隻能發海捕文書,請求協助,效果不佳,這些事日後皆由刑部負責。”
    “其六,對監獄進行改革。在全國範圍設置幾十座監獄,由刑部直屬。監獄內開墾農場,服苦役,流放,充軍之犯人,從此皆在這類監獄內服刑。”
    “其七,如今地方官府衙門的差役已經進行改革,皆為領朝廷薪俸人員,日後大明所有縣皆設置縣尉,捕快並入縣尉麾下,由縣尉統一管轄。”
    “縣尉對縣令負責,同時亦受都按察使司轄製,即為雙重管理。都按察使司則受刑部轄製,以加強刑部的職權,方便行事。”
    “其八……”
    “其九……”
    ……
    朱允熥將自己心中的想法,一條條和盤托出。
    主要是偵辦大案要案,跨省跨州的案件,其次是剿匪,以及管理下麵的都按察使司,乃至縣尉。
    其他還有,不準軍隊隨意介入地方的治安案件,包括緝盜剿匪。
    沒錯,軍隊剿匪的戰力當然強,威懾力十足,但弊端也很大。
    “匪過如梳,兵過如篦”,這句話可不是隨便說的,而是老百姓長期生活經驗的總結。
    地方衙役行事,雖然凶悍,卻多少還有些顧忌。
    大頭兵們可不管那麽多。
    且不說搶劫之類的問題,他們抓人的準確性,就很值得懷疑。
    軍隊剿匪可以不經審訊,直接砍頭。
    但殺的是不是真正的盜匪,甚或是善良無辜的百姓,恐怕隻有天知道。
    反正每次朝廷派人去驗收人頭,總會發現不少小孩,老人,婦女的人頭。
    但人家振振有詞,這些都是匪寇的家人。
    雖然明知道那些匪寇不可能這麽多的家人……可這事又怎麽查得清呢?
    最後往往隻能不了了之。
    另一方麵是,如果匪寇與軍隊將領認識,甚至有特殊關係,將領有意庇護匪寇,或相互勾結,狼狽為奸,事情就更難辦了。
    類似的例子,並非沒有。
    故而,朱允熥幹脆讓軍隊徹底退出,不再插手任何剿匪之事。
    當然,如果真遇到大股匪寇,刑部和地方官府衙門都對付不了,仍然可以請求軍隊出馬。
    那種情況下,也無所謂殺錯不殺錯。
    但平時日常的剿匪,就不勞軍隊的大駕了。
    讓軍隊隨意介入地方日常管理,必定會造成混亂。
    在此之前,各地駐軍是可以主動以剿匪的名義抓人乃至殺人的。
    試想一下,軍隊可以隨便派兵出來,抓一個人,說對方是盜匪,也不審訊,當場斬殺!
    老百姓豈有不怕之理?
    有這樣的權力在手,又如何能不被濫用呢?
    以後這項權力直接剝奪掉,軍隊隻能老老實實呆在駐地,沒有刑部或地方官府衙門發公文請求,不得自行出來剿匪。
    說白了,軍營外麵就算有匪寇,那也不歸軍隊管,軍隊也無權力去管。
    這才是正常的。
    畢竟,軍隊的作用不在於此。
    但這個時代,這方麵往往是模糊不清的。
    由於通訊和交通條件的限製,朝廷要維持統治穩定,需要軍隊對地方的適時介入,才造成了這樣的問題。
    朱允熥早就有心,要將這些全部理清楚。
    沒有朝廷的命令,或是刑部,或是地方官府衙門正式公文請求。
    軍營外麵就算翻天了,軍隊也不能隨意介入。
    設立大型監獄,則是另一項重大舉措。
    在此之前,大明律中對犯人的懲罰措施,有充軍,流放等等。
    隨著朱允熥的軍隊改革不斷推進,日後新軍將全麵取代原來的軍隊。
    士兵不再是奴隸一般的存在,而是待遇高,榮譽感強的好職業。
    犯罪充軍自然也不複存在。
    至於流放之類,最大的問題是,成本太高了!
    派兩個衙役押管一名犯人,長途跋涉幾千裏……以這個時代的交通條件,這個成本,實際上高得可怕。
    監獄就不一樣了。
    讓犯人們進行勞動改造,這是能盈利的。
    朱允熥將改革措施說完,又講了一遍這樣做的原因和作用。
    楊士奇和姚廣孝皆不斷點頭。
    太孫殿下果然深謀遠慮。
    這些舉措,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出來的。
    不過,楊士奇心中還疑惑。
    “如此一來,刑部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一些?”
    部門權力太大,缺少製約,本身又會產生新的問題。
    朱允熥微微一笑:“所以,還有一項至關重要的改革,將刑部一分為二。”
    “在刑部之外,另設法部。”
    ……
    PS:大家中秋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