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 17 章

字數:5672   加入書籤

A+A-




    孟思遠擰開杯蓋,冰塊如冰山般堆積著,填滿了縫隙的是冒著氣泡的可樂。她許久沒有喝可樂,再次感受到氣泡在舌尖跳躍著,碳酸中的甜意讓人有種輕飄飄的快樂。
    即使拿了吸管,她端著杯子連喝了兩口才放下,看著他仍是一本正經的鎮定樣,“你心理素質怎麽這麽好?”
    肖華拿了根薯條嚼著,“為什麽要緊張?”
    “被發現了很丟臉呀。”
    “那就做好點,不要被發現。”肖華撕開蕃茄醬,擠在一旁,“一杯可樂,不會出警的。”
    他這邏輯聽起來一點問題都沒有,但也不像是她這種正常人的邏輯,孟思遠問了他,“你是不是經常做壞事?”
    她咬著吸管,眼神中帶著笑意看著自己,肖華拿著薯條蘸醬,這玩意很不健康,卻對它的喜愛,是人類的基因,“得看你對做壞事的定義是什麽。”
    孟思遠突然發現這人很擅長把問題拋回來,“那你的定義是什麽?”
    “犯法。”肖華看著她,“你呢?”
    她倒是沒想過這個,“我覺得......做起來讓我有心理負擔的事,就沒那麽好。”
    “正常。”
    “你也會這樣嗎?”
    “會。”
    看出他不想講太多,孟思遠沒有再多問,拆開漢堡,做得十分潦草,醬都漏了出來,她拿張紙巾抓住咬了一大口,酸黃瓜的清爽中和了肉的肥香。估計真的是餓慘了,她竟然覺得十分美味。
    見不知是醬汁還是融了的芝士蘸在她的臉上,她似乎不知道,咽下食物,就湊到吸管前喝可樂,肖華遞了張紙給她,“以前吃膩過嗎?”
    “謝謝。”孟思遠接過紙巾潦草地擦了嘴角,“當然,吃膩了就換個口味的漢堡。”
    “這麽節約嗎?”
    “我給自己定的標準是吃飯零用一周花一百刀,自己做飯的話,能吃好點的。但趕時間時,我就麥當勞解決了。”她笑了下,“這麽摳門其實還蠻開心的,特別是到周日,算下花了多少錢,有剩餘多了,就會出去吃頓飯。”
    肖華有資助侄輩來美國讀書,在費用上他有過考量,一方麵,他不希望他們將這種機會當成理所當然、亂花錢,另一方麵,在外邊還是要手頭多些錢,不將自己置於危險的環境中。雖然不同城市花銷不同,但他知道在這一年大概要花多少錢,他給侄輩的生活費會稍微多一些,其他的**,需要他們自己去賺錢滿足。
    她這麽個費用標準,算是非常嚴苛了。他看著她的笑容,她似乎沒覺得苦過,“那點錢,能出去吃什麽?”
    “中餐有點貴,吃不了。我會去一家還挺便宜的墨西哥餐廳吃塔可。”孟思遠對他剛才不以為然的口吻有些別扭,“那點錢買來的食物,對當時的我來講很幸福了好吧。”
    肖華不喜歡解釋的,但看著她認真的神情,他多說了句,“我的意思是可選擇的種類很少。”
    她沒指望有錢人能理解沒錢時的微小幸福感,她也不在意,“是的,很少。非要講煩惱的話,就是同學邀請一起出去玩或吃飯時,我要想理由拒絕。”
    “那編理由會讓你有心理負擔嗎?”
    “這才不算做壞事呢。”孟思遠沒想到他還記得剛剛的話,“會說不愛吃法餐,作業沒寫完。但編理由太難了,我的臨場說瞎話能力也不行,於是想了個萬能理由。”
    “什麽?”
    “說我有男朋友了,於是每次都說,要去跟男朋友約會。”
    肖華笑了,他剛才還想了下,到底什麽理由是萬能的,沒想到竟是這個,“所以是真不愛吃法餐嗎?”
    “沒有不愛,法餐裏甜點還挺好吃的,但價格讓我沒法愛。不過有男朋友是假的,本來我就夠窮的,談一個一起窮死嗎?”
    孟思遠講完才意識到講這個幹什麽,似乎是不由得順著他的話口給多回答了。雖然她也沒說錯什麽話,但聊到這個,就莫名有些尷尬,不應該說這個。
    她笑了下,“那時候對美好生活的想象就是等有工作了,能每周出去吃頓好的。”
    六七年前在麥當勞刷夜準備麵試時,她就是這麽想的。或許那時也是刻意與國內的朋友斷了聯係的,他們的生活踏入正軌,為買什麽房、配什麽車而籌謀時,而她的願望隻是能吃頓好的。
    此刻坐在這,她像是能隔著時空對曾經的自己說,不要沮喪,你可以將許下的願望一個個實現的。
    “那你還挺大膽,錢都沒準備夠,就一個人出國了。”
    “對啊。”
    笑意從嘴角消失,孟思遠繼續低頭啃著漢堡,安靜地咀嚼著,不再多說什麽。
    沒有閑聊,一頓快餐吃得迅速,她喝完最後一口可樂,杯中剩下了一堆冰塊,“走吧。”
    剛餓著肚子走過來時,孟思遠還覺得有些冷,吃飽後身體變得溫暖,踱步消食,是正正好的涼意。
    這裏地廣人稀,即使位於市中心,除了路兩旁的建築樓稍多些,幾乎看不到人,這麽一路走著,也沒見車駛過。漆黑的夜裏路燈明亮地投射而下,更顯得安靜。
    這一條道路頗長,身旁的他沒有講話,她忽然轉頭問了他,“前麵右轉就到酒店了嗎?”
    “左轉。”
    “哦。”
    “怎麽了?”
    “您先回去早點休息吧,我想在這再走兩圈消消食。”
    走過熟悉了點,她覺得還算是安全,剛剛的漢堡和小食吃得有些撐,現在也沒什麽睡意,在外邊走走更舒服。
    肖華看了圈周圍,“那你走吧,我在這抽根煙。”
    孟思遠愣了下,隨即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這是煙癮犯了,“好。”
    她轉身往回走,肖華停下腳步,掏出煙盒,拿出一根後背著風,手捂住煙,啪嗒一聲藍色火焰亮起,香煙隨即被點燃,他吸了一口,將打火機扔進口袋,抬起頭時,就看到了她的背影。
    這還是他落地後的第一根煙,跟張一峰聊了許久的事,聊得投入,過了飯點,隨便吃了點便回酒店。
    一出差他就容易神經緊繃,若非剛剛的插曲,直接回酒店房間,估計也睡不著,在想事情。或許是轉換空間能讓人思維活躍,腦中會冒出太多的想法,幾乎是困擾。
    此時在夜裏的馬路上抽著煙,他感受到了平靜。
    他一口又一口地吸著,見她走到道路盡頭後過了馬路,再往回走。她邊走邊看著街旁的店鋪,距離相隔甚遠,他看不到她的表情,卻覺得她是充滿新奇的。
    想起她剛剛描繪曾經對美好生活的期待,那一瞬目光中的複雜情緒,不由得讓他去想很多年前的自己,對生活有過什麽期望。
    畢業後他進了一家很好的公司,升職非常快,他相信不出五年,華東大區總經理會是囊中之物。但他知道,自己並不想永遠給別人做事。
    那時他隻想要成功,巨大的成功。
    老天其實很吝嗇,隻讓追求一件東西。其他的,都要拿來做籌碼。
    他得到了。
    但有時他也不知道,他失去了些什麽?那些東西到底重不重要?
    他指間的煙無聲地燃著,道路另一側的她走的越來越近,穿著風衣,書包單挎在肩上,踩著帆布鞋,臉上是放鬆的神情,沒什麽心思,某一瞬仍像在這讀書的學生。
    孟思遠很喜歡散步,不論是家附近日複一日走過的路,還是旅遊時的陌生馬路。雖是出差,但此刻在明日還未到來前,像是偷了一晚的旅行。
    太久沒來美國,深夜走在路上,就算知道相對安全,她一個人還是會有那麽點怕的。但他在對麵抽煙,就在那個位置沒動過,散步就能全然放鬆了警惕。
    路上沒有車,孟思遠還是老老實實地按下人行道按鈕,等待著交通燈的通行提示。在等待的間隙裏,抬眼便能看到對麵的他。看到他指間亮著紅點,是快燃盡的煙,他從煙盒裏又掏出了根煙咬著,微低著頭將手中煙靠近了過度火星子,引燃的瞬間,他吸了一口時,就已經抬起頭,看到了她。
    交通燈仍紅著,頂頭的路燈掃去深夜裏的暗意,靜悄悄的,能聽到風拂過樹葉的聲音。在異國的街上,在馬路兩側的他們不經意地看著彼此,已經熟悉到不需要再特地點頭或微笑,但迅速避開眼神的交匯又顯得很不禮貌。
    她在等著他看向別處。
    而他似乎也在等著她挪開視線。
    不知為何,前幾次也是,她隱隱察覺到他身上的疲憊感。可看著他這麽若無其事地站著抽煙,又像是她的錯覺,即使疲憊,發生任何事情,他好像都能撐得住。
    直到吐出的煙霧將視線模糊,此時耳旁的交通燈發出滴滴聲,提醒著行人可以過馬路了。孟思遠邁開步子,向對麵走去。
    肖華看著走過來的她,“等我抽完,你再走一圈?”
    孟思遠正是這麽想的,她本來就想遛兩圈的,“好,你等我。”
    “嗯。”
    這一圈孟思遠走得稍快了些,她走回來時,對麵的他幫忙按了交通燈,她剛到路口,信號就變了。
    她以為他急著回去了,過馬路時小跑著過去的,風吹在身上很舒服,“走吧。”
    不複出酒店時剛睡醒的低落,吃飽喝足後在深夜裏壓馬路,享受著城市中難得的寧靜,這讓她心情變得很好,她轉頭看了他,“謝謝你。”
    肖華猝不及防地撞見了她的笑容,“不用。”
    道完謝,孟思遠繼續向前看著路,酒店已在前方。心想著睡了許久,不知今晚還能不能睡著,睡不著就聽著播客催眠吧。
    進入酒店大堂時,金發碧眼的前台帥哥笑著跟他們打招呼,走進電梯時,孟思遠才跟他說了句,“他長得挺像湯姆克魯斯的誒。”
    沒聽到他的回應,孟思遠透過電梯裏的鏡子看了他一眼,他在鏡子裏看到了她,說了句不認識。
    好吧,沒有共同話題。她閉了嘴,不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