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要動,就動真格

字數:3537   加入書籤

A+A-




    “他們是親兄妹!一母同胞,你要爹如何信?”
    商名姝的話打破商進樑腦子裏的人性與三綱五常。
    “事實如此?”父親的反應在商名姝的意料之中,“爹不信也無妨,我告知爹是希望爹深想一想,羅金口中的毒囊若來自於施家……”
    對於施清玉殺兄之事商進樑不信,商進樑有諸多優點也有諸多缺點,他不會把人想得太惡,這些年在外行商,不是沒見過人世險惡,或許是他自己總不由餘力行善,運勢十分不錯,經曆最大的欺騙還是與人合夥做生意,被人坑走幾百斤茶葉而已。
    他的思緒被商名姝牽動,毒囊來自於施家,意味著施家與倭寇勾結……
    “他父母健在,兒女雙全,富貴不缺,與倭寇勾結?他所圖為何?”商進樑想不明白,和倭寇勾結是抄家滅族的大罪!
    “或許……爹可以親自去問他?”商名姝誠懇提議。
    商進樑一噎,心裏頗為煩躁,揮手打發商名姝:“回去休息吧。”
    “爹也早些歇息。”商名姝轉身就走。
    她不過是親自來給父親提個醒,父親過於仁善些,不是沒有城府,有今日她的話,無論他信了幾分,日後對待施家都會謹慎些。
    次日一早禾穗就來告知她,商進樑請小虞氏聯絡商名姝的習武師父,要多聘請幾個懂拳腳又信得過之人來保護。
    對此,商名姝很滿意,日後能夠得用之人更多。
    以往小虞氏不是沒提過,商進樑不願,怕旁人非議他排場大,樣樣都比著別人家來,偏偏往家裏帶些老弱病殘不學著別人家。
    此間事了,商名姝與商梓姝道別,帶著小虞氏回府城,商進樑還有事情留下處理,從歙縣到鳳陽府馬車要行近兩日,她們早早出門,回府也是第三日的夜間。
    商文姝把府邸打理得井井有條,灶房熱水熱飯應有盡有。
    一早醒來,商文姝直奔商名姝小院要與她一道進朝食。
    “三妹,我查出施家所贈之糧竟是沉船打撈起來的米糧!”等朝食擺上桌,商文姝打發兩人的丫鬟後,一邊給商名姝盛拆魚羹,一邊壓低聲音道。
    “打撈起來的米糧?”商名姝陷入沉思。
    “去年黃氏米行三艘大船沉海。”商文姝把碗遞給妹妹,自己也跟著盛一碗。
    商名姝接住瓷碗,跟著點頭:“我知曉這事,據聞是遇到倭寇劫掠,隨行的黃大郎自知不敵,吩咐押運家仆鑿船,寧可沉海也不遂倭寇願。”
    為此得到官府嘉獎,要知道三艘大船的米糧落入倭寇之手,對朝廷而言必成心腹大患。
    黃氏米行的當家人亦是徽州府人,經營米糧行業百年,這些年黃氏盤踞西杭一帶,經此一劫,元氣大傷。
    然,黃大郎沉船壯舉傳回,人人都感念黃家大義,他們徽州商賈又素來團結,就連商進樑都親自去杭州奉上銀錢數百緡。
    黃家老太爺挑選了幾家簽下借據,其餘人婉言謝絕,現如今黃家依然屹立在西杭不倒。
    “這批糧食後來被人打撈起。”商文姝眼睛忍不住偷偷飄向緊閉的房門,謹防有人突然推門而入,“輾轉落入王氏米行。”
    “落入王氏米行?”商名姝品味著商文姝的遣詞。
    “是。”商名姝抑製住自己的興奮,“三妹,我們把這消息尋個妥帖的法子散出去,你看如何?”
    所贈之糧浸過海水,讓那些購置茶葉的人知曉,不得鬧翻天?
    商名姝轉頭看著雀躍爬滿秀美臉頰的商文姝:“長姐,你打聽出這樣的消息,就想到這麽個法子應對施家?沒有旁的?”
    “旁的?”商文姝疑惑。
    商名姝歎口氣:“長姐,你可有查過得到贈糧的人因此染疾?”
    “我打聽過,隻有一兩人。”
    “如此說來,這批糧食他們處理得很好。”商名姝咽下嘴裏的湯羹,“施家定然知曉這批陳糧來源,故而放在中下等茶裏相贈。
    一則這些人才會為幾斤糧食心動,二則這些人身子不嬌貴,食用多半不會出事,三則有朝一日被拆穿,糧食何等精貴?三年前大旱不少人心有餘悸,他們都食用無害,自然不會計較。
    你戳穿糧食來曆,傷不了他們分毫,反而打草驚蛇。”
    “我們就坐視不理?”商文姝想過對施家和王家打擊不大,但什麽都不做,她不甘心!
    “如此大批糧食,什麽樣的人能將之打撈起來?”
    “倭寇?”這些商文姝都細想過。
    能大批打撈起來,打撈之人要知曉沉船之地,要有可運輸糧食的載具,要人多勢眾,要都通水性,這不就符合?
    商名姝搖頭:“倘若是倭寇,江浙一帶如今不會這般太平。”
    糧食能食用,對倭寇來說糧草充足,他們一定會有所動作,且這批糧食在水裏應當浸泡不久,否則再怎麽處理,也不會隻有少數人食用後有異。
    “長姐,你派人去打聽沉船附近的漁村,是否有一批人集體在年初發了一筆橫財。”商名姝有個猜測,“最好拿到鐵證!”
    “你要做什麽?”商文姝素來知曉商名姝輕易不動手,一動手就得人傷筋動骨。
    現在整個鳳陽府關於方氏典當行為富不仁的童謠都還在傳唱,有不少被方德貴坑走傳家寶的人都告到衙門,方德貴昨日才被打了三十大板,這會兒還躺在榻上。
    “如我所料,這些米糧沉船當日恰好有漁民躲在暗處,極有可能是他們趁亂打撈走一批,被王氏的人遇上收購,王氏必然沒有經過牙行。”商名姝眸光微涼,“這是‘私充牙行埠頭’之罪。”
    官府有規定,凡魚鹽豆穀,覓車雇船騾馬之類,非經紀關說則不得行。
    不是所有買賣一定要經牙行,但大批糧食屬於必經。
    《大明律》中對私充牙行者有明確的處罰:杖六十,所得牙錢入官。
    “我這就去查!”商文姝朝食都沒有心思用,等她掌握證據,王氏就要倒大黴,再把施家與不法買賣人家合作的消息宣揚。
    這比讓百姓知道他們的糧食由海中打撈而起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