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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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從公元前21世紀到前8世紀中葉,在黃河中下遊,夏人、商人、周人相繼興起,建立國家,並通過三代,融為一體,以夏為族稱,又稱中國。複經春秋戰國的民族大遷徙與大融合,夏又稱華,或合稱華夏,已發展成為一個穩定的民族共同體。
在中華民族的曆史上,中原地區夏、商、周最早立國,華夏民族最先形成,這是民族大遷徙和大融合的結果。另一方麵在夏、商、周時期,四周地區也先後出現了東夷、氏羌、西戎、肅慎、蠻、濮、巴、蜀等族稱,在各自分布的地區之內建國稱王,並與諸夏發展著多層次的交往聯係,到春秋戰國時又逐漸形成了華夏居中,稱為中國,夷蠻戎狄配以東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稱“天下”,號為“四海”的格局,為後世中國發展形成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從華夏起源與形成的各支來源看,華夏分別與“四夷”各族都有共同的淵源關係;對“四夷”而言,又都有一部分分化出來,融合於華夏之中。同時,融合與分化都不是單向的,華夏也分別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都不斷有一部分遷徙到邊疆,與當地各族融合,成為邊疆各族的一部分。這種互相吸收與融合,使中國各民族的構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點。這一特點在先秦已表現得相當明顯,並對後世中國民族史的發展,有著極深刻的影響。
第一章華夏的三支主要來源:夏人、商人、周人
黃河中下遊兩大新石器文化區係文化上的統一及炎黃兩昊諸部落集團的融合,形成了夏人、商人、周人三族。他們發源與興起的地區雖然不同,祖先傳說各異,而三族文化特征大體相同;他們祖繼興起與建國,三代交遞,到西周已融為一體,他們是華夏族的三支主要來源。
第一節夏商周三族的起源與興起
一、夏人的起源與興起
夏,姒姓,禹為得姓宗神。禹父為鯀,先秦各種記載相同,鯀的世次與來源,則有不同的記載。《世本》、《大戴禮記》等,或記述鯀是顓項的五世孫。或為顓頊之子。《史記》說:“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顓頊,顓頊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黃帝。禹者,黃帝之玄孫而帝顓頊之孫也。”然而,《山海經·海內經》又說:“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
鯀居崇山,稱為崇伯鯀,分布在以河南嵩山為中心的地區。相傳在治水失敗以後,被上帝殛死於羽淵,化為黃熊或黃龍。他的後繼者,遷到了汾水下遊以夏為地名的地方,因治水有功,皇天賜以姒姓,國號也改稱為夏了。
龍山文化晉南陶寺類型,證明在公元前2500年以後,已達到前王朝期古國文明相當高的發展水平,而夏以前的古國唐、虞及夏墟見於記載者,如唐(今山西翼城縣)、平陽(今臨汾縣西)、安邑(今夏具境)、晉陽(今虞鄉附近)、鄂(今鄉寧境),都在汾水下遊由汾、涑、澮諸水所構成的晉南平原。夏人在這個地區興起,建立了中國最早的王朝——夏朝,於是夏由地名而族名;夏朝建立以後,又是國名了。
夏代曆年,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自禹至桀,17王,417年,其它文獻記載略有不同,總不出400餘年,約為公元前21世紀到前17世紀。在夏人與夏朝的中心區域,發現了二裏頭文化,以河南偃師縣二裏頭遺址命名,其地正處在嵩山稍西北。這是一種繼河南與晉南龍山文化發展而早於商文化的青銅文化。年代與夏代柑當,主要分布在河南中部與西部的鄭州附近和伊、洛、潁、汝諸水流域以及晉南汾水下遊地區。從文化內涵與麵貌看,二裏頭文化又可分為二裏頭類型和東下馮類型兩個類型。東下馮類型因山西夏縣東下馮村所發現屬二裏頭文化的又一典型遺址而得名。二裏頭類型分布在以嵩山為中心的地區,東下馮類型分布在汾水下遊晉甫平原。兩個類型分布之區,正好與夏人與夏代都城分布範圍相吻合。
夏人初興與建國在晉南,後來由於與東夷的鬥爭,又遷回到其祖居以嵩山為中心的地區和伊洛平原。《國語·周語》上說:“昔伊洛竭而夏亡”,可見伊洛平原對夏代後期多麽重要。夏代都城屢遷,除禹都主要在晉南,相傳禹還在陽翟立過都,其地在今河南禹縣境;太康居斟鄩,在今河南鞏縣境;帝杼居原,在今河南濟源縣境。這些地方距嵩山都不遠。
追溯夏人淵源:在文化方麵,以仰韶文化為代表的黃河中遊文化區和以大汶口文化為代表的海岱文化區這兩大文化區係交匯融合所形成的河南、晉南龍山文化是夏文化的前驅;在部落集團方麵,夏人是從黃河中下遊炎帝集團中分化出來,又融合了黃帝、少昊集團許多氏族部落而發展到最早建立國家的一支。他們能率先打破部落與地域的局限而向國家與民族過渡,是東西兩大區係文化與部落融合的結果。同時,夏人的興起與構成,無論考古文化與遠古傳說,又都與長江中下遊及下遊地區的文化與部落有淵源關係。
二、商人的起源與興起
商,子姓,得姓始祖名契,契母簡狄,屬於有娀氏部落。從契母的名稱及其部落名稱推斷,商的起源與北方戎狄有淵源關係。《詩·商頌·玄鳥》說:“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商頌·長發》又說:“有娀方將,帝立子生商。”玄鳥就是燕子,神化即為鳳。商人的感生神話,認為上帝派遣玄鳥為使,有娀氏女子簡狄因吞食了玄鳥子(蛋)而生契,所以契成為子姓的始祖。
殷墟甲骨文所記錄,商人最高的祖神是高祖夔,此即東方各部落最高的上帝俊,又是“五帝”係統中的帝嚐與帝舜。從感生神話觀察,商人具有東方海岱部落集團,即東夷先民太昊少昊集團的文化特征;而商人以鳥為圖騰的神話,在甲骨文字中已得到證實。商人是起源於北方而受東方海岱文化熏陶逐漸成長的一支。
從始祖契至湯,商人經曆了起源與初興及興起建國商大階段,前者可稱之為商先階段,後者可稱之為先商階段。以甲骨卜辭世係與《史記》等文獻記載的世係相對照,自契至湯經曆了15位首領,凡八遷。以往曾有人依據商人的祖先屢遷其居,認為他們是遊牧部落,目前史學界對商人起源的地區考定雖有分歧,但各家所考定的地區,在新石器時代與青銅器時代早期,都是農耕文化,家畜牧養占有相當大比重,也隻是農業的附屬,可證商人自起源階段,即與夏人一樣是以農耕為主。湯以前屢遷的原因尚待進一步探索。
(一)商的起源與初興
自契至王亥、王恒,經曆了8位首領。除王亥與王恒,《天問》說他們都是季的兒子,他們是商先公中最早有王號的,此外世次,大概都是各個時期的商先公代表,未必是父子相傳。
契,又寫作卨。《世本·居篇》“契居蕃”,而商人所奉祀的上帝與祖神帝嚳相傳也居毫,帝舜都蒲阪。蕃古音與毫、蒲同,同名異寫,這是商人起源的地方,以後商人所遷之地,政治中心多以毫、番、蕃、蒲、博、薄等命名,都是從其祖居地名衍化出來的地名契在《商頌·長發》中稱作“玄王”,玄為黑色,代表北方,原生的蕃(毫)在北方。
繼契的商先公稱作昭明。《荀子·成相篇》說:“契玄王,生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世本·居篇》也說:“昭明居砒石。”按《淮南子·地形訓》、《山海經·海內東經》及《水經》大遼水與酈《注》的記載,砥石即今西遼河發源的地方,在燕秦右北平郡,即今赤峰市與遼西老哈河灤河發源的地區,這就表明商的祖先起源於幽燕地區。這一地區的紅山文化,特別是紅山文化所發現的祭壇,可以推斷為商人的祖先舉行“高禖”祭天遺跡,是目前所知最早的祭天遺址。
大概從相土時起已越燕山南下,環渤海灣發展,其所遷的商當在燕山以南。曆昌若、糧圉,冥至王亥時已發展至易水流域並且和當地的部落發生鬥爭。王亥在卜辭中是與高租夔、大乙湯一樣重要的商先公,卜辭在王亥的頭上冠以鳥,《天問》與《山海經·大荒東經》都說王亥是一位“兩手操鳥”的神人。他是死於與易水地區部落爭鬥的商先公,他與弟弟王恒又都是首先服牛(役使牛)的代表。到王亥、王恒時期,商人的先公已在易水流域活動,其後進而南下漳水流域,即進入先商階段。
(二)先商的興起與建國
從契至湯,曆史記載凡八遷。大抵在王亥以前是自燕山以北到易水流域,至上甲微已南下漳水。上甲微以後至大乙湯又累遷,總不離古河濟之間,即今河北南部,河南東部與北部及山東西部與北部。
商的先公,自上甲微開始以日為名,次乙、次丙、次丁而終於壬、癸,與十日之次全同,可能是湯建立商朝後定祀典時,對先公列祖的名字已不能追憶,即以十日之次序以追名之。
上甲微的父王亥被有易部落所殺,微得到河伯的幫助,敗有易殺其君綿臣。河,在先秦是黃河的專名,甲骨卜辭記載,商人對河的祭祀很隆重,當時黃河下遊流經河北平原在今天津市附近入渤海,可見商先公自上甲微已在太行山以東古黃河下遊立足與發展。湯興起時有三毫的說法:北毫,為漢山陽郡薄縣,即今山東省曹縣,南亳距此不遠,西毫為河南省偃師縣。但這些地方在湯滅夏以前都不可能是商先公立都的地方。甲骨文中有滴水,即今漳河,商與漳古音相同,甲骨文中有毫,是湯興滅夏以前真正的都城所在,在今河南省濮陽縣附近。所以自上甲微至湯興的活動範圍總不出古河濟之間。
從考古文化觀察,先商文化可分為漳河型、衛輝型、鄭州南關外型,年代順序與分布地區都是自北而南。其中漳河型年代最早,分布大體包括河北省唐材以南,河南省淇河以北、衛河以西,山西省沿太行山西麓一線,南北長約五六百裏,東西寬約二三百的範圍,其中心分布地區在河北省的滹沱河與漳河之間的沿太行山東麓一線,而以漳河中遊(指清、濁漳二水合流以後)的邯鄲,磁縣地區的先商遺址為代表,而先商文化漳河型來源於河北龍山文化。可見先商階段活動範圍是以漳河流域為中心的古黃河下遊與河濟之間,而湯興起與滅夏以前大概是以今河南省濮陽地區為中心。
商朝滅夏以後自湯至帝辛實傳17代30王,《史記·殷本紀》《集解》引譙周說,認為有600餘年,而《古本竹書紀年》認為商朝共496年。商的統治範圍較夏擴大,其文化影響遠達長江流域。
三、周人的起源與興起
周,姬姓,奉後稷為始祖。姬姓出於黃帝集團,周人自稱:“我姬氏(姓)出自天黿”,認為其始祖後稷,是舜禹時農官,“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祖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狄之間”。周人的感生神話:後稷之母為薑姓有邰氏的女子,名薑嫄,因為踏了上帝的大腳印,感而有孕,生了後稷。
先秦記載自後稷至文王傳15世,實際上自傳說中唐虞到古公直父立足於周原已經曆千餘年,而古公以前周人先公的事跡隻顯示了各時期的特點,所以古公直父以前世次,僅為各時期周先公的代表,並非真的父子相傳。
周朝建立以前,周人的曆史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周人的起源與初興及周人的興起與建國。
(一)周人的起源與初興
周始祖後稷之母出自薑姓有邰氏部落,當時的“薑”即“羌”,已成為定說;薑姓出自炎帝集團,與黃帝集團姬姓周人世為婚姻。這種原始的族外婚,不僅表現在由母係轉向父係時,隻知後稷的母名為薑原;延及周人開始在歧山地區興起的古公亶父,也是娶的薑女,後被追諡為太薑;周朝開國之君武王發以大公望女為妃,即邑薑;甚至周朝建立以後,姬姓諸侯,仍以與申、呂、齊、許等薑姓諸侯通婚為常製。在一定程度上說,周朝是姬、薑兩姓族聯盟建立起來的王朝。
薑原的有邰氏部落及後稷所居之邰,曆來注釋在陝西武功縣境,這裏是關中平原西部,在古公亶父開發的周原境內,周人起源當別有所在。考古發現,陝西龍山文化(客省莊二期文化)主要分布在涇渭流域,與先周文化的分布重合,而且有承襲發展的關係。先周文化目前已知的分布:北界達甘肅省慶陽地區;南界止於秦嶺山脈北側;西界在隴山及其主峰六盤山東側;東界的北端在子午嶺西側,南端以涇河下遊及今西安市東郊的滬水和灞水一帶為界。全區南北長約300多公裏,東西寬約200多公裏。大致相當於今陝西省寶雞地區和鹹陽地區,以及甘肅省的慶陽地區和平涼地區東半部。這些先周文化若按年代早晚,第一期稍早於古公亶父時期,以涇水上遊陝西武長縣碾子坡先周文化為代表;第二期以碾子坡先周晚期墓葬、岐邑劉家村先周墓葬及長武縣下孟村先周遺址為代表,年代大致相當於古公亶父、季曆時期;第三期以豐邑先周文化遺存及這一地區先周墓葬為代表,其年代約略相當周文王、武王準備滅商時期。上述三期不同年代的先周文化,其中第一期遺存迄今僅在涇水上遊地區發現,由此可以推斷,古公亶父以前活動範圍集中於徑水上遊。這一地區正是黃帝集團發源之區,而距此不遠涇水以南,渭水上遊以北今陝西隴縣的吳山,又稱嶽山,據考定即薑姓四嶽集團發源之區。
後稷之後,周先公在不窋及鞠的時期,處戎狄之間,從其俗,到公劉時期,雖仍處戎狄間,卻大力發展農耕,並沿漆、沮二水南下,渡渭水獲取木材及其它物資,積累財富,四周各氏族貴族多來歸附,“周道之興自此始”。公劉奠下基礎,到慶節時正式立都於豳,已具有王朝前古國的規模。豳的地理位置,一說在今陝西省彬縣,一說在今陝西省旬邑縣。兩地都在涇水上遊南部,實包括今長武、彬縣、甸邑一帶。按《括地誌》的記載,“不窋城”在今甘肅省慶陽縣境,豳在今彬縣境,則公劉,慶節時期,是從涇水上遊北部遷徒到涇水上遊南部的。
在豳原經營了大約三個世紀,於是周先公進入了向周原發展而興起立國的階段。
(二)周人的興起與建國
大約在公元前12世紀,周先公古公直父受到了遊牧人戎狄熏育的攻擊,在豳原不得寧居安業,於是率私屬渡漆、沮兩水,來到渭水中遊,止於岐下,開發周原地區。不僅豳人舉國遷徒,其它部落也有不少隨古公遷到周原,作了他的屬民。於是古公大刀闊斧,革除戎狄習俗,發展農業,營築城郭室屋,按地緣編定社會組織,設立五官,實際上奠定了立國與翦商的根基。
周原位於關中平原西部,距今西安市約100公裏,北倚岐山,南臨渭河,西側有汧河,東側有漆水。廣義講,周原包括今鳳翔、岐山、扶風、武功四縣的大部分及寶雞市、眉縣、乾縣等縣的小部分,東西長約70公裏,南北寬約20餘公裏。這裏在先周不僅有渭水下遊諸支流水係的豐富水源,便於航行與漁業,地下泉水也很豐沛,土地肥沃,灌溉方便,是一個對發展農業十分有利的地區。狹義講,周原即指周人當時的中心,今岐山縣京當與扶風縣黃堆、法門之間。周人自涇水上遊南下,越過梁山不往東南來到渭水中下遊今西安市附近而往西南來到渭水中上遊周原,除了周原自然條件如《詩·大雅·綿》歌頌的那樣“周原既既”,最重要的是商朝的方國已達到渭水中下遊,比如周興時敵國崇,在今西安市西南戶縣。在渭水中下遊已發現商文化遺址,證明商朝的統治範圍已達渭水中下遊地區。周人在周原站住腳以後,初具立國規模,國號為周,蓋以族名為國名,並且很快引起了商朝的注意,甲骨文出現了“伐周”等記錄。
古公直父或許已稱大王,或後被追諡為太王,死後由最小的兒子季曆繼承。他是周文王的父親,在商王武乙三十四年朝商,成了商朝的方國。商朝以任姓女子嫁季曆,這就是文王的母親太任。
季曆一方麵臣附於商,同時積極展開對周圍戎狄部落的兼並與征伐。商王武乙三十五年,周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王。這一勝利也許引起了武乙的注意,“武乙獵於河謂之間,暴雷,武乙震死”。太丁(文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燕京,山名,為汾水發源處,如此長途征代,周師大敗。太丁四年,周人伐餘無之戎,克之,周王季命為殷牧師。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太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不久,季曆被太丁所殺。
太丁死後,其子帝乙立,“殷益衰”,而周文王昌繼王季而立,成為商朝西伯,即西方諸侯之長,並且與九侯、鄂侯同為商朝的三公。商紂繼位後,囚周文王於麥裏,周以美女名馬獻於紂,紂釋文王,而文王以德政與紂的暴虐形成對照,影響日大,解決虞(今山西省平陸縣)、芮(今陝西省大荔縣)兩國爭端,兩國附周。又伐犬戎,滅密須(今甘肅省靈台縣西南)、黎(蓍,今山西省長治縣西南)、邘(今河南省泌陽縣西北)、崇(今陝西省戶縣)等國,建都豐邑(今西安市郊灃水西岸)。周的實際統治已深入商朝境內,達到了山西省南部、河南省西部以至中部。周文王又招賢納士,薑姓呂尚、楚人鬻熊、孤竹(今河北省盧龍地區商的時姓封國)君二子伯夷、叔齊及商臣辛甲等歸周。
文王在位50年未及滅商而死,子武王發以呂尚為師尚父,弟周公旦等為輔,即位後九年(一說十一年)大會諸侯於盟津(今河南省孟縣西南、孟津東北),相傳諸侯800來會。武王十一年(一說十三年)以戎車300乘,虎賁3000人,甲士4.5萬人並會集西土各族庸(今湖北省竹山縣)、蜀(今川西、陝南)、羌(周以西隴山兩側)、髳(今山西省平陸縣)、微(今陝西省眉縣)、盧(今湖北省襄樊市西南)、彭(今湖北省房縣)、濮(今川東、鄂西)伐紂,戰於牧野,滅商,建立周朝。
自周武王滅商至幽王,曆11王,大約為公元前11世紀初至公元前771年。
第二節夏商周三族的融合與民族雛形的出現
由部落聯盟向國家過渡的過程,就是民族開始形成的過程。夏、商、周三個王朝相繼興替,形成了中華民族曆史上最早的國家,也促成夏人、商人、周人的融合,三族到西周時已融為一體,具備了民族的基本特征。
一、三代國家製度的因革與發展
夏啟打破共主由各部落首領推舉的製度,建立夏朝,標誌著國家的誕生。
這一根本性變革,並非一帆風順。
儒、墨兩家所描述的堯、舜、禹禪讓,反映了從黃帝建立號令黃河中下遊各部落與部落集團的大聯盟,到公元前2500—前2100年間,所實行的王朝前古國軍事民族製度,更加向國家的形成跨出了一大步。當時各部落的世襲大酋長在大聯盟中享有很大的議事權與決定權,而在戰爭中或重大公共事務(如治水)中湧現的英雄,由於建立殊勳而擴大了自己的權力,積累了財富,往往被推舉為共主(“天子”)。這就是被儒、墨兩家理想化了的禪讓製度。《荀子·正論篇》說世俗所謂的“擅[撣]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陋者之說也”。《韓非子·說疑》也說:“舜逼堯,禹逼舜,湯武放桀,武王伐紂。此四人者,人臣弑君也,而天下譽之。”荀、韓這種說法,與古本《竹書紀年》所敘吻合。《紀年》敘述:“舜囚堯於平陽,取之帝位”,又敘:“舜囚堯,複偃塞丹朱,使不與父子相見也。”可見在禹以前,堯、舜雖維持著原始公社製度民主推選的形式,而鬥爭是十分劇烈的。
禹因治水有大功,又戰勝了來自南方的三苗,於是“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名為受舜禪讓,實際上不僅逼舜,而且為避舜子商均,回到祖居崇山地區陽城三年才確立自己的共主地位。
夏啟建國,更經過劇烈的鬥爭。
當禹治水和為共主時,東夷少昊集團仍在大部落聯盟中擁有巨大的影響。相傳禹治水及對三苗的戰爭,不僅得到了來自炎黃集團的四嶽、伯夷、後稷等的支持,來自少昊集團的皋陶、益等也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皋陶和益都曾成為鯀、禹的有力競爭對手。
禹成為諸侯共主(“天子”)之後,先舉皋陶,“且授政焉”,皋陶死後,又舉益,“任之政”,禹死後,“以天下授益”,稱為後益。但禹在位時,大力培植其子啟的黨羽,禹雖表麵上遵循傳統禪讓於益,實際上已造成了啟殺益取而代之建立夏朝的基礎。
夏朝建立以後,黃河流域東西兩大係部落貴族的鬥爭仍沒有結束。夏後啟的晚年,沉湎於歌舞,其子太康繼位後,更加無道,傳至仲康失國。於是來自東夷有窮部落的首領羿“因夏民以代夏政”,稱為後羿。弄恃其善射,“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終於被親信——來自東夷寒部落的首領浞所殺。寒浞代益,殺夏後相。如此反複經過40年左右,才由仲康之孫,得到有虞、有仍等部的支持,收複夏後舊時民眾和聯合各諸侯、部落首領攻殺寒浞,“複禹之績”,恢複夏後的諸侯共主地位,史稱“少康中興”。
除了和東方各部落的鬥爭,啟殺益自立,也受到了同姓有扈氏的反對。於是啟與有扈氏“大戰於甘”,《尚書·甘誓》即這一戰爭中夏後啟的誓師辭。結果有扈氏滅亡。《淮南子·齊俗訓》評論說:“昔有扈氏為義而亡,知義而不知宜也。”是說有扈氏首領為維護傳統而亡,雖號為“知義”,卻違背了曆史潮流,實不“知宜”。
國家的誕生以代替部落聯盟,是曆史的必然,但夏朝建立以代替王朝前古國的部落聯盟軍事民主製度,還是經過了長期的反複鬥爭。以後,商滅夏,周滅商,雖為易姓換代,也是國家政權的嬗遞,無不經曆過激烈的戰爭和反複。
在三代興替中,國家製度也越來越擺脫以前遺留的部落聯盟的若幹特點,逐步發展定型。
當夏商時,黃河與長江中下遊還存在許多部落與方國,傳說夏禹時萬國,至商湯時有三千,周武伐紂八百諸侯會於盟津,當時有千數百國。這些數字顯然誇大了,但三代有許多諸侯與部落則無可懷疑。僅見於趙誠編著的《甲骨文簡明字典》的商後期方國就有118個,見於《左傳》記載的也有二百餘諸侯及附庸國。實際上,當時存在的諸侯、部落當然多於記載的數字。《爾雅·釋估》:“林、悉、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這些是起源於不同部落母權製與父權製時代酋長的稱號,三代國君越來越比馭固足以王為專稱,但也稱後、稱帝或稱後帝。王與諸侯間禮製等級的約束越來越嚴格,但諸侯稱王、稱後也見於文獻記載和甲骨金文的卜辭與銘文。夏朝國君多稱後,或稱帝。其國家機構,據《甘誓》所載有六卿。夏後啟誓辭說:“有扈氏鹹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罰!”他命令“六事之人”遵命各盡其職,並宣告:“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弩戮汝!”可見有了官僚機構,軍隊和刑罰,盡管六卿可能是由王室貴族或諸侯擔任的,軍隊也可能是由各諸侯率領的軍隊,刑罰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但夏後啟可以行使其國君的權威,以天帝化身和國君的身份統帥六卿,親自執行“天罰”。夏朝設官多少,已難說清,《禮記·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後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實際情況未必如此整齊,卻表明了國家機構越來越嚴密,設官越來越複雜定型。
打破部落界限按地緣組成社會的過程,在王朝前古國時期已經開始。“顓頊以來,以地為號”,反映了這種變革。相傳“禹別九州,隨山濬川,任土作貢”,劃定“九州”。這個傳說也反映了大禹在治水過程中,可能已有了某種地域的劃分和依據各地出產向共主納貢的製度。可惜夏代文獻不足征,很難具體說清這種製度的具體情形。
商朝的地理已劃分為王畿和四土。畿是商王直接管轄之區,甲骨文稱為中商、大邑商或天邑商;四土,即商朝的諸侯,是商人向四方移民和擴張的區域。四土以外是多方,是其它各族分布的地區,他們對商王朝叛服不常,其中有些已被商王朝征服成為商朝諸侯;有些則與商朝發生多種交往聯係,也受到商文化影響,然而經常與商朝處於和平交往與戰爭掠奪交替的狀態。
商朝的設官分為王廷官員,周文獻中稱之為“內服”官,各機構有具體官名,甲骨文統稱之為“多君”、“多子”,由王室貴胄和有影響的諸侯組成。“外服”官即四土諸侯,甲骨文統稱之為“多方”,為後世地方官的雛形。商朝崇信上帝、鬼神,國政由商王、多君、多子及溝通上帝、鬼神的大巫與卜官議定。軍隊有王師和諸侯之師。諸侯來源大致是由王室裂土分封子弟及功臣,有些則是歸順或被征服而臣屬的舊國與它族的首領,由商王賜爵成為商朝諸侯。國王稱王,諸侯也有稱王的記錄,最常見的爵號為侯,伯則是諸侯之強宗方伯的稱號,公為尊稱,子、男也可稱侯。商王對諸侯稱“令”、“命”、“召”、“呼”,順則封賞,叛則征伐,可任其為內服官員,可征其軍隊,取其土田、奴隸;諸侯對商王的義務:軍事上為王戍邊、從征,經濟上向王貢納,其中包括奴隸、女子和戰時軍需。在文化方麵,商的甲骨文也通行於諸侯。其中也包括一些原處於敵對狀態的諸侯,如周原出土的甲骨文證明周不僅使用商的甲骨文字,還很可能要祭祀已故的商王。
周人最高的主宰神聖為天,周王宣告自己是“天之元子”,天命其元子統治中國的土地和人民,認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王廷設官:西周初期由周、召二公分領兩寮各機構,中後期設官越來越多,《周禮》六官,雖是戰國時完成的著作,但金文資料證明,確保存了西周,特別是西周中晚期官製的珍貴資料,可以說是以西周中後期官製為藍本加以係統化和理論化的戰國著作。
周在王畿和四土都實行宗法製等級分封。周天子為天下之大宗,諸侯之天王。王畿內由天子直接統治,將土地分封給官員、子弟為采邑;四土諸侯基本的爵號為侯,而公、侯、伯、子、男等爵號也都已見於記錄。諸侯地位有等級差別,但不會像儒家經典所說五等爵那麽整齊。
王位繼承是王朝國家製度的一個至關重要方麵。夏以父死子繼為主,間以兄終弟及;商早中期以兄終弟及為主,至晚葉,自庚丁以下,武乙、文丁、帝乙、帝辛已穩定地實行嫡子繼承;周無論天子、諸侯、卿大夫都以嫡長子繼承為常製。諸侯受封由天子賜土授民,封疆及都城大小、軍隊數量、宗廟、儀仗、設官、衣冠以至葬式,都有等級禮製約束。卿大夫實行世卿世祿,官位世襲。對庶人和奴隸,則有殘酷的刑法。相傳三苗不遵中原的宗教,已“製以五虐之刑曰法”,“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其內容記載不詳,刑網越來越密,以保障奴隸主貴族對庶人與奴隸的殘酷剝削與統治則是肯定的。對奴隸主統治階級相互關係的“禮”與對庶人、奴隸的“刑”,有“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則,充分體現了奴隸製國家的本質。
夏、商、周三代國家製度的發展與定型,說明由部落聯盟向國家的過渡已基本完成,同時,部落聯盟向民族過渡的過程也已基本完成。
二、夏商周三族的認同與融合
夏、商、周三族起源與興起的地區不同,祖先來源各異,但商、周兩族,都認為其祖先起源與興起的地域是大禹所開拓的“禹績”,即在大禹奠定的疆域之中。
《詩·商頌·長發》說:“濬哲維商,長發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幅隕既長。”商人歌頌其先公之德已久發禎詳,在大禹戰勝洪水布土下方以奠定疆域時,就已有了王天下的萌兆。《商頌·玄鳥》說:“古帝命武湯,正域被四方,方命厥後,奄有九有。”歌頌有神武之德的大乙湯,受天帝之命奄有九州,遍告諸侯,為政於天下。《商頌·殷武》又說:“天命多辟,設都於禹之績,歲事來辟,勿予禍適,稼穡匪解。”是追敘成湯征服四方以後,對四方諸侯宣告:天命眾多諸侯(多辟),設都於禹績,你們要按歲來朝覲(來辟),不要以為勤民稼穡就可以解脫不來朝覲的懲罰。可見商人是承認其祖先起源與統治區域都屬於禹績的。周人在建立周朝以前,也已認定周所處的西土是“禹績”。《詩·大雅·文王有聲》說文王作豐邑,“豐水東注,維禹之績”;《大雅·韓奕》、《小雅·信南山》也歌頌梁山、南山都是“維禹甸之”。《逸周書·商誓》追敘:“昔在後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穀,登禹之績。”
周人又稱其興起的西土為“區夏”。《尚書·康誥》說:“惟乃丕顯文王,克明德慎罰……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是說文工以修德愛民,團結了周圍一二邦,開拓了西土“區夏”。這區夏,是古今語法詞序的倒置,即為夏區。又可稱為“有夏”或“時夏”。“有”為語助詞,“時”即“是”,即“這個”。這些地域稱謂都是指保持夏文化的地方。周人以夏文化繼承者自居,並以此為號召以區別於東土之商。
在周朝建立以後,周人即肯定天下都是禹績和夏區了。《尚書·立政》記述周公誥誡文王子孫:“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跡。方行海表,罔有不服。”
按照三代的封疆,禹績和夏區是不斷擴大的。吳起曾說,“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北不至今山西省太原市,南至以嵩山為中心的河南中部,酉有扈氏已達關中,東有莘氏、有仍氏、有窮氏、有鬲氏等處古河濟之間。商朝建立以後,都城屢遷,大體是前期以今鄭州市商域遺址為中心,後期以今安陽殷墟為中心。以王畿與四土而言,比較穩定的商朝疆域北至易水、燕山,南至淮河,東至泰山以西及魯北,其晉南、豫西原夏朝中心仍在商疆域範圍之內,最西已達關中平原,渭水中下遊。燕山地區有孤竹國(今河北省盧龍縣南),大概是商人在起源地區的殘存;長江沿岸今湖北黃陂盤龍城的商前期城邑遺址,贛江沿岸江西清江縣吳城村商聚落遺址,可能都是不同時期商朝在長江流域的軍事據點,目的在於攫取南方的銅和龜甲等類商既需要而又緊缺的物資。
周朝王畿以鎬京(今長安縣西北豐鎬村附近)和雒邑(今洛陽市東北郊)為中心的地區。諸侯四方,在武王克商之後,封兄弟之國15人,姬姓之國40人;周公東征以後,立國71年,姬姓獨居53。周之宗室貴族分封為周初分封的主體。周朝在滅了許多舊國之後,將姬姓諸侯分東、北、南三個方麵布局,主要為了鎮撫商遺民,同時也兼製東夷和未服的戎族。其東向沿黃河兩岸伸展,黃河北岸有虢(今山西省芮縣城北)、虞(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單(今河南省孟縣西南)、邘(今河南省沁陽縣北)、原(今河南省濟源縣東南)、雍(今河南省焦作市南)、凡(今河南省輝縣西南)、共(今輝縣)、衛(今河南省淇縣);河南岸有焦(今河南省陝縣)、北虢(今陝縣東南)、東虢(今河南省滎陽縣北)、祭(今河南省滎陽縣西北)、胙(今河南省延津縣北);再往東有曹(今山東省定陶縣西北)、茅(今山東省金鄉縣西北)、郜(今山東省城武縣東南)、極(今山東省金鄉縣東南)、郕(今山東省寧陽縣東北)、魯(今山東省曲阜市)等。往北沿汾水兩岸有耿、韓、郇、賈等國,而虞叔封於唐(今山西省翼縣城西);太行山以東,衛之北有邢(今河北省邢台市)、燕(今北京市)已深入商人起源與初興之區。在黃河以南的廣大地區,有應(今河南省魯山縣東)、蔡(今河南省上蔡縣西南)、息(今河南省息縣西南)蔣(今河南省淮濱縣東南)。息、蔣跨淮水為封城。更有“漢陽諸姬”及隨(今湖北省隨州市)、唐(隨州市西北)、曾(南陽盆地南部)。長江下遊也有了宜國(今江蘇省鎮江市一帶)。
除了姬姓諸侯,周也封了一些異姓諸侯,主要是姻親和功臣,其中最顯赫的是薑姓。薑出於炎帝集團,世與姬姓通婚,由於文王的祖母太薑的緣故,封了申、呂、齊、許等國。尤其是呂尚,不僅是周的開國元勳,又是武王妃邑薑之父,封於齊,都臨淄(今山東省淄博市東北),版圖很大,權力也很大,“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隸”,即今山東北部,河北南部,河南西北部的東夷各國及商遺舊國都由齊國監督,與周公的封國魯國在東方諸侯中處於同等重要地位。其它薑姓諸國:許(今河南省許昌市)、申(初封大概在今河南省信陽市,周宣王時又移封申伯於謝邑,在今河南省南陽市東謝營)、呂(今河南省南陽市西),紀(今山東省壽光縣東南)、州(今山東省安丘市東北)。向(今山東省宮南市東北)。舅姓諸侯還由於文王的母親太任的緣故封了任姓摯(今河南省汝南縣)、疇(今河南省魯山縣東南)。任姓薛國(今山東省滕縣東南)原是夏、商古國,西周繼續受封,此外還有鑄(今山東省肥城縣甫)、鄣(一說薑姓,今山東省東平縣東)等。又追蹤周以前先王之後,封黃帝之後於薊(今北京市境),帝堯之後於祝(今山東省肥城縣境),舜後虞胡公封於陳(今河南省淮陽市),周武王還以長女大姬嫁虞胡公。又因文王妃、武王母大姒的緣故封了夏禹之後姒姓杞國(今河南省杞縣)。對於商,周武王克商之初,封紂嫡子武庚以繼商後,周公東征,武庚被殺,又立武庚庶兄微子於宋(今商丘市),亦可稱之為商。
以上西周所封同姓與異姓諸侯,同稱為夏,號為諸夏,並以原商朝統治中心地區稱為東夏,諸夏又號為中國,以與夷狄相對稱。這樣,便構成了民族的雛形。
東係太昊、少昊集團的部落與文化,都是構成夏、商、周三代居民與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但夏、商兩昊集團各部落已分化出許多當時稱為東夷的部落與方國,到西周時,仍承認自己是太昊、少昊後裔並繼承固有文化傳統的風姓與偃姓諸候,盡管在周公東征以後大都已臣服於周並得到了周的承認,又與東方齊、魯、蔣等諸夏交錯分布,但自稱和他稱仍然都是東夷,詳情將有專節敘述。其餘各方大體與東方相似,各有專節,此不複贅。
“中國”的稱謂,最早見於周初武王、成王時,不僅見於《尚書》,又有出土《何尊》銘文的實證。其義初與商朝稱都城為“中商”同,以與四土相對,是指京師;擴而大之指諸夏分布之區。《說文》雲,“夏,中國之人也”,是指認同為夏人和繼承夏文化的人,以與邊疆各族相對而言,稱為“夏夷”、“中國與夷狄”。這樣,“夏”由地名而為部落名、朝代名,到西周已發展為民族名稱。諸夏各支來源與祖先傳說實際上是不盡相同的,但到西周已認同為夏,生活在禹績與夏區,都是黃帝和炎帝的裔胄。《國語·魯語》上記述:“有虞氏褅黃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夏後氏褅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褅嚳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褅嚳而祖稷,郊文王而宗武王。”《禮記·祭法》與此有基本相同的記載。褅、郊、祖、宗都是重大的祀典,其中尤其是褅祭,以祖配天,是祭祀其祖宗所自出的特別祭祀。“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三代是把祭祀上帝、祖宗看作與征伐一樣重要的大事。在西周,原屬不同來源不同部落集團的祖神,已納入同出黃帝的譜係中,是民族認同的一個重要的內容。
商滅夏以後如何處理與涵化夏人,曆史文獻語焉不詳。周武王克商之初,對涵化商人也未找到成功的政策。商人在文化方麵高於周人,政治、經濟方麵仍有很大的勢力,周初文告往往自稱“小邦周”。武庚與三監叛亂,顯示了商遺民和響應商遺民的東夷擁有很大的力量。周公東征,經過三年,征服了商朝遺留下來的“頑民”和東夷,把商朝的貴族官員與諸侯遷徒到雒邑成周,成王還對前商朝官員(多士)和諸侯(多方)發布《多士》與《多方》兩個重要文告,宣布周雖小邦,天命歸之,殷違天當滅。現在周革殷命,正如當初成湯革夏命一樣。如果“多士”、“多方”順從天命,即仍能保留貴族地位,否則必遭天罰。此外,還將一些商的貴族分封給姬姓最重要的諸侯,如將“殷民六族”分給周公,封於魯;“殷民七族”分給康叔,封於衛;“懷姓九宗”分給虞叔,封於唐。這些殷民並不是奴隸,他們隻是成為姬姓諸侯政治上的臣屬,“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即仍保持其宗族,還統領著過去的奴隸(“類醜”)。這些殷民與住在成周的商“頑民”一樣,分住在諸侯都邑,是構成當時“國人”的重要來源之一。其中有些人在王廷和諸侯國任職為官,有些還保持其世職,如卜、史等一些在當時屬專門知識的官員。周王與諸侯,都編製了以殷民按族編成的軍隊,如“成周八師”,就是由成周城中的“殷頑民”所組成的軍隊,參加周王的征戰。同時,周人在祖宗來源方麵也把商人的祖神帝嚳宣告為黃帝的後裔,並說薑嫄是帝嚳的“元妃”,生了後稷;簡狄是帝嚳的“次妃”,生了契,稷契同父異母,分別是周人與商人的始祖。商、周兩族的始祖感生神話,仍保留在《詩》中,他們區別於商、周兩族都是很清楚的。但處於統治地位的周人主動與商人在祖先來源方麵認同,促進了商、周兩族的融合。
在經濟、文化方麵,夏、商、周本來比較接近。他們都以農業為主,從新石器時代以來,其先民都以種植粟(稷)、黍為主要農作物。青銅技術在夏代已開始發達,商和西周達於鼎盛,是當時生產力水平提高的主要表現。但在農業生產方麵,除商、周遺址發現少量青銅工具外,主要是使用石器、木器,還有一些骨器與蚌器(收割器)。農業生產工具與龍山文化時期無明顯發展和變化。生產的主要負擔者是奴隸大眾和庶人,他們住在“都”、“邑”之外的“郊”與“野”。“國人”與“野人”的對立;主要是奴隸主貴族與奴隸大眾及庶人的對立。奴隸的命運不言而喻,商代往往把擄掠來的羌人等大量殺了祭祀,商代遺址發現了大量奴隸殉葬的墓葬,西周人殉葬現象逐漸消失,說明當時的生產力提高了,大量殉葬是奴隸主的損失。
以青銅技術與甲骨、鍾鼎文字為代表的經濟、文化進步,基本上被奴隸主貴族所享用。夏代的青銅冶鑄技術趨於成熟,二裏頭遺址發現的仍是一些爵及锛、鑿等類小工具。商代銅器主要是銅錫合金與銅鉛合金,各個時期所含比例有所不同。其用途大致可分為禮器、食器、兵器、馬車器、手工業工具(包括小量農具)和樂器等。以鼎為例,既是常用食具,又是重要的劄器。目前所知最大的鼎為司母戊鼎,高1.33米,重875公斤。銅器花紋趨於繁縟,普遍以雷紋為底,主體花紋的式樣除饕餮紋外,有夔紋、龍紋、蟬紋、蠶紋及各種幾何形紋飾。周代青銅器較商代有多方麵繼承也有發展,最明顯的進步是銘文發達。晚商銅器雖已有了銘文,但比較少見,且僅是幾個字,商末有長達二三十字的。西周銅器銘文字體改進,文體完整,成為研究中國文字進步和西周曆史的重要實證。文化方麵最富特色的除銅器紋飾藝術之外,還有占卜和卜辭。玉器藝術發達雖不能和上述兩項相提並論,但也是三代文明最富特色的重要內容。玉器既為重要劄器,又是貴族常見的佩飾。玉器起源於北起燕山南達杭州灣的東部沿海諸新石器文化。其中禮器如璧、琮為禮天地重器,鉞為王權與兵權的象征,都起源於良渚文化,銅器上的主體花紋饕餮文,一般都認為起源於良渚文化中玉器上的獸麵紋和人獸合體的紋飾。商人日常佩帶玉器的種類,與燕山以北紅山文化遺址發現的種類接近,一般認為有共同的淵源關係。占卜起源大體也是以東係諸新石器文化所發現的為主,尤其是龜靈崇拜,起源於長江與淮河中下遊各部落。三代的文化是以融合黃河流域東西兩大係文化為核心的,同時也匯聚融合了燕山以北及長江流域的優秀文化。文字起源可以追溯到仰韶、大汶口、龍山、良渚等許多到新石器文化中的一些反複出現的刻劃符號,殷墟甲骨文字與周原甲骨文字及商、周鑄在銅器上的銘文,屬同一文字體係,都是漢字構字六種方法齊備的成熟文字。商周文字體係相同,也是屬同一民族共同體的一個重要特征。
夏、商、周三族到西周時已有了共同的族稱(夏、中國),共同的地域觀念(禹績、夏區),共同的祖先觀念(黃帝為共同始祖),共同的經濟特征和文化特征,已具備了屬於同一民族共同體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麵,當時天子雖為諸侯共主,天下大宗,而諸侯在其封域內仍自為大宗;周所製定與推行的禮樂文化,雖為諸侯所共同遵守,但各國,包括一些姬姓國,還有不同的政令、禮俗,如“商政”、“夏政”、“周政”、“周索”、“戎索”(“索”即法),宋仍行“商禮”,杞仍行“夏禮”等等;夏夷區別已經是民族的區別,但夏夷限域不嚴,有些諸侯,包括夏禹後裔杞國及一些姬姓諸夏,與夷狄雜處,從其習俗,轉而被同化成為夷狄。所以,西周所形成的民族共同體,仍為夏民族的雛形,到春秋時便形成了穩定的華夏民族。
第二章華夏民族的形成與發展
在中原地區青銅器時代已經是繁榮發達的高峰時期,邊疆地區也先後進入了青銅器時代;在夏、商、周三代國家製度逐步定型,夏、商、周三族融為一體的過程中,邊疆各部落也開始了向國家和民族過渡,出現了王權和許多族稱。它們在四方發展,生產與生活方式不同,語言和習俗也各具特點,但都與中原發生了越來越多的政治、經濟、文化聯係,並進入了各族競爭的中國曆史舞台。邊疆各族向中原內遷,一方麵激發了華夏民族意識的強烈高漲,同時也從各民族內遷中,吸收了許多新鮮的成分,促進了民族間的融合,使華夏民族得到發展並加速了社會的進步。
第一節民族矛盾激化與諸夏攘夷爭霸
一、“四夷交侵,中國背叛”,西周滅亡
西周對邊疆各族稱為遠人,實行與王畿及諸夏地區不同的政策。有所謂:“蠻夷要服,戎翟荒服”、“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歲貢”、“終王”。就是說,對距王畿較近的各族,要進行約束,要求他們歲歲來貢;距離較遠者,稱為荒服,則隻需一世一次來朝,“王事天子”,不擾邊鄙就行。對不貢不王者,周天子先是“修德”,以爭取遠人臣服,“修德”達不到目的就“修刑”,當時的“刑”與兵是同義詞,即進行征伐,據記載,周朝的這種政策,造成了“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四十年不用刑伐的局麵。康王死後,昭王南征荊楚,死於江上,其子穆王繼位,西征犬戎,“獲其五王……王遂遷戎於太原”,“自是荒服者不至”。到穆王之孫懿王時,周朝已經走向衰微,“戎狄交侵,暴虐中國”,而邊疆各族內遷,在王畿與諸夏地區,都逐漸形成了交錯分布的形勢。
從懿王到平王東遷,大致是公元前10世紀最後20—30年到公元前771年的150年左右,一方麵是王政日壞,尤其是周厲王的無道,使階級鬥爭加劇,結果導致國人暴動,前841—前828共和主政14年。另方麵,周的王畿已受到來自戎狄的威脅。前823(周宣五年),玁狁攻周,到達涇水北岸,王京岌岌可危。宣王派南仲築城於朔方駐守,又派尹吉甫率師擊敗玁狁,逐至太原,玁狁北遁。一時其它戎狄各部重新臣服。但宣王三十一年攻太原之戎,不勝;三十六年攻條戎、奔戎,敗績;特別是三十九年攻薑氏之戎,入於千畝(今陝西省扶風縣以西渭水中上遊),喪“南國之師”,“乃料民於太原”。“料民”就是在奴隸大量逃亡之後清理民數,奴隸製度已顯出崩潰的征兆。
在東方,穆王用兵於淮夷。夷王時原臣屬於周的噩(鄂)侯馭方反周,“率南淮屍(夷)、東屍,廣伐南或(國)、東或”。周派了西六師,殷八師(成周八師)去鎮壓,卻被鄂侯馭方攻到了成周附近。後來征集諸侯援兵,才俘獲了鄂侯馭方。宣王時,剛打敗玁狁,即派尹吉甫到準夷地區征收貢物,又派召公虎征伐淮夷徐方,事後又命召公虎築城於謝邑(今河南省南陽市東謝營),封王舅申伯於此,以控南方。千畝一戰所喪“南國之師”蓋即申伯所統率的周南國的軍隊。
宣王在位46年,雖暫時穩定,號稱“中興”,實際上階級矛盾與民族矛盾都在激化,加之其後繼者幽王荒淫昏暴,造成“四夷交侵,中國背叛”的局麵,終於在前771年(幽王十一年)被申侯召來犬戎攻入王京,殺幽玉於驪山下,西周滅亡。前770(周平王元年),東遷洛邑,名為東周,實際上已是“禮壞樂崩”,奴隸製度解體,進入了諸夏爭霸、兼並,封建社會代替奴隸社會的曆史時期。
二、戎狄內遷及華夷雜處局麵的形成
從平王東遷到公元前476年是中國古代第一次由民族大雜居,民族矛盾比較突出,經過較長時間的接觸、鬥爭而逐漸趨於融合的時期。
造成中原地區各民族交錯分布的主要原因是:
(一)遊牧民族南下與東遷。據竺可楨研究,近五千年來我國的氣候可分為四個溫暖期和四個寒冷期,其中西周前期是由仰韶文化至商末第一溫暖期轉入第一個寒冷期,春秋時期才開始進入第二個溫暖期。同時,西周末年,中國北部大旱。這些突變性氣候條件是造成北方和西北遊牧民族內遷的客觀原因。另一方麵,西周分封的諸侯,多為一些以都邑為中心的據點,當時居民稀少,封建國內遠沒有都開發,統治者住在都邑,庶人與奴隸住在郊野,郊野以外農牧所不及之區稱為林、坰,是打獵采薪的場所,空地很多。也許遊牧民族早在西周中葉已內遷,隨著中原人口增加,遊牧民族又有發展,民族矛盾日見增長。內遷者如戎本是分布在西北的遊牧民族,但雒邑附近在西周中葉已有戎人。“穆王有塗山之會”,此塗山即三塗山,在伊洛二水間。而“周幽為太室之盟,戎狄叛之”。大室即嵩山。三塗、大室都距洛邑不遠。穆、幽兩王所會,大概都是為了東都附近戎狄的問題。見於《左傳》者,伊洛間先有楊拒、泉皋、伊洛之戎,前638年(魯僖公二十二年)“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那時追憶及於周平王東遷之初,“有辛適伊川,見被發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已亡矣’!”可見伊川在陸渾之戎遷來百年以前已有戎人,且“野人”已有從戎俗的。洛邑附近如此,東至魯國,原為東夷之區,春秋初也有戎人與曹、魯等雜處。前721年(魯隱公二年)春,隱公會戎於潛,同年“戎人請盟,秋,盟於唐,複修戎好也”。潛地無考,按杜預注,唐在今山東省魚台縣東。杜注還說:“陳留濟陽縣東南有戎城。”其地當今河南省蘭考縣東北,山東省曹縣西北,距魚台縣不遠,魯所會之戎當為此部。這兩次會都是戎人請盟,“修惠公之好也”,魯惠公於公元前769—前724在位,戎人分布於曹、衛、魯之間,當早於平王東遷。魯為東方大國,守周禮最嚴,而與戎修好,可見戎勢不可輕敵。
(二)在西周初受封時原本與當地其它各族交錯分布,至春秋時非華夏各族也已發展,成為諸夏的威脅。東方海岱地區及南方荊山南北固然是諸夏分封在東夷與南蠻區域,北燕處戎狄之間,終春秋三個世紀不能自立於諸夏,河東及汾水流域西周時,諸夏分布北不過霍太山。當地封國,晉為強宗,但唐叔受封“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用戎人習慣法,可見戎人在當地影響之大。進到晉獻公時,已兼並周圍許多同姓諸侯,而“戎狄之民實環之”。令人注意的是,唐叔子孫中,竟有一支完全戎化,晉獻公娶戎女生了公子重耳,即晉文公。在鎬京周圍,西周興起以前本為與戎狄雜處,其中薑姓與周世為婚姻,成為諸夏的一支重要來源。那些未被華化、仍為戎狄者,周武王逐之於涇洛之北。可是到西周末年,鎬京地區又完全被西戎占據,周平王東遷命秦襄公從西戎手中奪回,秦經過兩三代才達到目的。
(三)被強行遷入內地。前已述及,西周中葉,穆王遷戎於太原,大概是從隴山以西遷於涇水下遊以北,靠近鎬京地區安置,以便控製。魯僖公二十二年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也是明顯的例證。
(四)諸夏而處戎蠻之區不遵禮製被視為夷狄,以秦、楚為顯例,詳後。其它以上各族的名稱、分布、經濟、文化,各有專條敘述,於此僅就華夷雜處局麵的形成作簡要敘述。
三、諸夏爭霸的曆史進程與民族間的鬥爭和融合
周室東遷以後,“禮壞樂崩”,強大的諸侯著手滅掉周圍一些小國以擴大自己的版圖,而內遷的各族也侵伐諸夏,甚至滅掉一些諸夏許多中小國家和參預周王室的內亂。北方以戎狄為甚。南方楚國自西周中後葉已開始向江漢擴張,滅了蠻越一些部落,到春秋中葉以後向北滅“漢陽諸姬”,進而滅申、息、隨、鄧等周朝南方諸侯,威脅周、鄭;向東滅群舒,威脅齊、魯。楚亦自稱蠻夷。一時造成了“南夷與北夷交,中國不絕若線”,使周室苟延殘喘,中原諸夏都感到危急的局麵。在西方,秦霸西戎,終春秋之世,“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狄)遇之”。當時諸侯強國,爭霸於中原,“挾天子以令諸侯”,名為“尊王”,實際上兼並周圍一些小國,其中包括許多姬姓之國,紛紛被消滅;同時在“攘夷”的旗號下,激發諸夏的民族意識和民族優越感,夏又稱華,歧視夷狄,強調“華夷之辨”、“夷夏之防”。民族矛盾比較尖銳。大致有如下三個階段:
(一)前770—前686年(自平王東遷至齊桓公以前)
這一階段,鄭武公、莊公實操周王政令。平王東遷第二年鄭即滅鄶(今河南省新鄭縣西北),遷都新鄭;平王四年又滅東虢,創春秋時期諸侯滅姬姓國的記錄。周平王時已與鄭矛盾很深,至前707年(周桓王十三年)桓王奪鄭莊公政柄,結果發生了周王聯合蔡、衛、陳伐鄭失敗,鄭人射王中肩的事件。從此,周王的共主地位名存實亡。戎在中原為患者主要是戎州之戎和戎州以北分布在太行山區的北戎。前716年(魯隱公七年)周桓王派凡伯為使聘於魯,戎人襲擊凡伯於楚丘,其地相當今山東成武縣西南,正當從洛邑經戎州去魯途中。凡伯做了戎人的俘虜,而自魯惠公以來與戎人友好相處的魯國,竟沒有對戎人劫虜“天王”使臣作出反應。當時秉政的鄭莊公對此也無動於衷。但前714年(魯隱公九年),北戎侵鄭,鄭打敗戎師;前706年(魯桓公六年)北戎侵齊,鄭又應齊人之請出兵大敗戎師。
在西方,秦國此時雖逐西戎在岐山以西列為諸侯,然中原視之為戎狄,秦本身也僅能自立,無力擴張。南方楚國方興未艾,準備北向稱雄,所謂“南夷”即指楚而言。
(二)前685—前514年(自齊桓公即位至晉楚第二次“弭兵”與吳王闔閭以前)
這近兩個世紀,前43年為齊桓公在位與稱霸的時期;以後一個多世紀為晉楚爭霸的時期。齊桓公任用管仲,進行改革,正式打起“尊王攘夷”的旗幟。他先製服魯國,在前681年(魯莊公十三年)與魯盟於柯(山東省東阿縣西南),並滅附近的譚、遂等小國。前663(齊桓公二十三年)北攻山戎以救燕,一直逐山戎至孤竹而還。過了兩年,狄人攻邢、衛,齊救之,然而邢、衛都因狄人來攻難於在自己封疆內立足,分別在齊桓公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由齊率諸侯幫助築城,遷邢於夷儀(山東省聊城縣西南),遷衛於楚丘(即戎劫王使處,原為曹地)。兩國遷到齊國可以直接保護的範圍內,才勉強保存了宗廟。
“齊桓公始霸,楚亦始大”。前671年在楚成王在即位當年,結好於諸侯,並“使人獻天子,天子賜胙,曰:‘鎮爾南方夷越,無侵中國’。”但當時“楚地千裏”,並不安於鎮南方夷越,而北向中原爭霸。前565年(齊桓公三十年)會魯、宋、陳、衛、曹之師伐楚,與楚屈完盟於召陵(河南省郾城縣東)。《公羊傳》評論齊桓公北伐山戎救燕,敗狄存邢、衛,南服楚,功同“王者”,孔子也極稱管仲為“仁”,感歎:“要是沒有管仲,我們將變成像夷狄了!”。
齊桓公“攘夷”確實團結了大批中原諸侯,激發了當時諸夏民族意識高漲,但並沒有解決中原戎狄與諸夏的矛盾。前650年(魯信公十年)狄人滅溫(河南省溫縣西),又不斷侵鄭、衛、晉等國。分布在伊洛間的戎人和太行山區的狄人還多次牽涉到周王室的內亂之中。前649年(周襄王三年),襄王弟太叔帶招楊拒、泉皋、伊雒之戎,攻王城。秦、晉攻戎救周,晉為王平戎。次年太叔帶既敗,逃奔齊國,齊派管仲為王平戎。再過六年(前543)齊桓公去世,齊國大亂,霸業隨之喪失。
前636年(周襄王三十六年),襄王為了攻鄭,結好於狄,娶狄隗姓女為後,不久又廢隗後。狄攻周,立太叔帶為王,襄王出奔於鄭。剛即位的晉文公馬上接過“尊王攘夷”的旗號,打敗狄人,殺太叔帶,送襄王回周。自此以後一個世紀,晉楚爭霸,戰爭不息。秦為晉所遏,不得東向往中原發展,“遂霸西戎”;而齊、魯也在海岱地區吞滅周圍小國和東夷各國。晉、楚爭霸,使中原中等國家如鄭、宋等疲於應付,而晉楚勢均力敵,晉結好於齊,楚結好於秦也旗鼓相當,爭戰百年,晉楚兩國國內矛盾也比較突出。前579年(周簡王七年)宋國華元約合晉楚,訂立盟約,互不加兵,有危難或有敵來侵,互相救援。此為第一次晉楚“弭兵”之會。可是到周簡王十一年,晉楚戰於鄢陵(河南省鄢陵縣西北),楚軍大敗。以後又與秦、齊各發生過大戰,雖各有勝敗,終於精疲力盡。於是前546年(周靈王二十六年)宋國向戍又倡晉楚“弭兵”,由楚主盟議定:宋、魯、鄭、衛、曹、許、陳、蔡等中等國家,分別向楚、晉同樣朝貢,齊、秦則分別與晉、楚結盟。百年爭霸的結局是長江中遊楚國與中原晉國平分霸權;楚國在此百年中,已漸為中原諸夏所接受,實際上是華夏在長江中遊得到大發展的時期。
(三)前514—前472年(吳王闔閭即位至越國勾踐滅吳)
晉楚平分霸業維持了大約30年,長江下遊吳、越興起,進入爭霸行列。吳國始祖吳太伯本為周人一支,從越俗,傳19世至壽夢於前585年始稱王,在中原影響下迅速崛起。晉國為了削弱楚國,聯吳。吳、楚屢戰,互有勝負。至吳王闔閭,任用楚人伍子胥和齊人孫武,於其五年打敗越人,其九年會蔡、唐攻楚,一直攻入楚都郢(湖北省江陵縣紀南城)。吳國驟勝,其貴族為爭奪勝利果實而分裂,越國又攻其背後,秦發兵救楚,吳軍退回。楚雖不亡,國勢大減。
越為越族一支,以會稽(浙江省紹興市)為中心。楚聯越製吳。前494年(吳王夫差二年)敗越於夫椒,攻入越國,越王勾踐投降,夫差許和。勾踐為雪恥而“臥薪嚐膽”,“十年生聚,十年教訓”。夫差十四年率軍北上會晉、魯等中原諸侯於黃池(今河南省封丘縣西南),爭霸於中原。至夫差十八年勾踐攻吳,夫差二十一年圍吳國都(江蘇省蘇州市)。前473年(夫差二十三年、越勾踐二十四年),夫差兵敗,求和不許,自殺。越滅吳之後,步其後塵,勾踐北上會諸侯於徐州,一時號為霸主。
吳越爭霸隻是春秋霸業的尾聲,卻表明長江下遊自良渚文化突然衰落以後,至此已重新在中華民族史上勃興,百越也進入了各族竟長的行列。而進入中原的戎狄及海岱地區的夷、舒,也在春秋兩三個世紀與諸夏的交往、鬥爭中逐漸融合,並分別被晉、齊、楚、魯等國所吞並。
第二節七雄兼並與諸夏大認同
對《春秋》所記242年曆史,戰國晚葉《公羊傳》以“大一統”為宗旨總結為“所見世”、“所聞世”、“所傳聞世”的“三世說”。東漢末何休解釋“三世”是指:“所見者謂昭、定、哀”(前541—前481),“所聞世者文、宣、成、襄”(前626—前542),“所傳聞世謂隱、桓、莊、閔、僖”(前722—前627)各不同時期。按照公羊派的曆史觀,認為所傳聞世是“據亂世”、“內其國外諸夏”;所聞世是“升平世”、“內諸夏而外夷狄”;所見世為“太平世”,“夷狄進至於爵,天下遠近大小若一”,已實現“王者無外”,天下大一統的太平盛世。實際上孔子沒有見到大一統,《公羊傳》成書的時期也未統一,不過統一的趨勢已經明朗,原有的夷夏界限已經消失,當時人們認為統一了就太平了的政治理想即將實現。公羊派是從“大一統”出發看到了並且肯定當時的民族大融合、諸夏大認同的事實。所指“夷狄進至於爵”與中原諸侯並列,主要是指秦、楚。這種大認同,表明華夏民族共同體已得到穩定的發展。
一、秦人由戎狄而認同於華夏
秦,嬴姓。其始祖母名女修。“女修織,玄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其始祖感生神話,具有東方以鳥為圖騰各部落的特點。大業娶少典部落的女子名女華,生子名大費,因佐禹平水土,舜妻以姚姓之玉女,並佐舜調馴鳥獸,稱為柏翳。前已述及,柏翳即伯益,在舜禹為黃河中下遊東西兩大係部落大聯盟首領時,享有很高的權威,是出自東方少昊集團的重要首領。直到秦襄公在春秋初正式立為諸侯時,“居西垂,自以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仍奉少吳為天神,把東方祖先起源時代的天神遷到了西方。
大費(柏翳)的後裔分為兩支:一支叫大廉,稱為鳥俗氏,另一支叫若木,以祖名為氏,稱為費氏,“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大廉的玄孫孟戲、中衍“鳥身人言”,為商王帝太戊駕車,太戊許以婚姻,“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遂世有功,以佐殷國,故蠃姓多顯,遂為諸侯”。
中衍的玄孫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大概在商的西境、今山西陝西接壤地區,與羌戎雜處,為商“保西垂”。
周滅商,中潏子孫頗多忠於殷紂而被殺。有些歸順周朝被更西遷到了隴山以西,與西戎雜處。周穆王時造父為穆王駕車有功,封於趙城,為趙氏。秦、趙同祖,在秦人有秦的封邑以前,同為趙氏。
秦受封的始祖名非子,“居犬丘”,以善養馬被周孝王召去在“汧渭之間”(陝西省扶風縣、眉縣一帶)為周養馬而“馬大蕃息”。於是周孝王封非子“邑於秦”為附庸,“使複續嬴氏(姓)祀,號曰秦嬴”。同時讓非子同父異母兄弟成繼承其父大駱的酋長地位,“以和西戎”。成這一支在周厲王時被犬戎滅掉,周宣王即位,命秦仲誅西戎,反被西戎所殺。宣王召秦仲的五個兒子,“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於是收複了秦邑和西犬丘,被宣王立為西垂大夫,並移居西犬丘。
前777年(周幽王五年),秦襄公繼位,一方麵,以女弟繆嬴為西戎豐王妻,以結好西戎,同時和西戎中與秦為敵者鬥爭。幽王被西戎大戎部所殺,“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盡管如此,中原諸侯仍因秦人起源於東方以鳥為圖騰的部落集團,西遷後又多雜戎俗,而秦穆公伐晉新喪,遠襲鄭國,更被認為非禮。在整個春秋時期秦都被視為戎狄。
周平王東遷以後,秦襄公與戎爭鬥了四年而死,未能收複岐周,直到前750年(秦文公十六年)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餘民有之,地至岐”,將中心穩定地遷居“汧渭之會”(陝西省眉縣附近)。岐山周原地區有發展農業的優良自然條件,周人又有豐富的農業經驗。此後秦人與周人共處才完全脫離遊牧轉向定居農業,並在周文化影響下向華夏化發展。到秦憲公(前715—704)時遷都平陽(陝西寶雞縣東平陽村),東向滅湯社(杜),湯杜毫王逃奔西戎。這大概是商朝滅亡以後被遷到豐鎬地區的一支商遺民,西周滅亡後又打起湯的旗號,但此時他們已經戎化被稱為戎人。至秦武公(前697—前678)滅戎人彭戲氏和小虢,於是東至華山。秦德公(前677—前676)遷都於雍(陝西省鳳翔),自此後數百年秦穩定地以雍為都。秦穆公最初準備繼續向東往中原發展,其三十三年遠襲鄭國,結果被晉國聯合薑戎邀擊,敗於崤山。於是西向,在穆公三十七年打敗西戎“益十二國,開地千裏,遂霸西戎”。秦地已達今甘肅東部與中部。至此,秦在崤山以西發展的格局已定型。以後數百年中又向西滅西戎義渠等國,向南越秦嶺滅蜀、巴開五尺道準備往滇中發展,向東南與楚爭漢中及黔中,成為最雄強的諸侯。
民族融合的過程,在秦國進展迅速。秦人的來源大致有如下幾大部分:占統治地位的秦公族,起源於海岱,西遷而戎化,進至關中而華化。秦穆時,即已經以“詩書禮樂”自居,穆公以後又經過兩個世紀,“秦靈公作吳陽上畤,祭黃帝;作下畤,祭炎帝”。此外秦還為密畤於渭南祭青帝,少昊又稱白帝。秦這種多元的天帝祭祀反映了秦人宗教思想的多源特點,而祭黃帝、炎帝是秦人華化的重要標誌之一。秦人的第二大來源是“周餘民”,其數量當不少於占統治地位的公族,是秦人中文化最高的一部分,秦人的融合,在文化上以“周餘民”為核心,其中可能包括一部分西周時被西遷的商遺民,而商遺民中也有西遷後己戎化的湯杜一支。在秦人中,被征服的西戎,也占相當數量。秦國在征服的西戎地區設郡縣,沿邊修長城,表明長城以內原有的西戎已經農業化。由於秦國大力發展農業,對山東的先進文化、經濟及各種人才都采取大力吸收的政策,對原有的奴隸製度進行了較之其它各國都徹底的改革,所以秦人來源雖然包括原屬不同民族的幾大部分,但到戰國中晚葉,已經融為一體,成為秦隴地區的華夏,是華夏民族穩定地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楚人由蠻夷而認同於華夏
楚,羋姓。得姓始祖季連,出於祝融集團。前已敘述這是一個黃河流域與長江流域各部落融合形成的新的部落集團,而炎、黃在其中占優勢。《國語·鄭語》講到祝融八姓的苗裔,說他們“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數也”。季連的父名陸終。娶了鬼方氏的女子名女嬇(媿)氏,“產六子……其六曰季連,是為羋姓”。鬼方為羌人中的強族。羋姓的母係出於鬼方嬇(媿)姓,父係為祝融集團陸終。“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夷狄,弗能紀其世”。因為祝融集團本身是一個有多重來源融合而成的集團,其苗裔又分化非常明顯,所以曆來對楚人起源於何方眾說紛紜,本書不擬詳考。
楚人的直係祖先是周文王時的鬻熊。《世本·居篇》說:“楚鬻熊居丹陽”是在丹江下遊“丹浙之會”處,即河南淅川縣境。他投順於周文王,為文王火師,“周封為楚祖”。他在楚人心目中的地位與祝融同列。楚國的國君大都冠熊氏。至周成王時,鬻熊的曾孫熊繹受封“於楚蠻,封以子男之田,姓羋氏,居丹陽”。按當時禮製,子男五十裏。熊繹受封似較鬻熊地位有所提高,但《國語·晉語》八追述:“昔成王盟諸侯於岐陽,楚為荊蠻……與鮮牟守燎,故不與盟。”還是火師一類職事,未能與諸侯同列。楚靈王對熊繹受封的地位仍耿耿於懷,他認為他的先王熊繹與齊、衛、晉、魯四國受封之君同樣在周康王時供職於王室,而四國受封時“皆有分,我獨無有。今吾使人於周,求鼎以分,王其與我乎?”《史記》說楚靈王所指是“齊、晉、魯、衛其封皆有寶器,我獨無”。實際上楚國在熊繹時“辟在荊山,蓽路藍縷,以處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禦王事”。召陵之盟,管仲責楚“爾貢苞茅不入”,楚也承認這是他的過錯。熊繹受封大體還屬“蠻夷荒服”之列,周封之於楚蠻,楚“王事天子”而已。
自熊繹受封(約公元前11—前10世紀之交)至前223年楚國滅亡共7個多世紀,是以楚公族為核心,楚人由蠻夷而融合於華夏的曆史過程。大體經曆如下階段:
熊繹至蚡冒曆15君約300年,“辟在荊山,篳路藍縷,以處草莽”,“篳路藍縷,以啟山林”。仍居丹陽,未營都邑,其活動中心大概已南進到荊、唯二山間。其間熊繹五傳至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趁周室已衰微,南向“江上楚蠻”地區,伐庸(湖北省竹山縣一帶);又伐揚粵,征服江漢平原中部,揚水以東以南的越人,一直到鄂(湖北鄂州市境)。熊渠宣言:“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號諡”,立其三子,長子康為句亶王(湖北省江陵縣境),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大約為湖北省秭歸縣)。其勢力已發展到古三苗的中心地帶。
自楚武王至穆王(前740—前614)一個半世紀為楚初興而自立於諸侯之列的時期。楚武王熊通殺侄自立,一方麵“啟濮”向濮人地區擴張。同時伐隨,於其三十五年(前706),說“我蠻夷也……我有敝甲,欲以觀中國之政,請王室增吾號”。至其三十七年,因周王不肯增其爵號,自立為武王。自此經武、文、成、穆四王伐蔡、滅鄧等,勢力達於周之南境,而“漢陽諸姬”都被楚吞滅,南方較強大的隨國,實亦楚之屬國。其間武王已營郢,前689年(文王元年)遷於郢(湖北省宜城縣境)。前659年(成王十三年)始與中原諸侯會盟,稱楚,成王十六年與齊桓公等有召陵之盟,雖仍被中原當作蠻夷,實際上已列於諸侯之林,為諸夏所重視。
自莊王至平王(前613—前516)近一個世紀,為晉楚爭霸的世紀。楚莊王(前613—前591)號為五霸之一。這一時期,是楚由蠻夷轉而為華夏的關鍵時期。
楚昭王(前515—前489)以後,楚國東受逼於吳;至戰國中晚葉,西受逼於秦。然而春秋晚葉,楚為地方最大的諸侯;戰國時期,更南向擴地至湘中、黔中,楚將莊入滇、王滇;東滅越,並有吳、越舊地;北向擴地至泗上進而滅魯,至於泰山地區,中原已達今河南南部,成為“南卷沅、湘,北繞潁、泗,西包巴、蜀,東裹郯、邳”,“地方五千裏,持戟百萬”的大國,幾乎統一了整個南部中國。
春秋中晚葉,楚已經是“夷狄進至於爵”,被諸夏所接受,戰國的兩個多世紀,楚境民族融合進展非常迅速。居統治地位的楚公族,起源於祝融集團,與夏、周有較深的淵源關係,西周初封於楚蠻,一方麵屢次爭取周天子提高其地位,並以周封使“蠻夷率服”,同時又以蠻夷的力量與習俗,與周及中原諸夏抗衡,被中原視為蠻夷。楚公族這種在民族結構上的雙重性,非夏非夷,亦夏亦夷,直到春秋末才正式被華夏認同。而被楚所滅的諸侯國家與部落,大約有六七十之多,其中“漢陽諸姬”、蔣、蔡、陳等為西周所封諸夏;彭、庸、濮、微、盧等參加過周武伐紂之役,春秋時仍為蠻夷之國;江、英、六、舒等為東夷、淮夷,此外還與晉滅陸渾之戎,又滅越。楚所吞滅者幾乎包括春秋時所稱南蠻與東夷的大部分、戎狄中的一部分和大量諸夏舊國。到戰國晚葉,他們在楚人這個大熔爐中,已融合為當時中國南方的華夏。雖其文化、經濟都與北方化華夏有明顯的地區特點,稱為“南楚北夏”,而實際上隻是同一民族的地區差異。此外,楚國境內仍有許多少數民族,將在南蠻專節中敘述。
三、華夏民族大認同
秦、楚由戎蠻轉而為華夏,戰國時與齊、魏、趙、韓、燕並稱七雄。它們各自統一了一個大地區,境內原先都有多種民族,到戰國末年,燕、趙與秦一樣已修北邊長城,以防匈奴、東胡和羌人等遊牧民族掠奪郡縣之民,而三國北邊長城以內,都已是從事農業的華夏居民分布之區。七雄之間,或南北合縱(楚、齊、燕及三晉)以拒秦,或秦分別與楚、齊連橫以削弱山東其它國家,如此縱橫交合,爭戰不息,都是企圖在地區性統一的基礎上實現中國的大統一。這是華夏已穩定地形成為同一個民族的基礎上的兼並統一。七雄戰爭規模越來越大,而民族大認同的統一意識也越來越明確。到戰國晚葉,儒家正宗的代表人物孟子,盡管他反對兼並戰爭,當梁(魏)襄王問他“天下惡乎定”時,他明確地回答“定於一”,認為統一了就會安定了。儒家的另一學派代表人物荀子,及其學生韓非等發展的法家學派,更積極主張中央集權製君主專製,全國統一,“一斷於法”,完全用法家學說來統一和管理國家。齊國鄒衍是戰國晚葉陰陽家的代表人物,他學究天人,雄於口辯,鼓吹五行相次用事,“五德轉運”,五行相勝,五德終始。他的這種學說被秦始皇采用,推算周為“火德”,故秦以“水德”相勝。鄒衍不經之說,卻對後世中國統一王朝“正統”轉移的觀念有很大的影響。
大一統不僅為各家政治學說的共同歸結,“同歸而殊途”。在製度方麵,戰國晚葉也以西周製度為藍本,托名周公完成了《周禮》六官係統的創造,樹立起在中央政府管轄下各種政務部門各司其職的理想化製度及其理論;同時托名大禹與周公創立了由中央政府統一劃分九州的地理學說,即《禹貢》與《職方》。這些著作成書時還在七雄兼並,爭戰不息,但中央集權的製度在各國實踐,理論也日益完整,對中國自秦朝以後的曆代封建王朝“立官定製”都有很大的影響。
在大認同的曆史條件下,各國的學者為實現其學說價值與政治抱負,完全打破了當時不同諸侯的國界。他們所投靠的國家,無論是其宗國或與國還是敵國,隻要能施展所學以達到強國與統一的目的,都為之效力。變法於魏、楚而使之強大的吳起原是衛國人;變法於秦的商鞅,出身於衛國公族,學成於魏。如此等等,舉不勝舉。而吸收別國人才以致於強大,以秦國最為典型。以秦曆屆丞相為例,樗裏疾為秦惠文王弟,武王之叔,而甘茂為楚國下蔡人;以下至秦亡,先後為丞相有名可考者18人,其宗國明確者全都不是秦人。其中:屈蓋、向壽、魏冉、羋戎、昌平君、李斯均為楚人;薛文(孟嚐君)為齊人;樓緩、趙高為趙人;蔡澤為燕人。其他如張儀為魏人、範睢為楚人、韓非為韓之群公子、尉鐐為魏國大梁人,他們都對秦國的強大與統一中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構成統一的曆史來源與統一的譜係,也是華夏大認同的一個重要方麵。當時各國都認為華夏諸國為黃帝、炎帝的子孫,將原屬不同部落的天神與祖神加以合並,歸納成同出黃帝的統一譜係。當時構成這種同一來源的譜係不止一家,各家學說以黃帝為始祖及尊周、繼周為“正統”是共同的,但各家均以本地區為中心進行歸納,故譜係世次矛盾百出。其中影響最大的是《世本·帝係》及《大戴禮記》中的《帝係姓》與《五帝德》。司馬遷據以作《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秦本紀》、《齊世家》人楚世家》等,列表如下表
同一來源譜係的構成,既促進了華夏民族大認同,又是華夏民族大認同的產物,它表明一些原本被認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蠻夷現在都已認同為黃帝裔胄。至於薑姓齊、呂等國,早已是姬周舅姓之國,雖屬炎帝之後,而炎帝已被奉為黃帝的兄弟。所以盡管華夏民族是有許多炎黃以外的來源與炎黃融合而成的複合型民族,仍通常被稱為炎黃子孫。
第三節華夷五方格局的形成
在傳說時代,也許三苗、九黎差可視作族稱,其它如黃、炎、兩昊、蚩尤等,均為各不同部落集團所奉天神、祖神的稱號。族稱的出現與部落聯盟向國家與民族過渡相聯係,前此各部落間僅以所奉天神與祖神之不同相區分。
夏、商、西周對王畿與四士諸侯之外的各族,或以其具體國名、部名稱之,或泛稱之為夷、蠻。商代泛稱其西方境外各“方”為羌,周人改稱為戎,且與翟(狄)通用。當時羌、戎比較偏重稱呼西方各族,夷比較偏重稱呼東方各族,但都是作為通稱,並沒有固定東、南、西、北的方位。東方民族可稱戎、蠻,北方各族也可稱夷、蠻,西方民族可稱為夷,南方民族也可稱為夷。即使夏、商、周人,也有被稱為夷、羌、戎的記載。西周稱商為“戎殷”,儒家“亞聖”孟子稱舜“東夷之人”,周文王為“西夷之人”。直到西周夷戎與諸夏的限域與尊卑觀念尚不明顯,即使到春秋戰國,傳說中仍保留著諸夏各支與夷、戎等有淵源關係的記憶。但春秋戰國時期,一方麵諸夏的社會與文化的發展較之邊疆各族迅速,而華夷統一的曆史趨勢也越來越反映到各學說中來。於是形成了華夏居中,稱為中國,夷、蠻、戎、狄配以東南西北的五方格局。
一、諸夏社會經濟的發展
前已述及,夏、商、西周青銅文化由成熟到繁榮,是當時生產力水平發展的重要標誌。但農業生產這個主要的社會生產部門基本上仍使用與新石器晚期相似的工具,依靠奴隸製下的集體生產來增殖當時統治階級的財富。在這種生產力水平下開發的範圍還受到很大的限製。西周晚葉已開始使用鐵器。
1990年2—5月,在河南三門峽市上村嶺虢國墓地發現了銅柄鐵劍,為我國現存最早的人工冶鐵實物,證明西周晚期確已使用冶鐵技術。到春秋中葉,鑄鐵與冶鐵技術不僅已廣泛用於製造生產工具與武器,前513年(晉頃公十一年)晉國還以鐵“鑄刑鼎”,將範宣子所作《刑書》鑄於其上。鑄鼎的鐵是作為軍賦從民間征集的,在晉國以前,齊國早已實行這種鐵的征收。到戰國,在農業生產中使用鐵製農具已推廣到很廣大的地區。新中國建立以後在河北、山西、山東、河南、陝西、遼寧、四川、湖南等許多省分都發現了戰國時的鐵農具,種類也很多,還多處發現鑄造的鐵範。證明戰國時,犁田、牛耕、除草、收割等,都已使用鐵製農具。
鐵器的廣泛使用,推動了牛耕與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春秋時毫無疑問已推廣了牛耕,過去僅作為“宗廟之牲”的牛已“為畎畝之勤”。生產技術從土壤辨別、深耕、施肥、節令、種植疏密等都已見於《禹貢》及《管子》、《荀子》、《呂氏春秋》等著作的記載。在春秋以前諸夏基本上還是在淮河以北比較單一的旱地農耕民族,戰國已經是兼有長江流域的水田農耕的民族。其開發程度,西周末距雒邑不遠的新鄭還十分荒涼,鄭國東遷需要依次用耦耕“以艾殺此地,斬之蓬蒿藜藋”,才能在這裏安家。直到前638年(周襄王十四年)晉國將其“南鄙之田”以安置東遷的陸渾薑氏之戎,其時已屆春秋中葉,而晉之南鄙仍是“狐狸所居,豺狼所嗥”的地方。1952年在屬於這一範圍的山西省侯馬市發現了由六座城組成的晉國晚期都城遺址,年代為公元前585—前416年,距薑氏之戎安置僅幾十年以後,晉國南鄙由“狐狸所居”一躍而為當時最為繁榮的地區之一。其它齊、楚等各國開發情況大致相似。長江下遊吳越在春秋末興起,發展也非常迅速,吳王夫差(前495—前474)築邗城(江蘇省揚州市西北),挖邗溝,至末口(江蘇省淮安縣),貫通江淮,又北通沂水,西接濟水,溝通河淮,成為中國南北運河開鑿的創始。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手工業從農業中分化出來,過去“工商食官”,從事手工勞動者是王廷與諸侯的工奴,春秋、戰國時這些工奴部分得到解放,又從農民中分化出一些手工工匠,因而出現了專門從事手工業勞動的社會階層。當時的手工業技術水平,在冶鐵、鑄銅、絲織、煮鹽、製陶、漆器、車船製造等許多部門處於當時世界上的領先地位或最高水平。社會經濟的繁榮與地區性經濟的差異,都刺激了商業的發展。西周末鄭國準備東遷,即與商人結盟共同開發新鄭。到春秋中葉以後,商人已成為頗具影響的社會力量,甚至幹預各國政治。為適應商品交換的需要,各國紛紛鑄造貨幣。戰國時各國貨幣的名稱、種類不一,一般說,三晉的貨幣主要是鏟形的“布”市;齊、燕主要是“刀”市;三晉中的趙國除“布”之外也有“刀”;秦和周用圓錢,中間有孔,秦錢上鑄有重量文字;楚國主要用小方塊金餅,鑄有“郢爰”等字樣。同時,各國度量衡也逐漸統一。
城市也由單純的政治與宗教中心,越來越發展兼為經濟、文化中心,規模越來越大。齊都臨淄,子城周10裏,大城周40裏,其交通幹線與排水係統說明當時城市建設已有了較為科學的布局。臨淄城中,車碰車,肩摩肩,人們揮汗成雨。趙國名將趙屠說,“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而戰國時僅臨淄城有70000戶之多,其它如魏國的溫、軹(河南省濟源縣),韓國的滎陽,燕的涿、薊,趙的邯鄲,楚的宛(河南省南陽市)、陳(河南省淮陽縣),鄭國陽翟等都是戰國最著名的大城市,而定陶號為“天下之中”,為各國諸侯與商賈進行經濟交易的都會。城市的發展,各色人等集中,適應城市生活的消費與娛樂場所也有相應的發展,文化發展也以城市為中心。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增長也較快,估計戰國末年華夏人口已達2000萬以上。
二、諸夏的改革浪潮
春秋時,秦、楚、齊、晉、魯等國都已經開始對社會與政治製度進行若幹改革。戰國初,前453年(晉出公二十二年)晉國韓、趙、魏三家共滅智氏,逐漸形成韓、趙、魏三國瓜分晉國,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立三家為諸侯,正式建立了三個新的諸侯國家。前374年(田齊桓公元年)齊國田氏正式代替薑姓齊國。七雄各國競相進行改革與變法。其中進行得最早的是魏國,魏文侯用李俚為相著手改革,大致在公元前400年左右;接著吳起大約在公元前395年以後不久相楚悼王進行改革。此外韓、趙、燕、齊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並且都有顯著成效。但戰國七雄中以商鞅在秦孝公時期的變法改革最為徹底。商鞅變法分為兩次進行,第一次開始於前359年(秦孝公三年),主要內容:
1.編定戶口,定“連坐之法”,以五家為伍,兩伍為什,各家互相糾察,“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2.實行小家庭製度,兩子以上成年分居,否則加倍征稅;
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凡從事工商及因怠情致窮,全家沒為官奴婢;
4.獎勵軍功,嚴懲私鬥,凡立軍功,論功賜爵,不論出身;凡私鬥,據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5.製定二十等爵,將士斬敵首一級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積功至十九等關內侯、二十等徹侯者為貴族;宗室貴族無軍功,不授爵;無功無爵,雖家資富厚,不得衣錦鋪張。
第二次變法從前350年(秦孝公十二年)開始。這一年秦都從櫟陽(陝西省高陵縣)遷於鹹陽(陝西省鹹陽市東北),再下變法令,主要內容:
1.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2.以縣為行政單位,縣下劃分若幹邑聚,縣設令、丞,以掌政事;
3.廢井田,開阡陌,土地可以賣買;
4.統一度量衡,頒布標準度量衡器。
其它各國的改革雖遠不如商鞅變法那麽全麵而深刻,但都不同程度廢除了原有的奴隸製度貴族特權,各國都通過改革完成了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麵:
1.廢除封建分封,逐漸推廣郡縣製度。春秋時秦、楚兩國最早推行滅國置縣的製度,其它各國效仿,而名稱、製度各異。至戰國,郡縣製代替分封已成不可逆轉的潮流,各國設置不同,但在中央集權製下的地方行政管理已代替西周的宗法分封。各國中央也作了官製的根本性改革。原有的世卿世祿製度全麵受到了衝擊,選賢用能的原則與獎勵軍功都得到了推行。
2.廢除奴隸製度的禮製,實行封建法製。魏文侯相李悝著《法經》再傳至商鞅大顯於秦,以後韓非集法家大成,身雖被殺而其學說為秦始皇所奉行。
3.廢除井田製,實行土地封建地主所有製,國家由榨取井田上集體耕種的奴隸轉而為收賦稅,春秋時魯國已“初稅畝”,說明春秋時井田製已開始崩潰,到戰國時封建地主階級由貴族地主、官僚地主、商人地主組成,他們收取勞役與實物地租。也有相當數量的自耕農,他們是向國家交賦稅的農民。農民經營男耕女織小農經濟,也出現了無地和少地的雇傭勞動者。封建社會初期的農民和農奴境遇相差無幾,卻較奴隸社會的奴隸有了更多的生產積極性。
由於宗法分封和世卿製度的崩潰,春秋以前,僅貴族有姓氏,女子稱姓,以別婚姻,男子稱氏,以別貴賤的製度也崩潰了。原有的諸侯、貴族,由於國滅位除,或以原有的國為氏,或以居地為氏等等;而原有的庶人、奴隸,也都給自己命氏,其中有些已顯貴富有,而自擬王侯,死後葬式用王侯製度,於是到戰國時姓氏已合一。《通誌·姓氏略》總結出戰國以來得姓氏的方式共有數十種之多。
經過上述一係列的改革,原始氏族部落的痕跡已洗滌殆盡。全民族完全按地緣組織,地區籍貫不同代替了血緣結合的相互區分。
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社會製度的變革,貴族完全壟斷文化的局麵已被打破。春秋中晚葉孔子首先開辦私學,收徒“有教無類”,不僅包括各種社會階層的學生,也包括一些當時還被認為是夷狄之區來的學生。私人著書立說之風興起,各種學派應運而主,至戰國可稱得上是中國古代“百家爭鳴”的黃金時代。春秋、戰國時期,華夏民族的科學、技術、思想成就,與世界古代史上的希臘堪稱東西競相輝映,其中孔子、老子、孫子等人的著作,至今為世界所景仰,研究與運用的效應,都為世人所矚目。
鐵器所帶來的生產力新水平,社會改革浪潮所推動的社會發展與經濟、文化繁榮,使華夏民族的同一性得到空前的發展,不僅是中國最先進的民族,成為中國統一的核心,也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先進的民族之一。
三、民族意識的進化與五方格局的形成
春秋初葉和中葉,民族矛盾激化,諸夏民族意識得到強烈發展。族稱由諸夏演化為諸華,或者合稱華夏。華、夏二字音近,可以通假。華本義為花,引申為文彩、文明;夏為地名,國名、族名,引申而具有大的含義。夏而稱華,即自居衣冠禮樂文明,歧視夷狄為“野蠻”人,甚至誣為“禽獸”,具有大小尊卑的民族優越感和大民族意識。這是當時諸夏民族意識的一方麵,另一方麵也有其進化演變的程序。
前611年(齊桓公二十五年)“狄人伐邢”,管仲說:“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齊桓公四十一年,“楚人伐徐,徐即事諸夏故也”。徐在當時仍為東夷大國,因為他接近諸夏,楚就攻伐他,而齊桓公與諸夏“盟於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須句是風姓東夷小國,但“服事諸夏”,邾國滅須句,前639年(魯僖公二十一年),須句國君逃至魯國,因為他是魯僖公母親成風的娘家人,成風對魯僖公說:“蠻夷猾夏,周禍也”,要求收容來奔的須句國君,助其複國,存其宗廟。不僅諸夏“親昵”,與諸夏利益休戚與共的夷狄,也被諸夏特殊對待。在春秋中期,齊桓公所倡導的這種“攘夷”事業,《詩經·魯頌·閟宮》說是:“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則莫我敢承。”歌頌魯僖公追隨齊桓公北伐狄南服楚、舒,認為“諸夏親昵”,則“天下無敢禦也”。前635年(晉文公三年)因為王平戎使周襄王複位,周襄王賞給他周畿內陽樊這個地方,晉文公欲以武力取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晉文公隻好出其民而取其地。
過了百年之後,孔子對於夏夷關係,主要強調“裔不謀夏,夷不亂華”。他的後學孟子進一步提出以“用夏變夷”而反對“變於夷”。孔孟儒家的民族觀有歧視夷狄的一麵,又認為夷狄隻要接受華夏的文化禮俗,即可視為兄弟。孔子本人雖感歎“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無)也”,同時還“欲居九夷”,他主張“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即對夷狄要用文德使之歸服,歸服了,就要使他們安定,樂於歸順。他收徒“有教無類”,他的高足子夏說:“與人恭而有禮,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孔孟儒家的民族觀對後世有很大的影響,在當時也頗有代表性。在秦、楚、吳、越等當時仍為夷蠻戎狄的國家,則積極吸收諸夏的文化,盡可能使自己與中原諸夏發展水平接近。前560年(楚共王三十一)楚共王死後議定諡號,說“赫赫楚國,而君臨之,撫有蠻夷,奄征南海,以屬諸夏”,不僅是對楚共王的評價,實際上楚國“撫有蠻夷,以屬諸夏”的一貫政策與實踐,對促進當時的民族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春秋時區分華夷,族類與文化並重,尤其強調文化。族類區分的基本要素是祖源、語言、習俗和禮儀,經濟方麵的差異也被重視。前559年(晉悼公十四年)薑戎氏國君在晉國說:“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蟄幣不通,言語不達。”晉國魏絳在晉悼公四年舉“和戎五利”說:“戎狄薦居,貴貨易土,土可賈焉”,把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土地可以用貨物換取當作和戎的重要的有利條件。這些以經濟、文化、習俗、語言等要素作民族間區別的言論,與當今區別民族諸要素相當接近。同時華夷雜居,習俗禮儀互相影響,又可依據這種相互采用對方習俗、禮俗而倒換華夷的位置。孔子作《春秋》“用夏變(於)夷者夷之,夷而進至中國則中國之”。春秋中晚葉民族觀的演進,是當時民族融合的曆史大趨勢已明朗化的反映。
前已敘述,西周時夷蠻用作泛稱,四夷沒有固定的方位配置。《詩·小雅·何草不黃》被認為是“下國刺幽王”的詩,其中有“四夷交侵,中國背叛”的詩句,四夷指四方之夷以與中國對舉。大概在西周末春秋初已有了“四夷”的概念。前已引述,子夏說隻要“恭行仁義”、“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已有了“四海”的概念。按照《爾雅·釋地》的解釋:“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是包括華夏及其它各民族在內的。
戰國時期,華夷統一的學說形成,《禹貢》已打破當時的諸侯國界劃分“天下”為“九州”,又根據各州民族遠近與民族特點劃分為“五服”,從而創立了根據各地土壤高下與物產不同來確定賦稅等級,根據民族特點來確定管轄政策,使“聲教訖於四海”這樣一種華夷統一的地理學說與政治理想。《周禮·夏官·職方氏》說:“職方氏掌天下之圖,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職方氏》根據戰國七雄形勢,劃分天下為九州。《禮記·王製》說:“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發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發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通過翻譯“達其誌,通其欲”,而天子對各民族“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於是中國與夷、蠻、戎、狄配以東、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為“天下”,同居“四海”的統一格局形成了。華夏是這五方配合的核心,四夷各方包括哪些民族,隨時代不同也有所不同。然而戰國時已形成的五方配合的統一觀念,對四夷“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的具體政策與實踐的發展,在先秦也已有了一些嚐試,為秦漢以後統一多民族中國的形成與發展,為中華民族整體聯係的形成與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曆史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