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再見棕色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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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人都沒法判斷那裏的安全程度,附近的路人可能是在放哨,高處的攝像頭都可能在捕捉兩人的麵部。
    哪裏是盲區不好判斷,她們隻能給各自安排明與暗。楊梅就是名出打頭陣,電話裏也是她和鄭斌約定在這裏見麵拿錢。
    雷婧在來之前給朱欣俞電話,隻說她要陪楊梅去地下搏擊俱樂部。當時就得到朱欣俞的警覺。
    “你跟她去那裏幹什麽?不要去。”
    “她說想去看看,正好我跟她一起訓練,結束了就一起來了。”
    “朱熠璿不是去看過嗎,那裏什麽地方你不知道嗎?她去那裏幹什麽?你都不讓我去,你自己去幹什麽。”
    這是雷婧想要的反應,她被戴冕回歸重塑的心髒在此刻完全融合裂縫。
    “所以我跟你說啊,要是等會我沒找你,你幫我報警。”
    朱欣俞意識到不對勁,“你們是要去做什麽?”
    雷婧也不知道即將會發生什麽,“我不知道她,但那地方我們都知道是什麽,所以你會幫我報警吧,還是我去找溫新……”
    “二十分鍾夠不夠。”
    “半小時吧。”
    “好,半小時你沒出來我就給你報警。”
    雷婧剛從戴冕處得到了友情的支撐,她連帶著對朱欣俞也有著歲月沉澱的信任。她掛了電話望著楊梅進去的門,通話時間兩分鍾,楊梅還沒有出來。
    雷婧從未進去過,但七年前的那裏,她去過。在門口處有一個接待台,高台後的座位上沒有人。那就是楊梅和鄭斌約定的前台。顧名思義距離大門最近的地方,隻是去拿錢而已,三十分鍾太多,那是雷婧給意外的緩衝。
    兩分鍾也不算短,除非不僅僅是拿錢的動作。
    雷婧和楊梅說好,如果十五分鍾沒有任何訊息就采取行動。雷婧時刻盯著大門處,隻是距離的遠她需要時不時將手機攝像放大,借此看清門口的動靜。
    在這幾分鍾裏有兩個人進去,兩人都穿著黑衣服帶著帽子,來這裏無論是消費還是工作都不可說,兩人這裝扮也讓別人難以分辨真容。
    雷婧又等著兩分鍾,沒有人出來,也沒有人再進去。
    她隻能一直盯著手機屏幕上的時間擔憂,也因為一點動靜沒有嗎,原本稀鬆平常的街道,居民日常生活的來往,車輛在巷子裏交錯的碰撞,都能讓雷婧的神經一下下地繃緊。
    他人眼裏這條街是市井生活劇,但雷婧眼裏這條街是日式懸疑劇。
    拿個錢需要六分鍾嗎?
    楊梅也在想這一點。她正站在前台處,但前台這裏沒有人,她給鄭斌打了電話,沒有掛斷也沒有接通。
    這裏都是攝像頭,還有偶爾進來後徑直走向裏處的客人。
    前台處有一張紙條,上麵寫著“到了等下。”
    楊梅覺得這應該是寫給自己的,因為小時候她從沒有在這裏看過字條。這也不會是寫給客人的,這樣破敗的環境根本不會有真正來訓練的客人,能來消費的人都是衝著地下的尖叫而去。
    慶成如今有的是比這個適合訓練的場所。
    楊梅看著時間也看著大門,大門是家用防盜門,和整條街的玻璃門格格不入,這裏沒有想讓別人知道做的什麽生意,自然也就讓一切歸在黑暗裏,包括此處的燈光。器材場地裏沒有足夠的亮光,前台處的也就能讓人看見路和桌台的光。
    這裏還有一處亮著光,在前台上方,攝像頭發出的紅色圓點。在楊梅抬頭時,那裏明顯動了一下。
    當年楊梅在這樣類似的場地裏暢通無阻,但當年沒有這些攝像頭,這對地下的黑暗產生了威脅,也保護了地下的黑暗,沒人拍到雷婧父親受傷的迂回。現在有了這攝像頭,但楊梅並不知道監控室在哪裏。
    那裏應該是鄭斌在的地方。
    楊梅仰頭衝著監控道,“快點,給我錢,我還要回學校訓練的。”
    攝像頭又動了一下,過了一會兒楊梅的身後站了一個人。
    “要錢你最積極。”
    聲音是鄭斌的。楊梅立刻回頭看,樣子也是鄭斌。還有他身上很淡的雞毛混著煙酒的味道,確確實實是鄭斌。
    這是鄭斌來了慶成後這麽多年都不變的味道。他每天都要吃雞,但慶成這裏對雞肉要求不高,菜場超市都是冰鮮雞,還有不知道從什麽樣的雞身上卸下的部位。
    鄭斌吃不慣,他來了這裏之後掙了更多的錢,他要過得比在南邊小鎮更好,他不能吃的還不如南邊小鎮。
    鄭斌找了當地郊區農戶買活雞還不夠,他更喜歡東邊能上樹的肥西老母雞,南邊海島的嫩滑鮮美的文昌雞,還有南邊小鎮奉為上品的清遠雞。
    他還不喜歡讓人殺,他喜歡把雞帶回家裏養一段時間後自己殺。一開始還有些困難,之後就越來越熟練。
    他聞不到,但走過他身邊的人都能聞到一股淡淡的雞毛味道。
    楊梅差點上前將鄭斌抱住。她這一刻才意識到,她是想要父親的,她是渴望父愛的,她是在乎鄭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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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則她不會在察覺到異樣後來到這裏的。
    楊梅還是忍住了,她發覺了鄭斌眼神裏的動容。這和在外國語學校外的停車場時不同,在那裏鄭斌是真的覺得楊梅麻煩,但現在這裏,鄭斌的眼神仿佛回來楊梅兒時。
    眼神相撞時雙方都讀懂了,兩人都在克製。
    楊梅伸手,“給我啊,給我了我就走。”
    “我真的沒給你嗎?我怎麽記得我給你了?你有點無理取鬧?”
    “我都說了你給的不是我,她還不會電子轉賬,我還沒拿到錢,不就等於你沒有給我。”
    鄭斌走到前台處,拍了拍身上的外套口袋。
    楊梅突然發現鄭斌穿著的是一件很多年前的皮衣,棕色的皮在微光下柔軟又有質感,翻領處瀟灑隨性。
    楊梅記得這件衣服,那是有一年過年的時候逛商場鄭斌一眼看上的,當時店員就說,“你別碰,這件衣服很貴的。”
    鄭斌剛從南邊小鎮來到城市,他的認知覺得自己已經闖出名堂,他想象不到一件皮衣有多貴。
    “我有錢。”
    可當他看到標簽時還是震驚了,五千塊。
    當時是鄭勇給鄭斌買了。鄭斌一直把這當成兄弟間的最好的見證,但他一直舍不得穿這件衣服,這是鄭斌當時最貴的一件物品。
    隻有一些特定的場合他才會穿。
    比如去4s店買車,比如鄭勇的生日。
    那件事後鄭斌似乎再也沒有穿過,至少楊梅一次沒見過。
    楊梅伸手道,“他來過?”
    鄭斌沒有否認,隻道,“我穿這件衣服還是跟以前一樣帥吧。”
    楊梅知道,他不僅和鄭斌見過麵,而且現在攝像頭後麵的人也可能就是他。
    一切果然和楊梅想的一樣,鄭斌遇到事了,他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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