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詭辯和應對
字數:2179 加入書籤
法官需要對錄音的內容進行檢查,放出了錄音內容。
“您好,我們是xx大學的學生,想對您做一個采訪,可以抽空回答幾個問題嗎?”
“你們這個采訪是作為作業還是?”
“差不多,我們不會把它放到網上的。”
“那行,你們問吧。”
“請問您有幾個孩子?”
“一個。”
“您工作這麽努力是因為孩子還在上學嗎?”
“對。”
“您一個月給他多少生活費呢?”
“看情況吧,一般也就給個幾千。”
“您覺得給他的生活費夠用嗎?”
“這怎麽說呢,要是擱以前,我一個月給他幾萬甚至幾十萬生活費都行,但今時不同往日,現在我跟他媽都要打工賺錢,能給個幾千就不錯了。”
“是啊,哪還能給那麽多,這都是我們省吃儉用才給得出的了。”
“好的,感謝二位願意配合采訪。”
錄音放完,唐傑終於徹底慌了。
這確實是他爸媽的聲音,而且是得到了他爸媽的同意才錄的,是明顯的有效證據。
“喂,你不會收錢不幹活吧?”
唐傑靠自己已經把握不住局麵了,用胳膊肘杵了杵坐在旁邊的金牌律師,壓著聲音道。
“我有話要說。”
律師是收了錢的,哪怕對方已經有了足夠充分的證據,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他也得為雇主辯上幾句。
“唐傑會跟時歸說他是富二代是因為他一直都這麽認為,這是個人認知問題,不存在故意欺騙。”
“唐傑對時歸做出的承諾也是有效的,隻要她能按照約定嫁給他,他就會履行讓她當富太太的承諾。”
“現在的關鍵問題是被告反悔了答應結婚的事,有以結婚為借口騙取錢財的嫌疑,被告應當返還財物。”
律師麵不改色,說得有理有據。
“唐傑明明就是故意欺騙,他怎麽能這麽說?”
一直在旁聽席聽著的時薇被這番無恥言論震驚了。
“原告方律師說的有一定道理,被告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法官並不認同律師的說法,但確實有一定道理。
“我可以退一步,當他沒有騙我,但他給我花的錢不該這麽算。”
時歸已經查看了他跟原主的所有聊天記錄,還梳理了原主的相關記憶,唐傑花的很多錢都不是單獨給原主花的,而是他們一起花的,比如一起吃飯、約會、旅遊等,這些都是共同消費,不應該算在原主身上。
“還有他給我轉的賬,大部分都是在我生日的時候和過節的時候給的,本質上是屬於節日紅包,這些是屬於一般贈與,對方無權要求返還。”
她拿出了更多的聊天記錄以及在約會時拍的照片和視頻等作為證據。
“我跟他談戀愛的時候也給他花了錢,給他買了禮物,本來是正常戀愛,如果他沒騙我的話。”
時歸強調了這個假設,並且給出了原主給他購買禮物的消費記錄以及給他發生日紅包的轉賬記錄。
雖然原主給他花的錢全加起來也不到兩萬,但至少可以證明他們戀愛是有來有往的,並不是隻有唐傑在單方麵付出。
喜歡快穿之十佳好閨蜜請大家收藏:()快穿之十佳好閨蜜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