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1章 四個孩子四個爹:她的理直氣壯讓我三觀盡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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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永遠記得那個陰雨綿綿的下午,林美娟踩著七厘米的高跟鞋走進律所時,身上散發出的濃烈香水味幾乎蓋過了咖啡機的香氣。我正在整理案卷,抬頭看見一個妝容精致的女人站在前台,栗色的大波浪卷發垂到腰間,手上的鑽戒在燈光下閃閃發亮。
    "我找你們這裏最好的離婚律師。"她的聲音帶著一種居高臨下的傲慢,仿佛不是在請求服務,而是在施舍機會。
    前台小李看了我一眼,我微微點頭。作為律所的初級助理,我通常隻負責一些簡單的法律谘詢,但王律師出差了,其他律師也都忙著,我隻能硬著頭皮上。
    "您好,我是田娜,有什麽可以幫您的?"我遞上名片,引導她進入三號會議室。
    林美娟坐下時優雅地交叉雙腿,從愛馬仕包裏掏出一包女士香煙,我趕緊製止:"抱歉,律所禁煙。"
    她撇撇嘴,把煙盒又塞了回去。"我要離婚,"她開門見山,"但我老公想讓我淨身出戶,這不公平。"
    我在筆記本上記錄著基本信息:"您結婚多久了?有孩子嗎?"
    "十年。"她停頓了一下,塗著鮮紅指甲油的手指輕輕敲擊桌麵,"四個孩子。"
    我驚訝地抬頭:"四個?那撫養權問題..."
    "大兒子8歲,二女兒6歲,三兒子4歲,小女兒2歲。"她像報菜名一樣流暢地說出孩子們的年齡,然後補充了一句讓我筆尖頓住的話,"不過隻有小女兒是我老公親生的。"
    會議室突然安靜得可怕,空調出風口的嗡嗡聲變得異常清晰。我眨了眨眼,懷疑自己聽錯了:"您是說...前三個孩子..."
    "都不是他的種。"林美娟滿不在乎地聳聳肩,"他上周才發現大兒子不是他的,就鬧著要離婚。男人啊,真是小心眼。"
    我的職業道德讓我保持著專業表情,但內心已經掀起驚濤駭浪。十年婚姻,四個孩子,三個不是親生的——這已經超出了我對婚姻背叛的認知範疇。
    "林女士,您丈夫是怎麽發現的?"我盡量讓聲音保持平穩。
    "大兒子學校要驗血型,他是ab型,我和老公都是o型,根本不可能。"她翻了個白眼,"這麽簡單的生物知識都不懂,還當什麽父親。"
    我握筆的手微微發抖。這不是不懂,而是從未懷疑過——一個信任妻子十年的丈夫,怎麽會無緣無故去質疑孩子的血緣?
    "所以...其他兩個孩子..."
    "二女兒是前男友的,那時候我和老公吵架分居過一段時間。"她輕描淡寫地說,"三兒子是我老板的,那次是意外。"
    我深吸一口氣:"您丈夫知道這些嗎?"
    "現在知道了,大吵一架。"她突然激動起來,"他憑什麽讓我淨身出戶?我為這個家付出這麽多!"
    付出?我差點脫口而出。付出就是給丈夫戴了三頂綠帽子,還讓他撫養別人的孩子?
    "從法律角度講,"我努力控製著語氣,"如果能夠證明您在婚姻期間存在重大過錯,比如重婚、與他人同居等,法院在分割財產時可能會有所傾斜。"
    "我哪有同居?就是偶爾出去玩玩而已。"她理直氣壯地說,"而且我做這些都是為了家庭!"
    我徹底困惑了:"什麽意思?"
    林美娟向前傾身,身上的香水味撲麵而來:"我老公就是個普通程序員,年薪二十萬頂天了。大兒子的親爹是上市公司高管,二女兒親爹有自己的工廠,三兒子親爹是我前老板——這些人哪個不比他有錢?"
    我的胃部一陣翻騰,突然明白了她的邏輯。
    "每次懷孕後,他們都會給撫養費,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她得意地眨眨眼,"不然你以為我們家的別墅、豪車哪來的?靠他那點工資?"
    窗外一道閃電劃過,緊接著是一聲悶雷。雨點開始劈裏啪啦地打在玻璃上,像是上天對這個扭曲故事的憤怒回應。
    "所以您認為...您丈夫應該感謝您?"我艱難地問。
    "當然!"她提高音量,"沒有我,他能住上這麽好的房子?孩子能上國際學校?現在倒好,占了便宜還賣乖,想一腳把我踢開?沒門!"
    我低頭在筆記本上胡亂畫著圈,不敢抬頭讓她看到我眼中的震驚與厭惡。作為法律工作者,我應該保持中立,但作為一個有基本道德觀的人,我實在無法理解這種扭曲的邏輯。
    "田律師,你說我這種情況,至少能分一半財產吧?"她急切地問,"房子是我們婚後買的,雖然首付是我...朋友出的,但登記在我們名下。"
    我放下筆,直視她的眼睛:"林女士,我必須誠實地告訴您,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如果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分割時可以少分或不分。您的情況...很複雜。"
    她的表情瞬間陰沉下來:"你什麽意思?覺得我不該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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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連忙解釋,"隻是說法院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
    "行了!"她猛地站起來,椅子在地板上刮出刺耳的聲音,"我還以為你們律所有多專業,原來也不過如此!我要找真正懂行的律師!"
    她怒氣衝衝地抓起包往外走,在門口又轉身丟下一句:"男人出軌都能分財產,我憑什麽不行?就因為我是女人?"
    門被狠狠摔上,震得牆上的法律資格證框微微晃動。我長舒一口氣,仿佛剛從一個荒誕的噩夢中醒來。小李探頭進來:"田姐,沒事吧?那位客戶看起來..."
    "給我五分鍾。"我揉著太陽穴,"然後幫我預約心理谘詢。"
    那天晚上,我輾轉反側無法入睡。林美娟理直氣壯的樣子不斷在我腦海中閃回。她怎麽能如此心安理得?那些孩子知道自己的身世嗎?她丈夫又是怎樣的感受?
    第二天一早,我鬼使神差地給王律師發了郵件,簡要描述了案情,詢問他的意見。沒想到中午就收到了回複:"這個案子值得深挖,客戶丈夫可能更需要法律援助。查查他們的財產狀況和家庭關係。"
    王律師的直覺一向敏銳。我猶豫再三,還是通過林美娟留下的聯係方式找到了她丈夫張偉的電話。
    "您好,是張先生嗎?我是正清律所的田娜。"電話接通後,我謹慎地自我介紹,"您妻子昨天來谘詢過離婚事宜..."
    "她去找律師了?"電話那頭的男聲疲憊而沙啞,"她動作倒是快。"
    "張先生,我想了解一下您這邊的情況。"我斟酌著用詞,"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
    "幫助?"他苦笑一聲,"十年婚姻,三個孩子不是我的,這還能怎麽幫助?"
    我聽見背景音裏孩子的哭鬧聲,還有玻璃破碎的聲響。張偉壓低聲音說了句"等一下",然後是一陣腳步聲,背景安靜下來。
    "抱歉,家裏有點亂。"他的聲音更加疲憊了,"田律師,如果你是想幫她要錢,那就不用費心了。我已經收集了所有證據,包括親子鑒定和她那些情人的轉賬記錄。"
    "不,張先生。"我深吸一口氣,"我是想幫您。"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斷線了。"為什麽?"他終於開口,聲音裏帶著警惕和不解。
    "因為..."我看著窗外的陽光,想起林美娟那張理直氣壯的臉,"因為正義應該得到伸張。"
    周末,我在一家偏僻的咖啡館見到了張偉。與我想象中憤怒崩潰的形象不同,他是個身材瘦削、戴著黑框眼鏡的斯文男人,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蒼老許多,眼角已經有了深深的皺紋。
    "謝謝你來見我。"他拘謹地坐在我對麵,雙手緊握著一杯已經涼了的黑咖啡,"我以為所有律師都會站在她那邊。"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我遞給他一份保密協議,"您可以信任我。先說說您是怎麽發現這一切的吧。"
    張偉的敘述平靜得可怕,仿佛在講述別人的故事。他在大兒子學校要求驗血型後產生了懷疑,偷偷做了親子鑒定,結果如晴天霹靂。當他質問林美娟時,她不僅痛快承認,還得意洋洋地炫耀其他兩個孩子也不是他的。
    "她說這是為了家庭好。"張偉的指尖在咖啡杯邊緣輕輕顫抖,"說靠我的工資根本養不起四個孩子,她是在幫我分擔壓力。"
    我的胃又揪緊了:"您之前完全沒有察覺嗎?"
    "我太信任她了。"他摘下眼鏡,揉了揉發紅的眼睛,"每次懷孕,她都說是因為我酒醉後不記得...我居然信了。"
    他給我看手機裏的照片——豪華別墅、進口車、孩子們上的國際學校。"我一直以為是她娘家給的資助,或者她投資賺的錢。"他苦笑著搖頭,"原來都是...賣身錢。"
    這個詞讓氣氛瞬間凝固。我小心地問:"您有證據證明這些財產是用...情人給的錢買的嗎?"
    張偉從公文包裏掏出一個u盤:"這裏有過去五年她所有銀行流水,每次懷孕後都有大額進賬,備注是"營養費"或"借款"。還有..."他猶豫了一下,"一些視頻和照片。"
    我沒有立即查看u盤內容,而是問了一個更關鍵的問題:"孩子們知道嗎?"
    "大兒子已經懂了。"張偉的聲音哽咽了,"他問我為什麽不要他了...田律師,我養了他八年啊!就算沒有血緣,我也..."他說不下去了。
    我看著這個被徹底摧毀的男人,內心湧起一股強烈的保護欲。"張先生,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即使沒有血緣關係,如果您與孩子已經形成撫養教育關係,您仍然可以爭取撫養權。"
    他猛地抬頭,眼中第一次閃現希望:"真的?"
    "但更重要的是財產分割。"我打開筆記本,"您說她想平分家產?"
    "不止。"張偉的表情又陰沉下來,"上周她逼我簽了一份協議,說如果離婚,所有財產歸她,我還要支付撫養費。我當時...太震驚了,就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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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頭一緊:"您有協議副本嗎?"
    他從包裏拿出一份文件。我快速瀏覽後倒吸一口冷氣——這完全是一份"賣身契",不僅要求張偉放棄所有財產,還要他承擔四個孩子的撫養費,包括那三個與他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
    "這協議明顯不公平,可以申請撤銷。"我指著《民法典》第151條給他看,"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撤銷。"
    張偉如釋重負地長舒一口氣,隨即又緊張起來:"但她那些情人很有勢力,會不會..."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我堅定地重複道,"我們會贏的。"
    接下來的兩周,我幾乎把所有業餘時間都投入到了這個案子中。調查越深入,我越感到震驚。林美娟不僅與多個男人保持不正當關係,還精心策劃了每一次懷孕,把婚姻和孩子當作斂財工具。更可怕的是,她似乎真的認為自己沒有錯,在社交媒體上大肆宣揚"女人要為自己著想"的扭曲價值觀。
    開庭前一天,林美娟突然來到律所,這次她沒預約,直接闖進了我的辦公室。
    "田律師,我聽說你在幫我老公?"她雙手撐在我的辦公桌上,鮮紅的指甲像十滴血,"你知道得罪我有什麽後果嗎?"
    我平靜地合上文件夾:"林女士,我隻是在履行律師職責。"
    "職責?"她冷笑,"收了我老公多少錢?他那種窮鬼能給多少?我雙倍給你!"
    我站起身,直視她的眼睛:"有些東西是錢買不到的,比如尊嚴和正義。"
    她的表情扭曲了一瞬,隨即又恢複了那種傲慢的笑容:"正義?你以為法院會站在他那一邊?法官也是男人,他們最懂男人那點齷齪心思!"
    "明天法庭見。"我按下通話鍵,"小李,送客。"
    林美娟氣急敗壞地走了,留下一地刺鼻的香水味和一句惡狠狠的威脅:"你們會後悔的!"
    第二天庭審異常激烈。林美娟請了城裏最有名的離婚律師,對方巧舌如簧,試圖將林美娟塑造成一個"為家庭犧牲"的賢妻良母,而把張偉描繪成冷漠無情的丈夫。
    但當法官查看我們提交的證據——親子鑒定、銀行流水、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和視頻,以及林美娟在社交媒體上炫耀如何"利用男人"的截圖時,法庭氣氛明顯變了。
    最關鍵的轉折點出現在質證環節。我申請傳喚林美娟的前老板——三兒子的親生父親出庭作證。那個中年男人不情願地承認,林美娟確實以懷孕為由向他索要了200萬"補償費"。
    "她說如果不給,就告我強奸。"他在法庭上擦著汗說,"我給了錢,她就去做了流產...至少她是這麽說的。"
    法庭一片嘩然。林美娟臉色煞白,她的律師也措手不及。
    最終,法官當庭宣判:因林美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重大過錯,夫妻共同財產按37比例分割,張偉獲得70;鑒於張偉與三個孩子已形成撫養關係,且林美娟不適合擔任監護人法庭已采納心理評估報告),四個孩子的撫養權全部判給張偉;之前林美娟脅迫張偉簽署的不平等協議予以撤銷。
    宣判那一刻,張偉捂著臉哭了。而林美娟則歇斯底裏地大喊"不公平",被法警請出了法庭。
    庭審結束後,張偉紅著眼眶向我道謝:"田律師,沒有你,我可能真的會一無所有...包括孩子們。"
    我看著這個重獲新生的男人,內心充滿欣慰:"這是法律的勝利,張先生。希望您和孩子們能有新的開始。"
    他點點頭,猶豫了一下又問:"你覺得...我該告訴孩子們真相嗎?"
    "這取決於您。"我輕聲說,"但愛比血緣更重要,您用八年時間證明了這一點。"
    走出法院時,陽光明媚。我深吸一口新鮮空氣,感覺整個人都輕鬆了許多。這個案子教會我的不僅是法律知識,更是對婚姻、責任和誠信的深刻理解。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王律師發來的消息:"案子處理得很漂亮,回來給你加薪。"
    我笑著收起手機,走向地鐵站。生活中有太多像林美娟這樣理直氣壯的人,但正義永遠不會缺席——這就是我選擇成為律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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