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在周誌明的控製之下,焦點一點也沒有外溢到孫子平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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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午夜,但是,警察來的很快,也就是十分鍾左右,兩輛晃著警燈的警車停在了鴻雁新居的會館前……在警察向報案人問明了情況後,將所有的所謂的“嫌疑人”,包括孫子平在內,一股腦的塞到警車裏,拉走了……
因為事發時已是深夜,隨後又經過孫子平一番折騰,待到失主報案至警察到來,己是午夜12點以後……而被孫子平懷疑與手機有接觸的,因而導致被孫子平扣下的三名員工,因其家屬久侯未見其人歸家,紛紛打電話聯係本人,卻因電話都被孫子平扣去,美其名曰“尋找線索”而未接通,焦急的家屬也紛紛尋至鴻雁新居項目部……場麵堪稱史詩級的混亂,使得項目經理連英十分頭大,尤其是得知孫子平這所作所為後,連英簡直氣的要暈了過去……此時他也不顧忌現在是什麽時間段了,第一時間給龔瑞紅打了電話,當龔瑞紅聽到這個消息後,大腦飛速的運轉了起來,思索片刻後,還是讓連英給周誌明去打電話……周誌明這邊,在連英的電話打了第四遍的時候才接通,電話裏一開始,周誌明很是惱怒,但是聽到孫子平也被派出所帶走後,相反又責怪連英——怎麽到這個時間才給他打電話……
由於周誌明的出現,事情居然很順利的被壓了下來,並做了一個暫時的了解,而達成的這一切,並非是周誌明那個萬家樂物業公司領導的身份起的作用,而是周誌明在某一個區政法口,那個未退休的職務發生的效力;周誌明是開著特殊的車輛去的,而且去了派出所後,先是和承辦民警提了幾個本區的有關領導名字後,才說了自己是誰,是幹什麽的,然後在問明了警察,在確定了樂萬家的職工,都沒有證據直接認定與丟失的手機有關的情況下,讓包括孫子平在內的樂萬家涉案員工做了詢問筆錄,並在筆錄上簽了字,摁了手印,就讓這些員工各自回家去了……而那個失主,則在派出所的安排下,寫了報案材料,也回去了……等一切都結束的時候,已是淩晨3點……
第二天一大早,周誌明便又開著他那輛特殊車輛,驅車趕往了鴻雁新區。然後找來了那個失主和相關人士,他要開個協調會,要盡快把這件事情平息下來。而周誌明的工作方式和協調的形式,幾十年如一日,那就是不管自己這邊有錯沒錯,先承認錯誤,平息對方的怒火,然後講事實,擺道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是一部當時售價3999,已經用了將近兩年的手機,是丟在了由樂萬家負責秩序維護和保潔的,節目演出後台的更衣室內丟失的。周誌明先是大包大攬的承認了所有的錯誤,得到了失主的理解,隨後又從失主個人對自己財物的保管不力,以及手機的使用年限,還有拿走手機的人目標都不確定等方麵,和失主探討了起來……同時,他也告誡那三個被孫子平圈定的所謂的嫌疑人,說這件事,本身他們是有責任的,雖然偵查機關沒有證據證明,手機丟失和他們有直接關係,但是這麽多秩序維護及保潔成員,為什麽不懷疑別人,卻偏偏懷疑他們呢?說明他們自身肯定是有問題的,沒有直接證據,並不代表沒有嫌疑……
這樣一通操作下來,居然讓他達成了協議,並且在賠償到位後,讓失主去派出所撤了這個案子,協議的內容是這樣的那個手機,因為使用了近兩年,折一半的價,為兩千元。然後,由失主與兩名保安和一名保潔,各自承擔500塊錢的責任,協議達成後,當場由公司代為公司的三名員工墊付給失主1500元,失主在收到錢後,去派出所將案子做撤案處理,而這兩名保安與一名保潔,各自被扣掉的500元,從本月應發的工資中予以扣除……
這世上原本就沒有什麽絕對的公平,但是卻有著絕對的不公平。周誌明促成的這個所謂的協議,正是絕對的不公平的具體體現。協議達成的基礎,其實是各方委曲求全的一個結果,可以說,達成這個協議的各方,都是受害人,沒有一個贏家!從失主那邊來說,因為自己的工作,不慎丟了手機,雖然得到了來自物業三名員工1500塊錢的賠償,但是事情發酵到最後,她被描繪成一個訛受苦人錢的壞人;而那兩名保安一名保潔,因為想要保留住現有的工作,在無端遭受到偷手機的懷疑後,還被孫子平扣留限製人身自由,甚至被搜身……在飽受各種屈辱之後,還要從微薄的工資中,扣除五百元給失主……本來,幹這樣一份工作,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誰不想風光體麵,不接受日曬雨淋,就能取得高薪,都是為了這點微薄的工資活著,在這種情況下,被扣掉了500塊錢,那就和要他們的命一樣的,讓人難以接受……
而這個協議的背後,得益的,或者說是受益人,除了那個真正的小偷以外,就是孫子平了,而周誌明這樣的倒行逆施,手段齊出,想要達成的目的和結果,當然不是為了保護那個真正的小偷,而是保護孫子平……那個失主鬧到現在,嫌麻煩是肯定的,而且手機大概率是追不回來了,所以多多少少拿些補償,她肯定是接受的,而且,她隻關心的是自己的利益,是否能夠做填平處理,至於孫子平的所作所為,她是不會去管的;那三名員工,在派出所的期間,也曾提出過孫子平這種做法不妥,但是,畢竟一個個見識有限,而且在那種情況下,這些“嫌疑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洗脫自己頭上這個“小偷”的帽子;所以對於這個協議的結果,雖然不能接受,但是因為雙方協商好了,失主是要去撤案的,所以這個事,便被周誌明強行壓了下來……在周誌明的控製之下,焦點是一點也沒有外溢到孫子平頭上,而作為政法口的領導,周誌明心裏可清楚的知道孫子平這一係列做法的性質和後果,所以,他所有的所作所為,想要達到的目的,就是把孫子平,與這件手機丟失案件,徹底的切割開,不再有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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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的處理上,周誌明充分的展示了他的策略和技巧,真正的做到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他的這一種處理事情的習慣,最終導致產生了對他自己不利的結果……因為在處理問題的角度和層次上,周誌明和普通的老百姓,還有這些私企老板和公司管理人員的站位是不同的,他的職業習慣,讓他形成了固定的思維——案子隻是案子,事情隻是事情;他會把一個個生動的事情或者是案子,變成一個個的數據,所以他的處理角度,就是事情結束或者是結案,並不會關心這件事情在結束或者結案後,會有什麽樣的後續和發展。他的處理方式,就好像有毒的植物生長出地表後,隻把地表部分鏟除,至於這個植物的根是死是活,來年是否在生長,那和他是沒有關係的……如果再生長出來,如果還是他自己負責這一塊地,那再鏟掉就是了……因為處理的事情多,所以事情到了他這種人眼裏,隻能變成調解率,結案率,發改率等一個個的數字,所以他才會用那樣的方式和方法,去處理這件從他的角度看平淡無奇,不足掛齒,但是從這些底層員工看卻是頭等大事的事情……
周誌明擁有的司法視角,還有他裁決者的站位,壓根就沒有顧及到那些底層勞動者的情緒和真實的生存狀況。對他來說,500塊錢真的不叫什麽,雖然他也知道這些底層人民工資並不高,500塊錢會在工資裏麵占有一定的比重和比例。但是他認為,當把法律和這點經濟利益相對比,隻要是個人,還是能夠分得清輕重的,而且對他這樣的處理方式,所有的人,應該是對他感恩戴德的,應該是識好歹的……包括老板劉昆平,他這樣的處理,在沒有讓老板損失經濟利益的情況下,還沒有損失社會效益,至於那兩個保安,一個保潔,誰讓他們有擺脫不掉的嫌疑呢?至於他們能鬧起什麽事,或者敢鬧起什麽事來,周誌明是一點也不擔心,他從心底就不認為,這幾個人會敢有什麽異義……
周誌明千算萬算,為了保護他的小兄弟孫子平,可謂是千方百計的窮盡了手段,但是他真的忽略了,貧窮的人對無端失去金錢的那份憤怒。他總認為,翱翔在九天的神龍,是不會被麻雀的憤怒幹擾到的。以他的身份,他的地位,對這些底層人民有著天然的血脈壓製,而在他努力下,孫子平又瞬間恢複到了那種不可一世的狀態……
與周誌明的想象截然相反,公司上上下下在知道這件事的原委後,對周誌明與孫子平表現出來的,並不是稱讚,而是厭惡與反感!就連鴻雁新居的項目經理連英,也被大家罵成軟骨頭和懦夫……畢竟公道自在人心,這句可話可不是口頭說說而已,在每個普通的正常人的身上,血液中多多少少都會有那一絲善良與正義,或許不會有很多,但是不可能沒有……
而在這個月開工資的時候,這件事,在經過多日的發酵後,終於爆發了……而這件事一經爆發,幾乎所有人都站到了周誌明的對立麵,紛紛以每個人各自的角度和不同的形式,給予了周誌明最走心的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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