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你到底喜歡他哪一點(感謝書友景點呱,梨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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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時。
    白豌與淩書墨、林硯已經換好了裝束,整個衣衫襤褸,破爛異常。
    短短時間,他們帶著一身的異味和拄著一根路邊撿來的棍子朝西區走去。
    “記得,有頭有臉的武乞丐一般都是像地痞流氓一樣,在別人家門口聚集搗亂。”
    “我們這種沒名沒姓的文乞丐,是沿街乞討的,得佝僂著,因為長期低頭哈腰的乞討不可能板正。”
    話罷,白豌直接將淩書墨端正的身體掰彎,又從旁邊地上抓起一把往自己和他臉上抹泥。
    好好地一個溫潤如玉公子,直接成了蓬頭垢麵的街頭癩痢頭。
    而他自己,則直接成了麵帶刀疤的消瘦乞丐。
    林硯看了一下自己這臭哄哄的衣裳,滿臉鄙夷:“之前的員外和侍衛的身份,給點銀子打聽消息不好嗎?”
    非得變成這樣,又髒又臭又醜。
    白豌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雖然你覺得很好,但是這對乞丐來說是高人一等,不會真心給消息。”
    “當過那麽多年的痞子和乞丐,知道是怎麽想。”
    白豌隨意整了整自己的衣衫,刻意揉亂頭發,弄了個雞窩頭。
    他從來不覺得乞丐和其他階層身份的人有什麽不同,覺得自己和他們也沒什麽不同。
    淩書墨把自己臉上的灰抹了抹,目含擔憂:“做了很多年的痞子和乞丐,那你一定吃了許多苦吧?”
    語聲誠懇,目光追隨了對麵人的眼神好一會兒。
    “子辰,很多人都過那樣的生活,現在我們應該擔心的是齊荼兄吃了多少苦吧?”
    “哎,那位英俊的大哥……”
    白豌瀟灑的揮了揮手,急匆匆的就竄進小巷子,朝乞丐窩裏小跑過去。
    身後,隻留下淩書墨無可奈何的笑。
    “真不明白公子你到底喜歡他哪一點,實在是……”
    阿硯搖搖頭,實在是他生平見過的最怪的人。
    明明是個心性高潔的絕世畫師,但是平日裏總像個街頭混混,和販夫走卒也沒什麽差別。
    淩書墨笑:“你不懂……”
    “是,我什麽都不懂!”阿硯摸了摸鼻子,表示不稀罕斷袖。
    若不是他一路看著到成親,絕對無法想象男子相戀。
    他隻好拖著破敗的衣服,跟著淩書墨也尋著白豌的身影朝那小巷子裏走去。
    這巷子到處鋪滿了作為地鋪的稻草,滿地殘羹冷炙,味道刺鼻。
    一路上有不少人半躺在地上,撓發癢的頭發,捉耳後的虱子。
    甚至,偶爾有睜著一雙亮眼盯著外來的幾人,死死護著手中的碗,目光如炬。
    “這阿白…”阿硯剛開口見身旁人凝了他一眼,改口道,“白公子怎跑的這麽快,一晃就去了裏麵。”
    “這裏人那麽雜亂,萬一有人找麻煩。畢竟越是窮寇越亂。他手無縛雞之力……”
    然而——
    在最角落……
    隻見這白豌輕車熟路的,不知用了何種方法,竟直接就和一名滿臉胡子的大漢稱兄道弟起來。
    ……
    “白兄弟真是厲害!”
    “哪裏!哪裏!不過是些小把戲,還是你們更厲害,占了那麽大的一片地盤……”
    “話不能這麽說,你這新奇的方式我還頭一次聽說!”
    “哎,我之前啊……”
    胡子大漢聽的津津有味。
    周圍一圈斜躺的乞丐,手一邊扣腳丫子,一邊認可的點點頭。
    白豌用幾個摻了東西的骰子,贏了也不討要錢財,直接認下了虧。
    然後,他把怎麽畫假傷口,怎麽用爛牛肉把貼皮上看著膿腫潰瘍等等絕學一一說出。
    加上他本身沒有任何架子,長得一張無害好看又親和的臉,儼然就是個好相處的乞丐。
    東拉西扯,一下就套上了近乎。
    “白兄弟,大家都是乞丐。今天能認識也是運氣,要不我們拜個把子?”
    胡子大漢不知從哪裏弄來半個快長黴的觀音土饅頭,作勢要分給他。
    白豌皺了一下眉,還是給麵子的接過去,咬了一口。
    “那我謝謝王兄弟了!今天這個把子拜的值得。”
    結果……
    這一幕剛好被趕來的淩書墨和林硯看到。
    淩書墨驚了一下,直接走上前去奪過了他手中這土饅頭。
    整個人神色異常,甚至於要把人直接拍背吐出來。
    “咳咳!”白豌咳嗽了幾聲,殘羹落了地。
    一旁的幾個小乞丐直接衝上去把東西撿進嘴裏吃。
    那姓王的乞丐滿臉不悅:“你們是哪裏來的!敢在我王之的地盤搶我兄弟吃的,找死嗎?”
    一拳頭就要朝淩書墨的頭上打過去,
    白豌立馬上前:“他們倆是跟我混的小弟,我們平常都是有福同享,有飯同吃。他不過是吃的著急了些。”
    王之的麵色變了變:“以後叫你手下的人懂規矩些。”
    “當然!”白豌拽過淩書墨和阿硯倆人的衣袖湊向旁邊。
    一瞬間。
    幾人眉眼互相擠弄。
    淩書墨歎息了一聲坐在其身後,隻得眼睜睜看著,捏著衣角。
    白豌與這大漢勾肩搭背,熟練的稱兄道弟,直接拜了把子。
    而他瞧著時機差不多,悄然問:“王兄弟,你有沒有聽說過在南城門城牆上留下的畫?”
    嘶——
    王之摳了摳自己的大腿,彈了個丸:“這事兒好像聽到過。”
    “真的?”白豌一喜。
    周圍有個乞丐直接上前:“大哥,這事好像聽小田說過,也是個乞丐畫的。”
    “那給咱把人叫過來啊!”
    白豌和淩書墨麵麵相覷。
    不一會,就有人帶著個小乞丐回來了。
    “王……王大哥……”
    這小乞丐看著不過十二三歲,瘦的像顆豆芽菜似的。
    “南城門城牆上留畫的人,你是不是見過?”
    “給麩皮窩頭,可說嗎?”白豌睜著他那桃花眼真摯問。
    屬實大手筆了!
    叫小田的小乞丐足頓,偏過頭去:“那人叫酒瘋子……”
    原來,半個月前他遇到了被稱作“酒瘋子”的人,口裏念著人。
    當天,其夜裏醉酒出行。
    這人和禁衛軍起了衝突,畫了那幅《夜行人》,第二日因為畫實在精美被坊間傳播。
    第三日,“酒瘋子”被發現畫工非凡,直接被抓去了節鎮獄。
    忽然,小田心裏一顫,苦笑著:“我看他就是大慶人,一定是要送去射弓宴的。”
    大慶畫師到了那種場合,不願意也得被逼著畫牽羊禮和踏歌行。
    血濺當場的畫師和樂工,也不是一個兩個 ……
    白豌的眼神銳利:“他為什麽會和禁衛軍衝突?”
    “這個……”小田猶猶豫豫,“我當時怕他喝醉出事在後麵跟著。他……”
    “他對著禁衛軍的什麽人叫形意……”
    “可是,他在夢中明明說這個人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