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踏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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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清理完畢,隻找到遇難的都頭和衙役,原該同時遇難的該住戶四人及綁匪不翼而飛。這說明了一件事:這是針對蘇軾的謀殺案。
案情撲朔迷離,案發經過匪夷所思。眾人分析,一樁謀殺案,至少得有原始動機,那麽,匪徒究竟為何要對蘇軾下手?
需知,蘇軾以龍圖閣學士出知杭州,乃是正經的正三品大員。
龍圖閣是北宋初年開封宮城中所建的一座館閣,存放皇帝禦書禦畫、皇家重要文獻及寶瑞等物,配置學士、直學士、待製、直龍圖)閣等人員。前三種名義上為皇帝出入侍從,並備作顧問,後一種不具此資格,隻是單純的“貼職”。隻增加榮顯,厚重身份,表示皇帝給予恩寵。宋代此類“閣”共有十三個,如秘閣、寶文閣、敷文閣。真宗景德元年,置龍圖閣侍製。鹹平四年,置龍圖閣學士。龍圖閣學士為加官,用以加文學之士,備顧問,與論議,以示尊寵。龍圖閣直學士是“加官”、“貼職”,一種虛銜,榮譽稱號。如包拯實任是開封知府,加官是龍圖閣直學士。範仲淹也曾以龍圖閣直學士出任陝西經略安撫副使。
謀殺朝廷正三品高官,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氣?或者說,這得多決絕?
幕後黑手所謀何事?杭州最高長官不測,誰能獲益?
一頭亂麻,難以理清。
事件發生一天兩夜後,蘇軾從昏厥中醒來,恢複了神智。骨折的疼痛讓他的臉色極是灰敗,精神也是較為萎靡。一心為民的蘇大學士,仍是心係水災,強撐著詢問災情。
李、高簡單的說了說匯總的情況,將話題引向此次遇襲事件。
對於“意外”被定性為“謀殺”,蘇軾顯得很是震驚,沉默著聽王棣三人解剖分析。
但三人所持觀點相左,讓案件看上去更為複雜。
高俅認為是本地豪強所為,理由是蘇軾曾上奏狀稱“地方貪官汙吏巧立名目,搜刮百姓,苛政猛於虎,水旱殺人,而催欠吏濫施淫威,百倍於虎”,而要求朝廷“整頓吏治稅收”注1)。這必然會觸犯地方官及豪強士紳,成了敵對麵。有道是強龍難惹地頭蛇,惱羞成怒的既得利益者們痛定思痛繼而釜底抽薪也是有的。而且,蘇軾在某方麵是支持新政的。元佑元年,司馬光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複差役,軾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斂民財,斂聚於上而下有錢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專力於農,而貪吏猾胥得緣為奸。此二害輕重,蓋略等矣。”注2)反對募役法的蘇軾,在變法實行多年後說出了自己的反思:“吾儕新法之初,輒守偏見,至有異同之論。雖此心耿耿,歸於憂國,而所言差謬,少有中理。今聖德日新,眾化大成,回視向之所執,益覺疏矣。”當年滿腔熱血的反對變法,如今看到變法卓有成效之後,才知道當初竟是自己錯了……新政為豪紳官僚所不喜,蘇軾態度的些微轉變,在某些人看來,便是敵人,當除此而後快。
嗯,高俅是王安石的迷弟。
李格非卻以為是賊寇所為。仁宗朝時,天下盜賊橫行,遂以“盜賊重法”治之:“自嘉佑六年,始命開封府諸縣盜賊囊橐之家立重法,後稍及曹、濮、澶、滑等州。熙寧中,諸郡或請行者,朝廷從之,因著為令。至元豐,更定其法,於是河北、京東、淮南、福建等路用重法,郡縣浸益廣矣。凡劫盜罪當死者,籍其家貲以賞告人,妻子編置千裏。遇赦若災傷減等者,配遠惡處。罪當徒、流者,配嶺表;流罪會降者,配三千裏,籍其家貲之半為賞,妻子遞降等有差……”注3)
雖然,神宗皇帝支持變法,王安石推行“報甲”,“盜賊比之昔時,時減七八”,但改革失敗,盜賊複起,四處為禍。
有鑒於此,元佑二年五月廿一日,朝廷發布懲治強盜賊匪條例十餘條,要求各地方官員嚴格執行。
蘇軾是主張強力蕩寇的,熙寧七年便上《論河北京東盜賊狀》稱:“若使小民無以為生,舉為盜賊,則朝廷之憂,恐非十萬貫錢所能了辦。”
去歲知杭州,又上奏狀訴告盜賊橫行之起因及危害,奏請調遣廂軍平寇。
顯然,蘇太守屬於鷹派,手段強硬,這定必讓盜賊們惴惴不安,幹脆先下手為強。這……極有可能。
對這兩種判斷,王棣均不以為然。
蘇軾在士林名聲極佳,乃是文壇領袖,本地官僚豪紳敢下黑手?一旦震驚朝野,地頭蛇又如何?不怕陷入萬劫不複?
至於說盜賊,大抵是逃荒的小股流民,幾無占山落草為寇者。這些“盜賊”本質上非邪惡之徒,隻求溫飽而已。蘇軾的“蕩寇”並不是要趕盡殺絕,而是訴求“化寇為良”,哪至於拉了這麽深的仇恨?真正的賊寇橫行還得有個十幾二十年。雖然,因為蝴蝶效應,某些事提前或延後了,但據目前所知,方十三仍未成大勢……
呃,好吧,其實王棣便是懷疑方十三,雖然他並非李格非所言之“賊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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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無法指證方臘方十三會在杭州起事,也不好拿摩尼教欲“推選”蘇小妹為“聖女”一事刺激剛脫離生命危險的蘇軾,隻能是含糊其辭地提及摩尼教,說此教所謀甚大,自入中原來每每蠱惑人心甚至挑引民怨,藉以混水摸魚尋求影響力利益)最大化。這樣的教派,需要打壓,就算是未雨綢繆,也要摁住不讓其出頭。
嗯,這便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
李、高二人口中沒說什麽,卻是未往心裏去的。摩尼教嘛,自唐末以來在中國是興不起風浪了,倒是聽說在福建有些影響力,但也僅此而已了。王三郎,可真會想。
依著醫囑需臥床靜養百日的蘇軾眉心緊蹙,既因腿傷之痛,更是心急如焚。抗洪救災的緊要關口,他這個杭州主官卻臥床不起……哎,瞞是瞞不住的,得即刻奏告朝中。
他慢慢的吩咐了兩件事,重中之重自是救災事宜,其次方是追查凶案。
不過,他是部分采信了王棣建言的——北城遇險與洪災有某種關聯。至於摩尼教……順帶著查查也好,防患於未然吧。
想想,自己還真是命運多舛。當年在徐州便遇到洪水圍城,軍民奮戰四十餘日方告功成。此次杭州水患,竟是大意了,以為多日奔忙已將預防之事做到了極致,卻還是防不勝防,人難勝天啊。
他絕非自怨自艾之人,奈何遭受重創,實在也是有心無力了。
也罷,救災一事交與張通判主導,高二可輔之。文叔書生意氣,長於治學編書,實務……實是有所欠缺的,可幫著統計歸納各方情況加以匯總。至於王三郎,聽其言觀其行,是敏於謀劃分解的,高二亦不如他,便讓其參與其中,藉此磨練一番,以慰半山先生在天之靈吧。
勉強耗費精力作了決定,令人請來本州通判、推判官、提轄等商討救災事宜。
說是“商討”,其實是蘇太守的“一言堂”,便是通判也未有絲毫疑問、反對。
本朝太祖為了削弱節度使的權力,防止唐五代時期武人割據的局麵重演,規定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報和接受詔令,節度使不得幹預除所駐州之外所謂支郡)的政務。後來,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務,稱“權知xx州州軍事”。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稱。本朝初,為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製,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太祖創設“通判”一職。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輔佐州政,可視為知州副職,但有直接向皇帝報告的權力。知州向下屬發布的命令必須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與知州聯署之故。
說的通俗些,通判便是皇帝派來針對知州府)挑刺的。
張通判倒是個識趣的。一則他也是正經科舉出身,對士林宗師蘇學士自是敬重的;二來,蘇太守政聲極佳,數度謫遷宦海沉浮,卻是頗得民心,著實挑不出什麽差錯。既如此,何必橫挑眼睛豎挑鼻,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至於其他幕職官與諸曹官,諸如簽判、節度判官及推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錄事參軍、司理參軍、司法參軍、司戶參軍等,更是以蘇長官馬首是瞻,指哪打哪。
太守強打著精神與屬官說了救災相關事宜,又因王棣提醒,就治安事多說了兩句,無非是讓本州廂軍、鄉軍、土軍和弓手好生警惕不寧之兆,須及時有效彈壓宵小潑皮借機滋事。
在場的盡是本州官僚係統骨幹,心知“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之理,杭州生亂,朝廷秋後算帳,固然太守需負領導責任,他們也難逃其責,哪敢虛與委蛇、敷衍了事?
倒是,蘇太守言語間點了王棣幾次,似乎很看重這弱冠少年啊,卻不曉得究竟是何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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