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聲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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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棣很是矛盾,因蘇軾而起。
    這位大文豪才情萬丈,為人豁達豪邁,但一生顛沛、仕途多舛,人生境遇終是不圓滿的。
    而這一切與王安石密不可分。可以這麽認為,蘇軾的仕途起伏正好與王安石變法的成敗相輔相成。
    神宗時期,新政從無到有乃至雷厲風行展開,作為舊黨的蘇軾因反對變法太急而外放杭州通判、被貶黃州;神宗皇帝殯天、王安石去世,高太後聽政、司馬光拜相,盡廢新法,新黨幹將或去或貶,舊黨人馬入政朝堂,蘇軾被複為朝奉郎知登州,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製誥,知禮部貢舉;待他看到新興勢力拚命壓製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於是又遭誣告陷害,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乃知杭州;元佑八年高太後去世,哲宗執政,新黨再度執政,紹聖元年六月,貶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再次被貶至惠陽;紹聖四年,年已六十二歲的蘇軾被一葉孤舟送到了徼邊荒涼之地海南島儋州,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
    雖然大宋朝在華夏曆史上的“國土麵積”羞於啟齒,但與唐代一樣,是中國文學、藝術的鼎盛時期,湧現出大量影響深遠的文學、藝術創作以及許多為後世所稱道的文學家、藝術家。從範仲淹、歐陽修到王安石、司馬光、蘇軾等,“唐宋八大家”占了六人,更有數不盡的詞人留下名篇無數。是時,星光璀璨,百花齊放。
    隻是,文人固有相親,更有相輕。所謂“新舊黨爭”,所謂“元佑更化”,說到底既是政治理念相悖,又何嚐不是文人之間的“爭風吃醋”?
    蘇軾的仕途因王安石而跌宕起伏,王安石又何嚐不是因舊黨的圍追堵截而使得變法之路一波三折?文人之爭雖未見刀光劍影,卻更為雲譎波詭。
    但王、蘇皆是讜言直聲、胸懷坦蕩的正人君子,雖曾針鋒相對,卻終究一笑泯恩仇。
    穿越之前的王棣,是個文學迷,也勉強算是文字工作者,尤其喜好宋詞,很是誦讀了多篇名作。製詞大家如大小晏、李後主、柳三變、李清照、陸遊、辛棄疾、薑夔等的名篇更是熟讀多遍,最推崇的便是東坡居士。
    蘇軾此人,盡管在仕途中沒有實現自己的遠大抱負,但並沒有因為自己人生的跌宕起伏而就此消沉,反而樂在其中,擁有豁達的胸襟,展現出其豪邁慷慨和與眾不同的氣質。
    文為心聲,從他的文章中不難看出,這是個率真孤傲、豁達灑脫之人。也唯有如此,詞壇方能留下多篇不朽之作。
    他敬蘇軾之才華無雙,自也希望其有幸福美滿的人生,至少能避免流放儋州之苦。
    他不知道蝴蝶效應能對這個時空產生怎樣的影響,又或許這本就是平行宇宙的某個位麵,與原本的時空縱橫交錯,卻互不影響?!
    但,或許是能做些什麽的,唯求心安。
    至少就目前來看,已是有了不同於原本的曆史軌跡。既如此,順心意而為之吧。
    此次杭州澇害固然損失慘重,後續進展卻是不錯。
    期間的民亂被及時有效地控製,貌似消弭於無形。
    災民因災後重建的如火如荼的進行而不至於人心惶惶,吃飯穿衣住房,始終是國人的追求,有了安身立命之處,大抵是不再思變的。
    另外,“社倉”一事也提上了日程。
    災前,王棣在蘇軾麵前粗粗談了談“社倉”。
    社倉,即義倉,但王棣口中的“社倉”並不等同於以往的社倉,二者有著本質之別。
    隋代長孫平倡設義倉時即立倉於鄉社。《隋書·食貨誌》:“勸課出粟及麥,於當社造倉窯貯之。即委社司,執帳檢校。”此類設倉於社,並由社司管理的義倉就是後代的社倉。時社倉、義倉無別。唐貞觀二年,戴胄奏請仿隋製,並正式以“社倉”命名,但實際上大多設於郡、縣。宋代亦有義倉設於鄉社者,亦稱社倉。詔各地鄉村立社倉,市鎮立義倉。
    此時的社倉也好,義倉也罷,皆為民營,效果遠不如常平倉,聊勝於無罷了。
    先前,高俅曾建言道:“可借常平倉或富人糧於鄉社設倉,責富戶主持,由都社首、保正及在鄉士大夫協同辦理。至於收息可集思廣益,理出個切實可行的章程……”
    這,與百年後朱熹創導的路數已是高度吻合了,王棣不由得又高看了高俅幾分。
    在原本那個時空,南宋孝宗乾道四年,建寧府大饑。當時在崇安開耀鄉的朱熹,同鄉紳劉如愚向知府借常平米六百石賑貸饑民。貸米在冬天歸還,收息二成,小歉利息減半,大饑全免。計劃待息米相當於原本十倍時不再收息,每石隻收耗米三升。後來歸還了政府的常平米,至淳熙八年已積有社倉米三千一百石。這一年朱熹將《社倉事目》上奏,孝宗“頒其法於四方”,予以推廣。在福建路的建陽、光澤,兩浙路的金華、宜興,江南西路的南城、萍鄉,荊湖南路的長沙等縣都建立了社倉。在建倉地區,數十年間“人無菜色,裏無囂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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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分析社倉和義倉的區別,一在鄉間,一在州縣;一由民辦由“鄉人士君子”主持),一由官辦。義倉受益的是“市井遊惰輩”,而且官吏“避事畏法”,不敢發糧救濟饑民,糧食長期封閉直至化為塵土。他還分析了社倉收息同王安石青苗法的區別,其中提到青苗法通過錢、糧的折算增加了實際利率,為經辦官吏的營私舞弊提供了有利條件。
    嘉定十五年,真德秀以湖南安撫使知潭州,仿朱熹辦法在十二縣置社倉一百所,上奏後得到寧宗的批準。理宗時還有人創建新倉。但社倉在實行中也產生一些問題,如攤派糧食,隻貸給有田之家,民困於納息等。
    王棣深知其中之弊,沉吟著說:“此議雖好,初期大抵效果顯著,但長此以往必不可行。”
    蘇軾忙問其故。
    王棣答道:“恐非蠧於官吏,而蠧於豪家。”
    眾皆不語,若有所思。
    人心多貪,若是掌管社倉的豪戶起了私心,定然無益於民。
    但社倉之法又確是誘惑多多,究竟有些難以割舍。問題在於如何規避其中弊端呢?
    王棣心知社倉之弊難以根除,但仍是有法子盡量不使其走上“邪路”的。
    他整理思路,剖析社倉法要想真正發揮好作用,需要三個條件:一是推行社倉法離不開國家,必須保證國家不將社倉糧移作它用;二是不強迫借貸,不強迫還貸。這實際是很難辦到的。因為官方辦事,總是要講政績的。要見政績,難免要有考核,難免要加入強製。貸者本應是窮困者,既是窮困者,到期不能還是難免的,到期不還的人多了,倉儲就會越來越少,直至完全沒有。這樣,不加強製又幾乎不可能。三是官必須是好官、主管的無官吏人必須是家境富裕而又品質高尚的人。這個要求也是難以達到的。如果官員有私心或者主管人有私心,如同上述是想借機盤剝百姓揩油水的人,社倉就會變味。
    這一番長篇大論讓蘇軾等人陷入了沉思,大致是認同了王棣之言。
    王棣趁熱打鐵,侃侃而談:“社倉可為官督民辦,即由地方官勸諭本鄉之士民捐輸。如準富民能捐穀五石者,免本身一年雜項差徭。有多捐一倍、二倍者,照數按年遞免。超過四十石者,分別由州縣獎給匾額,捐至二百五十石者,谘吏部給予‘義民’頂戴,照未入流冠帶榮身。凡給匾額之民家,永免差役。倉米於春季支借,秋成還倉。遇災荒則賑恤本地貧民。設正、副社長司其出納,地方吏胥不得幹預,但地方官有權稽查、監督……”
    在那個時空,社倉之法幾經變革停更,直至清末方消失。王棣采用的是清康熙五十四年的社倉法,雖有官方色彩,卻是民辦之倉,既杜絕了貪官汙吏在其中上下其手,又盡可能避免主管之人從中牟利。
    這種手法便是不懂經濟官術的李格非也是頻頻頷首,更毋論是宦海沉浮的蘇軾及精擅鑽營的高俅了。
    這套方案無疑是最完善的,當然,隻是相對而言。
    至少蘇軾是高度認同並幾乎全盤采用,朝廷的詔令很快下達,其中多有褒揚,深以為可“為國分憂解難、造福黎民百姓”,令以杭州一地試行之,而後可推行全國。
    為官一地造福一方,此乃蘇軾之所求,自是大力推行,這二日已有眉目。
    杭州富庶,商賈雲集,蘇太守勸捐以建社倉,每捐糧幾何可得相應褒獎,於豪商而言,乃是為己正名之舉,怎不踴躍參與?那些個此前牟奪災禍不義之財的糧商更是唯恐落人之後,不捐則已,動輒便是大手筆。
    太守大人欣慰之餘,不由苦笑:這些個奸商啊,倒是曉得趨避禍患,一時間不好拿他們開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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