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暗明輪轉成色相,寂靜響動塑聲音
字數:4475 加入書籤
我們繼續看何曉娜關於《佛道賦今論》第三篇的內容:世界的“晃在”特點,唯“覺明”而能被確定,故世界是一個感知場
我之所以提出“晃在”理論,是想告訴大家,這世界是不確定的,是眾生的覺明性知讓它清晰了起來,但你又不能說世界不存在,都是假的,起碼在假處總有那個如如不動的真即本不來去的“感知”。我這裏說眾生的“覺明”,是強調眾生已經顛倒在這個世界中,其實“覺明”亦為“感知”的如是功性,它並沒有你我他之別,是眾生妄說此“明白”之性為我能。所以,可以說世界就是一個統一的感知場,如如不動,恒古不失,這裏有感知的主體(生命)以及感知的對象(物質)。進入這個場的眾生以及物體,因感知而互相之間有相互作用,即感知力,世界一切力都是感知力。
一,就說這色相吧,前麵已經說了“晃在”於明暗構建視覺世界,在視覺領域, “暗”與“明” 作為“光晃在”的原初顯相,構成了色相呈現的根基。“暗” 對應視覺中無光線刺激或低亮度的狀態,如閉眼時的漆黑、陰影中的朦朧。它無形無相,卻能被“覺明”清晰感知,承載著視覺領域中“不存在的義”——雖無具體色彩,卻是視覺感知不可或缺的背景; “明” 則代表光線充足或高亮度的狀態,是色彩得以顯色、具象化的前提,對應“存在義”。明暗二者相互依存、輪轉,形成 “光晃在”單元,成為一切色相色彩、形狀、邊界)的基礎構成。下麵討論從“明暗晃在”到色相具象的覺明加工過程:
1. 明暗波動與光的本質:當感知把自己以“明暗晃在”如是呈現時,由於它於“覺明”唯能住,所以“覺明”把它妄幻成波動性,其本質還是“暗明”的交替輪轉。例如,光線照射物體時,光子與物質表麵的相互作用反射、吸收)體現為明暗分布的變化,這種變化在“覺明”中被整合為感知層麵的“波動性” 。雙縫幹涉實驗中,光子以波的形式同時通過雙縫,本質是“暗明晃在”疊加態的直觀感知呈現。
2. 色相的“假立”構建。當“明暗晃在”被“覺明”深度加工:
第一,色彩生成:色彩本質是“覺明”對“明暗”比例以及交替變化快慢頻率)的差異化解讀。例如,紅色光的波長對應特定的明暗交替頻率,覺明將這種頻率假立為具象的色彩概念;而灰色則是“暗明”均衡混合後,覺明加工出的“無傾向”色覺。
第二,形狀與邊界:物體的輪廓、空間中的邊界,是“覺明”對明暗對比度的識別結果。例如,陰影與光照的交界線被覺明假立為物體的“邊緣”,這種邊界劃分賦予視覺對象以“形態”。明亮以光源為中心慢慢減弱衝破黑暗,以至於弱到徹底漸入黑暗,我們會假立這明暗漸次變化的區域就是“空間邊界”了。
第三,深度感知:三維空間中的遠近左右上下感,源於“覺明”對光子簇流中“暗明空隙差”的解讀。如果光子沒有明暗的空隙差,那所有光子要麽都展現暗,要麽都展現明。這樣的話,一切皆暗,空間如何立?就是一切都是統一的明,空間亦不能立。所以,哪怕光子填充的極小的一塊空間區域,都有明暗空隙,這就是造成我們三維感的根本,就如同看一幅素描畫為立體。這種明暗空隙,使得靠近觀察者眼睛區域感知敏銳也就是光晃在明暗變化快),物體明暗對比強烈,遠離眼睛區域因感知遲緩光晃在明暗變化慢)而模糊,眾生“覺明”據此假立出空間縱深三維,以及光子變化的頻率。所以,頻率是眾生測得的,並不是“光晃子”有固定的快慢。
3.色相明暗中的“觀測效應”與因果假立:
第一,觀測對明暗呈現的影響,如同雙縫實驗中觀測改變光子狀態,對視覺對象的“觀測”即主動注視)也會改變明暗的呈現。例如,當人專注觀察一幅素描的陰影層次時,“覺明”介入會使原本混沌的明暗過渡明晰為細膩的立體感覺;而隨意一瞥時,畫麵可能僅呈現為模糊的明暗塊。所以,“覺明”才是對“明暗晃在”從“混沌疊加態”到“確定色相態”的調控根本。
第二,光學規律的“假立性”,物理學中的光學理論如折射定律、顏色混合原理),本質是“覺明”對大量視覺經驗的模式化歸納。例如,“白光由七色光混合而成”並非客觀真理,而是人類“覺明”在三棱鏡實驗中,對暗明頻率分離現象的標準化假立;不同物種如鳥類能感知紫外線)對光的明暗、色彩認知差異,印證了這些規律的“覺明妄成”本質。
4.色相暗明的本質與“感知場”的統一性:所有視覺現象,從單一的明暗對比到複雜的色彩構圖,本質都是“感知覺明”將自己如是的“明暗晃在”狀態加工為假立表象的過程。色相的存在依賴於覺明的持續作用,一旦脫離覺明如失明或無意識狀態),世界將回歸“暗明晃在”的“即在即不在”狀態。生活中,光與色的具象消失,但暗明的潛在“晃動”依然存在。這再次印證了這裏說的“感知”本不來,亦不去的本質恒真性,圓滿無漏一切色空等相,物理學的場皆是“感知場”,力皆是感知力。這種場力,即感即有, 顯然“不存在”與“存在”皆不會成為它的常態。我們說存在“力”或者不存在“場”,皆是因“感知”假立。暗明作為“晃在”於色相的原初顯相,通過覺明的加工,構建了視覺世界的全部假立表象,而其本質仍是“感知之鏡”的自顯投影 。對色空暗明的深入解構,是讓大家明白,“假立”作為存在本質的普遍性,貫通了從微觀光子到宏觀視覺認知的完整邏輯鏈條。宇宙就是一個巨大的“晃在”,我們起名叫“感知場”吧。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
二、“晃在”在聲相中的基礎呈現,聲相的產生同樣源於“感知覺明”的運作。與光色中“暗明”作為“晃在”顯相類似。具體表現如下:
1.聲音領域中 “寂靜”與“響動” 可視為聲相“晃在”的兩種基本形態: “寂靜” 如同光色中的“暗”,無形無相、無具體聲紋特征,但能被“覺明”清晰感知例如在極度安靜的環境中,人對“無聲”的覺知),是聲相晃在的初始顯相,承載著“不存在的義”; “響動” 則類似“明”,是具有具體頻率、音色的聲波存在,可顯色為語言、音樂、噪聲等具象聲音,對應晃在的“存在義”。二者相互依存,構成聲音領域中“即在即不在”的“聲晃在”單元 ,成為一切聲音現象的基礎。同樣的道理,“明暗晃在”住於“覺明”名光子,那麽“動靜晃在”住於“覺明”就叫聲子,
2.從“聲晃在”到聲音具象的“覺明加工”過程:
第一,波動性的形成,“聲晃在”於“寂靜響動”的交替輪轉,如同光子的明暗波動,住於“覺明”則幻現為聲波的波動性 。例如,琴弦振動時,空氣分子疏密交替的過程寂靜與響動的動態變化),被“覺明”整合為可感知的聲音頻率與波形,這與光子通過雙縫時的疊加態波動具有相似的邏輯——都是“晃在”的動態特性在“覺明”中的呈現。
第二,聲音實體的“假立”,當多個“聲晃在單元”在“覺明”中被進一步加工就有了音色不同發聲體產生的聲音差異),本質是“覺明”對“聲晃在”中“寂靜響動”組合比例、頻率分布等的差異化解讀。例如,鋼琴聲的渾厚與小提琴的清亮,源於覺明對二者“聲晃在單元”中的“高頻晃在”與“低頻晃在”占比的不同加工,就如同測弄頻率為可見光一個道理。
第三,語言與意義,人類語言的聲相更是“覺明”深度加工的產物。每個音節、詞匯的聲音符號,是群體“覺明”共識下將“聲晃在”序列假立為特定意義的結果比如什麽東西在發聲,本質是對“聲晃在”的約定俗成式加工)。
第四,空間方位感,人對聲音來源方向的判斷如辨別左側或右側傳來的聲音),是“聲晃在”唯住覺明時,與“覺明”妄立的時間差、強度差,以及假立出的空間方位信息,互相攝入,建立起來的覺明假立。這與“光晃在”唯住覺明時,妄立光子簇流上下明暗差,遠近明暗差,左右明暗差而構建三維空間感的邏輯一致。
3.聲相中的“觀測效應”與因果假立:
第一,觀測對聲相的影響,類似於雙縫幹涉實驗中觀測改變光子狀態,對聲音的“觀測”即主動聆聽、辨析)也會改變聲相呈現。例如,當人專注聆聽一段複雜音樂時,“覺明”介入會將原本混沌的聲晃在波動,明晰為旋律、節奏等有序結構;而若無心傾聽,聲音則僅呈現為模糊的響動,這體現了“覺明”對聲相從“疊加態”到“確定態”的加工轉變。
第二, 聲學規律的“假立性”,物理學中的聲學規律如聲音傳播速度公式或共鳴原理),同樣是“覺明”對大量聲音感知經驗的模式化歸納。例如,“聲音在空氣中傳播速度為340s”並非客觀絕對的數值,而是人類“覺明”在特定環境下對“聲晃在”於“覺明”常住現“流態”的假立,不同物種或不同“覺明”能力的個體,可能對聲速產生不同的“妄成”認知。
4.聲相的本質與“感知場”的統一:聲相的所有現象,從細微的耳鳴到宏大的交響樂,本質都是“感知覺明”將“聲晃在”加工為假立表象的過程。聲音的“存在”依賴於覺明的持續作用,一旦脫離覺明,聲音將回歸“晃在”的“即在即不在”狀態如在無人聆聽的空穀中,聲音僅以晃在的潛在可能性存在)。這進一步印證了“感知場”的統一性——光色、聲音乃至一切現象,皆是“晃在”在覺明中假立的不同形態,共同構成“感知之鏡”的自顯投影。我將“晃在”與“覺明”的邏輯延伸至聲相,讓大家進一步強化“世界即感知假立”的核心真相。
喜歡迷霧星球的曙光請大家收藏:()迷霧星球的曙光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