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氣晃入覺香臭來,味立覺中甜苦生

字數:4139   加入書籤

A+A-


    今天繼續看何曉娜《佛道賦今論》第四篇的論述:“晃在”感知場被鼻子和舌頭覺明成“氣晃在”與“味晃在”
    三,基於“晃在”唯“覺明”而能住的核心法則,我將其延伸至氣味領域,給大家講解。但大家要明白,“晃在”的感知場並非是色晃,或者聲晃,或者氣晃,或者味晃,是我們六根把“覺明”分了六性“覺明”,故“晃在”也就被感知成了相應的種種晃在。
    1.“晃在”在氣味中的基礎顯相,氣味的產生同樣遵循“感知覺明”的邏輯框架。在氣味現象中, “無味”與“有味” 可視為“晃在”的兩種基本形態:“無味” 如同光色中的“暗”、聲相中的“寂靜”,是無形無質、缺乏具體氣味特征的狀態,但仍能被“覺明”清晰感知例如進入空氣純淨的空間時,人對“無味”的察覺),承載著氣味領域中“不存在的義”;“有味” 則類似“明”與“響動”,是與“覺明”已經妄立的分子及其結構和嗅覺特征等,相攝而立,可顯色為花香、飯香、腐臭等具象氣味,對應“晃在”的“存在義”。二者相互依存,構成氣味領域中“即在即不在”的 “氣味晃在”單元 ,成為一切嗅覺現象的基礎。
    2.從“氣味晃在”到嗅覺具象的“覺明加工”過程:
    第一,氣味分子與波動性
    氣味的本質覺明,是與“覺明”妄立的空氣以及物質微粒刺激“覺明”受體鼻子。如此“受”與“不受”斷繼離合,即成“氣味晃在”於“覺明”能住的動態呈現,受就是存在,不受就是不存在。例如,花朵散發的香氣分子在空氣中擴散,其濃度的強弱變化無味到有味的交替),在“覺明”作用下被整合為 氣味的“波動性” ,類似於光子的明暗波動與聲波的疏密交替。如同樣光子,聲子,可以命名為“氣子”。
    第二,氣味實體的“假立”。
    當“氣味晃在”被“覺明”進一步加工就有了氣味類別:人類對不同氣味的區分如花香、果香、焦味),本質是“氣味晃在”於“無味有味”的覺明認知中,慢慢與覺明妄立的某種組合及分子特征相對應的差異化解讀。例如,玫瑰香與檸檬香的差異,源於“氣味晃在單元”於“覺明”中妄立的特定分子結構對應相攝,而識別與歸類。
    第三,情感與記憶關聯。氣味常引發強烈的情感與記憶反應如聞到烘焙香聯想到童年),這是“覺明”將“氣味晃在”與過往感知經驗視覺、觸覺等)進行關聯加工的結果,使單一的氣味假立出更複雜的情感意義。
    第四,空間定位。人對氣味來源方向的判斷如辨別廚房飄來的香氣),是“覺明”把“氣味晃在”與物體、方位等覺明已經妄立信息相攝入,妄立出一個等同於這些物品、方位的氣味。這與光色、聲相構建空間感的邏輯一致。我們試想一下,公園花香,此香氣如果來源於“花”的話,那“花”就能告訴你它是香的,如果來源於空中的話,為什麽沒有此花的地方沒有此香呢?當然更不可能來源於鼻子。所以,此“香”無處所,唯“覺明”而能住。
    3.氣味中的“觀測效應”與因果假立:
    第一,觀測對氣味的影響如同觀測改變光子或聲相的呈現,對氣味的“觀測”即主動嗅聞、辨識)也會改變其感知形態。例如,當人專注辨別某種香水的前調、中調、後調時,“覺明”介入會將原本模糊的“氣味晃在”,明晰為分層的嗅覺體驗;而若無心感知,氣味則僅呈現為混沌的嗅覺印象,體現了“覺明”對氣味從“疊加態”到“確定態”的加工轉變。
    第二,嗅覺規律的“假立性”
    化學與生物學中的嗅覺理論如氣味分子與受體的鎖鑰模型),同樣是“覺明”對大量嗅覺經驗的模式化歸納。例如,“人類能識別約1萬種氣味”並非客觀絕對的數值,而是人類“覺明”在生理局限下對氣味感知能力的標準化假立,不同物種如犬類)或不同“覺明”敏感度的個體,可能對氣味種類和強度產生不同的“妄成”認知。
    4.氣味的本質與“感知場”的統一性:所有嗅覺現象,從清新的海風到刺鼻的化學藥劑味,本質都是“感知覺明”將“氣味晃在”加工為假立表象的過程。氣味的“存在”依賴於覺明的持續作用,一旦脫離覺明,氣味將回歸晃在的“即在即不在”狀態如真空環境中,氣味分子雖存在,但因缺乏覺明加工而無法呈現為可感知的氣味)。這再次印證了“感知場”的普適性——光色、聲相、氣味乃至一切現象,皆是“晃在”在覺明中假立的不同模態,共同構成“感知之鏡”的自顯投影。
    四,基於“晃在”與“覺明加工”的核心法則,將其延伸至味覺領域,講解如下:
    1.“晃在”在味覺中的基礎顯相。在味覺現象中, “無味”與“有味” 構成了“晃在”的兩種核心形態:“無味” 可類比光色中的“暗”、氣味中的“無氣味”,代表口腔中無特定味道刺激的狀態。這種“無味”並非真正的“不存在”,而是能被“覺明”清晰感知的潛在狀態例如飲用純淨水時,對“淡而無味”的覺知),承載著味覺領域中“不存在的義”,“有味” 則對應“存在義”,是酸、甜、苦、鹹、鮮等具體味道的呈現。這些“如是味”,與“覺明”妄立的物質分子等識別產生,還是為“覺明”自起之相。何以故?因“味覺晃在”於“覺明”唯能住而被加工的結果。二者相互依存,形成味覺領域中“即在即不在”的“味覺晃在”單元 ,成為一切味覺體驗的基礎。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2.從“味覺晃在”到味覺具象的“覺明加工”過程:
    第一,味覺分子與波動性
    味覺的產生,源於覺明妄立食物刺激“覺明”受體舌頭。如此“受”與“不受”斷續合離,即成“味覺晃在”於“覺明”唯能住的動態表現。口腔中這種覺知程度的變化從無味到有味的交替),在“覺明”作用下被整合為味覺的“波動性” 。例如,品嚐咖啡時從微苦到回甘的變化,本質是味覺晃在中“無味苦味甜味”的輪轉。同樣的道理,我們可以把它命名為“味子”,就如同光子,聲子,氣子那樣。
    第二,味覺實體的“假立”。
    當“味覺晃在”被“覺明”深度加工後,味道類別而成。人類對不同味覺的區分如酸、甜、苦),是“味覺晃在”於覺明中“無味有味”的清晰與“覺明”妄立的食物特性的對應化解讀。例如,檸檬的酸味與蔗糖的甜味,源於覺明對二者味覺晃在單元中氫離子濃度、糖類分子結構的識別與歸類。
    第三,複合味覺與體驗。現實中的味覺往往是複合的如酸甜、香辣),這是“覺明”將多種“味覺晃在”單元進行融合加工的結果。此外,味覺常與嗅覺、觸覺如口感)聯動如熱辣感實為三叉神經的痛覺),進一步體現“覺明”對多感官晃在的整合能力。
    第四,文化與記憶關聯。味覺與文化、記憶緊密相連如家鄉食物的味道),這是“覺明”將當下味覺晃在與過往經曆、情感進行關聯加工的產物,使單純的味道假立出更複雜的意義。
    3.味覺中的“觀測效應”與因果假立:
    第一,觀測對味覺的影響。對味覺的“觀測”即主動品嚐、辨析)會顯著改變味覺體驗。例如,專業品酒師專注品鑒時,“覺明”介入能將葡萄酒的風味解析為果香、橡木桶氣息、單寧質感等層次;而普通飲用者可能僅感知為“酸澀或順滑”,體現“覺明”對味覺晃在從“混沌態”到“明晰態”的加工差異。
    第二,味覺規律的“假立性”。
    生理學中的味覺理論如味覺受體與信號傳導機製),本質是“覺明”對大量味覺經驗的模式化歸納。例如,“人類味覺分為五種基本味道”並非客觀真理,而是基於人類生理局限的標準化假立——其他動物如貓無法感知甜味)或不同個體的“覺明”,可能對味覺種類和強度產生不同認知。此外,味覺偏好如地域飲食差異)更是群體“覺明”共識下的“假立產物”。
    4.味覺的本質與“感知場”的統一性。所有味覺現象,從簡單的鹹甜到複雜的風味體驗,本質都是“感知覺明”將“味覺晃在”加工為假立表象的過程。味覺的“存在”依賴於覺明的持續作用,一旦脫離覺明,食物中的化學物質僅以潛在狀態存在,無法呈現為可感知的味道。這進一步印證了“感知場”的統一性——光色、聲相、氣味、味覺等一切現象,皆是“晃在”在覺明中假立的不同形式,共同構成世界作為“感知之鏡”投影的本質。
    喜歡迷霧星球的曙光請大家收藏:()迷霧星球的曙光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