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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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秋季的天氣說變就變,下午還陽光明媚,豔陽高照,到了傍晚時分,洛杉磯便掀起了一陣狂風驟雨,連成片的雨幕席卷了整座城市,仿佛要將整個洛杉磯全部淹沒在這場暴雨中。
偏偏這場暴雨還沒有要停的意思,時骨趴在辦公桌上,看著窗外陰鬱的天氣,雷聲轟鳴滾滾,震的他耳朵生疼,他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時間,還有二十分鍾就下班了,巧的是今天出門前他沒有看天氣預報,也沒有帶雨傘,而且像這種程度上的暴雨,他就算是帶了雨傘也沒有用,隻怕是還沒到地鐵站,就直接連人帶傘被吹飛了。
除了怎麽下班以外,他的腦中更多的是聞寒洲,有百分之九十的空間都被聞寒洲所占據,他想到聞寒洲下午在辦公室裏和他說的話,想到聞寒洲為他整理衣袖時的動作,那時的自己臉頰滾燙,覺得腿軟的一塌糊塗,幾乎要在聞寒洲麵前癱軟在地,便直接轉身奪門而出,連一句話也沒能說出來。
聞寒洲的話是什麽意思,他不敢細想,他怕是自己自作多情,更怕不是自己自作多情,可他們曾經有著那麽美好的回憶,他與聞寒洲之間的感情如同潮水般,經久不退,哪怕過了三年,當聞寒洲再度出現在他麵前時,時骨依然會為之震顫。
他還是愛聞寒洲,無可救藥,無法自拔。
可他不知道聞寒洲是不是也和他一樣,還愛著自己,他曾經對自己那麽好,他卻毫不留情,說走就走,在美國的這三年裏,他有數次想要聯係聞寒洲,卻都被聞灼庭的人盯的緊緊的,不允許他們有任何的往來,哪怕是以陌生的號碼,陌生人的身份聞寒洲發一條短信也不行。
如果在三年後的今天,聞寒洲還愛他,那並不奇怪,隻能說明聞寒洲始終忘不掉自己,與他一樣,心中永遠有著屬於自己的位置,但如果聞寒洲恨他,也是合情合理,因為三年前那件事,和他沒有半點關係,甚至在出事前,聞寒洲還為了他去了廈門,而當他回到家以後,麵對的卻是空蕩蕩的房間,自己瀟灑的一走了之,把所有的東西都拋給了聞寒洲,也包括曾經那些美好的回憶。
雖然不知道聞寒洲是怎麽從巴黎來到洛杉磯工作的,但在這三年裏,應該也發生了許多的事,時骨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怕自己聽到那些事會心痛,會更加愧疚。
所以比起愛,他還是更希望聞寒洲能恨他,起碼這樣,他的心裏會好受一些,對他的愧疚也會少一點。
一陣腳步聲由遠及近地傳來,時骨頹廢地趴在辦公桌上,他垂著眼眸,滿臉失落,直到視線裏出現一雙熟悉的黑色皮鞋,他這才慢慢地抬眼,與這雙皮鞋的主人對上目光。
聞寒洲身著一件灰色長大衣,內裏是一件黑色高領襯衣加西褲,他本身就是寬肩窄腰,一米八七的身高把這身搭配穿的極為完美,顯得成熟又穩重,再加上那張過分英俊的混血臉,連路過的幾位醫生都忍不住多看了他幾眼。
從前聞寒洲就愛這麽穿,那時候時骨每次看到他穿戴整齊地從衣帽間裏走出來,都要湊過去,黏著他索吻,誇聞寒洲這樣打扮又帥又性感,但是現在不行,他們早就回不到從前了,而他也沒有任何立場再這麽做。
“下班了。”聞寒洲率先開口:“不回家麽。”
時骨剛剛看他看的太投入,愣了神,以至於都沒坐起來和他說話,就那樣趴在那兒,看上去有點可憐,“外麵雨下的太大了,沒帶傘,回不去。”
說完以後,他意識到自己的話聽起來有點像在賣慘,於是坐起身,試圖補救:“我沒有別的意思,是真的沒有帶傘,今早出門前忘記看天氣預報了,不過沒關係,雨肯定會停的,聞醫生,您先下班吧,我馬上就走。”
聞寒洲聽他解釋了一大通,沒有要走的意思,隻是淡淡道:“今天的降雨時間會持續到晚上十點鍾,還要下五個小時左右。”
時骨愣了一下,沒想到降雨時間會持續這麽久,本來想說一句那也沒關係,大不了他就叫個車回家,但聞寒洲接著開了口,不急不緩,卻硬生生把他的話給堵了回去。
“把外套穿好,收拾好東西,我送你回家。”
時骨下意識地回絕:“不用的,聞醫生,我——”
話音未落,聞寒洲便向前了一步,他微微俯下身,看著坐在椅子上,穿著自己衣服的時骨,主動拉近了雙方的距離。
強烈的壓迫感再度襲來,時骨對他突然拉近距離的行為感到不適,於是下意識地向後躲,但麵前的男人直接抬起手,握住了他小巧的下頜,不讓時骨有仰頭向後躲避自己的機會。
兩個人的距離過近,時骨亂了陣腳,慌張地對上聞寒洲的眼睛,用那雙水潤的眸子盯著他看,企圖能讓他放過自己。
可他不知道的是,他現在的這副表情,隻想讓聞寒洲做的更過分,他也不知道,聞寒洲用了多大的定力,才克製住自己吻上去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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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見到時骨的第一眼,他就應該直接把人親的喘不過氣,讓他連拒絕自己的力氣都沒有,像從前那樣,軟在他的懷裏,隻能乖乖地由他擺布。
然後,他就能把時骨帶回家,鎖起來,讓他再也不會有任何離開的機會,永遠留在他的身邊,和他在一起。
雖然他這樣想了一個下午,簡直快要瘋了,但他是個內斂的,冷靜的瘋子,說出的話也和想做的事不大一樣,“你現在是我的助理,我是你的上級,我不太喜歡我的下屬拒絕我的要求,會讓我感到很不爽。”
“所以,時骨,別拒絕我。”
帶有薄繭的手指與自己的皮膚親密接觸,被聞寒洲碰過的地方有些微妙的癢意,時骨的臉上泛起一層紅暈,還沒等他仔細回味一下這樣的感覺,聞寒洲就放開了他,重新直起身,站的挺拔無比,“穿衣服。”
於是時骨乖乖地穿好自己的外套,跟在聞寒洲的身後,男人的腳步並不快,似乎是有心放慢速度等他,不然一個一米八七的大男人無論如何都不會走的這麽慢,更何況聞寒洲的腿還那麽長。
兩人乘坐電梯直達醫院的地下停車場,聞寒洲的車停的並不遠,時骨落在他身後一點,待到走近了以後,才發現那又是一輛嶄新的邁巴赫s680,和他在法國開的車一模一樣。
時骨:“……”
所以這人到底是有多喜歡邁巴赫,才能做到從法國開到美國,從巴黎開到洛杉磯,哪怕再買車也依然選擇買邁巴赫,開了這麽多年,還沒開膩的。
聞寒洲握著方向盤,注意到時骨看著自己時有些複雜的神情,知道他大概是又對自己有了什麽想法,於是主動開口道:“時骨,有話直說,別用這種表情看著我。”
時骨搖了搖頭,聲音很輕:“沒什麽,就是在想,你好像真的很喜歡邁巴赫,這麽久了,還是開和以前同樣的車。”
他不想要主動提起以前的事,可當他坐在這輛車上的時候,卻還是難免想起以前在巴黎時和聞寒洲相處的時光,那時聞寒洲也是開著邁巴赫s680,他就坐在聞寒洲的副駕駛上,偶爾他們會在車裏接吻,他會故意撩撥聞寒洲,看他那副明明上頭卻還是禁欲克製的隱忍模樣,就會在心中升起無端的爽感,高興上好久。
曾經的那段時光有多美好,現在再次提起往事的時骨心就有多痛。
他記得聞寒洲的車庫裏有什麽車,記得他愛買的領帶牌子,記得他的日常生活習慣和他常說的話,還記得他愛看的書,這些東西沒有隨著時間而被淡忘,反而是深深地烙印在了時骨的心底,讓他永遠無法忘記。
如果可以,他希望聞寒洲不要反感他,也不要對他提到以前而感到厭煩,他不是故意的,隻是曾經與聞寒洲的過往實在太刻骨銘心,讓他始終無法忘記。
就像他始終無法忘記聞寒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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