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不該有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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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下,鼯鼠捂著後腰的傷口拐進小巷。
    巷道很長很黑。
    鼯鼠蹣跚而行的聲音驚動了一家看門狗,它放聲吠了起來。
    一犬吠影,百犬吠聲,現在整個巷子的狗都跟著高聲吠叫,他最擔心哪家沒關好門狗子跑出來。
    在一戶掩著門的人家門口有張石凳,他忍痛扶著土牆坐下去。
    他擰開傑克·丹尼威士忌的瓶蓋,把威士忌瓶子對著嘴灌下幾大口,慢慢脫下襯衣,彎腰把酒向後倒在傷口上。
    他發出哇一聲怪叫,嘴巴嘶著冷氣,扯下襯衫的兩個袖子結成一條“繃帶”,綁住腰上的傷口。
    他把沒有袖子的襯衣穿上,襯衣已經濺了別人的血,染了自己後腰的一些血,現在被更多血染紅了。
    這時候他忽然擔心起自己以後的性功能,忍不住嗬嗬笑起來。
    他的手一直不停地顫抖,這幾年,鼯鼠一到晚上手就會抖,一喝酒就沒事,他認定自己得了“酒精依賴症”。
    但現在的顫抖顯然不因為酒癮——他剛才已經喝了不少啤酒,也不是害怕,是憤怒的情緒在延續。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今晚為什麽會出現毒蟲?
    這是岩糯的地盤,岩糯作為一個保守和謹慎的毒梟,絕對不允許毒蟲在莽城肆虐。
    這會不會是一個圈套呢?
    他對著酒瓶灌了幾口,覺得自己多慮了,岩糯不可能管得到這些社會最底層的事。
    兩年前,他用二百米小口徑步槍殺過一個人,雖然第一次近距離殺死一個活人,不用望遠鏡都看得到那個人的眼球迸出血來,他倒覺得跟打死一隻斑鳩鳥差不多。
    他是個優秀的狙擊槍手,冷靜、耐心,不僅命中率高,而且對各種槍械的性能有天然的感覺能力。
    他不在乎擊中一個完全不認識的目標,即使是人類,殺人隻是任務而已,沒有任何情緒困擾。
    但剛才竟然連續殺了兩個人,特別是他帶著憤怒和仇視的情緒,血近在咫尺地濺到身上。殺第二個捅他的家夥時,他甚至沒有看到那張臉,是疼痛導致的攻擊本能驅使他反撲上去,用最快的頻率插死了這個年輕人。
    他不害怕殺人,幹這份工作,即便殺了人,他也不會有負罪感。
    隻不過,殺人這個事情對他沒有吸引力,也就是說,他沒有殺人的動力。
    他向來很自信能完美地控製情緒,這是他賴以生存的本領之一。
    但是,他剛才在酒吧裏的行為更像是一個暴力狂,心理學上稱為“被憤怒驅動的人”。他的心理學教官曾經專門舉例,破解這種“最危險人格”。
    “這種人平常看起來似乎很穩定、很正常,但是連他們自己都意識不到,他們隨時處於防衛狀態,心理學稱其為“沉睡的憤怒”。”
    教官突然說了一句:“我太太,你們的師母就是一個有代表性的患者,有時間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經驗。”學員們哄堂大笑。
    “這種人潛意識中懷著對世界的恐懼,表現形式就是一旦稍有事情不能如他所願,就會本能失控,發出暴力反擊,”他頓了一下,“包括冷暴力。”
    “由於外在刺激直接作用到人的本能,而不是大腦,理智就不在反應鏈上,本能直接指揮行為。
    其實,西方對罪犯的精神分析中,與“蓄意犯罪”相對應,“激情犯罪”是高概率存在的。”
    “最危險的是,有著這種人格特征的人,在從事著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的工作,比如飛行員、公交車司機。如果期間受到偶然發生的刺激,甚至是跟老婆吵架、子女考試不及格,情緒就會一落千丈,都可能造成公共安全危機。”
    鼯鼠有點迷茫,這個不該管的閑事打亂了所有計劃,這件事很快就會傳遍莽城,一下子兩條人命不是小事。
    鼯鼠覺得很荒誕,他精心設計了陷阱,重創了大毒梟,不會引起警方對他的追捕,因為整個計劃天衣無縫。
    但發生在酒吧裏的激情鬥毆殺人案將麵臨當地警察對他的全城搜捕。
    殺人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他殺了跟任務無關的人,而且極其殘暴。
    他又點上一根煙,盡量控製住手的抖動,還是花了一會兒才點著。
    抽著煙,再喝幾口酒,他調整了一下情緒,那股受刺激衝上大腦的怒氣平息下來。鼯鼠相信,相比其他同事,他最能坦然接受意外的發生,沒有意外的人生是不存在的。
    路上處處是險境,人唯一能夠做的就是隨時準備與變故不期而遇,提高應變能力。他把那些樂觀憧憬未來的人看作是把頭埋在沙子裏的鴕鳥,是內心的恐懼和自卑令他們選擇對前方的陷阱視而不見。
    有些人作惡並不意味著他就是個十惡不赦的壞人,比如一些毒販,對待自己的親人、老人會真心流露溫情脈脈的一麵,有些在外麵為利益殺人,回到家是個慈祥的父親、體貼的丈夫,也會為子女教育問題憂心忡忡。
    人之初,性並不“本善”,當然也不像基督教說的那樣,生來就有罪。
    總之,人性是由數不清的成分組成的,善惡就像一個硬幣的兩麵,同時存在一個軀殼裏,善行和惡行並行不悖,哪一方麵顯現出來取決於對象和環境。
    本地人把吸毒的癮君子統稱“四號客”。
    毒蟲——鼯鼠喜歡用這個詞稱呼他們,從第一次吸毒開始,善的人性就已經永別他們的軀體,隻剩下極其醜惡、殘暴的獸性。
    就像剛才那個“坤波”,那個逼自己未成年女兒賣淫的野獸。
    盡管會暴露行蹤,他沒有一絲悔意。剛才那幾分鍾,他已經不是以職業的身份,而是以一個“懲罰者”的角色來施私刑了。
    私刑,是不受組織許可和保護的,就是說,從任何角度來看,都是犯罪的。組織上沒有人會認為這是一個事故,相反,他們會坐實他經常自作主張、不按規定行事。
    “我們是紀律部隊。”這是某些領導掛在嘴邊的口頭禪,鼯鼠對此不以為然。
    坐辦公室裏的那些人應該守紀律,他們的紀律就是日複一日的循規蹈矩,度日如年的熬到退休。
    至於外勤,那絕對需要隨機應變的超能力。
    本來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孜孜以求地讀書才是他的本分,殺人甚至不是他敢想象的。
    僅僅是為了謀生嗎?卷進這個圈子,殺人成了他的必修課程,成了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還要麵對隨時被殺的可能,想來想去,總覺得命運的選擇太荒誕。
    他突然想起南·戈丁《蠅之王》結尾那句話,“我的童年一去不複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