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上書建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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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朝廷經過深思熟慮後,毅然決然地做出了一項重要決策:將國內人民生活所必需的鹽場和礦冶事務,全部交由各路課稅所進行統一且嚴格的管理。這一決策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杜絕那些唯利是圖、貪得無厭之徒,利用官府的權勢,肆意妄為、橫行霸道,進而殘害百姓。
朝廷深知,鹽場和礦冶對於國家和人民來說至關重要。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調味品,而礦冶則是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因此,必須對這些領域進行嚴格管控,以確保其正常運轉和公平競爭。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朝廷特別強調,各路課稅所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加強對鹽場和礦冶的監管力度。同時,要堅決打擊那些依仗官府權勢、違法亂紀的行為,絕不姑息遷就。隻有這樣,才能營造出一個商賈與平民之間互不欺奪、公平交易的良好商業環境,讓百姓的生活得以穩定有序地進行。
劉秉忠一臉凝重,語氣嚴肅地說道:“當今社會,談論利益的人可謂多如牛毛。然而,當我們深入探究這些人的內心世界時,就會發現一個令人痛心的事實: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並非真正關心國家和人民的福祉,而是心懷叵測,企圖通過損害百姓的利益來滿足自己的私欲,進而牟取暴利。”
他稍稍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鑒於這種情況,我們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對於國家中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物資,比如鹽場和礦冶等,應該將其管理事務交由各路課稅所負責。這些課稅所應該配備專業的管理人員,他們具備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知識,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公正地製定賦稅標準。”
劉秉忠的話語擲地有聲,透露出他對國家和人民的責任感以及對公正的執著追求。
"除此之外,任何以謀取私利為出發點的言論和行為都應當被徹底摒棄,絕不能讓其有絲毫存在的空間。這樣做的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維護市場秩序,保障百姓的權益不受侵害。
回顧曆史,在古代那些聖明的君王治理天下的時候,他們對於來自遠方的奇珍異寶等財物並不看重。這些財物雖然珍貴,但對於一個國家的發展和穩定來說,並非最為關鍵的因素。相反,那些聖明的君王們心中最為珍視的,是那些德才兼備的賢能之士。
賢能之士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他們不僅自身具備卓越的才能和智慧,還能夠以其高尚的品德和卓越的才能,輔佐君王治理國家,為百姓謀福祉。一個賢明的君主之所以被稱為英明,正是因為他具有識人之明,能夠發現這些賢才,並將他們安置在合適的崗位上,讓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而君主自己則隻需要在一旁給予適當的輔助和支持,便能夠使國家走上繁榮昌盛的道路。"
"回溯到古代,當天下處於大治之時,百姓的產業相對均等,社會秩序井然有序,人們安居樂業,享受著和諧美好的生活。然而,自打廢除了井田製、改成阡陌製之後,後世諸多朝代因襲舊製,未能恢複往昔那種均等的狀態。時至今日,可憐的窮苦百姓愈發貧困,他們的土地被兼並,產業被剝奪,生活陷入困苦的境地;反觀那些富裕之人,憑借手中的財富和權勢,不斷兼並土地,擴大產業,愈發富有,過著奢華的生活。這種貧富差距的不斷拉大,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因此,如今當務之急,是禁止那些一味追求私利之人,依靠官府的權勢肆意妄為,為所欲為。要求當官任職之人,時刻堅守底線,廉潔奉公,不得侵犯百姓的利益,要將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為百姓謀福祉。
同時,倡導商人與老百姓以和為貴,真誠友善地開展買賣交易,摒棄欺騙、搶奪等不良念頭,建立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社會風氣。唯有如此,才是對國家和百姓真正有益之事,才能促進社會的穩定與繁榮,讓百姓過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在政治製度的層麵上,朝廷精心構建了朝省這一重要機構,其目的在於有效地統治眾多的官員,確保朝廷內部的穩定和秩序井然。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朝廷還進一步細分了各種專門的機構,每個機構都被賦予了特定的職責和任務,以處理各類紛繁複雜的事務,從而保障國家機器能夠高效地運轉起來。
從京城的中央機構到地方的州郡政府,各級機構都清晰地界定了各自的職責範圍。其中,最為關鍵的一點是將關愛和保護百姓視為首要任務。這意味著無論是哪個級別的官員,都必須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勇於承擔相應的責任,絕不能有絲毫的懈怠或推諉。
在這樣一套嚴密的治理體係下,綱紀得以在朝廷的各個層麵牢固地確立起來,無論是在上層的官僚體係中,還是在基層的社會生活中,都能夠保持嚴肅和公正。與此同時,各種法律和製度也能夠在民間廣泛地推行開來,深入人心,成為人們行為的準則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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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整個天下無需過多地耗費精力和資源,就能夠自然而然地實現一種安定有序的治理局麵。這種局麵不僅有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也為百姓的安居樂業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十五,朝廷嚴厲禁止私設牢獄,堅決廢止鞭背之刑等殘酷刑罰。
劉秉忠在治理國家的理念上有著深刻的見解和獨到的主張。他強調,要端正綱紀,嚴格執行法度,如此才能實現天下無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便能實現良好治理的理想局麵。他認為,隻有確立公正嚴明的綱紀,讓法律成為治理國家的基石,才能使社會秩序井然有序,百姓安居樂業。通過嚴格執行法度,讓法律的威嚴深入人心,人們才會自覺遵守法律,從而減少社會矛盾和衝突,達到一種無需過多強製手段便能實現良好治理的和諧狀態。
同時,劉秉忠格外留意選拔那些廉潔奉公、能幹有為的官員。他深知,官員的素質和能力直接關係到國家的治理水平和百姓的福祉。因此,他注重從基層選拔人才,通過嚴格的考核和考察,挑選出那些品德高尚、能力出眾的官員,委以重任。這些官員在各自的崗位上,秉持廉潔奉公的原則,勤勉盡責地為國家和百姓服務,為國家的發展和百姓的福祉提供了堅實的保障。他們以身作則,廉潔自律,不貪汙受賄,不濫用職權,贏得了百姓的尊重和信任;同時,他們又具備卓越的才能和智慧,能夠高效地處理政務,解決百姓的實際問題,推動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在法律製度方麵,劉秉忠有著更為詳細和具體的見解。他指出:“刑罰製度,應充分參照古代的優良傳統和當今社會的實際情況,精心製定一部統一的刑法。”他認為,刑罰製度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但必須建立在科學合理的基礎之上。古代的法律製度經過長期的實踐檢驗,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其中不乏許多值得借鑒的優良傳統。同時,當今社會的實際情況也在不斷發展變化,刑罰製度必須與時俱進,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因此,他主張在製定刑法時,既要充分吸收古代的法律智慧,又要緊密結合當今社會的實際情況,精心製定一部統一的刑法,使法律既能體現公平正義,又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這部刑法應當嚴謹、公正、合理,讓百姓清楚知曉何為可為、何為不可為,從而不敢輕易違反法律規定。劉秉忠深知,法律的權威來自於它的公正和合理。隻有讓百姓明白法律的界限,才能使他們自覺遵守法律,避免因無知而觸犯法律。因此,他要求刑法的製定必須嚴謹細致,條文清晰明確,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讓百姓能夠清楚地了解法律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同時,法律的執行也必須公正無私,不偏袒任何一方,確保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隻有這樣,才能讓百姓對法律產生敬畏之心,不敢輕易違反法律規定,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此外,劉秉忠還特別強調必須嚴格禁止私自設置監牢,杜絕濫捕無罪之人的惡劣行徑。他認為,私自設置監牢和濫捕無辜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侵犯了百姓的人身自由,也破壞了社會的穩定和和諧。這種行為會導致百姓生活在恐懼之中,對官府失去信任,從而引發社會的動蕩不安。因此,他堅決要求禁止這種行為,確保百姓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對於用鞭抽打背部的殘酷刑法,劉秉忠也明確表示反對。他認為,這種刑法於人性、於法理皆不相符,是對人的尊嚴和生命的嚴重踐踏。他主張應當堅決予以禁止,以此彰顯朝廷對生命的尊重與愛護,體現朝廷愛護百姓的深厚情懷。他強調,法律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百姓的權益,而不是對百姓進行殘酷的懲罰。通過禁止這種殘酷的刑法,可以樹立朝廷文明、仁愛的形象,贏得百姓的擁護和支持,從而促進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總之,劉秉忠的這些主張和見解,體現了他對國家治理的深刻思考和對百姓福祉的深切關懷。他通過端正綱紀、嚴格執行法度,選拔廉潔奉公的官員,以及製定科學合理的刑法製度,為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百姓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忽必烈對劉秉忠的這番議論,深感其見解獨到、切中要害,甚為讚賞,便將這些合理建議全部加以采納。
與此同時,劉秉忠根據自己對社會現狀的深入了解,向朝廷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治理方案。
他建議道:“邢州原本戶口眾多,原有萬餘戶人口,然自興兵以來,戰火紛飛、民不聊生,如今邢州戶口竟不滿數百,呈現出一片凋敝之象。若能派遣像真定的張耕、洺水的劉肅這般賢能良吏前往治理,憑借他們卓越的才能、豐富的經驗和一心為民的情懷,必定能夠使邢州恢複往日的昌盛景象。”
於是,朝廷果斷采納了劉秉忠的建議,派遣張耕擔任邢州安撫使,劉肅擔任副使。他們在邢州不辭辛勞,深入了解民生疾苦,積極開展各項治理工作。一方麵積極招撫流民回鄉,鼓勵他們開墾荒地、重建家園;另一方麵整頓社會秩序,減輕百姓賦稅負擔,大力發展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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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耕、劉肅的悉心治理下,不久之後,流民紛紛回鄉,重新投身於生產生活之中。邢州逐漸恢複了往日的繁榮,百姓生活安定,社會秩序井然。鑒於邢州在治理下取得的顯著成效,朝廷便將其升為順德府,以表彰其在各方麵取得的優異成績。
從劉秉忠所提出的這些紛繁複雜的建議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窺探到他的學術淵源與治國理念。若說劉秉忠精通儒、釋、道三家之學,倒不如說他是一位真正的雜家。
從他前麵所提出的一係列建議進行深入剖析,我們可以明確看出,其治國思想的重心,始終圍繞著道家所倡導的“以民為本”。他認為,隻要切實解決好民生問題,讓百姓安居樂業,天下自然就能夠實現大治。這一以道治國的理念,貫穿了他為朝廷出謀劃策的始終。
至於尊崇孔子,興辦學校,培養人才等方麵的建議,雖在他的治國理念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從根本上來說,這是長久以來儒學教育形成的一種固定思維模式。在這些方麵,劉秉忠的建議更多是一種陪襯,旨在通過文化教育,提升百姓的文化素養,為國家的長遠發展培養人才。
不過,這也從側麵反映出,劉秉忠雖以道家治國理念為核心,但他對教育也極為重視,其目光不可謂不長遠,他深知教育對於國家發展和百姓素質提升的重要意義。
而佛教相關的內容,在劉秉忠的這些建議之中,根本沒有絲毫體現的痕跡。他甚至連弘揚佛法這樣的事宜,都未曾提及。由此,我們或許可以推測,他所謂的精通佛法,不過如同蘇東坡一般,僅僅是將其作為一種閑來無事的愛好,進行研究與探討罷了。所以,若稱其為“假和尚”,也有一定的合理性。畢竟,在他的治國理念和所提出的各種建議中,鮮少能看到佛教思想的影響。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劉秉忠後來自號長春散人,這顯然是一個道號。從這裏,我們不難看出,他極有可能受到了長春真人丘處機的影響,心向往之,渴望與之看齊。
的確,當年全真派長春真人丘處機北遊,成功勸說成吉思汗“止殺”。“止殺”這一理念,對於當時動蕩不安、戰火紛飛的局勢而言,無疑是一劑良藥。成吉思汗欣然應諾後,迅速采取行動,消彌了各部之間的仇隙,成功整合了蒙古族內部的力量。
這一舉措,對於蒙古帝國的崛起意義重大,使得蒙古帝國在政治、軍事等方麵更加穩固和強大。所以,成吉思汗對丘處機極為尊重,將他視作“仙師”。
對於這段曆史,劉秉忠肯定知曉其中的來龍去脈,甚至可以說印象深刻。
後來,當忽必烈再度起兵滅南宋時,劉秉忠便向他提出了要大張“止殺”大旗的主張。
這一主張的背後,蘊含著劉秉忠深深的智慧與慈悲情懷。他深知戰爭給百姓帶來的痛苦與災難,希望通過“止殺”這一理念,讓元軍在征戰過程中,盡量減少對無辜百姓的傷害,不受到南方的決死抵抗。如此一來,不僅能夠極大地減少戰爭對社會的破壞,保全無數南方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還能在一定程度上贏得南方百姓的支持與認可,為元朝的長治久安奠定堅實的基礎。
這一主張,無疑是劉秉忠“以民為本”治國理念的又一生動體現,展現了他作為一位智者的廣闊胸襟和對蒼生的深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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