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午夜梳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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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座鍾的銅擺劃過十二點刻度時,我又聽見了那種聲音——指甲刮擦玻璃般的細碎響動,從臥室梳妝台的方向傳來。月光像被揉皺的宣紙,歪歪斜斜地鋪在菱花鏡麵上,鏡中映出我慘白的臉,以及……她垂在鏡沿的一縷黑發。
“阿櫻,梳子拿錯了。”她的聲音從鏡麵滲出,帶著雪水融化的涼意。
我渾身血液瞬間凝固。那把檀木梳不知何時已握在掌心,梳齒間卡著幾根帶著血痂的斷發,發質粗硬,分明是從活人頭皮上生生扯下來的。鏡中女子穿著月白棉袍,烏發垂肩,左眼蒙著的血帕滲出黑紅色液體,在鏡麵暈開蛛網狀的痕跡。
“三十一年冬至,你用這把梳子砸破我的頭時,”她腕間銀鐲突然發出碎玉般的脆響,“血珠濺在鏡麵上,凍成了雪花形狀。”
梳子“當啷”落地,我踉蹌後退,後腰撞上窗台的瞬間,月光在地板上織出慘白的方格。每一格都映著她的倒影,右眼瞳孔裏遊過的黑色小魚突然張開嘴,吐出氣泡般的碎語:“雪化了又凍,你看,鏡縫裏的血冰晶,都是我等你的記號。”
我這才注意到鏡麵裂痕裏凝結的暗紅冰晶,形狀竟與母親的陪嫁鏡分毫不差。八歲那年躲進深山老宅,我曾在深夜爬上閣樓,看見繼母對著鏡子絞頭發,每絞一圈,鏡中就多出個披頭散發的女人——原來那不是幻覺,是她在用自己的血肉拚接母親的臉。
“你母親根本沒難產而死,”她突然扯下血帕,黑洞洞的眼窩裏湧出黑色蟲子,“她被你父親砌在牆裏,手裏攥著半麵鏡子,眼睜睜看著你們在院裏笑。”她青紫色的腳踝晃了晃,腳背上褪色的紅繩係著枚生鏽鑰匙,正是我昨夜用來刮牆的那把。
牆皮剝落處的血字“櫻...救”突然滲出鮮血,在月光下蜿蜒成新的字跡:她才是阿櫻。
“現在換我了。”她的指尖穿透鏡麵,觸到我脖頸的瞬間,銀鐲碎成齏粉,露出與我 identica 的雪花胎記。鏡中霧氣漫過膝蓋時,我聞到熟悉的沉水香——是父親書房常年點著的香薰味,混著鐵鏽與腐肉的氣息。
樓下汽車鳴笛刺破死寂。司機舉著黑傘站在月光裏,傘骨上纏著猩紅絲線,正是鏡中女子繞在指尖的那根。我對著鏡子插銀簪,看見自己唇角揚起陌生的笑,梳齒間纏著的白發滴著血水,落在梳妝台上,凝成小小的冰晶。
座鍾突然敲響第十三聲。鏡中女子的身影消失前,雪帕化作真的雪花,飄向窗外的老槐樹。樹幹上的節疤滲出暗紅液體,漸漸匯成兩張模糊的臉:一張是繼母的驚恐,一張是母親的悲戚,她們的唇同步開合,吐出我從未聽過的名字——阿桃。
車門關閉的聲響裏,我摸到口袋裏的鑰匙,齒痕間卡著半片指甲,帶著新鮮的體溫。司機從後視鏡裏看我,他的瞳孔深處遊過幾尾黑色小魚,魚嘴開合間,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從遙遠的地方飄來:“爹,我把阿櫻帶來了。”
車窗外,老宅的磚牆裂開細縫,露出半隻握著碎鏡的手,鏡麵上凝著的血雪終於融化,露出底下清晰的字:她不是阿櫻,是替死的桃枝。
汽車駛入深山時,車載電台突然爆發出刺耳的電流聲,雪花屏上閃過無數重疊的畫麵:年幼的我在老宅院裏堆雪人,繼母站在槐樹下微笑,她的影子卻分裂成兩個——一個是鏡中女鬼的猙獰麵孔,另一個……是母親的溫柔眉眼。
“到了,小姐。”司機的聲音打斷思緒。他轉過頭來,我這才發現他左眼角有道傷疤,形狀與鏡中女鬼的血帕如出一轍。車門打開的瞬間,老宅的銅環門扣突然斷裂,門內湧出的不是哀樂,而是檀木梳刮擦鏡麵的“吱呀”聲。
靈堂設在正廳,父親的遺像被黑紗覆蓋,供桌上擺著半麵碎鏡,鏡緣沾著暗紅冰晶。守靈的老管家看見我時,手中的長明燈險些跌落,燈油潑在地上,竟映出繼母的倒影——她穿著與我 identica 的素白旗袍,腕間銀鐲發出碎玉般的脆響。
“您終於來了,阿桃小姐。”管家的喉結滾動,“老爺臨終前一直在喊‘阿櫻’,可直到看見您帶回的碎鏡……”他突然劇烈咳嗽,咳出的血沫在青磚上凝成雪花形狀。
後堂傳來瓷器碎裂聲。我衝進廚房,隻見廚娘舉著菜刀抵住自己咽喉,刀刃上映著鏡中女鬼的臉:“告訴阿桃,牆裏的東西等不及了。”她的瞳孔突然變成純黑,眼窩裏掉出枚生鏽鑰匙,正是我插在口袋裏的那把。
鑰匙剛觸到磚牆,整麵牆突然滲出冰水,黴斑褪去後露出清晰的血字:她偷了我的臉,你偷了我的命。牆縫裏飄出半片衣角,月白棉袍上繡著並蒂蓮,其中一朵的花瓣被扯掉,露出底下的刺青——與我後腰的雪花胎記一模一樣。
“喜歡嗎?”繼母的聲音從身後傳來。她穿著母親的織錦旗袍,頸間戴著父親送我的銀鐲,“這具身體是用你母親的基因拚的,可惜……”她突然扯開旗袍領口,露出心口猙獰的縫合痕跡,“心髒是我的,所以每次照鏡子,我都能聽見她在裏麵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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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中女鬼的臉突然浮現在旗袍的盤扣上,她左眼的血帕已經變成純白,指尖繞著的猩紅絲線穿透布料,纏上繼母的脖頸:“阿櫻,該還債了。”銀鐲應聲而碎,繼母的身體像破布般癱軟,露出底下蜷縮的骸骨——她竟隻有上半身,下半身是根纏繞著紅繩的槐樹根。
“她用我的下半身鎮住你母親的魂魄,”女鬼的指尖撫過我後腰的胎記,那裏突然傳來灼燒般的痛,“而你的胎記,是用我們的血混著雪水點的——你父親想造一個既像姐姐又像妹妹的完美容器。”
窗外突然下起六月雪,雪花落在繼母的骸骨上,竟拚成母親的模樣。她張開嘴,吐出我童年丟失的玻璃彈珠,彈珠滾過地麵,映出老宅地下室的場景:父親跪在滿地鏡碎片中,懷裏抱著具與我 identica 的屍體,屍體後頸刻著“阿桃”二字,而心口插著的,是那把檀木梳。
“他怕你母親的魂魄奪舍,所以用妹妹的基因造了你,”女鬼的聲音混著牆裏傳來的嗚咽,“但他不知道,每次你照鏡子,我的意識就會順著鏡麵爬進你的眼睛——比如現在。”
我突然無法控製身體,眼睜睜看著自己走向靈堂,將半麵碎鏡按在父親的遺像上。鏡麵應聲合攏,父親的臉與鏡中女鬼的臉重疊,露出他後頸的雪花胎記——原來他們才是雙生子,而我和母親,不過是他們基因實驗的犧牲品。
“現在換我了。”女鬼借我的口說出這句話,檀木梳自動飛進掌心,梳齒間纏著的不再是白發,而是父親的黑發,帶著新鮮的腦漿。雪越下越大,老宅的磚牆紛紛開裂,露出裏麵密密麻麻的鏡麵棺槨,每具棺槨裏都躺著個與我相似的女孩,後頸刻著從“阿桃”到“阿梅”的名字。
座鍾敲響第十三聲時,女鬼的身影從鏡中走出,與我並排站在靈堂中央。她左眼的血帕早已化作冰晶,露出底下與父親相同的灰藍色瞳孔:“阿桃,該帶你姐姐回家了。”她牽起我的手,掌心的溫度與記憶中母親的懷抱一模一樣。
我們走過滿地碎鏡,每片鏡片都映出不同的人生:阿桃在雪天被推進手術室,阿櫻在鏡中永遠梳著同一把梳子,而真正的我,或許從未在這個世界存在過。當踏出門檻的瞬間,司機摘下帽子,露出與女鬼 identica 的雪花胎記——原來他才是父親最早的實驗品,是我們從未謀麵的哥哥。
“歡迎回家,妹妹們。”他發動汽車,車載電台終於清晰起來,播放的不是哀樂,而是母親生前最愛的童謠,“雪落鏡中人,梳頭到天明……”
車後揚起的雪霧中,老宅轟然倒塌,露出深埋地下的巨型鏡麵——那是父親用無數女孩的血肉鑄成的輪回盤,而我們,不過是鏡麵上永遠無法融化的血雪。
雨打在便利店玻璃上時,我注意到那個穿紅裙的女人。她站在路燈下,長發滴水,裙角沾著暗紅汙漬,像朵被暴雨打蔫的玫瑰。
“要傘嗎?”我舉起便利店的贈品傘,她抬頭的瞬間,我看見她眼白裏爬滿血絲,嘴唇裂得滲血。
她沒接傘,卻跟著我進了員工通道。更衣室的鏡麵上凝著水霧,我擦到第三麵時,她突然開口:“你聞過腐肉味嗎?”她的聲音像生鏽的剪刀,“七天前,有人把我塞進後備箱,雨刷器一直在刮我的頭發。”
我後退半步,後腰抵在儲物櫃上。她的紅裙下擺正在滴水,不是雨水,是暗紅色的液體,在瓷磚上蜿蜒成爪印形狀。
“後備箱裏有本記賬本,”她指尖劃過鏡麵,霧氣中浮現出密密麻麻的名字,“你的名字在第七頁,旁邊寫著‘紅衣祭’。”
儲物櫃突然發出異響,我這才想起今早收到的快遞——暗紅色禮盒裏裝著件紅裙,吊牌上寫著“量身定製”。她的裙角與禮盒裏的布料重疊,破口處露出的皮膚呈青紫色,爬滿蚯蚓狀的血管。
“穿紅裙死的人會變成厲鬼,”她貼近我,腐肉味裏混著廉價香水味,“他們殺我時,我抓破了凶手的手腕,現在他就在便利店二樓。”她抬起手,指甲縫裏嵌著帶血的皮屑,“你猜他為什麽選今晚?因為子時的雨,能洗掉鬼的腳印。”
天花板突然滲下水漬,不是雨水,是帶著體溫的血水。二樓傳來皮鞋走動聲,“咚咚”聲與我的心跳同步。她從裙兜裏掏出把剪刀,刀柄上刻著“奠”字,刀刃還在滴水:“幫我報仇,不然你會成為下一個。”
我接過剪刀的瞬間,更衣室的燈突然熄滅。黑暗中響起布料摩擦聲,她的紅裙擦過我腳踝,冰冷的指尖點在我手腕:“記住,他左手腕有三道抓痕,見到光會滲血。”
便利店的應急燈亮起時,我看見鏡子裏隻有自己的倒影,卻穿著那件紅裙。裙角的汙漬在燈光下顯形,是道完整的掌印——有人從背後抱住我時,掌心按在裙角留下的印記。
樓梯傳來腳步聲,是個穿黑夾克的男人,左手腕纏著紗布。他看見我時瞳孔驟縮,紗布下滲出的血在地麵畫出箭頭,指向更衣室的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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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聽我解釋……”他的聲音發抖,夾克口袋露出半截紅繩,正是紅裙腰間的那根。
我舉起剪刀,卻發現手背上爬滿青紫色血管,指尖長出與紅衣女鬼 identica 的長指甲。鏡子裏的倒影裂開嘴角,露出不屬於我的尖牙:“子時已過,該你還債了。”
男人轉身想跑,我聽見自己的聲音混著女鬼的尖嘯:“穿紅裙的人,死後要抓替身才能投胎。”剪刀刺入他後心的瞬間,他的慘叫聲被雨聲吞沒,而我的裙角終於不再滴水——取而代之的,是從他傷口湧出的血,染濕了裙擺。
便利店的鍾敲過十二下,我摸著鏡子裏的自己,發現眼白裏的血絲正在蔓延。紅裙口袋裏掉出張紙條,是我今早寫的購物清單,“紅裙”二字被畫了紅圈,旁邊批注:“第七個祭品,子時雨夜最佳。”
男人的屍體漸漸透明,化作黑霧鑽進鏡中。鏡麵上浮現出新的霧氣,寫著:“下一個替身,正在敲便利店的門。”雨聲中傳來清晰的敲門聲,隔著玻璃,我看見另一個穿紅裙的女人,長發滴水,裙角沾著暗紅汙漬,正對著我微笑。
我聞到烤肉香時,正踩著積雪穿過廢棄的山間公路。暴風雪封山第七天,車載電台早已沒了信號,後備箱的壓縮餅幹在三小時前就已見底。那縷香氣混著鬆木香,從半山腰的別墅飄來,在零下二十度的空氣裏凝成乳白色的霧。
“進來吧,外麵冷。”開門的男人穿著粗線毛衣,手腕上纏著滲血的紗布,笑容像鄰居大叔般親切,“我聽見你的車打滑了,烤了鹿肉,一起吃點?”他身後的客廳燃著壁爐,火光照在餐桌上,擺著的卻不是鹿肉——那分明是人類的肱骨,骨頭上的肉被烤得滋滋冒油。
我後退半步,鞋底碾碎了門口的積雪。玄關處擺著雙雪地靴,尺碼與我腳上的分毫不差,鞋幫沾著暗紅冰晶,像極了三天前我在山路上撞到的“野鹿”血跡。男人注意到我的視線,指尖劃過靴筒:“鹿血凍住就是這個顏色,姑娘要不要試試?”
餐廳傳來瓷器碰撞聲。穿旗袍的女人端著湯碗出現,她脖頸上有道新鮮的刀傷,貼著的紗布滲著血水,湯碗裏浮著的不是蔥花,而是幾縷長卷發:“趁熱喝,天麻人腦湯,補腦子的。”她衝我笑,露出的犬齒比常人長了幾分。
我攥緊車鑰匙,金屬齒痕嵌進掌心。壁爐的火苗突然躥高,照亮了牆上的全家福:男人抱著個穿紅棉襖的小女孩,女人站在左側,而右側的位置空著,相框邊緣刻著行小字:等一個迷路的人。小女孩手裏抱著的布偶,正是我小時候丟在進山路上的那隻。
“您女兒真可愛。”我假裝鎮定,指甲悄悄摳向男人手腕的紗布。他猛地縮手,紗布下露出三道抓痕,與三天前“野鹿”反擊時留在我車門上的痕跡一模一樣。女人的湯碗突然摔在地上,人腦組織滾到我腳邊,竟變成了我今早遺失的車載香薰。
“她叫瑩瑩,五年前進山迷路了。”男人撿起肱骨,用刀剔著骨頭上的肉,“後來我們就開始招待迷路的人,想著說不定能遇見她。”他突然抬頭,瞳孔在火光中變成豎線,“不過你比之前那些人都特別,你的血聞起來……像她最喜歡的草莓味。”
女人的犬齒刺破下唇,血珠滴在旗袍上,暈開的形狀與我毛衣上的草莓圖案重合。她緩緩逼近,我這才看見她耳後別著的發卡——是用兒童指骨做的,指節上還留著未啃幹淨的筋肉。
“你們吃了多少人?”我退到壁爐旁,手摸到了鐵火鉗。男人舔了舔刀刃:“不多,也就三十七個。”他指向餐廳角落的冰櫃,玻璃上結著冰花,裏麵堆滿了分門別類的人體器官,“肝切片要配洋蔥炒,腸子得用辣椒醃,腦子……”
“腦子要燉三個小時才入味。”女人接上話,她的旗袍不知何時已被鮮血浸透,“你知道嗎?吃了迷路的人,就能永遠留在山裏,這樣瑩瑩回來時,我們才不會變老。”她的指尖劃過我的頭發,那裏突然傳來劇痛,一撮帶血的發絲被她扯下,“不過你的頭發發質真好,適合做瑩瑩的假發。”
暴風雪突然加劇,窗戶玻璃發出不堪重負的呻吟。我握緊火鉗的手在發抖,卻看見冰櫃裏的某顆頭顱突然轉動眼球,那是昨天在加油站遇見的卡車司機,他嘴角上揚,露出與這對夫妻相同的尖牙:“小妹妹,別害怕,等你變成我們的一部分,就再也不會冷了。”
男人舉起了骨刀,女人張開了嘴,他們身後的全家福突然滲出鮮血,空著的位置漸漸浮現出我的臉。火鉗砸向男人太陽穴的瞬間,我聽見自己的慘叫聲混著烤肉香,而女人的指甲已經刺進我的後頸——那裏有塊淡青色的胎記,形狀像片枯葉,與五年前失蹤的瑩瑩一模一樣。
當意識墜入黑暗前,我終於明白:這座山裏根本沒有迷路的人,所有“迷路者”都是被香味誘來的獵物。而我毛衣上的草莓圖案,早在進山時就變成了餐桌上的血色餐單——草莓味的迷路者,是饕餮們的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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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絲裹著鐵鏽味滲進窗台時,我聽見了敲門聲。
老式掛鍾指向淩晨三點,銅擺上凝著暗紅液體,像誰不小心潑翻的葡萄酒。敲門聲不急不緩,每三下間隔兩秒,與我脖頸處的脈搏跳動完全同步。
“誰?”我攥緊床頭的十字架,指甲深深掐進掌心。門縫裏漏進的不是光,是某種粘稠的紅色霧氣,在地板上蜿蜒成爪印形狀。霧氣中浮著張慘白的臉,嘴唇開合間吐出沙啞的英文:“ay i e in?”
十字架突然發燙,我這才想起今晚是血月之夜。三個月前在東歐古鎮,我不顧警告拍了座廢棄城堡的照片,鏡頭裏映出的不是斷壁殘垣,而是個穿著燕尾服的男人,他指尖抵著唇,眼神卻盯著我的咽喉。
“我給你帶了禮物。”男人的聲音混著吞咽口水的聲響,“上次你拍的照片裏,我站在第幾級台階?”霧氣中浮現出照片的殘影,他的確站在第七級台階,而我的倒影在他身後,脖子上纏著他的領帶——那領帶是用人的動脈血管編織的。
窗玻璃突然炸裂,我看見他站在雨裏,蒼白的皮膚下血管泛著詭異的藍光,嘴角裂到耳根,露出兩排倒鉤狀的尖牙。他穿著的燕尾服浸滿血水,左胸別著的懷表鏈上掛著顆眼球,正是上周失蹤的室友的。
“七階是重生之門,”他跨過窗台,皮鞋踩在碎玻璃上卻毫無傷痕,“你用相機偷走了我的重生儀式,現在該還回來了。”他的指尖劃過我手腕,那裏立刻浮現出與他 identica 的咬痕,“知道為什麽選你嗎?你的血聞起來……像1897年那個背叛我的新娘。”
懷表突然發出刺耳的報時聲,我這才注意到表盤裏嵌著的不是指針,是兩根交叉的人骨。室友的眼球突然轉動,瞳孔裏映出我昨晚的夢境:城堡地下室,無數棺材裏躺著與我長相相同的女人,每個棺材蓋上都刻著“第77任新娘”。
“她用十字架刺穿我的心髒時,”他扯開燕尾服,露出心口的十字形傷疤,“我的血濺在她相機上,所以你們這些後代,每到血月都會看見我。”他逼近時,我聞到他身上混著的玫瑰香水味,正是我今早噴的那瓶。
床頭櫃的抽屜突然彈開,裏麵的數碼相機自動播放起照片。所有風景照都變成了血腥現場,而自拍照裏的我,脖子上都纏著他的血管領帶。最新的照片顯示,我此刻的表情不是恐懼,而是帶著詭異的微笑,像在迎接久違的戀人。
“該走了,我的新娘。”他的尖牙刺破我的耳垂,疼痛中帶著某種奇異的快感,“第七十七次重生儀式,需要新娘的血打開七階之門。”他抱起我走向破碎的窗台,雨絲落在我傷口上,竟變成了溫熱的紅酒,而遠處的鍾樓傳來第七聲鍾響——此時明明才淩晨三點。
懷裏的數碼相機突然關機,屏幕映出我脖頸的咬痕,那裏正在長出細密的鱗片,形狀與他的喉結完全一致。他低頭吻我,舌尖帶著鐵鏽味,卻又有一絲甜,像摻了草莓醬的血。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從喉嚨深處溢出,不是抗拒,而是帶著笑意的呢喃:“ee y ove.”
當月光完全變成血色時,我看見鏡中的自己已經換上了雪白的婚紗,婚紗上的蕾絲是用動脈血管織成的,而他的燕尾服下,心髒位置跳動著的,是我三個月前在古鎮買的草莓吊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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