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抬杠式的辯論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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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達明白:這是一份信任,也是一個責任,更是一個機會,如果這次辯論賽成功了,拿到比較高的名次,那就可能是互相成就,自己的大學生活將會有更加明亮寬廣的大道。但是如果失敗了可能就是萬劫不複,以前所有的榮譽都會塵歸塵土歸土,從零開始!畢竟被捧殺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也許任何一個自以為是的機會就是一個陷阱!
    政法學院的辯論賽傳過來幾個題目後,趙達下了課就到辦公室去了。四個學生規規矩矩站在校長跟前,聽校長一遍又一遍地叮囑注意事項。隻有兩天準備時間,本屆全國政法院校辯論賽分組進行,初賽十六進八、複賽八進四、半決賽和決賽一共五輪比賽,抽簽一次性確定對手和辯題。初賽時參賽隊伍分成八組,每組四支隊伍,小組循環賽辯論,每隊就三道辯題比三場。八個小組裏的第一第二名共十六支隊伍進複賽;複賽、半決賽單淘汰晉級。
    這些隻是裏麵肯定會有的辯論題目,按照以往的經驗,舉辦方還有可能臨時加題。趙達拿眼角餘光瞅了瞅幾個大三的隊友,一男兩女。女的一個臉蛋像鵝蛋,有點娃娃肥,額頭光潔,皮膚白得像雪,秀眉如春山,眼睛深邃又透著神秘光彩,鼻梁挺直精致,透著十足自信。另一個雖說不算漂亮,但是屬於越看越耐看的臉型。還有一個男生戴著銀色的眼鏡,嘴角微微上揚,這是一種經常過於自信形成的一種習慣,那模樣就像一隻高傲的公雞,似乎誰都瞧不上。
    校長說完注意事項,就讓幾個人到會議室討論辯題。這些辯題出的還是很有水平的。
    一。剛出生女孩被父母狠心拋棄,後被好心人家收養,十八年後女孩獲排球世錦賽冠軍,有成就後親生父母想認回女兒,女兒以沒義務為由拒絕。
    二。你心中廉潔奉公,為官一任靠法治約束還是道德教化?
    三。律師該不該為死刑犯辯護?
    四。通俗文學比文學名著影響大,還是文學名著比通俗文學影響大
    五,醫療事故中,醫生的過錯責任認定應采用過錯推定原則還是過錯責任原則?
    …………
    比較耐看的女孩說:“很高興和大家組成小組,我叫高新燕,政治係的。”
    鵝蛋臉女生:“我叫肖靜然,哲學係的。”
    男生說:“我叫蘇曉龍,行政學的。”
    趙達說:“我是趙達,法學專業。”
    高新燕指著趙達高興的說:“我知道你,音樂係老師在課上老誇你是天才呢。”
    趙達微微一笑,眉頭輕抬,擺擺手得意的說:“都是瞎傳,不值一提。”
    蘇曉龍翻了個白眼:“真虛偽,老師都那樣誇你了,就說明肯定有你的過人之處。可惜這兒是政法學院,不是音樂學院!法學講究真憑實據,你那些音樂理論知識在這兒可沒什麽用。”
    趙達沒吭聲,不是不想反駁,而是懶得跟這種眼高於頂的家夥理論,就像獅子永遠都不會跟老鼠去計較一樣。
    高新燕反駁說:“音樂怎麽了,我們政法學院音樂係的同學都是學音樂的!政法工作本來就枯燥乏味,確實需要用音樂來調節枯燥乏味的工作,我見過坐辦公室的人,他們也不是一直在工作,有時也去唱歌、跳舞,需要音樂調節!”
    肖靜然說:“不管有什麽專長,現在咱們是一個小組,首先就得內部團結,別再互相敵對,要是你覺得因為專業不同的原因而不能愉快的合作,那就請出去,我會讓校長換人,免得因為內部矛盾影響大家正常水平的發揮!”
    趙達心裏想:肖靜然的口氣可真不小啊,你讓校長換人校長就會同意就換人?你以為你是誰啊?高新燕說:“對,蘇曉龍,既然你覺得我們這個小組不能合作愉快,那就退出吧,免得影響大家的團結。”
    蘇曉龍說:“憑什麽讓我退出?我隻是在說一個事實。他既然在音樂方麵有能力、有理想,那就別來學法學,直接去音樂學院就好了,沒想到才是個二年級的新生,懂什麽是法學嗎?”
    高新燕說:“你意思是趙達法學不行?那是不可能,你大概還不知道學校裏專門成立了一個立法研究小組吧?趙達就是其中一員,聽說有幾個提案就是他提出來的,而且這場辯論賽吸引了全國所有政法大學的關注,我們也應該相信校長這次肯定是為了在辯論賽上取得成績才找我們去參加的,更不會平白無故讓沒基礎的人參與,所以你就是井底之蛙,一葉障目!”
    蘇曉龍聽到這些話,底氣明顯不足說:“我不是這個意思,隻是以前確實從沒聽說過他這個人,學校論壇上也沒見他發過論文和專業習作,我隻是質疑他的專業能力,希望他能解釋,不然還是退出吧。這是全國性比賽,我也擔心到時候拖後腿!”
    肖靜然:還真是無知,你沒見過不代表沒有發生,前段時間學校已經把一部專利法,商標法,合同法草案列為了今年的重點研究課題,還有關於流氓罪的社會危害細化區分定罪也已經取得法部的承認,這些人裏麵就有趙達,學校裏發生過這麽多的事你都不知道,你到底能不能好好的去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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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達緩緩說道:“法律可不是你想的那種冰冷的工具,而是一種平衡的藝術,法律之下的人自由平等,卻又處在同一個無形枷鎖之中。它通過層層的框架細則規範、約束行為。而音樂呢?用有組織的樂音表達思想感情、反映現實生活的藝術,尤其是交響樂,通過層層樂章表達更深意義,音樂和法律不會因為你不懂就消失,而是都屬於人生哲學。你懂嗎?”
    蘇小龍說:“你說得對,可層層框架下有漏網之魚,說明法律體係並不完整,也可能永遠都不會完整,不可能麵麵俱到。而你說的交響樂呈現出的宏觀、震撼是通過完整樂章來體現的,所以音樂和法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
    趙達笑著說:“音樂代替不了法律,法律也代替不了音樂,但是卻能相輔相成。從另一角度來看,音樂就像是道德,道德和法律相輔相成,沒有絕對從屬關係,現在不是,以後也不會是。法律是鐵,道德是水,社會進步要剛柔並濟,不是冰冷的去執行法律!你理解的法律以剛強為主,這本身就陷入誤區,如果不能及時醒悟,後果也會非常嚴重!”
    蘇小龍說:“我相信法律永遠淩駕於道德之上,道德隻是義務,法律才是責任!”
    趙達聽到這兒就知道,沒必要再跟他討論了,這家夥可能就是一個杠精!可能隻適合辯論,但是現實中如果讓這種人當了官,一個隻知道執行、不懂變通的人,可想而知在他治下的人活的會多麽痛苦!
    七天後辯論賽現場,趙達他們的辯題是:在你心中,為官一任廉潔奉公應該靠法治約束還是道德教化?對方一組都是女同學,而且是本次辯論賽裏唯一一組全部由女同學組成的辯論組。
    對方女同學:我是反方二辯。法律就像一個超級管家,維護著社會秩序,明確規定了人們的權利和義務,還有行為的規範和準則,給社會成員提供清晰的行為指南,告訴大家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法律保障了公眾的公平正義,就像是一個天平的砝碼,是實現公平正義的重要手段。法律通過公正的程序和規則,對衝突和糾紛進行評判和解決,確保各方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不會偏向任何一方。法律也保護個人權利,每個人都有像寶藏一樣不可侵犯的權利,比如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等。法律的存在能防止個人權利被他人侵犯,要是權利受到侵害,受害者就能依據法律尋求救濟和保護。法律更是促進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條件,穩定的社會環境是社會發展的根基。法律還會通過規範人們的行為,調節社會關係,減少社會矛盾和衝突,為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麵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法律還能製約權力運行,在現代社會,法律不僅約束公民的行為,也對國家權力的行使加以製約。它規定了國家機關的權力範圍、行使程序和責任,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所以應該先用法來約束官員,再約束民眾,而且顯然現在已經具備這些必要條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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